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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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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流淚滿面地想,我真是喜歡做他的孩子,我要一輩子做他的孩子。

開學的第一個星期,週三的晚上,離圖書館閉館時間還有半小時,唐仁照例用目光示意我提前出去。

我已經沒有遊戲的興趣,因此拒不接受他的資訊,埋頭寫一份要交的作業。

唐仁以為我回家一趟過得糊塗了,忘記了從前我們之間的很多默契,就乾脆起身,收拾了他的書包,繞過長長的條形桌走到我身後,拿書包碰一碰我的背。圖書館裡安靜得能聽清翻書寫字的聲音,他不敢造次跟我說話。

我回身遞給他一張紙條,紙條上寫了一句話:感冒,怕傳染給你。

唐仁看過紙條,臉上有詫異的神色。中午在食堂買飯時他跟我說了好一會兒話,我並沒有聲重鼻塞的現象。他在我身後遲疑不走,第二次用書包碰我的背,還彎腰跟我耳語一句:我不怕傳染。

我遞給他第二張紙條:請保持安靜。

他繼續愣了幾秒鐘時間,只好悻悻地出門,因為他空出來的座位已經被另一個同學坐了過去。

半小時之後我隨人流往宿舍區走,一路上都在注意找尋他的身影。我以為他會等候在某個地方,要纏住我問個究竟,最少也要關心一下我的「感冒」情況。結果是他早已經回宿舍了。他沒有關心別人的習慣,更不會為別人付出半小時的等候時間。我拒絕了他,他稍微地難過一下,事情也就過去了。他一點兒都沒有想到這是我們之間拉開距離的預兆。

可是我的確厭倦了我們之間孩童式的遊戲。我不再願意寵愛一個孩子樣的男人。從前我喜歡唐仁,是我天性中母愛的那一面過早地開啟,並且得到錯誤的落實。我以為愛一個人就是這樣,其實不是,遠遠的不是。經過這個暑假,我已經明白過來。

唐仁終於發現了我對他的心不在焉。他開始感到慌亂。在習慣了我的照顧和溺愛之後,他不再適應獨自來去的生活。他對我不是沒有感情,是不懂得如何表達感情,以及他永遠不會讓這種感情超越他對自己的關注。

他試著改變一些事情的做法,搏得我的歡心。中午他會早早排到了買飯的隊伍裡。他也會放棄一份晚飯,到圖書館替我佔一個座位。有一次他還擠在人群裡搶購到了一紙包新上市的花紅蘋果,興沖沖地抱到我的宿舍。總之,只要他有心去做,偶爾也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我悲哀地看著他忙前忙後,絲毫感覺不到從前的快樂和驚喜。他作為男人的形象早已經在我心中定位,現在即便是脫胎換骨,也不能再有改變。

何況他脫不了胎也換不了骨。他就是他,唐仁,一個聰明的、漂亮的、柔弱和自戀的小男孩。我們曾經互相喜歡過。我們輕輕地擁抱,安靜地接吻,享受到了異性之間最初的溫暖。

大學的最後一個學期,唐仁因為成績優秀,獲得了公費留美的名額,去斯坦福,讀空間物理。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坐機場大巴。他一路死死抓住我的手,像小孩子第一天離開母親去幼兒園那樣。我逗他放鬆,說,別這樣,你都已經是國家的棟樑之材了。他就問我,如果他在美國安定下來,我能不能也申請過去?如果我去,他願意課餘打工供我上學。他信誓旦旦說,一定願意。我含糊應付他:看情況吧。他把我的手抓得更緊,哀求一樣地說:「你發誓,你要去。」他以為只要我去了,他就能夠得到我了。當時我莫名其妙地發了火,我說,憑什麼我要發誓?你有什麼權利讓我發誓?

他沒有想到我臨別時會這樣跟他說話,憂鬱得簡直要哭。後來他把我的手鬆開了,我們一路無言地坐到機場下車,誰都不肯看誰一眼。

在出境的海關玻璃門前,我們最後分別。他表現得非常衝動,眼圈通紅,不顧一切地抱住了我。我窘迫得面紅耳赤,拼命推他。在那個年代,當眾擁抱的情景只能在外國電影裡看到,我羞於成為眾目睽睽之下的異類。可是他死活都不肯放開我,他蠻橫耍賴地說,要麼我吻他一次,要麼他就抱著我不放。我沒有辦法,只好匆忙在他臉上啄了一啄。他也知道當時的情況只能如此,孩子樣地笑了起來,他囑咐我:你不要忘記這個吻啊!

