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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章(1)(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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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的光芒雖短促,但天上還有什麼星能比它更燦爛,輝煌。

當流星出現的時候,就算是永恆不變的星座,也奪不去它的光。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鮮豔的花還脆弱。

可是它永遠是活在春天裡。

它美麗,它自由,它飛翔。

它的生命雖短促卻芬芳。

只有劍,才比較接近永恆。

一個劍客的光芒與生命,往往就在他手裡握著的劍上,但劍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會變得和流星一樣短促。

流星劃過夜空的時候,他就躺在這塊青石上。

他狂賭、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經有過各式各樣的女人。

他甚至殺人

但只有流星出現,他都很少錯過,因為他總是躺在這裡等,只能感覺到那種奪目的光芒,那種輝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歡樂。

他不願為了任何事錯過這種機會,因為他生命中很少有別的歡樂。

他也曾想抓一顆流屋當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他剩下的幻想也不多,幾乎也完全沒有回想。

對他這種人來說幻想不但可笑,而且是可恥。

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燈光還亮著,有風吹過的時候,偶而還會將木屋中的歡笑聲,碰杯聲,帶到山上來。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卻寧可躺在這裡,寧可孤獨。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嗚咽,狂歡的時候已經過去了,現在他必須冷靜,徹底地冷靜下來。

因為殺人前必須冷靜。

他現在就要去殺人他並不喜歡殺人。

每當他的劍鋒刺入別人的心臟,鮮血沿著劍鋒滴下來的時候.他並不能享受那種令人血脈賁張的刺激。

他只覺得痛苦。

但無論多深通.多強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殺人不可。不殺人.他就得死

有時一個人活著並不是為了享受歡樂,而是為了忍受痛苦,因為活著也只是種責任誰也不能逃避。

他開始想起第一次殺人的時候。

洛陽,是個很大的城市。

洛陽城裡有各種人.有英雄豪傑有騷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貧窮還有兩大幫派的幫主,三大門派的掌門人住在城裡。

但無論誰的名聲都不如"金槍李"那麼響亮。無論說的產業都沒有金槍李一半多,無論誰也無法抵擋金槍李的急風驟雨七七四十九槍。

他第一次殺人,就是金槍李。

金槍李的財富和名聲並不是無上掉下來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

但卻從沒有個人妄想來殺他,也沒有人敢。

金槍李手下有四大金剛,十三太保。每個人的武功都可說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還有兩個身長八尺的力士為他扛著金槍。

這些人經常寸步不離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著刀槍不入的金絲中,別人非但無法要他的命,根本無法接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殺他,也得光突破七道埋優暗卡進入他佐的金槍堡去打遲圍擁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剛.十三太保.然後一槍刺人他的咽喉,絕不能刺在別的地方。這一槍絕不能有絲毫錯誤,絕不能慢半分。因為你絕不可能有第二次機會。

沒有人想去刺這一劍,沒有人辦得到。

只有一個人能辦到,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個月的工夫將金槍李的生活環境,生活習慣.左右隨從,甚至連每天的一舉一動都打聽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個月的工夫混入金槍堡,在大廚房裡做挑水的工然後,他再花半個月的工夫等待。

什麼事都容易,等卻不容易,金槍李就象是一個冷淡而貞節的處女,永遠不給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機會,甚至,連洗澡上廁所的時候,他身旁都有人守護。

可是,只要能等,機會遲早總會來的-處女總有做母親的時候.有一天,狂風驟起,吹落了金槍李頭上的高冠,緊貼在他身旁的四個人同時搶著去追。

金搶李的目光也跟隨著鼓風吹走的帽子。

在這一剎那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為這一剎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剎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孟星魂就在這一剎問衝了過來,斜刺一劍。

只一刺。

劍往金槍李左頸後的血瞥刺入,右頸前的喉管穿出:

劍立刻報出。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殊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的時候,孟星魂已到了十丈處。

沒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時更沒有人能形容這一劍的速度。

據說金槍李入葬的時候,眼睛還是瞪著的,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他不信自已也會死他死也不信有人殺得了他。

金槍李的死訊立刻震動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卻還是默默無聞,因為誰也不知道是什麼人下的毒手。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兇手",為金槍李報仇。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救星,跪下來吻他的腳,感激他為江湖除害。

還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劍客,也在找他,卻只不過是想和他鬥一鬥比比看是誰的劍快。

