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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帕裡葛利格(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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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班回家,caresse已經送回來了。那個禮拜剩下的幾天,我們都沒有聯絡。直到週末他過來接孩子,我們在巴特利公園的遊戲場上匆匆見了一面。nick也在,等我送走了caresse一起去健身。三個人互相打了招呼,其他幾乎什麼也沒說。不過,只要有caresse在場,氣氛總不會太尷尬。我禁不住覺得兩個成年人老是拿小孩子當掩護,蠻好笑的。有那麼一會兒工夫,我很想跟他說些什麼,甚至有點後悔把nick也一起叫來了。但如果真的只有我們兩個人,我恐怕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做什麼。

lyle帶著caresse告別走了,我坐nick的車子去健身房,在車上說起兩個禮拜之後的公司派對,地點在公司附近一個名叫「balloon」的夜店裡。nick告訴我那是很「潮」的地方,平常要進去得排很長的隊,進了大門還要等位子。看他蠻感興趣的樣子,我問他要不要一起去,我可以帶一個人。

「你沒有約會?」他問我。

我搖搖頭回答:「沒有。」

「你這樣不行啊。」他開始語重心長,「不帶小孩的時候應該多出去出去,不要只跟我去健身房,減肥也不要減過頭了,變成keiraknightley那樣沒胸沒屁股的就不好了。」

我說你那麼多廢話幹嗎,要去去,不去拉倒。他答應去了。

又過了一個禮拜,lyle把caresse送回我這裡,走之前跟她說拜拜的時候,隨口提起下週要出去度假,紐西蘭的什麼地方,因為sandra想去。他走之後,我關上門,對著門板說了句「bonvoyage」。隨便吧,隨便到哪裡去。那個地方名字怪怪的,我幾乎立刻就忘了。而我和他之間也再不會有什麼了。

新的一個禮拜開始,天氣陰晴不定,冬天的味道漸漸濃了。第一個工作日的晨會上,照例是經濟學家、行業研究員挨著個兒地發言,有人提到紐西蘭,能源、食品、旅遊……我走神了,手裡拿著水筆在記事本上亂畫,坐我旁邊的同事以為我在想跟他差不多的事情,側過頭輕聲對我感嘆:「看這裡的破天氣,帕裡葛利格島現在華氏八十度,晴朗無雲,沙灘白的晃眼,風速每小時二十公里,衝浪的好地方……」我對他做了個尷尬的笑臉,他聳聳肩,低頭繼續看他的手機。帕裡葛利格,就是這個名字,我又想起來了,也可能根本就沒忘記。

星期三,nick到華爾街附近辦事,約我一起吃了午飯。吃完飯,我拉他陪我去買星期五派對上穿的衣服,兩個人一路逛到布羅德路。我在沿街一家店裡看上一條深灰色的裙子,穿上非常合身,午飯多吃一口都有可能拉不上拉鏈。店員在一旁很誇張的對nick說,你女朋友的身材很好啊,換了旁人,我都不敢把這條裙子拿出來給她試啊,巴拉巴拉一堆生意經。

nick也誇張地回答說,這不是我女朋友啊,我沒有那樣的榮幸啊。我只是她的健身教練加血拼顧問啦。

等店員走開了,我對著穿衣鏡跟他說:「不如我們開始約會吧,我是說真的約會,星期五晚上就算是第一次。」

「第一次跟第二次兩年多以前都已經約過了,要約也得從第三次開始,談談身體談談渴望,我送你回家,說不定還想跟你上去,到你臥室裡坐一下……」他還是貧嘴。

「我說認真的。」我打斷他。

安靜了很久之後,他開口說:「我想我們應該再等一等。」

「是你催我開始約會的,還等什麼?」

「aclosure.」

「已經結束了。」

「我願意相信你,不過這種事情旁邊的人總是比當事人看得更清楚。」

「你還喜歡我嗎?」

「喜歡。」

「喜歡我什麼?」

「有點駝背,笑起來挺可愛的。」

「駝背也算優點?」

「算吧,我蠻喜歡的。」

「那週末的晚會你還當不當我的plusone?」

「當然當啦,這不就是朋友通常做的事情嘛,我不會讓你落單的。」他看著我回答,然後又讓我轉過去讓他看看後面,仔細端詳之後關照我,「你這條裙子裡面一定要穿thong的。」

