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一口深潭,站到潭邊,低下頭去,穿過漆黑的潭水,不要用你的眼睛,用腦子去看,用前額正中的第三隻眼,時光之眼,直抵深處。你會發現,從前經歷過的一切:城鎮,街道,房屋,樹木,水井,甚至曾經用過的一隻綁了鉛絲的淘米籮,一條趴在屋頂瓦楞草中的脊背灰黃的貓,它們都還存在,無聲地靜立在潭底,被穿過水麵的光線折射,發出幽幽的微光。如果風吹潭水,水波盪漾,潭底的風景會跟著搖曳生姿,有了聲色氣味,炊煙塵土,城鎮和街道彷彿活起來了一樣。
有一年我和艾早站在青陽城南那座三孔的閘橋上,手裡各抓一把甜蘆稈,一邊嚼,一邊噗噗地往橋下水流裡吐廢渣。那些被我們吸乾水分又吐出去的廢渣輕飄飄地毫無分量,在半空中飛過去一段短短的距離,搖搖晃晃落進水中,努力掙扎了一下,終於站不住腳,很被動地跟著水流遠去。
我們努力地鼓起肚子,比賽誰能把甜蘆渣吐得更遠。這不光需要力氣,還需要技巧,要用上舌尖的爆發力,彈射力。還有,如果不把蘆稈裡的水分吸乾,廢渣分量重一些,相比而言就容易吐出速度,讓它們在空中逗留的時間更長,飛行距離更遠。這是我在仔細觀察艾早的動作後得出的結論。她總以為我不夠聰明,可我的優點是善於學習,我會不聲不響把別人弄明白的東西拿過來,變成我自己的。這一點,在我以後的生活中會越來越多地得到彰顯。
艾早很快玩厭了遊戲,歪頭看著我:「你信不信?一個人要是跳進水中,有本事逆著水流一直上,一直上,終歸有一天能夠回到清朝、明朝、唐朝,能看見匈奴人騎馬打仗的樣子。你信不信?」
我目瞪口呆地盯住她的嘴巴。她的嘴週一圈被甜蘆稈戳得微微發紅,嘴角的某一處還破了口子,滲出血絲。這使我恍惚覺得她的話中有血腥味。
我為什么總是跟不上她的思路呢?她是一隻蹦跳的青蛙,行進過程呈現點狀的痕跡。而我,我是爬行動物,身後拖著蜿蜒的細線,不間斷,也沒有超越。
那一年我們上小學四年級,剛開始學歷史,開始背朝代、歷史年表、農民起義大事記。
我記得艾早穿著一件深綠和淡綠交織的粗格子布衣服,翻領,兩個貼袋塞得鼓鼓囊囊,裡面有橡皮筋、彈子球、米粒做成的沙包,還有路上揀到的玻璃糖紙。她的下身是一條草綠色的回紡布褲子,褲襠肥大,褲管挽了一道邊,膝蓋處兩個鼓鼓的包,而且往兩邊撇著,看上去好像長在她身上的是一雙古里古怪的羅圈腿。
她在橋上站著,綠色的,纖細的,又是迷狂和興奮的,被蘆稈戳紅的嘴巴像綠樹上開出來的一朵紅花。
從一九六六年開始,往前倒數二十年,艾家開著青陽城裡最大的一家醬園。起碼有半個城的人家,早晚飯吃的都是艾家醬園裡醃出來的甜瓜和蘿蔔頭。我媽媽李素清說,她小時候最喜歡的事情就是在醬園裡跟夥伴們捉迷藏。她們屏住呼吸,掩身在一人多高的醬缸後面,發現有人找過來了,一閃身就撲到另一口醬缸後,根本不擔心對方在那個迷魂陣一樣的園子裡能夠抓到人。
醬園的空氣鹹得叫人喉頭髮緊,打噴嚏,流眼淚。醬園出來的人皮膚都黑,吃東西口重,而且不言不語,像我爸爸艾忠義那樣。我媽媽說,那是他們習慣了閉著嘴巴做事,因為園子裡蒼蠅太多,嗡嗡地在人臉面前亂飛亂撞,張嘴的時候不留神,蒼蠅就飛進嘴巴去了,再不留神的話,還會嚥進肚子,叫人拉稀。蒼蠅多髒啊!
