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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舐犢情深(上)(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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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王的臉色鐵青,嘴唇微微抖動,手指從那美婦人的臉上一路指過去「大的養而不教,小的傷風敗俗,是我當初瞎了眼,拿你們當了家裡人看待。如今看來,你們一個個全都不配!許氏,從今天起,咱們的情分沒了,我不想再看見你,找你閨女養活你吧。老十!看在你額娘跟了我那麼多年的份上,過去賞你的小物件,我就不往回收。可是今後,你別想從這個家裡,再拿走一草一木,只有這根馬鞭,算是我賞你的!你看著鞭子,就能想起我來,等我死了以後,你把鞭子燒給我,也不許你留下!京裡的房子是我慶府的,不許你再住,收拾東西,馬上走人!」

他又一指趙冠侯「趙冠侯!韓仲華那裡,我去替你交代,我總辦各國事務衙門裡有的是人辦差,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辦洋差,用不著你。我給你一天時間,帶著老十滾出京城。等明天這個時候,你要是還在京裡晃盪,可別說本王對你不客氣!黃馬褂也好,暗紅頂子也好,都保不住你。現在,你們三個,滾出我的王府!來人啊!」

他一聲吆喝,承振把門推開一條縫,朝裡探探頭,咧嘴笑道:「阿瑪,有事?」

「你把他們三個帶出府去,看著點,除了這根馬鞭以外,一草一木,都不許他們拿走,丟了什麼,我都朝你說話。告訴掌府官,從今天起,不許他們進我的王府。誰敢放他們進來,我砸折誰的腿!」

承振連忙進來,跪倒磕頭「阿瑪,您消消火,天氣熱,您心裡火氣大,我給您拿點冰鎮的酸梅湯來,為這麼點事可不值當的如此動肝火。老十這事是辦的不對,可是也不是這麼大的罪過。大不了,讓他們早點成親,一俊壓百醜,也就是是了。千萬別把她趕出去,沒這麼大的罪過。」

「混蛋!我辦事,還用的著你拿主意了,再多口,就連你一起打!」

趙冠侯這時,已經把官衣套在身上,扶起了毓卿,毓卿則拉起了自己的母親。那婦人的腿已經軟了,如果沒人攙扶,甚至連站都站不住。固然當初委身於慶王是形勢格禁,外加一些非正常的手段。可是這麼多年下來,她已經習慣了。

名義上的丈夫,與自己已經沒了關係,兩人只是名義上維持著夫妻的名義,實際上形同路人。飛虎團剛一鬧,那男人就走慶王的門路,尋了個外放的差使,到兩湖去做地方官,卻把她留在了京裡。於這婦人許氏而言,也並未覺得有何不妥,自己和他,本就沒什麼關係了。

可是這個柔弱的婦人從未想過,有朝一日王爺也不再需要自己,自己又該何去何從。聽到毓卿身懷六甲,又喝藥打掉胎兒的訊息時,她也預料到王爺會發火,也預料到女兒會捱打。這麼丟臉的事都做了,捱打,也是應該。可是沒想到,結果會這麼嚴重,竟然是斷去父女情分,就連自己這個名義上的乾女兒,實際上的側福晉也一併趕了出去。

一直以來,慶王對她都奉若珍寶,這還是頭一遭發這種脾氣,也決絕到了極處。這婦人只覺得眼前發黑,四肢無力,彷彿整個人生,都已經沒了希望,喊了一聲「王爺!」兩眼一翻,竟是昏死了過去。

趙冠侯連忙以手猛扣她的人中,毓卿取了簪子下來,刺破了母親指尖,擠了血出來,總算是把人弄甦醒。慶王卻對此無動於衷「別拿死嚇唬我,本王見過的死人多了,要想死,回到家裡去死,不要死在我的王府裡。這裡,沒有你的墳地。」

毓卿原本也覺得自己做的不對,被父親打罵,倒也是理所當然,可是見他如此苛待母親,怒火卻又燃燒起來。咬著銀牙道:「不勞王爺掛念,我們不會死在您的王府,弄髒您的地方的。其實我早就知道,這裡,不是我的家,也不是屬於我的地方。也不用您趕,我們這就走。冠侯,攙著我娘,振大爺,麻煩您看著點,免得府上丟了什麼,回頭再問我們要。我們可是擔不起這麼大的罪名。這馬鞭是王爺的東西,我們不要。」

她說話間,就想把鞭子扔回來,慶王卻道:「好,這話我愛聽!今後你們要飯,也不許要到京裡,這沒你們的飯。滾去山東,那才是你們該去的地方。滾!本王不給的東西,你不許拿,本王給的東西,你不許不要。你的身份,難道還能不要本王的賞?既然說了,鞭子是你的,就得給我拿著,承振,看著他們,不許他們把鞭子扔了。」

承振連忙賠著笑臉,拉著毓卿的袖子出了房門,等來到外頭,才小聲道:「老十,阿瑪正在氣頭上,這時候你跟他對著幹,不是自己找不痛快麼?挺聰明個人,別犯傻。端二現在管事務衙門,那就是個混蛋,任什麼都不懂,還什麼都愛摻和。他那幫兄弟還有啟秀、老道那幫人,都是混蛋。阿瑪跟他們講不出去道理,又不能任他們性子胡來,最近總是鬧肝疼。一準是在外頭跟端老二吵起來,回家撒火呢。你們先回家,等個過三過五,阿瑪氣消了,你們再回來,咱還是一家人家。」

毓卿一語未發,只把馬鞭想向外扔,卻被她母親攔住「王爺賞的東西,不能丟。」

趙冠侯也道:「是啊,王爺賞的,你還是拿著吧,總歸是個念想。」

看著這幾個人出了門,慶王將頭靠在椅背上一語不發,良久之後,才喃喃自語道:「行,小子,有點我們旗人的驃勁,老十也沒看錯人。希望你腦子好使一點,別辜負了本王的一番苦心。掙開金鎖開啟樊籠,就該展翅騰空了,飛吧,飛的越遠越好,千萬別回來!」

承振與十格格的關係雖然有齟齬,但是大問題上,並沒有原則衝突,尤其見她被趕走,總覺得跟自己告密打胎的事有關,心裡有愧。來到外頭,還特意為他們叫了一輛馬車,安排幾個人上車,又問道:「老十,你有什麼喜歡的東西落在府裡,開個單子,我讓人給你送去。這段日子,你是先別露頭,阿瑪那脾氣……對了,這個你拿上。」

他忽然想起來,從懷裡摸出一根令箭遞過去「現在京裡不太平,飛虎團無法無天,大白天就敢搶大宅門,誰知道他們乾的出來什麼。這是虎神營的大令,他們靠著端邸撐腰,總得給虎神營一點面子,有這個,就不敢傷你們。」

趙冠侯抱拳說了聲謝,三人上車,趕車的把式,則是十格格平日裡帶在身邊的那位進忠。這名僕人姓高,聽說是少林學的武藝,很有些手段,等閒六七條漢子近不得身。

可他是慶王府的扈從,按說十格格既被開革,這侍衞就不再跟他。但是進忠卻道:「奴才是十主子的奴才,不管王爺怎麼說,十主子總歸是奴才的主子。主子去哪,奴才就去哪,奴才在這,正好有所房子,先把格格送過去治傷,不知道主子可否貴足踏賤地。」

毓卿搖搖頭「你就是個實心眼,我都這樣了,還談的到一個貴字?你把我往你的家拉,你在王府的飯碗,就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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