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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禍不單行(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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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作其他人,只會把這件事情當作一個普通的治安糾紛,最多也就是給對方賠點醫藥費,賠個禮道個歉也就算了。更何況自己還佔著理,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大驚小怪,厚著臉皮去求林若雯。

但這並非林絕峰小題大做,反而正是他的過人之處。

當林絕峰知道了警察來訪的目的後,立即想到這件事情不是那麼簡單。如果警方真的只是把這件事情當作普通的治安糾紛,在事發當天就來找自己瞭解情況了。而當時在場者並沒有人報警,就算樸安宇一夥事後想想不甘心,警察最晚第二天也就來了。但是事情能拖了這麼多天,說明樸安宇很可能是利用這段時間在背後運作,要把自己往死裡整。

林絕峰的猜測完全正確。

陳妮不久之後就到了派出所,同來的還有太極拳社團的幾個人。

事實上,林絕峰十分擔心樸安宇會雙管齊下,同時去找陳妮的麻煩。如果陳妮因為什麼事情來不了,那麼自己真是百口莫辯。幸運的是,樸安宇沒有他這麼聰明。

然而儘管陳妮和太極拳社團的人都證明,是樸安宇一夥鬧事,且先動手打人的,但是辦案民警對此根本不置可否,只是強調林絕峰把人打傷了,必須負刑事責任。

林絕峰問警察:「你為什麼不肯定我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會把人打傷嗎?」

「是否正當防衛,與是否把人打傷沒有必然聯絡!請問,你是怎麼確定正當防衛這個概念的!」

「這個……」警察面顯難色,吭哧了半天才說了一句:「我們警察辦案有自己的根據!」

「你們的根據必須是依照法律,而不能憑藉自己主觀想象和臆斷。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衛行為。它是對不法侵害者進行反擊,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侵害的行為,是刑法規定的保護行為人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法律制度。你知道正當防衛需要符合那些條件嗎?」

林絕峰見警察沒出聲,繼續說:「首先、必須是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其次、必須針對具體不法侵害行為;再次、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第四、必須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者本人;第五、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根據證人的證詞,完全可以證明:樸安宇等人對我實施不法侵害的時候,我才進行的反擊;在他們受傷之後,我沒有采取進一步行動;而且我也沒有對周圍圍觀者造成什麼損傷。完全符合上述要件。」

林絕峰平常讀了很多法律的書,這些東西對她來說只算是常識。而這個警察並沒有什麼業務技能,法律理論知識更是有限,竟然被林絕峰說的愣了半天,然後才咬牙切齒地說:「你這是什麼態度?」

「我還要問你呢!你這是什麼態度?你辦案帶有明顯的傾向性,我認為你已經影響到我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要求你迴避這個案件!」

「你……」警察怒目圓睜,瞪著林絕峰。

「你們領導在哪裡?我要求見他!」林絕峰毫不示弱,眼睛瞪得更大,看著警察。

林絕峰的態度之所以這樣強硬,是因為他知道這個害群之馬早被人買通了,自己再說什麼也沒有用。既然如此,就沒必要和他溫文爾雅,他想要整治自己,就要讓他知道自己不是隨便捏的軟柿子。

就在林絕峰和警察僵在當場的時候,從外面又進來了一幫警察。

審問林絕峰的這個警察見狀站起身來,問道:「你們是……」

「我們是區刑警大隊的!」新來的警察中為首的一個出示了自己的證件,然後說:「林絕峰現在你們這裡吧?」

「是!」

「有一件兇殺案,需要和他了解一下!」

那個派出所民警冷笑看著林絕峰,揶揄說:「看不出來啊,你真不簡單,能打人,還能殺人!」

「什麼?」林絕峰心中暗暗叫苦:「這是怎麼回事啊?」

他立即想到了林若雯,難道是她搞的鬼?早知道不讓她幫忙了,怎麼還越幫越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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