我媽媽說這番話,其實有貶低醬園家族的意思,可我和艾早卻對那樣的生活羨慕不已,原因就是自從我們上了小學之後,老師號召「除四害」,每年九月開學的一天,交學雜費、領取新書本的同時,每人要交上一百隻裝進火柴盒的死蒼蠅,算是暑假中做的一項作業。一百隻蒼蠅很難打,如果不是胡媽幫我們的忙,我們就會像那些交不出蒼蠅的女孩兒一樣,開學第一天眼淚汪汪地豎在黑板下罰站。所以我們就想,要是爺爺的醬園還在,堂屋裡院子裡蒼蠅翻飛,伸手就能逮住一把,那多開心!
解放之後,醬園公私合營,後來完全收歸國有。院子裡數以百計的一人高的醬缸,統統搬到了城東醬菜廠裡,成為國家和人民的財富。我爸爸一點都不傷心,因為他從小就不喜歡呆在這個家庭式的作坊中,跟著爺爺學做大醬。他腦子聰明,讀書能讀得進去,一心一意要考進清華,學電機。可是他萬萬沒有料到,醬園消失之後,家中很快陷入貧困,他僅僅讀到初中畢業。他十六歲進郵局做事,拿薪水養家,養我那個癱瘓在床的爺爺。二十五歲上,他熬到科長的職位,從此不再動窩。他的家庭出身註定了他的政治生命到此為止。
然而我爸爸不是一個安於小城平凡生活的人,郵局職業開發出他的另一個愛好:集郵。上個世紀六十年代,集郵是一個悄無聲息又帶著點奢侈的愛好,我爸爸不得不用每天早晨省下來的買燒餅錢,燕子銜泥一樣點點滴滴豐富他的收藏。
他書桌的抽屜裡有裝備齊全的一套集郵工具:金屬的鑷子夾,帶長柄的放大鏡,多功能的量齒尺,各種膠水紙。我還見過他自制護郵袋:用一張玻璃紙和一張襯紙,裁出所需要的尺寸,將它們的底邊粘合,再往襯紙背面刷上膠,晾乾之後,便可使用。他每天早晨上班之前,都要把幾本集郵簿小心收到床後箱子裡,掛上一把黃銅大鎖,箱子外面還要遮上一層油布。在我們那兒,油布是公認為可以防潮的。可是胡媽背地裡嘲笑他,說這叫「放屁拿手捂」,捂了以為人家聞不見,其實臭味照樣擴散。胡媽的意思是,我們家的房子實在太老了,「三年困難」時期把地板和板壁都拆掉了換山芋幹吃,房子裡面就更加潮溼,地氣沒有了木板的阻隔,磚頭地上永遠都汪了薄薄的一層水,像是老房子永遠都眼淚汪汪地悲哀著。這樣的房間,遮一層油布管什么用?
下班之後,我爸爸會開啟箱子,搬出集郵簿,再洗手,從胸前口袋裡掏出一個巴掌大的記事本,本子裡總是夾著一枚或者兩枚嶄新的郵票。他拿出小鋼鑷,小心地夾起郵票一角,屏住呼吸,把嬌嫩的郵票從本子裡轉移到護郵袋中,再放進集郵簿。有時候,他還會拿量齒尺測量一下新郵票齒孔的度數,也會把集郵簿舉起來,跟目光平齊,讓窗外光線水一樣地漫過冊頁,留心那些郵票表面是不是留下了汙漬或指紋。
如果我和艾早想看看那些郵票,他也能同意。他會讓我們在桌子對面站著,手背到身後,由他把集郵簿倒過去朝向我們,再輕輕翻動頁面。每頁的停留時間不超過一分鐘,好像多一秒那些郵票就會氧化得快一些。我記得他給我們看過一套「廣播體操」的特種票,全套總共四十枚,整整齊齊排滿了集郵簿的好幾頁。他還有幾大張沒有裁開的「蘇聯十月革命35週年」紀念郵票,面值是八百元。我們都以為八百元是個大得嚇死人的數字,可是爸爸說,這是舊幣的標價,實際上也就是現在的八分錢。
九十年代,我父母到南京小住,偶爾逛進了一個郵票市場。他在市場裡看到一張「集郵報」,報上的訊息說,四枚一套的「十月革命35週年」紀念票,拍賣價五點五萬人民幣。我爸爸當時就血壓升高,頭暈要吐,叫了計程車才勉強回到家。
原因是,早在「文革」中的一九六八年,隨著「清查階級隊伍」運動的深入,我們家中被抄,爸爸的十幾大本集郵簿全部不知去向。從此之後,他再也沒有見到過他的那些寶貝。他一直懷疑是張根本暗中搞鬼,聯手那些不諳世事的紅衛兵,掃蕩了他的家。這樣的懷疑不無道理。如果是張根本搞鬼的話,不知道他把那些集郵簿藏匿在哪兒,因為我在他家中生活了十多年,從來沒有見過一張郵票的影子。
我媽媽李素清說,張根本是當公安的,他多鬼呀,他昧下了你爸爸的東西,會讓你看見?
