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後繼乏力
為了擊沉、或者是重創「勝利」號,第21艦隊也耗光了航空作戰能力。
雖然,在九點之後,天亮前前出發的偵察機陸續返航,讓第21艦隊活動了四十架可用的俯衝轟炸機,但是這些戰機在降落到航母上之後,卻不能立起飛,甚至無法在兩個小時之內升空。
當時,返航的偵察機,都需要進行維護。
按照中國海軍航空兵的操作守則,俯衝轟炸機每飛行二十小時,就需要進行一次全面檢修,每飛行六十個小時,就需要對發動機等關鍵裝置進行全面維護,而在執行了飛行時間超過三個小時的任務之後,也得對發動機進行必要的維護,比如更換潤滑油與冷卻液,清除掉過濾器裡的塵埃等等。
航空發動機不同於車輛使用的內燃機,為了追求更高的功率,航空發動機的無故障工作時間要比車用內燃機短得多,而且也更加嬌貴。如果不定期維護與檢修,就很容易在使用中出故障。如果是車輛的發動機出了故障,大不了讓車輛拋錨。航空發動機在使用的時候出了故障,就意味著嚴重飛行事故。
顯然,維護與檢修發動機需要耗費不少時間。
雖然航母上有專門的發動機維護車間,能夠進行必要的檢修,但是與岸上機場相比仍然差了很遠。
在這四十架俯衝轟炸機中,有十二架已經持續飛行了六十個小時,有八架的飛行時間超過了二十個小時,另外的也都持續飛行了四個小時,因此都需要在降落之後對發動機做必要的維護與檢修。
事實上,這還不是最大的問題。
在艦隊作戰中,很少有艦隊指揮官嚴格遵守海軍的作戰守則,為了把握住戰機,任何一名艦隊指揮官都有權命令那些沒有完成檢修與維護的戰機起飛,而且也沒有一名飛行員會以此拒絕執行任務。
關鍵是,偵察機返航之後,第一支攻擊機群也返航了。
也就是說,在回收了四十架偵察機之後,兩艘艦隊航母還得回收第一支攻擊機群裡的二十多架俯衝轟炸機與魚雷攻擊機。
在這二十多架戰機中,至少有十一架是帶傷返航。
按照規定,帶傷返航的戰機有優先降落權。
只是,規定是死的,指揮官卻是活的。
當時,李向龍下了一道命令,即除了三架油箱被打穿、燃油即將耗盡的受損戰機優先降落之外,剩下的八架受損戰機都排在最後面,即讓那些沒有受到損傷的戰機先降落,確保回收作業順利進行。
李向龍這麼安排,就是擔心受損的戰機在降落的時候,有可能出現意外情況。
結果,他最擔心的事情變成了現實。
回收作業即將結束的時候,一架左側機翼受損的「鸕鷀」在降落到時候,沒有能夠掛住阻攔索,雖然飛行員在最後關頭把操縱桿壓向左側,想控制戰機從航母的左舷衝出去,以免撞上停放在前方的戰機,但是戰機左翼在降落的時候斷裂,導致戰機失去平衡,結果一頭撞在了「唐太宗」號的艦島上。
這下,問題嚴重了。
雖然這架「鸕鷀」在降落前,已經按照規定放掉了多餘的燃油,但是發動機裡依然有數十升易燃的潤滑油。此外,在艦島旁邊還停放著三輛專門用來拖帶戰鬥機的平板車,而這些車輛上也有幾十升燃油。
李向龍等人來到飛行甲板上的時候,損管隊員已經上陣,火勢也得到了控制。
問題是,「唐太宗」號的飛行甲板已經被燒變形了。
別忘了,「唐太宗」級採用的是裝甲飛行甲板,雖然抗打擊能力強了許多,但是受損後的維修工作也變得非常麻煩。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在「秦始皇」級上,最多隻是更換掉受損的木製甲板,花費的時間不會超過兩個小時。在「唐太宗」級上,裝甲板受損變形之後都無法自行修復,必須回到港口進行維修。
受此影響,「唐太宗」號基本上喪失了回收艦載機的能力。所幸的是,「唐太宗」級配備了兩部液壓彈射器,起飛區在艦島前方,因此飛行甲板受損部位並沒有對出動艦載機產生太大的影響。也就是說,只要有必要,李向龍能讓航母上的艦載機出動,返航後到「唐高宗」號上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