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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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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真能提供訊息。你像無頭蒼蠅一樣瞎撞時,心裡總是抱著希望。總有可能在你訪談時、某個談話物件手指一點說:喏,就是他,她的男友。那邊角落坐的大個子就是。」

這其實不太可能發生。如果你走運的話你的話可能傳出去。這該死的城裡大概有八百萬人,不過大家竟然都在互相談論著彼此,這可真奇怪。如果我做事得法,大概不需要多久會有八百萬人聽說有個慘死的*交過男友,而現在有個叫斯卡德的人正在找他。

連著兩輛計程車都不肯載我到哈勒姆區。法律明文規定他們不得拒絕。任何服裝整齊、言行正常的乘客如果要求前往紐約市所屬五區的任何一個地點,司機都必須接受。我懶得跟司機引述相關法律條文,想想還是再走一條街去搭地鐵比較省事,這個車站沒有通往外地的地鐵線,月臺空無一人。售票員坐在上鎖的防彈亭裡。我懷疑她坐在裡頭是否真覺得安全。紐約市的計程車都裝有厚實的隔離樹脂玻璃保護司機,但我剛才攔下的計程車就算有保護玻璃也不願開往城北。

前不久,一名售票員在票亭內心臟病發作。醫護人員無法進入上鎖的亭子裡急救。那可憐的傢伙只有坐以待斃。但話說回來,我想售票亭保護的人應該還是比它們害死的人要多。

當然,它們並沒有保護到百老匯地鐵站那兩名女人。幾個小孩因為不滿一名售票員報警說他們在十字旋轉門上跳來跳去,便拿了個救火器灌滿汽油,把汽油噴進售票亭裡.然後點上火柴。整個亭子立刻爆炸,裡頭的兩名女人被活活燒死。又多了一種死亡方法。

這條新聞是一年前上報紙的。當然,沒有法律規定我非看不可。

我買了票,車來了,我上車往城北去。我在萊諾克斯大道上的凱爾文·斯莫爾酒吧和其他幾個地方打探訊息。在一家無上裝酒吧我碰到羅亞爾·沃爾登,和他談的話已經不知重複了多少遍。我在一百二十五街喝了杯咖啡,一路走到聖尼古拉斯大道,然後在喀麥隆俱樂部的吧檯喝了杯薑汁汽水。

瑪麗·盧公寓的雕像來自喀麥隆。那是一座他們先人的雕像,身上鑲滿貝殼。

吧檯那兒我找不著熟到可以交談的人。我看看腕錶,時間不早了。禮拜六晚上紐約市的酒吧都提早一個鐘頭打炸,不是四點而是三點。我一直不懂為什麼。也許是要讓酒鬼早點清醒過來好上教堂。

我對酒保點點頭,問他有沒有超時營業的酒吧。他只是冷冷看著我,面無表情。我發現自己已把錢塞到他手上,告訴他我在打聽有關金男友的訊息。我知道他不會給我答案,也知道他沒打算讓我滿意,但至少我的口信傳出去了。他聽到我的話,我兩旁坐的人也是。他們都會把這話告訴大家,這正是我的目的。

「恐怕幫不上忙。’他說,「不管你找的是準,你來得可真是夠‘北邊’的。」

我猜那男孩是尾隨我走出酒吧的。我沒注意到,這實在是犯了大忌。幹我這行的對這種事應該隨時保持警覺。我沿著街走,思路跳來跳去——從金的男友一直想到戒酒聚會上自稱殺死他性伴侶的演講人。等我察覺到不對時已經來不及了。我要轉身,他的手已經扣住我肩膀,把我推進巷子口。

他緊跟我走進來。他比我矮差不多一寸、但蓬鬆的非洲爆炸頭補償了兩寸。也許更多。此人年約十八或二十或二十二,留兩撇八字鬍、臉頰上有個灼傷的疤。他身穿飛行外套,拉鏈式口袋,下身則是條黑色繃緊的牛仔褲,而且他手裡還握了把槍,槍口正對著我。

他說;「操他媽的,你他媽的操他媽的。把錢拿來,操你媽的。拿出來,全拿出來,不拿你就完蛋了,操你媽的。」我在想,為什麼我沒去銀行?為什麼我不在旅館留些錢?我在想,老天爺,我兒子米基矯正牙齒的錢泡湯了,要捐給聖保羅教堂那十分之一的薪水再見了。

明天的生活費沒著落了。

「操他媽的狗雜種,操他媽的大爛貨——」

他打算要殺我。我把手伸進口袋要掏皮夾,看著他的雙眼,還有他按在扳機上的手指。我知道,他正在熱身,他體內已經裝上了火藥,所以不管給多少都無濟於事。他這回真是中了大獎,足足兩千多塊,可是不管有多少我都完蛋了。

