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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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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個人,我偶爾會跟他說說話。」

「找個能聊的人非常重要。」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能跟他聊天。我想也許可以吧。」

「你很尊敬他滴酒不沾嗎?」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呱。你是否——‘’

「昨天晚上我告訴他我看了報上新聞心煩。所有的街頭犯罪,人家不斷互和傷害。我受不了,簡。」

「我瞭解。」

「他要我別再看報。你笑什麼?」

「這話聽起來像設計好的程式。」

「他們說的全是一文不值的垃圾。‘我丟了工作,母親得癌症死掉、鼻子要動切除手術,可是我今天沒有喝酒,所以我算是打了勝仗。’」

「他們講的真是全都一個調,對不?」

「有時候。什麼那麼好笑?」

「‘鼻子要動切除手術’,確定是鼻子?」

「別笑。」我說,「這種事很嚴重的,開不得玩笑。」過了一會兒,她講起她家附近,一個會員:兒子被撞死,司機一跑了之。那人跑去參加戒酒協會,談到這事,從眾人的支援中汲取力量。顯然,他帶給大家不少啟示。他一直滴酒不沾。

也因此有能力應付這事故,安慰、鼓舞家人共渡難關,同時也能節哀順變,不再感到壓抑。

我思忖經歷自己的悲痛到底有什麼了不起,然後念頭便閃到多年前的意外:我的流彈反彈,害死一個叫埃斯特利塔·裡韋拉的六歲女孩,如果事後我不碰酒的話,情況會有什麼不同?

我當時應付自己感覺的辦法是猛灌波本,要不然無法承受其後的感覺。那時這看來當然是個好辦法。

也許不是。也沒有捷徑,沒有方便之門。也許你必須勉強自已經歷痛苦。

我說:「紐約人一般都不擔心被車撞到。但車禍在這兒也會發生,跟別的地方一樣。他們有沒有抓到肇事司機?」

「沒有。」

「他也許喝了酒。通常都是這個原因。」

「也許他失去意識。也許他第二天恢復知覺後、根本不記得自己做了什麼。」

「老大爺。」我說,想起那個晚上的演講人——刺死自己愛人的男子。「翡翠城裡八百萬個故事,八百萬種死法。」

「裸城。」

「我剛才是這麼說的?」

「你說的是翡翠城。」

「哦?我是從哪兒聽來的呢?」

「《綠野仙蹤》。記得嗎?堪薩斯的多蘿西和她的小狗託託。改編成電影由朱迪·嘉蘭主演,小女孩奔向彩虹。」

「我當然記得。」

「跟著黃磚路往前走,它通向翡翠城,在那兒活著偉大的魔法師。」

「我記得。稻草人、錫人,還有怯懦的獅子,我統統記得。但我是怎麼想起翡翠城的呢?」

「你是酒鬼。」她提醒說,「你少了幾個腦細胞、如此而己。」

我點點頭:「肯定如此。」我回答。

我們就寢時,天空已發亮。我睡在沙發上,裹在她多出的兩條毯子裡。起先我以為自己一定睡不著,但倦意像高漲的潮水湧來,我完全屈服,隨它去吧。

我說不出它把我帶向何方,因為我睡得和死人一樣。如果做了夢,我也毫無記憶。我醒時聞到煮咖啡豆以及油炸培根的香味。我衝個澡,拿她給我的一次性刮鬍刀颳了鬍子,然後換上衣服,和她坐在廚房的松木桌旁。我喝柳橙汁及咖啡。吃培根炒蛋和上頭加蜜桃乾的全麥烤鬆餅。記憶裡,我的胃口從未如此好。

禮拜天下午有群人在她家東邊幾條街外聚會。她告訴我,這是她固定參加的聚會,問我想不想加入。

「我有些事情得做。」

「禮拜天做?」

「禮拜天做又怎麼樣?」

「禮拜天下午你真能辦好什麼事情?」

開啟頭起,我就真沒辦好什麼事。今天我能做什麼呢?

我開啟記事本,撥了桑妮的號碼。沒人接聽。我打到我的旅館,桑妮沒留話,「男孩」丹尼以及我昨晚淡過的人也沒有。

唔,「男孩」丹尼這時候八成還在睡覺,其他大部分人應該也是。

有個口信要我聯絡錢斯,我開始撥他的號碼,然後又停住。

如果簡打算參加聚會,我可不想獨自待在她這倉庫一樣的房子裡等他回話。她的輔導員可能反對。

會場是在佛西斯街一家猶太教堂的二樓。禁止抽菸。參加戒酒聚會卻沒有聞到瀰漫一整屋子的煙昧,這我還是頭一遭碰到。

那兒約有五十個人,她似乎認識其中大部分人。她把我引見給某些人,他們的名字我隨聽隨忘。我自我意識強烈,引起別人的注意讓我不自在。我的外表也沒多大幫助。儘管沒有和衣睡覺,但一身衣服卻邋里邋遢,是昨晚巷鬥留下的結果。

巷斗的另一個後遺症也開始浮現。直到離開她家時,我才發現自已渾身疼得厲害。頭部因為撞擊了很多次異常痠痛,一隻上臂和肩膀淤血青紫,其他肌肉我一動就開始抗議。打鬥結束時我毫無感覺,但所有該有的痛苦全在第二天向我討債。

