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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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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已是交通高峰時間。如果執意要去的話,就得一路站到那裡。而這樣做,就真能完成什麼大事嗎?我可以想象自己跟沙丁魚擠罐頭一樣。塞在地鐵車廂裡頭,為的就是要讓人家當面跟我說nosetaaqui。我到底圖什麼?他不是在吸****度假,就是真的病倒了。不管怎樣,我都沒機會從他口中挖出什麼。就算我真的把他找到,頂多也只是nosetaaqui的代替品:nojose。我不知道,他不在這裡,我不知道,他不在這裡……

狗屁。

喬·德金禮拜六晚上盤問過考爾德倫,當時我正到處跟一堆寄生蟲和無賴漢放話找人。也就是那天晚上,我從搶匪身上搶走一把槍。索尼婭·亨德里克斯則混著伏特加和柳橙汁,吞下大量安眠藥。

就在那第二天考爾德倫打電話請病假。再過一天,一個穿粗呢格子夾克的男子跟蹤我進了戒酒聚會,警告我不許再查金·達基嫩的案子。

電話鈴響了,是錢斯。他留過口信。顯然他沒耐性等我回電。

「只是好奇。」他說,「有眉目了嗎?」

「應該有。昨晚收到警告。」

「什麼樣的警告?」

「有個傢伙要我別惹麻煩。」

「確定他是指金?」

「確定。」

「你認識那人?」

「不認識。」

「你打算怎麼辦?」

我笑起來:「我打算自找麻煩。」我說,「去伍賽德一帶。」

「伍賽德?」

「在皇后區。」

「我知道伍賽德在哪裡,老兄。伍賽德發生了什麼事?」

我決定不深談此事。

「也許沒事,」我說,「我希望能夠省了這趟,可是不行。金有個男友。」

「在伍賽德?」

「錯,伍賽德是另一碼子事,不過她有男友絕對錯不了。他為她買了件貂皮外套。」

他嘆口氣:「我跟你提過,那只是染色的兔皮。」

「染色的兔皮我知道,還掛在她衣櫃裡。「

「那幹嘛又提貂皮?」

「她另外還有一件短外套,貂皮做的。我頭一次和她碰面時,她就穿著。後來她在星河旅館被殺時,身上也是那件。衣服目前放在警察聯絡中心一個寄物櫃裡頭。」

「放那兒幹嘛?」

「那是證物。」

「證明什麼?」

「沒人知道,我找到外套,追查來源,跟當初賣給她的人談過。紀錄上她是買主,她的名字寫在售貨單上,但當時有個男的跟她在一起,是他付錢買的。」

「多少錢?」

「兩千五。」

他沉吟下:「也許她藏私房錢。」他說,「攢這點錢不難,一個禮拜她能賺兩百塊,你知道她們偶爾攢點錢。我很難發現。」

「是那男的付錢,錢斯。」

「也許是她給錢讓他付的。就像到餐廳吃飯,有些女的會偷塞些錢給男的去付賬,免得難看。」

「怎麼你就是不肯承認她有男友?」

「媽的。」他說,「我才不在乎這個,隨便吧。我只是很難相信,如此而已。」

我由他說下去。

「也許是嫖客,不是男友。有時候客人想要假裝自己交情不同。可以不用付錢,買禮物就好。也許他就是這種客人,所以她才會纏著他買皮外套。」

「也許。」

「你認為他是男朋友?」

「我是這麼想,沒錯。」

「是他殺了她?」

「我不知道是誰殺了她。」

「殺她那個人要你放開這個案子?」

「不知道。」我說,「也許這男友跟謀殺案一點關係也沒有。也許是個瘋子乾的,跟警察希望的一樣,而且也許這男友只是不想被扯進調查而已。」

「他沒幹,而且他也不想惹身腥,你是這意思?」

「差不多。」

「不知道,老兄。也許你該放手。」

「不再調查?」

「也許。一通警告,媽的,你可不想為這個送命吧。」

「不。」我說,「我不想。」

「那你打算怎麼辦?」

「目前我打算搭車去皇后區。」

「去伍賽德?」’

「對。」

「我可以把車開來,送你過去。」

「搭地鐵我無所謂。」

「開車比較快。我可以戴我那頂司機帽,你就坐後頭好了。」

「改天吧。」

「隨你,」他說,「辦完以後來個電話,好吧?」

「當然。」

結果我搭法拉盛線到羅斯福大道和五十二街交叉口的那站。火車離開曼哈頓以後,就開到地面以上。

因為不知身在何處,我差點錯過站牌。月臺上的站名被人塗鴉塗得一塌糊塗,根本無法辨認。

一段鋼製階梯把我帶回地面。我查對那本袖珍地圖、弄清方向後,便往巴尼特大道走去。我才沒走多久,就已經知道為什麼一棟拉丁美洲人的出租公寓會跑到伍賽德來。這一帶不再是愛爾蘭人集中區了。雖然還有少數幾個地方叫翡翠酒鋪,或者酢漿草【注】,但大部分招牌都是西班牙文,而大部分商店也是傳統的西班牙式雜貨鋪。一家叫泰拉的旅行社,櫥窗貼了好幾張海報:他們提供包機飛往波哥大和加拉加斯。