我們站在一條約莫五尺寬的小巷子裡,只是兩棟磚房中間的一道窄縫。一盞街燈的光瀉進來,照亮我們面前十到十五碼的地方。地上有雨淋過的垃圾、紙片、啤酒罐以及碎瓶子。

歸西的好地方。歸西的好「方法」——甚至連創新都談不上。遭搶匪槍殺,街頭犯罪,社會版一則不起眼的小新聞。

我從口袋掏出皮夾。我說:「給你,我的東西全給你,歡迎來拿。」可是我知道多少錢都不夠。

不管我有五塊錢還是五千塊,他已經打定主意要打死我。

我遞過皮夾,手直抖,把它掉在地上。

「對不起。」我說,「實在對不起,我來撿。」我彎下腰撿,希望他也跟著往前彎身,我想他一定會這樣做。我雙膝前弓。兩腳抓地,想:「好」我猛地直起身,使出全力一頭撞向他的下巴,同時朝他的槍一掌劈去。

槍走火了,在密閉的空間發出震耳欲聾的巨響。我以為我一定被擊中了,但毫無感覺。我抓住他,再次使勁撞他,用力搖著他。他踉蹌著靠在他身後的牆上,眼神散了,槍也拿不住了。我一腳踢向他手腕,手槍飛了起來。

他離開牆,眼裡充滿殺氣。我假意伸出左手,冷不防右拳擊向他的胃窩。他發出想嘔的動靜,抱著肚了弓下身。我揪住那**養的。一手拽住他的尼龍夾克,一手扯緊他那頭亂髮,三個箭步推著他往牆裡搗,把他的臉狠狠往磚牆上撞。我扯住他頭髮不放,一連三四次拉著他退後,再把他的臉往牆上撞。等我鬆手時,他就像斷了線的木偶似的啪一聲倒下,直挺挺躺在地上。

我的心撲騰亂跳。彷彿才鉚足全力衝上十層樓梯。我喘不過氣。只好背靠磚牆調整呼吸。一邊等著警察來。

沒有人來。剛剛才發生過一場噪音十足的混戰,老天,還傳出槍響,但沒有人來,也不會有人要來。我俯視那個差點置我於死地的年輕人。他張大嘴巴躺著,幾顆牙齒由牙齦處斷裂。

他的鼻子差點撞進臉裡,鼻血汩汩流下。

我檢查一下,確定自己並未中槍。有時候,我知道,你很可能中了彈卻毫無知覺。驚嚇以及腎上腺素的分泌會麻痺痛苦。

不過他沒打中。我檢視身後那堵牆,找到磚上子彈擊中後反彈留下的凹洞。我算了一下我當時所站的位置,知道他射不中的可能性極小。

下一步呢?

我找到我的皮夾,把它放回口袋。我四處搜尋、找到了手槍。那是點二二口徑的左輪,其中一個藥室已發出一顆子彈,另外五個藥室則上滿子彈。他拿這槍殺過別人嗎?他剛才似乎挺緊張,所以我或許是他計劃裡的第一個犧牲者。不過這也難說,有些人在扣扳機之前總會緊張,就像有些演員上臺之前總會忐忑不安。

我跪下來搜他的身。有一把彈簧刀藏在口袋裡,另一把刀則插在襪子裡。沒有皮夾,沒有身份證。但他屁股上卻鼓出厚厚一捆鈔票。我拉下橡皮筋,迅速點了一下。他有三百多塊錢,這狗雜種。他並不是付不出房租或是沒錢吸毒才來搶我。

他媽的我該拿他怎麼辦,

報警?能交給他們什麼?沒有證據,沒有目擊者,而且現在真正受傷的是他。要上法庭根本拿不出憑據,連要拘押他都成問題。他們會把他緊急送醫,治好他,甚至把他的錢還給他。

沒法證明那錢是偷來的,沒法證明那錢法律上不屬於他。

他們不會把搶還給他。他們也不能以非法持有槍支的罪名逮捕他、因為我無法證明那槍是他的。

我把那捆鈔票塞進口袋,拿出早先我放在裡頭的手槍。我拿著槍在手中反覆把玩。試著回憶最後一次使槍的滋味。那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他躺在那兒,氣息把他鼻中流出的血吹出氣泡,我蹲坐在他身邊。過了一會兒,我把槍插入他斷齒冒血的口中。手指放在扳機上。

有何不可?

有什麼阻止了我,但並不是因為恐懼懲罰——不管來自現世的還是來世的。我不確定原因,只是感覺等了好長一段時間後,我嘆口氣。把槍由他口中抽出。槍管上沾了血漬,在小巷的微光下發出銅色的亮光。我用他的上衣擦淨手槍,然後放回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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