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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千里迢迢走雙騎(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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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溫天智早在數十年前,拳法,腳法便已名震江湖,堪稱無雙,人都是護著自個家裡,溫義口不說,臉色卻露出不悅之色,不信龍掌神乞的掌法會比自己父親的拳法厲害。

龍掌神乞大叫道:「好啊!你以為你父親了不起嗎?阮小子只學了老芮五掌,若是學全八掌,就是不會你爹的腳法,也只要三招便可打敗萬妙仙女,就是和溫老頭相比,亦可立於不敗之地。」

他這話倒真不假,因為一套掌法要學全才能融匯貫通,阮偉學了五掌不能融匯貫通,只得每掌的三成功力。

溫義撇嘴道:「我才不信呢?」故意做出絕不相信的神色,存心氣氣龍掌神乞,要激他把八掌全傳給阮偉。

龍掌神乞果然受激,氣呼呼的道:「阮小子,來,老芮把八掌全傳給你。」

阮偉霍然跪下身去,‘砰!砰……’連磕了五個結結實實的響頭。

龍掌神乞以為他聽到自己答應傳全八掌,故而感激磕頭,那知阮偉聲音哽咽道:「晚輩該死!晚輩該死!得老前輩違犯家規。」

說罷,抬起頭來,左掌抓住右掌就要拗斷。

溫義驚得尖聲一叫,龍掌神乞飛快上前,抓住了阮偉雙手,厲聲道:「你要怎樣?」

阮偉流淚道:「前輩義簿雲天,為解晚輩們困厄,寧犯家規,輕傳掌法,但……但……芮家家規何等嚴厲!晚輩不能害前輩,願自折雙掌,廢去五掌功夫!」

龍掌神乞嘆道:「你怎知芮家家規,規定龍形八掌不能傳他人!」

阮偉把在房中,聽到隔室鏡愚與萬妙仙女談的話,一一道出。

龍掌神乞大嘆道:「芮家出此敗類,實在是家門不幸!難怪萬妙仙女冒著性命危險,和你比鬥,原來為了偷學龍形八掌,龍形八掌豈是容易學的,任她揣摹數年,也只能學點皮毛,不足為懼!」

說罷,放開阮偉雙手,又道:「你不必自責,老芮並未存心傳你掌法,且你八掌尚未學全,明年論規大會,老芮自首請罪,相信佛爺也不會太過責難。」

停了一頓,龍掌神乞連嘆道:「要知我每傳你一掌,內心痛苦莫名,彷彿犯了莫大的過錯,故而每日清晨拚力奔到華山南峰,消耗體力,以稍求內心之安。」

華山在??西華陰縣西南約十里,高五千仞,僅是路程,芮城到華山有百里,再加上登峰,南峰尤高,而龍掌神乞在一個時辰來回,其速度之驚人,用心之苦,可想而知。

溫義到底女人心腸,聽得十分同情,道:「老芮呀!你何必那樣自苦呢?」

龍掌神乞也不理會,又道:「第二天我正在南峰上對天懊悔,忽遇一位朋友,人稱鐵指醫隱,我倆已年餘未見,沒想到他這次隱身在華山南峰,下山時他送我一瓶白色液汁,說是靈芝液,我也沒吃,就帶下山來。」

這鐵指醫隱是五奇之一,聲名僅次龍掌神乞,精擅指法,且醫道通神,因怕俗人煩擾,故居處無定,常居不易找到之地,人稱醫隱。

溫義曉得靈芝液的寶貴,驚呼道:「怪道大哥能五夜不睡,毫無倦容,原來吃了靈芝液!」

龍掌神乞接道:「以後我每日凌晨上山,遇到他便送我一瓶,現在想來,你能得勝,一半也要歸功鐵指醫隱,日後你若碰到他,不要忘了人家的好處。」

阮偉叩頭道:「前輩自己不吃,卻讓晚輩吃了,這種恩惠叫晚輩如何報答?」

龍掌神乞怒道:「東西不是我的,你記在老芮帳上做什麼?君子受恩不忘,你要報,也必須回報鐵指醫隱,知道嗎?」

阮偉連忙點頭應是,龍掌神乞扶起阮偉,道:「你不要再把我傳你五掌的事,記在心中,磕了五個頭也就夠了。」轉向溫義又道:「老芮希望你明年中秋前夕,在芮城府候我。」

溫義對龍掌神乞說話雖然隨便!內心卻十分敬佩,點頭道:「小生定當赴約!」

龍掌神乞笑道:「什麼小生!女娃子就是丫頭,稱什麼小生,明年見時,老芮要求好完結一段公案,好!咱們後會有期!」

龍掌神乞說走就走,阮偉,溫義來不及道別,已沒了他的影子。

溫義嘆道:「好一位慷慨豪義的前輩英雄!」

阮偉卻默默不言,心內暗歎溫義應諾,一年後,不是要和她生生活離嗎?他總覺得要讓她嫁給別人,心中有說不出的難過!

