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沒有肉體。
那就像一個人,胸膛忽然開了一個透明的洞!
那一箭就恰從那一個「洞」穿了出去。
——它卻是穿過諸葛先生胸前一個「洞」。
但卻不是它射穿的。
同在這一瞬之間,諸葛先生已然反擊。
他的槍飛刺而出。
槍很長。
丈二。
但槍尖卻乍然離開槍頭,疾刺元十三限。
槍射出同時,請葛先生叱了一聲。
「開!」
——他「開」了槍!
快得簡直不像「槍」,而像一顆什麼「鐵彈」似的。
這一槍,「刺」向元十三限的手。
左手。
手指。
尾指。
——如果這一槍是「開」向元十三限任何一處,元十三限都已防守,但都避得過、擋得開,應付得來。
但不是。
槍只射他的尾指。
——一個最不重要也極不受注重的部位。
可是,只要元十三限想攻擊殺傷這眼前大敵,就得要張弓、搭矢,一旦要拉弩扣箭,一隻手自然便得暴露在敵人眼下——尤其是五指。
諸葛先生便選這一點發動了攻襲。
他一槍就刺了過去——
刺擊!
元十三限發現了這一點的時候,他也發出了他的箭。
他的最後一箭。
然後他才全面準備招架、防守、閃躲諸葛先生的這一擊。
他不一定能抵得住那一槍。
但他已下了決心:
——至多不過是犧牲掉一隻手指!
如果以一隻手指來換取諸葛先生的命,那實在是太划得來了!
——就算要他切掉了一隻手,只要能取諸葛之命,他也願意!
要是你呢?
——你願不願意?
其實一個人為了打擊敵人,不惜犧牲自己,那是至笨不過、也對自己十分不公平的行為。
一個人理應把努力放在提升自己的事情上,設法讓自己超越過敵人,讓敵人為打擊你而煩惱,這才是對自己有利的事——而不是以打擊敵人、傷害自己作為「報復行動」。
可惜,一個人的行為受制於思想,而想法又受制於經驗,而經歷又受制於現實環境,縱是英才人傑,也難以超逾這些條件、制限。
元十三限恨諸葛先生。
——就算傷害自己、犧牲一切,他也要除掉諸葛小花!
問題是:
除得掉嗎?
諸葛先生的「槍」還沒攻到他的尾指——約莫還有五尺左右——就突然變成了:一朵花!
——一個爆炸的「花」。
美麗如一場驚豔!
——這一記「驚豔一槍」,原來是一個滅絕一切的爆炸。
這「爆炸」不是炸藥造成的。
炸藥無法有這樣的功效。
——至少這在當時辦不到。
諸葛先生純粹是用內力達成了這一點。
也就是說:這一槍的威力,既不必刺在要害,甚至根本不必刺到敵人身上,只要爆炸了開來,其威力已足以粉碎敵人,致敵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