1
這是我人生寫得最快的一本小說,八月動筆,十月底完工,從夏天寫到秋天的結束。
這是一本講再見的小書。
一個寫故事的人,對於很多事情,總有著自己的執念。
總是會怕自己忘掉,雖然知道始終有一點什麼東西會堅韌地留下來。
可是還是想趁著依舊刻骨銘心,記下愛情最原味的感覺,把它講給你聽。
記憶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很多話和故事落至筆端,成為一個可供眾人閱讀的故事,真實和虛構之間的距離有多遠,我也不知道。
可我還是希望,親愛的朋友們,你們能夠喜歡這個故事。
因為於我,它真誠而沉澱。
我像一枚被埋在土中的說書俑,終於等到重見天日,只盼望你們能懂得我的這個小小故事。
愛情總是不同步的,我愛著你的時候你剛好愛著我,這個已然是可遇不可求。如若遇到,便是上天恩踢。
可是,那些愛著的人們啊,你們是否想過,始終會有不再愛的那一天?
假如有一方先不愛了,故事又該如何收場?
世事總是如此,好聚好散始終是天真幻想,人生又豈能盡如人意。
這個時代,我們把「我愛你」說得乾淨利落,卻再也不會講「再見」。
2
很多時候,我們寫下戀愛中的故事,回望昨日一切。
其實往往無關懷念,僅為紀念。
紀念一段年少不成熟的感情,在成長的道路上,血淋淋的開始和結束。
我們寫下它,字斟句酌,內心其實在希望,當最後一個字落下,便與它再無關聯。
若說輸贏,故事裡的兩人都輸了,情愛裡不僅沒有智者,更無贏家。
他們相互失去了對方和曾經的愛,空留一地遺憾。
很多時候,我們原驚了一個傷害過我們的人,其實往往只是放了自己一條生路。
很多時候,我們寫下一個故事或者記下一個人,其實不是為了記住,而足為了更好地忘記。
世上的一切事物都經不起總結,感情尤甚。
愛情中最傷人的東西,並非不愛了,而是你把曾經愛過的那個人丟了。
他的眉,她的眼,依稀彷彿,可彼此認識著的那個靈魂,卻不知何時,死掉了。
再生之後,已然是另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