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簡單一點,夜間戰鬥機的目標不是敵人的戰鬥機,在夜間出動的轟炸機群也不需要戰鬥機護航。也就是說,夜間戰鬥機的目標是敵人的轟炸機,其主要使命就是對轟炸機進行攔截。戰術使用決定了戰術效能。
到大戰末期,夜間戰鬥機都有幾個明顯的特點。一是配備了功率強大、探測距離更遠的對空搜尋雷達,而且部分夜間戰鬥機甚至有火控雷達。二是速度更快,一些在大戰末期服役的夜間戰鬥機的最高平飛速度超過了每小時七百五十公里,超過了當時飛得最快的單發螺旋槳戰鬥機。三是升限更高,大部分都超過了一萬米,部分專門以攔截像「超級空中霸王」與「超級空中堡壘」這種高空轟炸機為住的夜間戰鬥機的升限甚至達到了一萬三千米,而這幾乎是螺旋槳戰鬥機的極限了。四是火力更加強大,最差的都配有四挺二十毫米航炮,最強的則有兩挺三十七毫米航炮與四挺二十毫米航炮,即便是對付重型轟炸機,幾枚炮彈就能將其擊落。五是更加堅固,所有夜間戰鬥機都為飛行員座艙安裝了裝甲,少數夜間戰鬥機還在油箱與發動機外面裹上了一層裝甲。
顯然,這些都是截擊機必須具備的特點。
這其中,速度最為重要。
也正是如此,夜間戰鬥機在作戰的時候很有特色,一般採取打了就跑的戰術。說得簡單一點,就是從低階的後上方進入,以俯衝方式發起攻擊,逼近敵機的時候,俯衝速度往往在每小時七百公里以上,有的時候甚至能超過每小時八百公里,攻擊完成之後,同樣以俯衝的方式擺脫轟炸機。這樣一來,轟炸機上的自衛火力往往來不及發揮作用。如果沒能一舉擊落敵機,則在敵機自衛火力之外重新爬升,到達敵機上空一千米的地方,緊接著發起第二次俯衝攻擊。
顯然,夜間戰鬥機不會與敵機糾纏。
當然,這也是截擊機固有的特徵。
事實上,這也決定了夜間戰鬥機很難在白天發揮作用。
原因就是,如果遭遇了效能更出色的單發戰鬥機,夜間戰鬥機幾乎沒有勝算,唯一的辦法就是憑藉速度擺脫敵人的戰鬥機。如果與單發戰鬥機糾纏的話,夜間戰鬥機糟糕的機動性將使其保輸不贏。
只是,在白天對付轟炸機的話,夜間戰鬥機同樣拿手。
這就是,轟炸機的機動性更加糟糕,而且夜間戰鬥機的速度優勢,使其很難遭到護航戰鬥機的攔截。
當然,如果沒有護航戰鬥機,那就再好不過了。
中國海軍的岸基戰鬥機投入戰鬥的時候,就是這麼個情況,負責掩護轟炸機的美軍戰鬥機已經被打散了。
面對洶湧而來的近百架重型戰鬥機,近兩百架美軍轟炸機只能任其宰割。
可以說,重型戰鬥機的每一次衝擊,都伴隨著一架美軍轟炸機被擊落或者被擊傷。
要知道,這些戰鬥機實際來自空軍,只是暫時交給海軍使用,每一架戰鬥機上都有兩門三十毫米航炮與兩門二十毫米航炮,能夠在一分鐘內吐出上千發炮彈,即便是一個短點射也能打出上百發炮彈,而只要被幾枚三十毫米炮彈擊中,即便是b-29也有可能被打得凌空爆炸。
別忘了,炮彈不是槍彈,在擊中目標後都會爆炸。
一枚三十毫米炮彈的威力,比一枚手榴彈都要大,當幾枚這樣的炮彈在轟炸機的內部爆炸,其結果可想而知。
更要命的是,美軍轟炸機上的自衛火力對這種戰鬥機似乎沒有用。
在這場一邊倒的戰鬥中,有一百二十多架轟炸機被擊落,還有近六十架被擊傷,剩下的十多架也被迫轉向返航。
與之相比,戰鬥機付出的代價要低得多,只有十多架被擊落,還有近二十架被擊傷。
更重要的是,這批重型戰鬥機沒有返航,而是直接殺向了第四支美軍機群,而且都是以最高速度發起衝擊。
這下,美軍慌了手腳。
雖然「野馬」的速度並不慢,在俯衝的時候甚至能超過每小時八百公里,但是護航戰鬥機在接敵之前,往往都以巡航速度飛行。更重要的是,這些護航戰鬥機要全程伴隨轟炸機活動的話,在到達巴拿馬上空之前就只能以巡航速度飛行。結果就是,當美軍護航戰鬥機的飛行員發現了前來攔截的重型戰鬥機群的時候,根本來不及加速,甚至來不及把編隊調整成戰鬥佇列。
僅僅一次衝擊,就有數十架轟炸機被擊落,而護航戰鬥機編隊也被衝散了。
顯然,這是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事情了。
如果護航戰鬥機不能成群結隊的行動,那也等於什麼都沒有,因為單獨活動的護航戰鬥機同樣不可能阻止防空戰鬥機靠近轟炸機群。要知道,掩護轟炸機是護航戰鬥機的職責,而沒能阻攔防空戰鬥機就等於失職。
顯然,只要有機會逼近轟炸機,防空戰鬥機就不會理會護航戰鬥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