絕對是這樣。論心眼兒,我父母鬥不過張根本。
我媽媽的家族歷史跟艾家截然不同,不是那種靠家庭作坊辛勤工作而成殷實的,她家族的一夜暴富帶著更多的機緣和偶然,有著接近於民間傳說的濃烈色彩。
李家本來世代務農,養一頭騾子,支一盤小磨,閒時做做豆腐掙幾個銅板。可是有一年鄉間土匪橫行,官兵大肆圍剿,眼見得包圍圈越縮越小,土匪頭子成了甕中之鱉,無處可逃。那天夜裡李家老爺子聽見磨房裡騾子把門板蹬得咚咚直響,他膽小,沒敢出去檢視。天亮後才發現騾子不見了,是被人割了韁繩強行牽走的。磨房草堆裡卻藏了一袋東西。他彎腰去拎,手裡一沉,差點兒閃了老腰。開啟看,光燦燦一袋金銀珠寶。李老爺子心中狂跳,知道是土匪頭子用這袋財寶抵押,換走了逃命用的騾子。
老人家擔心土匪報復,不敢報官,小心地挖個坑藏起錢袋。他等了一年又一年,鬍子都等得白了,取錢的人始終不來。他於是想到,那人肯定早已被官府逮住,砍掉了腦袋。藏在他家磨房裡的寶貝,就這樣成了無主之財。
李老爺子當然不夠高尚,沒有做到「拾金不昧」。他小心翼翼地開始花掉這筆天上掉下來的鉅款。怕人起疑,他不敢在鄉間買地,就背了錢袋進城,買房子,買店鋪,買一堂又一堂的紅木傢俱,買昂貴的古董字畫。老爺子讀過鄉村私塾,頗識文墨,知道錢財要怎么花出去才有價值。李家境況最火時,城南綿延一條街都是他的房產。
然而俗話說得好,最富不過三代。日本人佔領縣城時,我舅舅才不過十五歲,卻已經是青陽城裡赫赫有名的敗家子。他吃喝嫖賭不算,還抽大煙,賣空了家中一切,最後為了爭一個窯子裡的女人而當上漢奸。新四軍打過來時,一顆子彈結束了我舅舅的小命。青陽城解放,李家的房屋店鋪全部作為漢奸敵產沒收,寡居的外婆只能帶著我的媽媽李素清賃屋而住。我媽媽還有個表妹叫李豔華,自小父母皆亡,外婆好心收留她在身邊,飯一口粥一口拉扯長大,我們稱她做「小姨」。
我媽媽靠外婆變賣首飾一直讀到師範畢業。李豔華的學歷稍低,卻也讀完了小學。在當年的青陽城裡,這已經是女孩子當中數得過來的文化人了。我媽媽畢業後在縣中當老師,教歷史。李豔華參加工作,當縣醫院的外科護士。
外婆死前曾經囑咐我媽媽,李家就剩素清和豔華這一對錶姐妹,無論什么時候兩個人都要互相幫襯,同心協力地過好日子。所以,我媽媽嫁給艾忠義的同時,也給李豔華找到了一個物件,那就是剛從部隊轉業到青陽縣公安局的科員張根本。
我媽媽和爸爸住在艾家從前的醬園裡,醬園前面有三間門面房,讓李豔華和張根本住著。五十年代的年輕人都單純,對私有財產的厭惡遠遠超過渴望,房子給李豔華兩口子住就住了,誰也沒提過交房錢的事,更沒有提過產權歸屬的問題。
張根本那時候赤貧。胡媽不止一次講述給我們聽:張根本頭一次上我們家的門,穿著一件部隊裡穿舊的絎縫棉襖,棉襖的領口、袖管、前襟是成片的油漬,梆硬梆硬,湊近前都能聞到那股油哈喇味,脫下來隨便一扔,棉襖支稜著都不帶歪倒。胡媽嫌惡地說,他怎么就不洗一洗啊!他居然能穿得住啊!那身衣服能叫衣服?根本就是油坊裡的抹布!
