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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四十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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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讓小晨你想事情想得那麼專心,我進來都沒聽到。」蔣澤涵滿不在乎地笑了笑,用手將蔣澤晨躲開的腦袋掰回來,直到緊緊貼著自己的面頰,「小晨剛剛在想什麼?」

「也沒什麼……亂七八糟的,說不清楚。」蔣澤晨含糊地回答,他可一點也不想跟蔣澤涵分享上輩子傻乎乎被迫害的經歷。

幸好自以為對自己的弟弟異常瞭解的蔣澤涵有了非常可靠的腦補,不忍心讓弟弟繼續為了父親的死亡而傷心,也沒有追問,只是笑了笑便轉移了話題,「媽媽今天下午的飛機回國,帶著爸爸的骨灰……然後,律師會過來宣讀爸爸事先寫好的遺囑……主要是關於遺產分配的問題。」

蔣澤晨終於扭頭看向近在咫尺的蔣澤涵,眼睛不由自主地閃了閃,試圖從他臉上看出一絲的保證。

蔣澤涵莞爾,抵住蔣澤晨的額頭,輕聲安撫,「放心吧,小晨,有哥哥在,不會有什麼事的。」

——只可惜,此時此刻的蔣澤晨只想要聽他說那句「我絕對不會碰屬於你的那份遺產」。

因為下午的重要安排,蔣澤涵提前結束了在公司的工作,帶著蔣澤晨吃完午飯後便回了蔣家。

上輩子,得知蔣夫人回國,完全沒有了主心骨的蔣澤晨自然是主動跑去機場接機的,蔣澤涵則是與律師一起姍姍來遲。而這一次,蔣澤晨卻被蔣澤涵帶著回了家,因為對方很乾脆地表示已經派人去機場接蔣夫人、而且也不放心讓自家弟弟在這種情況下亂跑,所以蔣澤晨不得不乖乖呆在家裡,靠在拿著公司報表研究的蔣澤涵身邊,呵欠連連。

兩點整,律師帶著檔案準時登門,兩點一刻,身穿素色衣服,臂彎處纏著黑紗的蔣夫人踏入了蔣家。

女人的疲憊的面孔毫無血色,被人攙扶著,像是經歷了一場極其嚴重的打擊。蔣澤晨不知道這是作秀居多還是自己的母親的確對蔣父感情很深,不過這樣的表現的確是最符合目前的蔣夫人的身份的。

「媽……」站起身,迎向蔣夫人,蔣澤晨還來不及安慰幾句就被蔣夫人緊緊地摟進了懷裡,隨後,突然失去了丈夫和前途的女人靠著自己的兒子,泣不成聲。

蔣澤晨有些無措地抱著蔣夫人,安撫地拍著她的後背,嘴裡顛三倒四地念著寬慰的話。蔣澤涵站在一邊看了片刻,嘆了口氣,伸出手幫著弟弟將自己哭得似乎都無法站穩的繼母扶到沙發上坐下,語氣也比平時溫和了許多,「媽媽,我知道你很傷心,但是律師已經等了一段時間了,先聽他公佈爸爸的遺囑可以嗎?」

蔣夫人抬起頭,看了自己身側表情誠懇眼神關切的蔣澤涵一眼,目光晦澀莫名。輕輕點了點頭,蔣夫人抬手拭了拭眼淚,朝著律師努力優雅地笑了笑,「抱歉,是我失態了……」

「哪裡,蔣先生能有蔣夫人這樣一位情深意重的好妻子,想必在天之靈也會得到慰藉的。」律師欠了欠身,回答,又說了幾句節哀順變之類的場面話,隨後拿起一直謹慎隨身攜帶的檔案,例行詢問,「那麼,既然人已經到齊了,現在可以公佈蔣先生的遺囑了嗎?」

遺囑與上輩子並沒有區別,蔣澤晨垂著視線,心中平靜無波,反倒是坐在他身側握著他的手的蔣夫人猛地收緊了力道,掐得他生疼。

蔣澤晨知道,蔣夫人並不滿意這份遺囑,她一直認為同為蔣父的兒子,自己的孩子得到的東西卻比蔣澤涵少了太多,而她也不甘心被從蔣氏女主人的位置上驅逐出去。

——因為這種不甘心,蔣澤晨知道他最近大概要過上日日夜夜被母親嘮叨抱怨的日子了……

「就是這樣。」合上檔案,律師的目光在蔣家兄弟與蔣夫人三人身上徘徊了一下,隨後停在了蔣澤晨的身上,「因為還未滿十八歲,仍舊是未成年人,所以您所繼承的遺產將由您的監護人蔣夫人成為法定代理人代為管理,等到您成年後歸還,這樣可以嗎?」

「……啊?」蔣澤晨有些懵,他一直忘記了自己還是未成年人,所以到手的東西還需要別人代為管理一說,不由得扭頭去看蔣夫人。

蔣夫人此時此刻也正盯著他,目光殷切卻並不含威脅,顯然根本沒有想過蔣澤晨會拒絕。

蔣澤晨有些頭大,但是想到自己這輩子一貫給人的印象,不得不硬著頭皮點了點頭。

——他不打算跟蔣澤涵作對,但是這可不意味著蔣夫人也是同樣的想法……

再一次感覺到自己深陷母親和兄長兩位大人間的狹縫內,蔣澤晨鬱悶地想要吐血,忐忑地瞥了蔣澤涵一眼,看他似乎並沒有什麼不滿的模樣,才終於略微鬆了口氣。

——不管怎麼說,為了母親的利益,也為了自己的利益,蔣澤晨決定還是早一點跟蔣夫人攤牌比較好。

——蔣澤涵別看外表像是繫著蝴蝶結賣萌的hello?kity,實際上卻是隨時隨地都有可能暴起傷人的猛虎,捋虎鬚的行為,絕對要不得啊!

作者有話要說:根據昨天的留言,於是我又改了一下原本的設定,最終決定不要把自己的無知暴露地太厲害otz

據說富人們遺囑都是提前訂好的,以防遭遇不測後偌大家業被子孫爭搶什麼的,而蔣父在金錢上算是個聰明人,所以應當也是早作打算的,於是雖然猝死卻決定還是有遺囑。至於遺產具體怎麼分配在文裡就略微一筆帶過吧,具體數字神馬的咱就不說了,反正也不重要【咳咳】

蔣澤涵母親與蔣父結婚之時蔣父已經發家致富,所以公司大部分股份還是蔣父的婚前個人財產,而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只佔一小部分,所以雖然通過遺囑絕大部分給了蔣澤涵,少部分給了自己的父母,數目也並不多。蔣澤晨母親與蔣父結婚之前如上一章所設定的那樣簽署了婚前協議,公司盈利和股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屬於蔣父個人,所以全部屬於遺產範圍,供蔣父分配,而蔣父的遺產雖然給了哥哥一大部分,但是也不足以讓他高枕無憂地決定公司事務,所以掠奪也就不可避免了。

——其實我覺得弟弟得了20%什麼的還是有點多……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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