從那個暑假我回到學校以後,我們之間開始通訊。基本上每星期往來一封,頻率不高。我的信總是絮絮叨叨。我從來不是個喜歡說話的人,不知道為什麼在他面前卻變得瑣碎。我向他描述同學間的明爭暗鬥,老師們的風流瀟灑,宿舍裡的陰謀和課堂上的搞笑,也彙報我每天吃些什麼,做些什麼,什麼樹開了花,什麼草又結了果。我在信上經常是語無倫次,前言不搭後語,有了上句沒下句,總之是完全的不動腦子,不加修飾,放鬆得一塌糊塗。寫完信,我心裡總是非常舒暢,連肌肉都綿軟了,就像在澡堂子裡泡過了一樣。他的來信卻是相反,簡單,簡潔,看第一遍有點寡淡,第二遍品咂到了他細緻入微的用心,第三遍才能夠觸控到他的貼心貼肺的溫暖。這樣一種風格的互補給我們雙方都拓展了空間,我們期盼彼此的來信,在不見面的日子裡,綿長而均衡地分配著一點一滴的思念。

秋天快要過去的時候,他給我寄來一個包裹,裡面是一條圍巾和一雙手套。圍巾手套都是雪白的兔毛織成,比羊毛輕軟,比腈綸絨滑膩,我在北京還沒有見到過這麼漂亮的東西。只可惜北京的灰沙太大,戴出去才剛兩天,雪白就成了淺灰。我不知道兔毛是不是能洗,不敢再糟蹋了,包起來壓到了箱底。

前幾年我曾經翻出珍藏的這副圍巾手套,想送到店裡乾洗一下。店員眼睛很尖,一下子發現了圍巾上幾個蟲蛀的小洞眼。他把洞眼挑在小指尖上,問我:東西有年頭了吧?他又說,乾洗是可以的,不能保證毫髮無損,你看這些毛纖維已經老化得厲害,「陳絲如爛草」,就是這樣。他說完了,就用眼睛靜靜地看我,等我拿主意。我沉思了兩分鐘的時間,告訴他說,不洗了,因為我要保證它們毫髮無損,起碼在我活著的歲月裡。他點頭,很能夠明白我的意思。

還有一次,他給我寄來了一個墨綠色的膠皮熱水袋。我拆開包裹之後啞然失笑。熱水袋是我們老家冬天必須用到的東西,在北京卻派不上一絲用場,因為這裡的暖氣總是燒得人口乾舌燥。後來這個熱水袋成了我每月一次用來暖腹的東西。來例假的時候,我把它灌滿熱水,緊抱在腹部,好像他溫暖的手心貼在我身上一樣,難忍的經痛就緩解很多。

我不怪他。他沒有來過北京,對這裡的氣候和風情一點都不瞭解。他是用他自己的經驗來想像我的生活,盡他所能地提供給我舒適和溫暖。

唐仁出國之後的頭兩年染上了拍照片的癮,他不斷地給我寄來他最新的風景照,在學校的,在公寓裡的,在餐廳和咖啡座裡的,在汽車和公路上的,還有他跟老師的合影,他跟美國同學的合影,跟房東、跟送比薩餅的小夥計、跟實驗室看門人的合影……他好像下決心要把他的生活通過照片一點一滴地傳遞給我,邀我分享。

那些照片,都是當年我們校園裡難得一見的絢麗彩照。碧藍如洗的天,五彩斑斕的地,爭奇鬥妍的車和人。每個人的笑容都是無憂無愁,發自內心,有一種歸返童真的可愛的稚趣。那是幸福的美國土地,幸福的美國人。

我一點都不忌妒唐仁的幸福,我只是不能明白,他把那麼多的時間用來拍照和遊玩,功課怎麼能照樣優秀。他用一年半的時間讀完碩士學位,馬不停蹄地又投入了博士論文的研究。他是系裡最年輕的博士生,又是最高獎學金的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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