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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擊(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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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肉體。

那就像一個人,胸膛忽然開了一個透明的洞!

那一箭就恰從那一個「洞」穿了出去。

——它卻是穿過諸葛先生胸前一個「洞」。

但卻不是它射穿的。

同在這一瞬之間,諸葛先生已然反擊。

他的槍飛刺而出。

槍很長。

丈二。

但槍尖卻乍然離開槍頭,疾刺元十三限。

槍射出同時,請葛先生叱了一聲。

「開!」

——他「開」了槍!

快得簡直不像「槍」,而像一顆什麼「鐵彈」似的。

這一槍,「刺」向元十三限的手。

左手。

手指。

尾指。

——如果這一槍是「開」向元十三限任何一處,元十三限都已防守,但都避得過、擋得開,應付得來。

但不是。

槍只射他的尾指。

——一個最不重要也極不受注重的部位。

可是,只要元十三限想攻擊殺傷這眼前大敵,就得要張弓、搭矢,一旦要拉弩扣箭,一隻手自然便得暴露在敵人眼下——尤其是五指。

諸葛先生便選這一點發動了攻襲。

他一槍就刺了過去——

刺擊!

元十三限發現了這一點的時候,他也發出了他的箭。

他的最後一箭。

然後他才全面準備招架、防守、閃躲諸葛先生的這一擊。

他不一定能抵得住那一槍。

但他已下了決心:

——至多不過是犧牲掉一隻手指!

如果以一隻手指來換取諸葛先生的命,那實在是太划得來了!

——就算要他切掉了一隻手,只要能取諸葛之命,他也願意!

要是你呢?

——你願不願意?

其實一個人為了打擊敵人,不惜犧牲自己,那是至笨不過、也對自己十分不公平的行為。

一個人理應把努力放在提升自己的事情上,設法讓自己超越過敵人,讓敵人為打擊你而煩惱,這才是對自己有利的事——而不是以打擊敵人、傷害自己作為「報復行動」。

可惜,一個人的行為受制於思想,而想法又受制於經驗,而經歷又受制於現實環境,縱是英才人傑,也難以超逾這些條件、制限。

元十三限恨諸葛先生。

——就算傷害自己、犧牲一切,他也要除掉諸葛小花!

問題是:

除得掉嗎?

諸葛先生的「槍」還沒攻到他的尾指——約莫還有五尺左右——就突然變成了:一朵花!

——一個爆炸的「花」。

美麗如一場驚豔!

——這一記「驚豔一槍」,原來是一個滅絕一切的爆炸。

這「爆炸」不是炸藥造成的。

炸藥無法有這樣的功效。

——至少這在當時辦不到。

諸葛先生純粹是用內力達成了這一點。

也就是說:這一槍的威力,既不必刺在要害,甚至根本不必刺到敵人身上,只要爆炸了開來,其威力已足以粉碎敵人,致敵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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