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lyleultan帶我去那個冷落的餐廳,是為了不讓人看到,甚至定位子用的也是假名。但諷刺的是,我們還是讓人看到了。那天下午,在辦公室休息區衝速溶咖啡的時候,前面提到過的那個雞婆的男同事湊過來說:「你不像看起來那麼乖,對不對?」臉上露出故作神秘的笑容。
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麼,無辜地看著他。他也看著我,做出一副「你騙不了我」的表情,對我說:「我得提醒你,ultan是事務所的客戶,而且,是你老闆的老朋友。」然後,在我反應過來向他提問之前轉身走掉了。
其實不用他說,我也很清楚自己和lyleultan之間的距離。有一種人,儘管不太典型,哪怕你不認識他,你也知道他不太一樣,他說話的方式、他的口音比我通常遇到的各種各樣的人都更加清晰、乾淨,他的動作和態度帶著一點超然的味道,是比常見的露骨的優越感更加超然的超然。而這些不同之處都不僅僅源自金錢或是地位,至少不是幾年十幾年快餐式的金錢和地位可以造就的。不過,rona,如果雞婆男說的「老闆」指的就是rona的話,這個被我當做careeridol來崇拜的女人和lyleultan之間又有什麼關係呢?
在lyleultan離開紐約的一個月裡,我們沒有通過電話。而與此同時,秋天來了。窗外的樹葉逐漸泛出溫暖的金黃色,有的時候,風變得有些凜冽。他的名片放在我辦公桌左首第一個抽屜裡,夾在名片簿的最後一頁。電話號碼按照姓氏的首字排在我手機聯絡人列表u字頭裡面,有很長一段時間他是我唯一的u,直到一個同樣u開頭的日本名字加進去。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想起過我,反正我也沒有太多的時間想到他。早晨或是傍晚,我步行二十分鐘,再坐差不多半個鐘頭的地鐵上下班,然後工作八小時,時常加班,打扮得跟馬路上或是地鐵車廂裡自食其力的年輕女孩子大同小異,季末折扣時花二十九塊九毛九買來的鞋子漸漸地把腳後跟磨出老趼。但是,有的時候,儘管只是一些瞬間,我在路上走著,風突然吹來,無數金黃色扇形的枯葉被吹起來,旋轉飛舞,最後又落到溼漉漉的街道上,那場面就像電影慢鏡頭裡那樣緩慢而優美。每當那樣的時刻,我總是覺得一個又一個的音節在喉嚨裡堆砌,直到我不自覺地輕輕地念出來:lyle。
九月最後一個週末的早晨,我收到他發到我公司郵箱裡來的一封郵件,只有幾個字:imissyou.我實事求是地回覆:metoo。然後又是沒有一點音信的五天時間,直到十月第一週的星期五,我收到一個快件,一條藏藍色的大絲巾,上面是頗有浮世繪風格的帆船圖案。一封短箋,告訴我,他回來了。
我故作大方地給他打了個電話,純然問候性質的,同時謝謝他的禮物。一份恰到好處的手信,選的既不輕也不太重。而他說,他想見我。
我回答得很乾脆:「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
「為什麼?」
「晚餐時間在曼哈頓找一個沒人光顧的餐廳肯定更難,保不定你會一路把我拐到澤西城,而且我還要記住不能在公開場合叫你的姓氏。」
電話裡傳來輕輕的笑聲:「你誤會了,從頭到尾。上次那間餐廳其實很不錯,我不知道為什麼那天會沒有人,訂位子用的是我秘書的姓。」
儘管有點開心,我還是說:「不管怎麼說,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我沒有說下去,後半句話是:因為夜色裡我可能會幹一些第二天一定會後悔的蠢事。「我星期六早上在公園晨跑,我們可以一起吃brunch。」
「幾點?」
「十點或者十點半。」
「十點半見。」他說。
於是,我們訂下約會。第二天早晨,我照例跟一個同事一起去公園跑步。那個時候,秋天已經漸漸找到了感覺,公園裡的楓樹葉紅得層林盡染,只是那年雨水多,到處都顯得冷冷清清的。早上天氣冷,我穿了厚運動衣褲,帶了手套。十點多的時候,天晴了一會兒,有了些陽光,他坐在公園附近一個餐館的露天座上,看見我,不笑不說話,示意我坐下。
我沒吃早飯,慢跑了將近四十分鐘,臉通紅,快餓死了,還渴得要命,一點不客氣地拿起他面前放著的一杯水,站著一口氣喝完,方才露出一個微笑,氣喘吁吁地跟他說:「早上好。」他抬著頭看著我,依舊一言不發。我好像已經習慣了他這種作派,仍由他看著,一邊坐下,一邊招呼侍者過來點菜。才剛剛脫了左手的手套,右手就被他拿過去了,解開手腕上的扣子,慢慢地摘掉那隻手套。這個似乎微不足道的動作讓我心頭一顫,卻還是穩住陣腳,盯著選單,要了捲餅、沙拉、湯和香草布丁。眼睛的餘光看到他把手合在我的手上,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長,相比之下,我的手要小得多了。
菜端上來,我吃得風捲殘雲。在那個年紀,我的胃口總是好得出奇,肚子餓的時候甚至有點貪心不足的味道。相比之下,他要的量只能說是象徵性地陪我吃一點,這又讓我在私底下慚愧了一小下。回想起來,當時的我總是為了類似的事情慚愧,直到後來才漸漸明白過來,他追求的東西跟我想要的從來就不一樣。吃的、玩的、穿的、用的,我有那麼多東西夢寐以求——一架鋼琴、一輛太妃糖色的豐田雅力士、讓·喬治家傳說很好吃很好吃的朱古力松露夾層蛋糕,以及在麥迪遜大街七百一十號的櫥窗裡看到的黑色紀梵希皮草手提包……所有這些對於他來說都唾手可得,但他真正想要的東西卻是看不見也摸不著的。至少,我從沒有聽到他說「餓」這個字。「累」,我聽到過一次,「餓」,從來就沒有過。
吃完飯,我們牽著手在公園散步,在一條沒什麼人的林蔭道上我們又吻了一次。然後,他貼著我的耳朵說:「去我那裡。」
事實證明,陽光下面,我一樣會做出第二天一定會後悔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