我臉紅了。

結賬離開那家鋪子的時候,他替我開門,同時輕聲對我說對不起,他沒答應跟我約會,因為他這個人「認真起來還蠻認真的」。

我心無雜念地工作,一直到週五。因為逢到週末,晚上又有活動,整個下午辦公室裡都有些人心渙散的味道,老闆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離下班還有半小時,已經有人翹班走了。我照樣還是六點三十分左右離開公司,回家正好可以跟caresse一起吃飯。看她拿著小勺子把西蘭花、蝦仁、蛋黃還有米飯舀起來,送進嘴裡,笨笨的,卻又那麼認真,就是我一天當中遇到的最最動人最最有趣的事情了。

差不多八點鐘,nick過來接我。我還穿著運動衫褲坐在caresse的小床邊上給她講睡前必聽的故事——《阿里巴巴與四十大盜》。小孩子很奇怪的,有些東西不知道怎麼的,機緣巧合印進她腦子裡,就再也忘不了了。我給她講過《白雪公主》、《小紅帽》、《冰雪皇后》等等,全都及不過lyle那個磕磕巴巴的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nick站在臥室門邊上看了我們一會兒,靜靜的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但caresse很敏感,總覺得房間裡多了個人,一會兒朝那裡看看,一會兒又對他笑一下。直到我揮手把他趕走,讓他到客廳裡等我,小姑娘方才安靜下來聽故事。等故事講到阿里巴巴發了財,她也已經閉上眼睛,漸漸睡熟了。我用最快的速度換了衣服,化了妝,跟nick出發。claudia留下來看孩子,我答應她十一點之前肯定回來。老實說,我已經懶得出去了,巴不得洗完澡坐在床上看書或者乾脆關燈睡覺。但nick已經來了,而且,他的話還是有些道理的,我應該開始自己的生活,除了女兒,除了工作,除了lyle之外的生活。畢竟有人早就走遠了,遠到南半球去了。

走出我住的那棟樓,我就發覺自己忘記帶粉盒和手機了,開始覺得麻煩沒有回去拿,等車子開出一段路又開始擔心,家裡會不會有什麼事情發生,claudia又找不到我。等到了balloon,走了幾步路,腳上新鞋怎麼穿怎麼彆扭,每一步都像是踮著腳尖在走路。合規部的老闆,也就是我的頂頭上司,老遠看到我跑過來跟我打招呼,因為夜店裡很吵,他湊得很近,口水都噴我臉上了……事情林林總總,總之是一切都不順意。我莫名其妙,自己怎麼又會退回到這個樣子,在他身邊時的樣子。

公司的派對總是那個樣子,有人只為出風頭玩得很瘋,有人公開了辦公室裡的暗戀,也有一些只是想見一下高層,除此之外的那一些就是走一下過場而已,表示自己還算合群,多少還有那麼一點團隊精神。我恐怕就是那最後一種。兩杯martini,兩小塊蛋糕,跟所有認識的人打了招呼,尚不到十點鐘。我借nick的手機打家裡的電話,claudia說她在餐廳看電視,小孩睡得很好,沒什麼事情。沒什麼理由讓我提早告辭了,於是只好照原定計劃混到十點半再走人。

臨走去跟老闆說拜拜,他老人家最後還不忘記用帶著法國味兒的英文損我兩句:「這麼早走?你還不到三十歲吧,打起精神來啊,e,漂亮的青蛙燙死了可惜啊。」他總喜歡說那個老掉了牙的,關於溫水裡的青蛙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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