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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直到遇見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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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點,lucky輕酒吧門口。

寧以菲上上下下打量了秦珩好幾眼,直把對方看得渾身不自在地扭過頭去才問道:「你那七彩羽毛衣呢?」

今天的秦珩穿著規矩中帶著一絲不羈,不羈中帶著一絲瀟灑,瀟灑中又帶著一絲潮流,區別於靚麗的羽毛衣和禁慾的運動服,這一套look日常且帥氣。寬鬆的字母t恤露出一段鎖骨,黑色破洞褲上還掛著條鏈子,但在他身上一點也不顯得中二。

嗯,就是那彩虹頭還有點扎眼……不過玩音樂的人,總得有點能吸引別人目光的東西。而且平心而論,比起身邊這些成群結隊進入酒吧,緊身衣小腳褲豆豆鞋、頭髮長到脖子根還梳成偏分蓋住一隻眼的人,秦珩已經很好看了,不是一個檔次的好看。

殺馬特非主流之所以被稱為殺馬特和非主流,主要是因為他們跟秦珩差了一張完美無瑕的臉。

輕酒吧老闆叫瑪麗,長鬈髮,高顴骨,歐式大雙(眼皮),復古紅唇,頰邊還有一顆小痣,長得很有異域風情。

瑪麗跟寧以菲年紀差不多,大學剛畢業的時候看中了老城的商業價值,來這邊開了家酒吧。之後一年,老城果然被人發掘成了旅遊景點,來的人逐漸多了,營業利潤開始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增長。

瑪麗指縫間夾著一根燃燒著的香菸,表現得很熱情:「小菲,這就是你說的那位秦先生?哇,人長得真帥!有這長相,誰還管你會不會唱歌,光坐著就行了啊!」

秦珩擺手開了個玩笑:「抱歉,我想通過雙手努力賺錢。」

寧以菲差點笑出聲,這樣的秦珩也很有意思。

瑪麗抬手指了指酒吧中央的小型圓臺,上面各色樂器都有,剛好是為樂隊準備的。因為目前還沒有人上去,所以顯得空蕩蕩的。

「帥哥,先上去熱個場子。」

秦珩自己背了把吉他,自己的東西用得再舊也順手。他經過寧以菲,衝她笑了下,痞痞的,耳鑽一閃,然後說:「好好看著,哥給你露一手。」

秦珩上了臺,毫無緊張感,抬手撥絃試了試音,緊接著泠泠絃音響了起來,伴隨著好聽的男低音:「我從未見識過這個世界的美麗,直到遇見你……」

這個空當,瑪麗雙手撐著臺子湊近寧以菲說:「小菲,考慮考慮,再來我這兒駐唱一個月,工資再給你加一半。」

寧以菲剛來老城的時候,白天在市場賣鳥,晚上覺得太閒就在這家酒吧當鍵盤手,跟著一個本地的小樂隊一起駐唱了半個月,那半個月,來酒吧的人明顯多了不少,而她也從中體會到了不同於音樂會大場館的熱鬧感。

那時她很愁悶,覺得鋼琴讓她失去了朋友,因為駐唱,她終於找到了一點會彈琴的好處——至少不會輕易餓死在大街上。

寧以菲搖搖頭:「不了,我之後可能會離開老城。」

這裡終究只是一個用來散心的地方,她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今天楊素給了她一張請柬,那是德國著名鋼琴家費德爾給中國的青年才俊發來的訓練邀請,訓練的同時還會舉辦晚宴用來交流別國音樂文化,整個國家只有五個人有此殊榮,光是楊素手下就佔了兩個名額。