【注】愛爾蘭國花。

奧克塔維亞·考爾德倫住在一幢陰暗的木造的兩層樓裡,前廊上並排放著五六張塑膠靠背椅,另外倒放了一隻木條箱,上頭擺了些雜誌和報紙。椅子全空著,這一點也不奇怪,現在坐前廊太冷了點。

我按門鈴。沒動靜。我聽到裡頭有人談話,還有幾臺收音機在播節目。我又按一次門鈴,一名矮壯的中年女人出來應門。

「什麼事?」她一臉狐疑地用西班牙文問道,

「我找奧克塔維亞·考爾德倫。」我說。

她有可能是我頭一回打來時接電話的女人。也難說,而且這不重要;我隔著紗門,用西班牙文和英文夾雜著和她溝通。她聽一會兒就走開了,帶來一個兩頰深陷的高瘦男子,兩撇八字鬍修剪得一本正經。他說英文,我告訴他我想看看考爾德倫的房間」。

但考爾德倫不在那兒,他告訴我。

「nomeimporta。」我說沒關係。我還是想看他房間。但那兒沒什麼好看的,他回答道,一臉疑惑。考爾德倫不在那兒,去看他房間能有什麼收穫?

他們並非拒絕合作,甚至也不是不情願。他們只不過覺得沒有必要。等搞清楚惟一能趕走我的辦法——也是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帶我到考爾德倫的房間,他們立刻做了明智的決定。

我跟著那女人穿過一條走廊,經過廚房,到了一個樓梯口。我們爬上樓,又穿過一條走廊。她沒敲就徑自開啟一扇門,站在一邊,示意我進去。

鋪著油布的地板,上面擺了個光禿禿床墊的舊鐵床,金黃楓木製的五斗櫃,搭配著摺疊椅的小寫字櫃。房間另一頭靠窗的地方是一張套著花布的安樂椅。五斗櫃上擺了個花色紙罩檯燈,天花板正中座上懸下兩隻光禿禿的燈泡。

房裡就這些東西。

「entiendeustedahors?nomeimporta。你現在知道了吧?他不在這裡。」我機械化地、反射動作似地展開搜查。房間真是空得不能再空了。小衣櫥裡除了幾個鐵衣架以外,什麼也沒有。金黃色的五斗櫃和寫字櫃裡惟一的抽屜也都空空如也。

這些抽屜的角落全都清得一乾二淨。

由兩頰深陷的男子充當翻譯,我開始盤問起那女人。不管用哪種語言,她都無法令人滿意。她不知道考爾德倫什麼時候走的。禮拜天或者禮拜一,她想。她禮拜一進他房間打掃,才發現他已經把所有的東西搬走了,什麼都沒留,理所當然地,她認為他已經退租。他跟她所有的房客一樣,按周預付房租。他其實還可以再住兩天,但顯然他已經有別的地方可去,哦不,他走前沒通知她一點也不奇怪。房客有時是會這樣,就算他們沒有拖欠房租。她跟她女兒已經把房間徹底打掃乾淨,現在隨時可以租給別人。房間不會空太久的,她的房間一向租得很快。

考爾德倫是不是好房客?是,很好,不過她跟房客一向沒有問題。她只租給哥倫比亞、巴拿馬,和厄瓜多人,而且跟他們從來沒出過問題。有時候因為移民局的關係,他們得立刻搬走。也許考爾德倫就是為了這個才不辭而別。不過這不關她的事,她只負責清房間,然後租給別人。

考爾德倫不會惹上移民局的麻煩,我知道。他不是非法滯留、要不他也不會在星河旅館工作,大旅館不可能僱用沒有綠片的外國人,

他是為了別的原因才匆匆離開。

我花了大約一個小時詢問其他房客。綜合得來的資料一點幫助也沒有。他有事都藏在心裡,是個安靜的年輕人。他工作的時間不太正常,往往和其他房客錯開。就大家所知,他沒有女朋友。他住在巴尼特大道的八個月期間,沒有半個訪客,不管是男是女,此外找他的電話也很少。在搬到巴尼特大道以前,他住過紐約別的地方,但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的地址,也不清楚是不是在皇后區。

他吸不吸毒?跟我談過的每個人都被這問題嚇著了。我看肥壯的女房東一定管理嚴格。她的房客全有固定工作,而且生活嚴謹不苟。如果考爾德倫吸食大麻,有個房客跟我保證說,他一定不是在他房裡吸的。要不房東早就聞到味道,勒令他搬家了。

「也許他想家。」有個深色眼睛的年輕人提議,「也許他飛回卡塔赫納去了。」

「他是哪裡人?」

「他是哥倫比亞人,記得他提過卡塔赫納。」

這就是我費時一個半小時得到的:奧克塔維亞·考爾德倫來自卡塔赫納。可就這些也沒人敢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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