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在。」猛禽……上體現得極為明顯。
從某種意義上講「猛禽」與美軍的p-40極為相似,笨重、俯衝效能出色,靈活性卻遠遠不夠。
事實上,成飛也深受美國航空工業影響。
別忘了,成飛是最晚成立的大型飛機制造廠,而在成立初期,成飛的工程師都來自其他飛機制造廠,其中就包括當時沈飛的戰鬥機部門的副總設計師,而這些工程師自然把美國航空工業的影響帶了過來。
結果就是,成飛與沈飛在充分吸收德意志第二帝國的航空技術的同時,也加入了大量來自美國的設計理念。比如,成飛與沈飛的新式艦載戰鬥機都配備了功率強勁的發動機,前者為一臺最大輸出功率高達一千三百千瓦的十四缸風冷星型發動機,而後者是一臺最大輸出功率為一千二百千瓦的十四缸水冷星型發動機,其功率都比〖日〗本戰鬥機上的發動機高得多,甚至高出了同期的美國戰鬥機。又比如,成飛與沈飛設計的艦載戰鬥機,都極為重視航程,作戰半徑都在八百公里以上,如果掛上一具副油箱,甚至能超過一千公里。當然,這也是海軍提出的技術指標。如果說到具體效能,那麼不管是成飛、還是沈飛的設計方案,都與德軍的戰鬥機有很大的區別。這就是,成飛與沈飛都更加重視戰鬥機的垂直機動效能,把爬升率與俯衝穩定性放在了水平機動效能之上。正是如此,成飛與沈飛才在設計的時候,為戰鬥機選擇了大功率發動機。
說白了,成飛與沈飛設計的都是專用手艦隊防空的截擊機,而不是戰鬥機。
當然,海軍並沒有提出意義。至少在大戰爆發前,海軍理想中的艦載戰鬥機也應該以截擊效能為主。要知道,艦載戰鬥機的頭好職責就是防空,掩護航母與其他戰艦,其次才是為攻擊機群護航。
問題是,一支攻防兼備的海軍航空兵,需要的不僅僅是截擊機。
「硫黃島海戰」已經證明,在以進攻為主的航空作戰中,戰鬥機必須具備出色的護航作戰能力,因此就需要具有較高的靈活性,能夠在護航作戰中纏出敵人的防空戰鬥機,讓己方的轟炸機順利突防。
要知道,如果〖中〗國海軍有「零」戰那樣的戰鬥機,那麼「硫黃島海戰」的損失將更低。
這下,成飛的優勢體現了出來。
別忘了,成飛是〖中〗國空軍戰術飛機的主要供貨商,而〖中〗國空軍對戰鬥機做出了較為明確的界定,即把戰鬥機分成了兩大類,一是防空截擊機、二是戰鬥機。前者,主要用與要地防空與國土防空,主要使命就是驅逐敵人的轟炸機,而後者的主要使命是到敵人的上空去奪取制空權,掩護己方轟炸機。
顯然,成飛在為海軍設計艦載戰鬥機的時候,沒有把空軍截擊機的要素用上。
說白了,成飛的設計方案本來就很重視截擊效能,如果再採用截擊機的設計特點,那就是純粹的艦載截擊機了。
結果就是,成飛在設計的時候,融入了一些空軍戰鬥機的設計特點。
這樣一來,成飛設計的艦載戰鬥機在靈活性上更加出色,即便因此損失了一些做為截擊機所必須的效能,但是其綜合效能更加優秀,也更加符合海軍在「硫黃島海戰」之後對艦載戰鬥機的效能要求。
事實上,殘酷的戰鬥已經證明,海軍需要的是效能較為平衡的戰鬥機。
說白了,海軍不可能像空軍那樣,把艦載戰鬥機細分,更不可能研製與裝備兩種用途不同的艦載戰鬥機。
原因很簡單,航母不是機場,容納不了那麼多艦載戰鬥機。
如果有兩種效能各異的艦載戰鬥機,在一艘航母只搭載一個戰鬥機中隊的情況下,那麼每一種戰鬥機的數量都不會太多,結果必然會削弱航母的航空作戰能力,如果增加一個戰鬥機中隊,又會削弱航母的打擊能力。
也就是說,艦載戰鬥機必須兼備截擊機與戰鬥機的特點。
當然,不需要在每一項效能上都十分突出,也可以有側重點,但是絕對不能出現無法彌補的效能缺陷。
這一點,在「猛禽」上就體現了出來。
正是因為敏捷性遠不如「零」戰「猛禽」在執行護航任務時的損失非常大,在「硫黃島海戰」中損失的所有「猛禽」戰鬥機中,有四分之三是在護航的時候被日機擊落的,而在防空作戰時的損失只有四分之一。
顯然,馮承乾專程前往成都,就是希望為海軍找到一種效能出色的艦載戰鬥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