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敵人有兩輛裝甲車。
後面那輛裝甲車沒有受到威脅,而且乘車作戰的步兵已經開始下車。
李承志調整了目標,他必須儘可能的壓制住敵人。
只是他知道,再也不會有火箭彈來幹掉那輛裝甲車了,因為刁德勳只帶了一具一次性使用的火箭筒。
所幸的是,兩名聚集手做了更充足的準備。
後面那輛裝甲車的尾門剛剛開啟,其所在的位置就發生了一連串的爆炸,至少有十多枚遙控炸彈被同時引爆,一下就包裹住了裝甲車。
李承志很是震驚,因為這些炸彈明顯是事先就已埋設好了的。
問題是,在潛伏的這三天裡,李承志沒有發現唐宏光或者是刁德勳離開潛伏點,他們又是怎麼安放好遙控炸彈的呢?
當然,不管怎麼說,這次大爆炸,消除了最大的威脅。
要知道,兩輛裝甲車上各有一挺大口徑高射機槍,如果這兩挺機槍被用上,李承志他們就有大麻煩了。
也許,敵人沒有發現他們,但是橫飛的槍彈本身就是巨大威脅,更別說是大口徑槍彈。
除掉了兩輛裝甲車,剩下的敵人就只能用步槍作戰,而步槍的威力小得多,在夜間也很難威脅到埋伏好的狙擊手。
當然,這並不等於接下來的戰鬥很輕鬆。
在最後面的卡車上,至少有一個排的步兵,而且肯定有幾挺輕機槍或者是通用機槍。
在兩輛裝甲車被摧毀之前,卡車上的步兵就已經全部下地,而且躲到了公路對面,利用路基做掩護,向狙擊手所在的方向胡亂開火。
有好幾發子彈就落在了李承志附近。
只是,李承志沒有驚慌。
胡亂開火的敵人根本是太大的威脅,畢竟沒有精確瞄準,打出的子彈就只能靠運氣來射中敵人了。
顯然,與子彈的撒佈範圍相比,躲藏好的狙擊手被直接擊中的機率並不大。
問題是,李承志也很難瞄準敵人。
不管怎麼說,他們的敵人是一支訓練有素的部隊,而且大部分是老兵,有著較為豐富的實戰經驗,沒有給他太多的機會。
李承志能做的,就是儘可能的讓敵人無法使用機槍。
所幸的是,李承志不是在單獨戰鬥,他身邊還有羅秀生呢,而且在這個距離上,羅秀生手上那把自動步槍的威力不比狙擊步槍小多少。此外,自動步槍的彈容量更大,而且以短點射為主,壓制效果更加明顯。
更重要的是,在他們身後還有兩名貨真價實的狙擊手,而且使用的是大口徑狙擊步槍。
如果說,路基能夠擋住七點八毫米槍彈,那麼在十四點五毫米槍彈面前,基本上就沒有什麼價值了。
十四點五毫米鋼芯穿甲彈能夠打穿一百米外的二十毫米後的裝甲鋼板,而在四百米外至少能夠打穿二十釐米厚的岩石。這就意味著,只要擊中敵人藏身處的路基,十四點五毫米槍彈就能在打穿路基之後,幹掉躲藏起來的敵人。
對那些敵人來說,唐宏光手上的那把大口徑狙擊步槍絕對是個惡夢。
在李承志壓制機槍的時候,唐宏光的大口徑狙擊步槍一直沒有停歇,以平均每五秒鐘一次的速度給敵人點名。
不到兩分鐘,那一個排的敵人就死傷得差不多了。
在李承志猶豫著要不要離開埋伏地點,去清除掉殘餘的敵人時,刁德勳已經趕到,而且從車隊前方繞到了公路另外一側。
李承志沒再猶豫,立即叫上羅秀生離開了埋伏地點,向車隊後方走去。
很快,槍聲響起,不過是突擊步槍的槍聲。
所幸的是,使用德制突擊步槍的是刁德勳,而不是瓜地馬拉政府軍的官兵。顯然,刁德勳更喜歡使用敵人的武器來對付敵人。或者說,在這種近距離戰鬥中,德制突擊步槍要比他帶的那把狙擊步槍與用於自衛的手槍更有用。
當然,李承志也這麼認為。
他可不想用狙擊步槍進行近距離戰鬥,而且戰鬥手槍的威力不夠大,未必能夠一槍解決掉視死如歸的敵人。
因此,在路過一具敵人的屍體時,李承志也揀起了突擊步槍。
戰鬥收尾的速度非常快,李承志只幹掉了一名瓜地馬拉政府軍士兵,就與相向而來的刁德勳會合了。
只是,他們的任務還沒有完成,因為他們要幹掉的那個大人物在防彈轎車裡面。(未完待續)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