溫義不知,龍掌神乞約她一年後,在芮城府相見,有何用意!當然也不知阮偉在想些什麼?她拉著阮偉的手,輕道:「大哥,我們走吧!」

二人到市集上。買了兩匹高大的駿馬,並轡雙騎,緩馳到芮城府外。

當天下午,他一人進入芮城府,至龍掌神乞家中,取包袱及飛龍劍,臨走時,由龍掌神乞兒子的口中,得知鏡愚在靈隱寺被佛爺失手殺死。

阮偉明白,一定是鏡愚到靈隱寺偷竊龍形八掌秘本,被佛爺發覺,以為是外敵入侵,失手打死。

出城後,便與溫義雙騎直向西藏進發。

西藏在我國西南隅,地勢極高,氣候寒冷,時有暴風,人類不易生存,故居民不多。

藏民篤信喇嘛教,廟宇甚多,但有名的很少,他們施行政教合一制度,宗教首領就是政治首領,首領一是達賴,一是班禪,分居在拉薩與日喀則,這兩個最有名的都市,不但是全藏的宗教中心,也是政治,經濟的中心。

由山西至西藏,數千裡之遙,關山險阻,很不易行走。

出山西入??西境內,黃昏時到得一處名叫‘朝邑’的地方,此處為一古市,市面上倒也熱鬧。

他倆並不急著趕路,見這古色古香的市集,有甚多好玩之處,倆人尚不脫小心性,任意遊玩起來。

倆人正玩的高興,溫義買了不少綾羅綢緞及日用品,放在鞍旁,忽見前面走來一位白髮老翁。

那白髮翁老態龍鍾,偃僂拄杖,行起路來,一步一步隨時有跌倒的可能,令人看來油然生出敬老之心。

但教溫義看到,臉色突變,牽起阮偉匆匆向岔路走去,阮偉不知何故,走了一段後,輕聲問道:「義弟,有什麼不妥嗎?」

溫義神色不安道:「沒……沒……什麼?」

轉了一個彎,阮偉猛然看到前面站著一位龍鍾的白髮翁,拄著柺杖,當道而立,阮偉大駑,暗道:「這老翁不就是剛才見著的老翁嗎?」

溫義看到,陡然牽著阮偉後轉,加快腳步。

阮偉聽到身後‘咚’‘咚’……??杖觸地之聲,知道老翁跟來,心中甚是不解,溫義為何不願見他!

