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重巡洋艦是「華盛頓條約」下的「怪胎」很像是縮小版的戰列巡洋艦,即過於重視火力,忽視了防護。結果就是,重巡洋艦在擁有火力優勢之後,在與配備了六英寸艦炮的輕巡洋艦對陣時,實際上沒有半點優勢可言。原因很簡單,重巡洋艦的裝甲防護在任何距離上都擋不住六英寸穿甲彈。更重要的是,巡洋艦的交戰距離往往在一萬米以內,很少像主力艦那樣達到兩萬米,而在這種距離的戰鬥中,主炮的射速比炮彈的威力更重要,而八英寸艦炮的射速明顯不如六英寸艦炮。
雖然沒有實戰證明,但是馮承乾非常清楚,重巡洋艦根本沒有多少實戰價值。
事實上,除了〖日〗本與美國,沒有哪個國家重視重巡洋艦,英國皇家海軍只是象徵性的建造了幾艘,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根本就沒有建造重巡洋艦。有趣的是,美國海軍建造重巡洋艦的初衷是為了對抗〖日〗本海軍的重巡洋艦。
問題是,為排水量在一萬五千噸左右的「南京」級配備一百五十毫米艦炮,顯然是大艦裝小炮,無法充分利用「南京」級的噸位,也就會造成一定的浪費。此外,〖中〗國海軍擁有的輕巡洋艦,除了當時正在建造的,都擁有二十年以上的艦齡了,根本無法對抗〖日〗本海軍的重巡洋艦。
正是如此,馮承乾才採納了工程師的建議,為「南京」級配備了二百毫米主炮。
這個被迫做出的決定,在大戰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要知道,艦炮不僅僅用於海戰與防空,還是對地打擊的利器。更重要的是,〖中〗國海軍只有六艘主力艦,而配備了二百八十毫米主炮的「北京」級只有兩艘,除了「南京」級這些配備了二百毫米主炮的防空巡洋艦,剩下的全是主炮口徑為一百五十毫米的輕巡洋艦,而在執行對地打擊任務的時候,一百五十毫米艦炮的威力明顯不足,如果沒有「南京」這樣的防空巡洋艦,〖中〗國海軍在執行對地打擊任務的時候,肯定會遇到很多的麻煩,甚至得為此抽調主力艦。
大戰中「南京」級最主要的用途就只有兩個,一是防空,二是對地打擊。
顯然,正是二百毫米艦炮,賦予了「南京」級強大的對地打擊能力。
當然「南京」級最大的優點,就是造價低廉。根據〖中〗國海軍造船廠的報價「南京」級的造價只有「北京」級的一半。這與減少排水量有直接關係,也與減少動力系統的配製要求有很大關係。此外,主炮的造價、以及減少高射炮數量,都對降低造價有幫助,更對〖中〗國海軍大批次採購這種戰艦大有稗益。
一九三八年「華盛頓條約」作廢後,〖中〗國海軍就下達了四艘「奄京」級的訂單。
當年年底,〖中〗國海軍又追加了六艘訂單。
算上兩艘已經開建的「北京」級,〖中〗國海軍在一九三八年就採購了十二艘防空戰艦,達到了為一艘航母提供兩艘防空戰艦的標準。
大戰爆發前,兩艘「北京」級與十艘「南京」級全部服役。
這十二艘防空戰艦是〖中〗國海軍在大戰的前兩年的主力,其發揮的價值,甚至超過了六艘主力艦。
更重要的是,這十二艘戰艦填補了〖中〗國海軍沒有大型巡洋艦的空白。
要知道,在此之前,〖中〗國海軍沒一艘介於主力艦與輕巡洋艦之間,可以承擔一些非主要任務的大型戰艦。相比之下,到一九三八年的時候,其他列強的海軍都已經建立起了完備的戰艦體系。
有趣的是「北京」級與「南京」級,直接引發了巡洋艦的大型化浪潮。
在此之前,各國巡洋艦的排水量都在一萬噸左右,大的不過一萬二千噸,小的還不到八千噸。
隨著「北京」級與「南京」級開建,其他列強立即認識到,那些按照條約設計的巡洋艦根本不是這兩種巡洋艦(國外一直把這兩種戰艦歸為巡洋艦)、特別是「北京」級大型巡洋艦的對手。
結果就是,只有建造更大的巡洋艦,才能與這兩種巡洋艦抗衡。
隨後,〖日〗本海軍取消了「利根」級巡洋艦後繼艦的建造規劃,開始設計代號b凹的大型巡洋艦。美國海軍的動作更快,在一九三九年就啟動了「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的設計工作,只是美國海軍更理智,沒有急著建造「阿拉斯加」級,而是在大型巡洋艦與快速戰列艦之間做了權衡。當然,最終美國海軍選擇了作戰能力更加全面、戰鬥力更加強大、同樣適合扮演防空戰艦角色的快速戰列艦,並且由此發展出了「南卡羅來納」級與「依阿華」級戰列艦。至於用來與「北京」級對抗的「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直到大戰的第二年才開工建造,並沒趕上大戰中最關鍵的幾場海戰。
有趣的是,受到影響最大的是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