寧以菲花了好長一段時間平復心情,之後便要在這條路上義無反顧地前行了。

「好吧,雖然有點遺憾,但還是希望看到你越來越好。」瑪麗推給她一杯顏色漂亮的雞尾酒,「送你的,祝你前程似錦。」

「謝謝。」

秦珩的聲音就在兩人安安靜靜喝酒時飄了過來,帶著繾綣的溫柔,如同三月春風,拂過心田。

我看到了落日朝陽,看到了水起雲落,我看到了你。

我看到石榴花開放,看到飄揚的裙角,我看到了你。

瑪麗納罕地說:「這歌不錯啊,怎麼以前沒聽過?」

七點以後,正好是古城裡的酒吧最熱鬧的時候。累了一天的遊客們會來歇歇腳,放鬆神經,喝點小酒聊聊天,討論明天會是晴天或陰天。

這會兒酒吧里人很多,所有人都注視著中央的圓臺。

燈光下,秦珩左邊耳朵上小小的銀色耳圈不時折射出光線。他唱歌的時候非常專注,一邊撥絃,一邊哼唱,渾身散發著一種抓人的光彩。

寧以菲定定地看著,沒有眨眼。

——秦珩在邊彈著吉他邊唱歌。

那把嗓子簡直就像為了唱歌而生的,低沉磁性,多情婉轉,感人至深。

終於還是等到了這一刻。

寧以菲很早就這麼覺得,秦珩唱情歌很帶感。

輕酒吧的氣氛可以很熱烈,也可以很輕鬆。秦珩唱完一首,旋律一轉忽然變得急促起來。

剛剛被溫情音樂安撫下來的觀眾一下子開始躁動,不少男女已經開始隨著節奏律動起來。

秦珩換了一首歌。

這回是一首盡人皆知的狂熱老歌。

之後的四分鐘,全場嗨爆。

矜持的少女在搖擺,狂放的少年在尖叫。

酒精刺激著每個人的神經,這一刻什麼都不想了,只跟著節奏跳動。

寧以菲身處嘈雜的環境,心情卻依舊穩定,這或許是常年出入音樂館養出來的特質。她透過擁擠的人潮,能在縫隙中看到秦珩沐浴著頭頂上彩色的燈光。

真好,她想。自己做出了正確的選擇,秦珩好像也找到了自己所缺的東西。

她想起那天,秦珩笑著跟她說:「我變好了。」

雖然不知道他什麼變好了,但寧以菲很替他開心。回過頭來看,這幾個月時間,過得好像還不賴。

秦珩下臺走了過來,瑪麗還在糾結他剛才唱的歌,圍著他問個不停:「你唱的是民謠嗎?還是什麼?是誰的歌?能告訴我嗎?」

秦珩不答,他看著寧以菲,又笑了。他在臺上唱歌時的那股痞帥勁兒還沒完全消退掉,笑起來挑起一邊嘴角,耳鑽仍舊在閃,晃花了寧以菲的眼睛。

在分不清是音樂節拍還是心臟跳動的聲音裡,秦珩慢慢說:「那首歌叫《我看見你》,我寫的,剛才是第一次唱。」

這首歌其實並沒有創作完全,是在他開始有了靈感時慢慢記錄的。歌詞只寫了一半,編曲也只編了一半,剩下的全是剛才即興加上去的,就這樣湊成了一首完整的歌。唱完到現在,秦珩自己都是亂的。很多詞他都記不得了,只記得剛才唱歌時瞥見了寧以菲。

人群的微小空隙裡,絢麗的彩色燈光下,她在笑。

秦珩看起來意氣風發,連頭髮絲都在興奮著。

上了臺的他跟平時完全不一樣,就好像隱藏了獠牙的野獸,在這一刻散發出屬於王者的氣場。

如果寧以菲見過他以前站在主舞臺上肆意歌唱搖擺的樣子,此刻大概會覺得非常感動。不過沒見過也無所謂,反正這一刻的秦珩,有一種別樣的魅力,讓人挪不開眼。

寧以菲不清楚這是一種什麼感覺,總之,好像別的什麼都已經淡化,眼睛裡能夠容納的,只有一個人。她清晰地感覺到胸膛裡有個地方漸漸加快了跳動的速度,然後被周圍的人聲掩蓋。所有人都聽不見,只有她自己。

寧以菲從來不知道自己喜歡的原來會是秦珩這樣的人,既張狂放肆又才華橫溢,私底下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一面,總是吸引著別人去窺視。

事實也證明,她真的喜歡上秦珩了。

分不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等自己發現的時候,就已經很喜歡了。或許是他一臉不耐煩地躲避寧小綠的嘴巴卻貼心地沒有攥緊手心,或許是他為了寫出歌曲就果斷搬來老城的這份執著,又或許是他技術不純熟地載著自己穿行在大街小巷,初夏的風吹在臉上,將他身上淺淺的洗衣液香味也一同捲進鼻腔裡。

那他呢?他會不會也對自己有一點好感?

寧以菲沒法直接問秦珩這樣的問題,感情這件事,可能是當局者迷,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再精明的人也會變得遲鈍,所以才讓一向清醒的她也變得不清醒了。

這樣也好,寧以菲想,萬一秦珩對她沒什麼感覺,也不至於連朋友也做不了。當然她也想過,如果秦珩跟她想法一樣,兩人最後在一起了,或許也不是什麼好事。

工作的原因,寧以菲行程很緊。在老城的這點時間完全是因為她實在受不了了才硬擠出來的,等恢復了工作,她又得天南海北到處飛。異地戀分手的機率太大了,所以還不如一開始就別開這個口,至少這樣等到忙累了休息的時候,還能跟他聊聊天。

寧以菲輕輕嘆了一口氣,真切地感覺到做人難兩全。

成年人的世界,不是隻有愛情的。

回家的路上,夜風溫柔。

旁邊院子裡提早結出花苞的黃顏色夜來香已經在晚上開放,香氣淺淺的,透過鐵柵欄飄出來。

千年古城,萬家燈火,斑駁光影照著腳下石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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