很久之後艾早跟張根本提這事,他嘿嘿笑著,解釋說,就那么一件棉襖,罩子是它,裡子也是它,怎么洗?洗溼了穿什么?
我媽媽當年沒有以貌取人。李豔華也沒有。她們都從這個嘿嘿乾笑著的年輕人身上看到了他日後的能力和前程。我媽媽做主,把李豔華風風光光地嫁了出去。沒有如王洛賓的歌中所唱:帶著你的妹妹和嫁妝,而是帶上了三間修葺一新的青磚小瓦房。
艾家醬園的房屋格局是這樣的:三間門面房臨街,其中一扇後門通向大院。大院極深極闊,中間有石頭砌出的一條路。順著這條路往前走,是一溜五間朝陽的正房。院子的左邊還有三間廂房,比較破舊,沒什么用處,平常就堆堆柴草雜貨。院子的右邊有兩間廚房,那是胡媽的領地,得不到她的允許,連我媽媽都很少進去。院子的南邊是大門,門開在狀元巷的巷口,門樓極高,門扇也厚,門軸有一點緊,小孩子一個人根本沒辦法開門和關門。有時候胡媽會拿個油瓶過來,把瓶裡的油腳子滴上幾滴在門軸上。木門再開啟時,就滑溜了許多,發出令人愉悅的「咿呀」聲。
大門從前上的是黑漆,漆皮很厚,現在雖然剝落了,一道一道斑駁開裂,威嚴卻仍然還在,鄰居們推開大門進這院子的時候,不由自主地還有一點肅然起敬。
沒事幹的時候,我喜歡用指甲摳東西。牆壁上的石灰啦,腳趾裡的汙垢啦,鉛筆上的橡皮腦袋啦,磚縫裡的泥土啦。摳東西的時候我很專心,精神集中,情緒安寧,目光深邃,完全是享受一種難以言說的愉悅。我特別喜歡摳家裡的那兩扇黑漆大門,漆皮剝落後,門縫裡的油泥乾透了,變得生脆,用指甲去摳,喀嘣下來一塊,喀嘣又下來一塊,爽得不行,非常有成就感。
胡媽見不得我碰那兩扇門,我只要一伸手,她就會大呼小叫地衝上來,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旁邊扯。「你這個小把戲!」她恨恨地叫。她大概是揚州人,說話總有一點揚州腔,「好好的門都要被你摳出一個洞啦!賊要鑽進來啦!要不要剁了你這雙手?」
我趕快把兩隻手藏到背後,用勁地絞在一起,不讓她看見。
胡媽對我和艾早的態度明顯兩樣,因為艾早是她奶大的,我不是。我媽媽生下我們兩個孩子時,國家正在困難時期,糧食定量不足,副食品少得可憐,媽媽奶水不夠我們兩個人搶,就把艾早寄放在胡媽家裡養。艾早斷奶之後,胡媽又跟著過來,帶孩子,做家務,儼然成了一家之長。艾早小時候皮膚黃,眉眼也不如我清秀,我媽媽說,可能因為吃了胡媽的奶,多多少少有一點隨胡媽。胡媽聽了就高興,嘿嘿地笑,想方設法把好吃的東西藏在廚房裡,再偷著把艾早喊過去,一個勁地往她嘴裡塞,還催著:「快吃!快吃!」
也不怕噎死了她的寶貝兒。
如果艾早用指甲摳門板,胡媽是肯定不會罵她的,最多把她拉到懷裡,心疼地舉起她的手指頭看,怕她摳壞了那一片片粉白透明的指甲蓋。
胡媽最看不入眼的人是張根本,提到他,她就要撇嘴,鼻子裡重重地哼一聲,表示這個人不值一說。
起因是張根本白住了艾家的門面房不算,幾年之後,又不打招呼地佔據了一角院子。
