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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女友(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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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纏爛打不是你的性格。什麼藕斷絲連、死灰復燃才是你的路數。」

我的初戀大學畢業後分配了個好差事,站在改革開放的風口浪尖上,她也常常襟懷廣闊,渴望知道天高地厚的樣子。我還要念我沒完沒了的學,吃食堂的肉片大椒土豆。可能是有氣質吧,她剛到單位就被分配主要負責請客喝酒了;兩個月後公司慈善捐款,她就成了扛著巨大偽造支票(上面畫著一個一和數不清的零)、在電視臺的攝影機前走來走去、表現公司形象的兩個姑娘之一。似乎記得她下班後,我去找她,推了腳踏車和她在便道上走,旁邊有一輛大奔跟著我們。裡面一個四四方方,意氣風發的男人放下車窗,吊著眼不懷好意地看著我們。

「你認識他?」我問。

「我們最年輕的處長。我替他擋過酒,救過他幾回。」

「挺氣派的,這麼大一輛車。」

「人也不錯。上次喝多了,他說之所以買這輛車,是覺得它的後面特別性感。」

「一眼看上去,就有想強暴它的感覺?」

「他沒太多文化。」

「他插在什麼地方呢?排氣孔?拿什麼插呢?大奔會有感覺嗎?」

「你是書讀太多了。」

「黃書劉備。」

總之她後來坐進了那輛大奔,我也不必推腳踏車陪她走了。最後一回,她顯得傷感、冷靜而又興奮,好象我姐姐上飛機去美國之前面對家人似的。我問處長有沒有狐臭,她說不知道,但是她只會坐在車子的後座,她喜歡坐後座。我心裡知道,她坐習慣大奔後,會想起我的腳踏車後座,會想起如何摟住我的腰,把手放在我的第十二、十一肋骨上。哥哥講過,多數人在夜晚只看見了車燈,不記得腦後還有月亮。不少人都說哥哥有時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其實禪意盎然。有些人生而知之,不念書卻充滿世俗智慧,哥哥就是其中之一。這些人在文獻中間或有記載,比如《五燈會元》中的龐處士。

「最後親我一下好嗎?」我說。

「不。」

「我什麼不?我吃了口香糖,薄荷的,才吐出去。」

「一下之後會有第二下,親了之後會想抱你,現在做了,會明天也想要。」她說話的神情淡遠,回手撣了撣我的車座,然後轉身走了。我騎上腳踏車,在最近的一個公用電話停下,給了看電話的大媽五毛錢。我想馬上給我的初戀打個電話,但是不知道說什麼,所以決定打給另外一個人。是我的現在的女友接的電話,週末,她在家。

「晚上有空嗎?」我問。

「有啊。」

「能出來嗎?」

「能啊。幹嗎?」

「想不想抱我?」我問。

我放下電話,大媽不想找我錢,使勁問我想不想稱稱體重。我說我實在不想知道自己的斤兩,找我三毛錢。我想馬上抱一個姑娘。否則晚上起夜,我會念叨我初戀的名字,她離得再遠也會聽見,會下意識地回頭看見月亮。

在我講述我的老情人的過程中,我的女友一直挎著我的胳膊,我清楚地聽見自己「嗒嗒」的腳步聲,在花園深處,光線湮滅的角落,鬼與鬼在緩慢地交談他們認為有趣的事情。第二天陽光晃眼的時候,我偶爾從院子裡經過,看見飛簷上的小獸猙獰,仙人清秀,連翹嫩黃,玉蘭潤白。

「我只有很好的瞭解你,才能很好地愛你。」我女友說。

她甚至讓我更瞭解自己。她告訴我,我的邪氣很盛,我的眼睛柔情似水,一百個人裡,會一眼看到我;四、五個人中,我會混同豬狗;一男一女談話,我獨步天下。所以,她決不給我這種談話機會。將來我要是對她始亂終棄,她在閹割我之前會先幹掉我的舌頭,彷彿女巫放小人魚見王子之前,把她變啞不能歌唱。

我女友認為,面目清秀的男孩,多少會有一、兩個故事,而我是一本未刪節本《十日談》。記憶中的我時常展現出多重人格。有時是翩翩公子,鮮衣怒馬、年少多金,開一輛殘疾人三輪過幾趟街,三輪上便滿是女孩丟進來的髮帶或手帕。有時候又是鄉間惡少,綢衫紙扇,一臉橫肉,欺男霸女,從村頭十四歲的尼姑一直惦記到村尾四十如虎的寡婦。

「你是無辜的。」厚朴常常寬慰我,好象他堅信我是好人。

「今晚我要出去一下。」我告訴厚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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