白髮翁忽然蒼聲道:「小姐,老僕體弱力衰,已不堪奔波跋涉矣!」

溫義霍然轉身,怒聲道:「誰要你跟來,體弱力衰,豈不是自作自受。」

白髮翁身體頭抖道:「主人日夜思念小姐歸去……」

溫義冷笑道:「胡說!我就是死去,爹也不會管我!」

阮偉見老翁好像站不住了,勸道:「義弟,這位老伯年紀這麼大了,有什麼話好好說。」

說著上前,欲要扶住白髮翁。

溫義道:「大哥別小貝阿福,他是故意裝給你看的,其實他的功夫,在江湖上能勝得過他的,沒有幾個。」

阮偉想到老翁剛才明明在後面,霍然擋在這裡,沒有絕廁輕功,無法繞一個大圈子趕到這裡。

當下立即止步。

阿福向阮偉笑了笑,腰桿忽然挺直,笑道:「小姐,阿福平時對你總算不錯吧!貝老僕為了尋找小姐,腿都快跑斷了,還是回去吧!」

溫義哼聲道:「怎麼不裝了,你回去吧,我說不回去就不回去,不用說動我,你平時對我的好處,我記得住。」

阿福搖搖頭,嘆道:「天下沒有不疼愛子女的父母,何必和你父親鬧氣呢?」

忽然溫義流下眼淚,聲音哽咽道:「爹孃既是疼我,為何不出來找我,只讓你一人出來,明明不把我當作親生女,我若在外面死了,爹孃也不會管。」

阿福道:「那會!那會!主人,主母知道你在外面不會受欺,才沒有出谷,小姐總知道主人早已發誓此生不出谷。」

溫義狠聲道:「我決定不回去,你走吧!」

說罷,轉身行去,阮偉無法相勸,牽著馬匹跟在身後。

阿福跟上前道:「老僕來時,主母尚且哭著對老僕說,要小姐一定回去,一個女孩子家,孤身在外容易受人欺騙。」

溫義聽到母親,停住腳步,皺眉呆立。

阿福趁機加緊勸道:「小姐走後,主母一直哭泣不已,可想她老人家是多麼疼愛你,小姐還是回去,不要傷了她老人家的心。」

溫義咬牙道:「我才不信呢?娘平時看我,像仇人似的,從未親切的待我一次,你別騙我,我不會上當。」

阿福暗中嘆息一聲道:「主母一向待小姐很好,只是主母不願表現在外面!」

溫義突然大聲搖頭道:「我不信!我不信!娘不疼我,爹更不疼我,他絲毫不疼我,只為了我武功練不成,他就狠心打我,我再也不回去見他!」

阿福道:「主人為了那二十年之約呀!才逼小姐勤練武功。」

溫義仰天流淚道:「我被生下來,沒有好好過一天,就是教我練功,天天練也無所謂,但為何不好好待我?為何打我?」

阿福大嘆道:「小姐要知主人心境不好,才會如此!」

溫義淚流不止道:「為什麼心境不好!難道十多年來,就無一天心境會好嗎?戎不信!我不信!我不信……」

阿福跟著老淚縱橫道:「據老僕所知,主人十餘年來,確無心境好過一天……」

溫義猛然抬頭注視著阿福道:「那是為什麼?那是為什麼?……」

阿福急急道:「老僕不知!老僕不知!……」

溫義‘哼’一聲,用力一踏纖足,快步而走。

阿福緊跟道:「小姐!小姐!……。」

溫義大聲道:「叫什麼?我說不回去就不回去!」

阿福慌忙道:「小姐就不顧主人那二十年之約嗎?」

溫義猛然停下身。

阿福接道:「那二十年之約,有關主人終身之信。」

溫義沉思一會後,道:「你別再勸我,我是決定不回去的!」

阿福驚慌失措道:「這……這……」

溫義堅決道:「但二年後,約到之時,我會回去,替父親應約!」

阿福放心道:「那這二年內,小姐到何處去了?」

溫義怨聲道:「你不用管我,我要自由自在生活二年,再回去;你回去與父親就這樣說,趕快走!別嚕嗦了!」

阿福知道再勸也沒用了,只得應命回去。

阿福看了阮偉一眼,嘆道:「那老僕走了,小姐珍重。」

地果真去了,這一去,瞬息不見,那有龍鍾之態。

溫義呆立一會,向阮偉道:「我們走吧!」

阮偉傻傻道:「到那裡去?」

溫義笑道:「不是到西藏去嗎?」

阮偉暗笑糊塗,把馬??遞給溫義,上馬飛馳,兩人雙轡,連夜趕路,逕向西藏而去。

一路上,阮偉並不因溫義是個女子,而感到不便,仍把她當作拜弟看待,有時投宿小客棧,房間不多,他倆也就共居一室,和衣而眠,或秉燭夜談。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常因長久的相處而彌堅,他倆同行千里,雖未言談到互相愛慕的倩語,其實心中已與對方合成一片,生死不渝了。

有話則長,無話則短,氣候入冬時,他倆來到青海,至此再入藏邊,路途越發難走,必須參加商隊才能行走。

在蒙古,熱河,新疆一帶,商隊皆是以駱駝為主要馱獸,千里黃沙之中,數十匹或數百匹結成一隊,但在西藏那邊並無沙漠,皆是數千仞的高原,駱駝在那裡無法生存,商隊以該區特產的??牛為馱獸。

阮偉與溫義在青海賣了馬匹,先參加一隊駱駝商隊,越過了柴達木盆地後,換了??牛。

參加牛商隊直入藏內,月餘後,已是隆冬,他倆買了反毛皮襖,黑鼕鼕的披在身上,終於來到西藏第一大邑——拉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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