院子從前真的很大,幾乎比半個足球場還大,因為艾家從前開醬園的時候,要在院裡放置大大小小的醬缸。後來醬缸搬走了,地方就空出來了,就長樹,長花,長草。胡媽總是向包買我們家糞水的吳麻子討樹苗。石榴,枇杷,泡桐,桔樹,什么都要,甚至還要過一棵很稀罕的無花果樹。
張根本是這樣佔據院子的:他藉口李豔華神經衰弱,怕吵,找人把門面房朝街的大門砌死了,改由後門進出。後門進出要借道我們家的院子和大門。兩家人走一個門總是不方便,所以他在院牆上靠近他家那邊重新開個洞,安上門。新門跟那扇黑漆大門並列,當中隔了十步距離。在這十步距離中,張根本再砌一道牆,拐一個直角的彎,連線到他的山牆上。醬園大院的四分之一,就這樣被張根本活生生地切走。他的三間門面房轉眼間改造成為一幢獨門獨院的舒適雅居。
「這人太不要臉!」胡媽忿忿地說,「世上竟有這么不要臉的人!我把話說在這兒,姓張的就是一隻喂不飽的狼!你們都看著吧。」
不識字的勞動婦女有時候就是厲害,胡媽提前看穿了張根本的狼性,也預言了我們家日後可能會有的災難。
我爸爸當時坐在正房窗前,舉著夾郵票的鋼鑷子,一臉的息事寧人:「圈就圈了吧,這院子本來也太大,打掃起來都不方便。」
我媽媽站在朝南的廊下,張開五指當梳子,攏了攏齊耳的短髮,隔著窗戶對他說:「至少他該先徵求我們意見。」
爸爸嘿嘿一笑,從胸袋裡掏出那個記事本,小心翻開,夾出裡面的郵票,一邊往他的集郵簿裡倒騰,一邊有口無心地替張根本辯護:「不就因為是親戚嘛!如果拿我們當外人,他還真不會這么幹。」
瞧,本來一樁很窩火的事,被我爸爸一說,倒變得美好起來,像饅頭沾上一層糖汁一樣,蜜意流淌。
但是好好的院子被切掉四分之一,就不成方圓了,看上去委實彆扭。胡媽是這院子的熱心經營者,她那樣生氣是有道理的。
在我和艾早兩個人中間,小姨李豔華比較喜歡我,有時候她會把我叫到她房中,開啟一個紅色的玻璃糖缸,拿出一塊上海軟糖,笑眯眯地看著我吃。
「別告訴艾早,」她說,「昨天她對我吐唾沫了。以後小姨只給你一個人吃糖。」
我剝開糖紙,把淡棕色的奶糖咬下一半,剩下的仍舊包好。
李豔華笑得下巴直抖。「你這個小東西,還知道細水長流啊。」
其實我一回到家,就把那半塊糖呈給了艾早。我習慣了有好東西跟她分享,她對我也是同樣。我們之間沒有欺騙和隱瞞。
我曾經在張根本的家裡看見過他的一把槍。當時那把槍連同槍套擺在矮櫃上,我走過去的時候,鼻尖剛好跟槍套平齊,於是聞到了一股奇怪的皮革味,還有夾雜在其中的鐵器味和機油味。那些氣味十分陌生也十分怪誕,濃烈燻人,聞過之後我覺得頭暈想吐。
張根本出現在門口,嘿嘿地笑著,對我說:「哈,這東西會咬人的,你可千萬別碰。」
他穿著乾乾淨淨的白襯衫,襯衫下襬束在藍色的褲子裡,一條褐色的皮帶有我的手心那么寬。自從住進艾家之後,他變得講究衛生了,衣服從來都穿得一絲不苟。在李豔華的督促下,他還習慣了回家洗手,習慣了把頭髮梳成三七分,再抹上一點點頭油,不讓那些髮絲翹起來亂成喜鵲窩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