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他認為如果僱了你,我們就會認為他肯定是無辜的。」
「但你根本沒那麼認為。」
「沒錯。」
「你認為他真會那麼想?」
「我怎麼知道某個吸毒的黑鬼皮條客想些什麼?」
「你認為他吸毒?」
「他總得把錢花在什麼上吧,是不是?他不會用來去付鄉村俱樂部的會費,或是在慈善舞會上買個專席吧。我來問你點問題。」
「問吧。」
「你真以為他有可能沒殺她?沒陷害她或僱人殺她?」
「我覺得有這個可能。」
「為什麼?」
「首先,他僱了我。而那不會讓他脫罪,因為我們又能給他定什麼罪呢?你已經說過,根本無法給他定罪。你正準備把這個案子擱置起來,去辦別的案子。」
「他不一定知道這些。」
這一點我暫且不談。
「從另一個角度看,」我提議,「假設我從沒給你打電話呢。」
「什麼時候的電話?」
「我打的第一個電話。假設你不知道她要跟她的皮條客決裂。」
「如果沒從你那兒獲得這個訊息,我們也會從別處得到。」
「從哪兒?金死了,錢斯不會主動提供資訊。我敢肯定世上沒有其他人知道。」
除了伊萊恩,但我不打算把她牽扯進來。
「我認為你不會知道這個資訊的。不管怎樣,不會馬上知道。」
「那又怎樣?」
「那樣的話,你會怎麼看待這樁謀殺案呢?」
他沒有馬上回答,低頭看著他快空了的酒杯,兩條垂直的紋路弄皺了他的前額。
他說:「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會怎麼定位這樁謀殺案呢?」
「就像你打電話前我們下的結論。精神病乾的,你知道嗎?我們不許再這麼稱呼他們了。大約一年前上頭下的令。今後我們不能稱他們為精神病。我們得稱之為edp。」
「什麼是edp?」
「情緒失常者。中央大街某個混蛋閒得沒事想出來的。這個城市擠滿了瘋子,而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倒是如何稱呼他們。我們不想傷害他們的自尊心。不,我認為是精神病乾的,開膛手傑克的現代版。打個電話招來*,然後把她剁碎。」
「如果真是精神病乾的呢?」
「你應該很清楚。你希望自己能有足夠的運氣獲得實質性證據。在這個案子中,指紋沒多大幫助,那是個人來人往的旅館房間,有上百萬個模糊指紋,你無從查起。要是有一個大血指印就好了,你知道那非兇手莫屬,但我們沒這個運氣。」
「就算你們運氣好——」
「就算我們運氣好,只有一個指紋也無濟於事。除非你手頭有個嫌疑犯。你無法單憑一個指紋就讓華盛頓通緝全國的。他們會說你總會蒐集到足夠證據,但是——」
「多年來他們一直這麼說的。」
「永遠不可能。就算可能,到時我也幹滿餘下的六年,到亞利桑納州養老去了。如果沒有可以順藤摸瓜的實質性線索,我想我們就得等那個瘋子再次作案了。再做幾個作案手法相同的案子,他總會出現紕漏,你就能逮到他,然後把他跟銀河旅館的一些指紋相對照,然後就可以結案了。」
他把酒喝乾:「然後他討價還價,認個過失殺人罪,最多三年就出來了,繼續作案,但我不想重來一次。我向上帝發誓再也不想重來一次了。」
下一輪是我請。起初他覺得用皮條客的錢喝酒有失體面,但正是這些酒似乎又使他忘卻了這一點。他已現醉態,但你得會看才能看得出來。他眼光呆滯,與之相配,舉止也顯遲鈍。他談話的方式是典型的醉鬼模式,像是兩個醉鬼在禮貌對話,而實際上是在自言自語。
如果跟他喝得一樣多,我是不會注意到這些的。但我是清醒的,酒在他身上一起作用,我就覺得我們之間的鴻溝急遽擴大。我盡力把話題鎖定在金·達基嫩身上,但總是辦不到。他想要談論紐約所有的弊端。
「你知道問題出在哪兒嗎?」
他身子前傾,壓低嗓音,好像此時酒吧裡並非只有我們兩個顧客似的,其實只剩我們和酒保了。
「我告訴你問題出在哪裡。是黑鬼。」
我沒吭聲。
「還有拉丁美洲雜種。是黑人跟拉丁美洲人。」
我提到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馬上反駁。
「聽著,別跟我說這些,」他說,「以前跟我搭檔很久的一個傢伙,他叫拉里·海恩斯,也許你認識他——」
我不認識。
「——他人很好,我能把命交到他手上。媽的,我確實曾經把命交到他手上。他黑得像煤炭一樣,無論警局內外,我都沒碰到過比他更好的人。但這跟我說的毫不相干。」他用手背抹抹嘴,「瞧,」他說,「你乘過地鐵嗎?」
「迫不得已的時候。」
「嗯,媽的,如果有其他選擇的話,誰都不會乘地鐵的。地鐵是整個城市的縮影,裝置動不動就壞,車廂裡到處都是骯髒的噴漆,一股尿騷味。警察對那兒的犯罪無能為力,但我要說的是,媽的,我上地鐵四處一看,你知道我到了哪裡嗎?我到了他媽的國外。」