我拿了些咖啡和餅乾,坐到聚會結束。其實也還好。演講人見證詞很短,剩下很多時間供人家討論。得舉手才能發表意見。

結束前十五分鐘,簡舉手說,她很幸運能一直滴酒不沾,而這大半要歸功於她的輔導員,能在她煩心或者迷茫的時候給她安慰和鼓勵。她並沒有舉證細節。我覺得她這話是說給我聽的,但我可不領情。

我沒有舉手。

會後她打算跟別人一起去喝咖啡,問我要不要也去。我不想再喝咖啡,也不想要人陪。我編了個理由回絕。

走到外頭分手以前,她問我感覺如何。我說還好。

「還想喝酒嗎?」

「不。」我說。

「很高興你昨晚打了電話。」

「我也很高興。」

「歡迎隨時打來,馬修。必要的話,就算半夜也無所謂。」

「希望不會有這必要。」

「不過如果需要,記得打來。好嗎?」

「當然。」

「馬修,答應我一件事好嗎?」

「什麼事?」

「想喝酒時,要先打個電話給我。」

「我今天不會喝的。」

「我知道。不過如果你決定,如果你想喝的話,得先打個電話給我。能答應嗚?」

「好。」

搭地鐵往上城去時,我想到這段談話,覺得自己輕易許諾,實在是很愚蠢。但——她聽了很高興。如果她高興的話,撒謊又有何妨?

錢斯又留了口信。我從大廳打到他的服務處說,我已經回到旅館。我買份報紙上樓,好消磨等他回話的時間。

頭條新聞非常引人。皇后區一家人——父親、母親,還有兩個不到五歲的小孩——坐著他們新買的閃亮賓士出遊。有人開車衝向他們,用散彈槍往車裡掃射整整兩管子彈。四人統統死掉,警方在他們的公寓搜查,發現一大筆現金以及尚未分裝的古柯鹼。警方推論,此次大屠殺與毒品有關。不是開玩笑的。

報紙沒提到我留在巷內的那傢伙。嗯,不出我所料。他碰上我時,週日報紙已經發行。倒也不是說他有可能會上明天、或是後天的報。如果我宰了他,他還有可能在報屁股佔一小塊,但一個被人打斷雙腿的黑小子有何新聞價值可言?

我正想著,聽到有人敲門。

奇怪,清潔女工在禮拜天一律休假,而我僅有的幾名訪客通常會從樓下先打電話上來。我拿起椅上的外套,從口袋掏出點三二手槍。我還沒把它扔掉。從斷腿朋友身上摸走的兩把刀子也都還在。我握著槍走向門邊,問來人是誰。

「錢斯。」

我把槍放回口袋,開啟門。

「一般人會先打個電話。」我說。

「櫃檯那人在看書,我不想打擾他。」

「真周到。」

「這是我的註冊商標。」他打量著我,估算我有幾斤幾量。

然後視線挪開,開始掃視我的房間。

「好地方。」他說。

這話很諷刺,但他的語氣不是。我關上門,指指椅子。他仍然站著,「對我的脾氣。」我說。

「看得出來。斯巴達式的,沒有多餘的東西。」他穿了件海軍藍夾克和灰色法蘭絨長褲。沒穿大衣。嗯,今天要暖和一些,而且他又一直呆在車裡。

他走到窗旁,望出去。

「昨晚我找過你。」他說。

「我知道。」

「你沒回電。」

「我剛剛才知道你留了口信,再說我又正要出門。」

「昨晚沒在這裡睡?」

「對。」

他點點頭。他轉身面對著我,表情難以捉摸。我以前沒見過他這副神情。

他說:「你跟我所有的女孩談過?」

「嗯,除了桑妮,」

「是啊。你還沒見過她,是吧?」

「對。我昨晚試了幾回,今天中午又打了一次。一直沒人接聽。」

「她昨晚找過你。」

「沒錯。」

「什麼時候?」

我試著回想:「我大約八點離開旅館,十點過後不久回來。那口信已經在等著我、但我不清楚她是什麼時候留的。按說前臺該把時間寫上。但他們常常敷衍了事。總之。留言條我八成已經丟了。」

「沒有保留的必要。」

「是啊。知道她打來就好,留著幹嘛?」

他盯了我好久。我看到他深棕色的眼睛裡閃著金點。他說:「操,我不知道怎麼辦。這不像我。大部分時候我至少以為我知道該怎麼辦。」

我什麼也沒說。

「你是我的人,因為你幫我做事。但我看只有天知道。」

「你到底想說什麼,錢斯?」

「媽的。」他說,「問題是,我能信任你多少?我老在想,我到底還能不能信任你。我是信任你。畢竟。我把你帶到我家,老兄。我可從沒帶別人去過我家。我他媽的幹嘛那麼做?」

「不知道。」

「我是說,我想炫耀嗎?我是想跟你說,瞧這黑鬼的格調夠高吧?或者我邀你進去,是要你看看我的靈魂?媽的,不管怎麼說,我開始以為真的可以相信你。但這樣做對嗎?」

「我沒法幫你做決定。」

「嗯。」他說,「是不能。」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下巴,「我昨晚給她,桑妮,打電話打了幾次,跟你一樣,也沒人接聽。呃,好吧。那無所謂。沒開答錄機,那也沒什麼,因為有時候她會忘了接插頭。然後我又打過去,一點半,或許兩點,還是沒有回答,所以我就開車過去瞧瞧。當然我有鑰匙。那是我的公寓。為什麼我不能有把鑰匙?」

我開始明白是什麼事兒了,但我讓他自己講。

「呃,她是在那兒。」他說,「她還在那兒。你明白吧,她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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