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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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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男孩」丹尼把他那杯俄國伏特加舉起,透過酒杯觀察光線。「純度、亮度、精準度。」他說,每個字都小心翼翼地從嘴裡滾出來,「馬修,最好的伏特加就像是剃刀,是一把技術精湛的外科醫生手裡銳利的手術刀。切口整齊。」

他杯子一歪,嚥下一盎司左右的純度和亮度。我們坐在普根酒吧,他穿了套海軍制服,上頭的那條紅槓在酒吧昏暗的燈光下幾乎無法辨識。我在喝蘇打水加酸橙,來的路上,我去了另一家酒吧,有個一臉雀斑的女招待告訴我,這種飲料叫做「萊姆搖」。我印象裡好像從來沒用那個名字點過這種飲料。

「男孩」丹尼說:「複述一下。她名叫金·達基嫩,大高個金髮女郎,二十出頭,住在默裡希爾區,兩個禮拜以前在星河旅館被殺。」

「還不到兩個禮拜。」

「對。她是錢斯手下的女孩。她有個男友。他是你要問的。她的男友。」

「沒錯。」

「你打算給能通風報信的人錢。多少?」

我聳聳肩:「幾塊錢。」

「一百塊?五百塊?到底多少?」

我又聳聳肩:「不知道,丹尼。要看是什麼樣的訊息、哪來的,以及有什麼用。我不是什麼百萬富翁,不過這幾個錢也是拿得出來。」

「你說她是錢斯手下的姑娘之一?」

「對。」

「兩個多禮拜以前你還在找錢斯呢,馬修。然後你把我帶到拳擊場,要我指認他。」

「對啊。」

「那之後幾天,你那位大高個金髮女郎就上了報。你本來在找她的皮條客,現在她死了,你又要找她的男朋友。」

「那又怎麼啦?」

他喝完剩下的伏特加:「錢斯知道你在幹嘛嗎?」

「知道。」

「你跟他說過這個?」

「說過。」

「有趣。」他把空杯子對準光線,眯起眼睛透視玻璃。肯定是在檢驗玻璃的純度、亮度和精確度。

他說:「你的客戶是誰?」

「不能透露。」

「真滑稽。挖訊息的人從來不肯透露訊息。沒問題。我可以四處打聽,到某些場所放話,你要的是這個吧?」

「我要的是這個。」

「你知道這男友的什麼事嗎?」

「什麼事?」

「譬如他年紀大不大?聰明機智還是簡單直接?已婚還是未婚?他是走路上班還是自己帶午餐?」

「他可能給過她禮物。」

「這訊息可真是有用。」

「我知道。」

「好吧。」他說,「我們能做的也就只是試試看了。」

我能做的也的確僅此而已。和丹尼碰面之前,我參加完戒酒聚會回到旅館,發現有人給我留話。「致電桑妮」,紙條上寫著,還附有我早先打過的號碼。我從大廳的電話亭打過去,還是沒有人接。難道她沒有答錄機嗎?幹她們這行的現在不都裝有答錄機嗎?

我回到房間,但待不住。我不累,小睡已經驅走我的倦意。

我在會場喝的一杯杯咖啡開始讓我蠢蠢欲動,坐立難安。我翻翻記事本,重讀唐娜的詩,一個念頭突然閃過;我在找的或許是個某人早已知道的答案。

警察辦案過程中,這情形司空見慣。獲得答案最簡單的辦法是找出那個知情人。難就難在要找出那人是誰。金會對誰吐露心事?不會是我到訪談過的女孩。也不是她三十七街的鄰居。那又會是誰呢?

桑妮?或許是她。但桑妮一直沒接電話。我又試著打了一次,通過旅館總機接過去。

沒人接聽。這樣也好。我不是很想馬上再跟另一個應召女郎喝一個鐘頭的薑汁汽水。

他們到底做了什麼——金和她那神秘的朋友?如果他們所有的時間都關在房裡,躺在**海誓山盟,那我很可能沒有希望。不過也許他們出過門,也許他帶她去某些圈子炫耀過。也許他和某人談過,而那人又和別人談過,也許……

待在旅館房間是絕對不會找到答案的。去他的,今晚天氣其實沒那麼壞。開會時雨就停了,風勢也已減弱。該抬起屁股叫輛計程車,花一點錢了。我的錢還沒存進銀行,沒塞進募捐箱。也沒寄到賽奧西特的家。是該散點財出去了。

說到做到。普根酒吧大概是我造訪的第九個地方,而「男孩」丹尼·貝爾大概是找第十五個談話物件。我去的某些地方,當初在查訪錢斯時曾經到過。我試了格林威治村的酒店,默裡希爾區和海龜灣的小酒館,第一大道上的單身酒吧。離開普根酒吧後,我一直在幹這事,把一筆筆小錢花在計程車和飲料費上,一再重複同樣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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