「什麼意思?」
「我是說他們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人。或是東方人,我們現在又多了好些中國移民,還有韓國人。韓國人現在可是傑出市民了,在城裡開起一家家出色的蔬菜市場,他們一天干二十個小時,把孩子送進大學,但那全是陰謀。」
「什麼陰謀?」
「噢,媽的,聽上去很無知、很偏執,但我就是忍不住這麼想。以前這是白人的城市,現在我總覺得自己是這裡最後的白人。」
長時間的沉默。
然後,他又說:「他們現在在地鐵裡吸菸。你注意到了嗎?」
「我注意到了。」
「過去從沒有過。以前就算有人拿斧子砍死父母,他也不敢在地鐵裡點菸。現在,咱們的中產階級也在地鐵裡點菸,然後噴雲吐霧。就是最近幾個月的事情。你知道是怎麼開始的嗎?」
「怎麼開始的?」
「記得一年前嗎?一個傢伙在path線地鐵裡抽菸,那兒的一個警察讓他把煙熄掉,那傢伙拔槍就把他打死?記得嗎?」
「記得。」
「就從那兒開始的。只要看過那條新聞,不管是誰,警察還是平民,都不會貿然告訴過道對面的傢伙熄掉他那該死的煙。於是,有些人就開始抽菸,無人敢管。然後更多的人開始抽菸,連發生入室盜竊這樣的大案都無需浪費時間報案,誰還會去管在地鐵裡抽菸的事兒?執法不嚴,人們就不再尊重法律了。」他皺皺眉,「但想想path線地鐵的那位警察。你願意像他那樣去死嗎?叫別人熄掉煙,然後砰的一聲,就一命嗚呼了。」
我發現自己開始跟他講起盧·魯登科的母親,由於她的朋友給她撿回一臺不該撿的電視機而被炸死。
於是,我們開始輪流講起恐怖故事來。他提到一個社工人員被騙上一棟公寓的頂樓遭**多次後,被推下樓摔死。
我記起一條新聞,說一個十四歲的男孩被另一個同齡男孩槍殺。他們彼此並不相識,兇手聲稱被害人嘲笑了他。
德金談到好幾起虐待兒童致死的案件,還有一個男人悶死他女朋友的女嬰,因為他厭倦了每次跟女友去看電影都得出錢僱人看孩子。
我提到格雷森區的那個女人,她在衣櫃那兒掛衣服時被流彈打死。
我們的對話頗有點比拼的味道。
他說:「市場自認為找到了解決辦法。死刑,重新啟用黑色大電椅。」
「你認為這行得通嗎?」
「無疑,公眾需要它。它至少有一個功效是你無法否認的。電死一個混蛋,你至少知道他以後不會再犯。媽的,我就投票贊成。把電椅拿出來,用電視轉播他媽的行刑過程,插些廣告,賺幾個錢,多僱幾個警察。你想知道一件事嗎?」
「什麼事?」
「我們有過死刑,但處決的不是殺人犯,而是普通人。普通人被殺的機率比殺人犯上電椅的機率還大。我們一天有五、六、七次死刑呢。」
他提高了嗓門,現在酒保也在聽我們的談話。我們已經把他從他的電視節目上吸引過來了。
德金說:「我喜歡那個電視機爆炸的故事。不知我怎麼會錯過那條新聞的。你覺得自己什麼都聽說過了,但總有新的出現,是不是?」
「我猜是吧。」
「光這個城市就有八百萬個故事,」他拉長聲音說,「你記得那個節目嗎?幾年前電視上播過。」
「我記得。」
「每次節目結束時他們都說那句臺詞,‘在這個城市裡有八百萬個故事。這只是其中之一’。」
「我記得。」
「八百萬個故事,」他說,「你知道這城裡有什麼嗎,這個他媽的城市的大糞池裡有什麼?有八百萬種死法。」
我把他弄出酒吧。在外面夜晚清涼的空氣中,他陷入了沉默。我們繞過兩個街區,最後來到離警察局不遠的路口。他的車是一部水星車,已有些年頭。車角有點坑坑窪窪。車牌前頭的字母明示他是警察,該車是用來辦案的,不要開罰單。一些經驗豐富的混混也能認出這是警車。我問他能否駕車。他不太喜歡這個問題。
他說:「你是誰,警察嗎?」
然後想到這句話實在荒謬,便又笑了起來。他靠在開啟的車門上保持平衡,笑得前仰後合。
「你是誰,警察嗎?」他說,吃吃笑個不停,「你是誰,警察嗎?」
那種情緒像電影裡的快鏡頭一樣一閃而過。有一刻,他嚴肅冷靜,眼睛眯著,下巴翹起來像牛頭犬。
「聽著,」他說,聲音低沉而生硬,「別這麼高人一等,你明白嗎?」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說什麼。
「你這個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兒去,你這個狗孃養的。」
他把車倒出開走。就我目光所及,他似乎開得還不錯。我希望他無需開得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