這些他全不在乎。

殺了人後,他就一個人跑回那孤獨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著淚嘔吐"到現在,他雖已不再流淚無淚可流但每次殺了人後每次看到劍鋒上的血漬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要一個人躲著偷偷嘔吐。

殺人前他是完全冷靜,絕對冷靜,極端冷靜的。

可是。

他必須狂賭、酗酒、爛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來將殺人的事忘卻。他很難忘卻甚至根本無法忘卻。

所以他只有繼續不停地狂賭、酗酒,繼續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次殺人的時候。

那時他就會一個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著什麼事都不做,什麼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強地使自已冷靜下來,好去殺另一個人。

這個人和他既不相識,也沒有恩怨,甚至連見都沒有見過。

這個人的死活本來也和他全無關係。

可是現在他必須去殺這個人。

他殺他只因為高老大叫他這麼樣做

他第一沈見到高老大的時候,才六歲。那時他已餓了三天。

飢餓對每一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餓得倒在路上,幾乎連什麼都看不到了。

六歲大的孩於就能感覺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但那時他的確已感覺到死-也許那時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沒有死,是因為有雙手伸過來,緒了他大半個饅頭。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饅頭。

當他接著這塊饅頭的時候眼淚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來,淚水浸饅頭,他永遠不能忘記又苦又鹹的淚水就著冷饅頭嚥下咽喉的滋昧。

他也永遠無法忘記高老大的手。

現在,這雙手給他的不再是冷饅頭,面是白銀黃金,他要多少,就給多少。

有時這雙手也會塞給他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只寫著一個人名,一個地方,一個時間。

這紙條是那個人的催命符

蘇州,孫玉伯,四個月。

四個月,這期限就表示孫玉伯在四個月內非死不可。

自從他殺了金槍李之後他從來沒有再花三個月的時間殺一個人。

就算他殺點蒼派第七代掌門人天南劍容的時候也只不過用了四十一天。

這並不是因為他的劍更快而是因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個月的工夫去殺人,高老大也知道。

但現在期限卻是四個月這也說明了孫玉伯是個怎麼樣的人,要殺這個人是多麼困難,多麼艱苦。

孫玉伯這名字孟星魂並不生疏事實上,江湖中不知道孫玉伯這名字的人.簡直比佛教徒不知道如來佛的還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月中,孫玉伯不但是如來佛,也是活閻羅。他善良的時候,可以在一個陌生的病孩子床邊說三天三夜故事,但他發怒的時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將祁連山的八大寨都夷為平地。

這顯赫的名宇此刻在孟星魂心裡卻忽然變得毫無意義了,就好像是個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像出劍鋒刺入孫玉伯心臟時的情況。他也能想像得列孫玉伯劍鋒刺人自己心臟的情況.不是孫玉伯死,就是他死。

這其間己別無選擇的餘地只不過無論是誰死,他都並不太在東方漸漸現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霧漸漸在山林間、泉水上升起又漸漸一縷縷隨風飄靛飄散到遠方誰也不知飄散到汁麼地方飄散到消失為止。

人生有時豈非也和煙霧一樣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來,慢慢地走上山。

小木屋就夜山下的楓林旁昏黃的燈光照著慘白的窗紙,偶而還有零星的笑聲傳出來屋子裡的人顯然不知道歡樂也隨著黑夜逝去現實的痛苦也跟著曙色來了,還在醉夢中貪歡一響。

孟星魂推開門,站著瞧著。

屋子裡已只剩下四五個人四五個僅乎完全**著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擁睡有的部只是在怔徵地凝視著酒桌旁的孤獨。

看到孟屋魂沉醉曲半醒相擁的人分開,半**的女孩子嬌笑著奔過來,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纏住了他的脖子,溫暖的胸貼上他的胸膛。

她們都很美麗也都很年輕,所以她們還未感覺到出賣青春是件多麼可怕的事還能笑得那麼甜,那麼開心"你溜到哪裡去了,害得我們連酒都喝不下去了。"盂星魂冷冷地瞧著她們這些女孩予都是他找來的為她們,他袋中的銀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還會躺夜她們懷裡,像唸書般說著連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語。現在他卻只想說個字。

"滾"你叫她們滾7"

軟榻上中躺著一個男人**的上身如同紫銅衣服早已不知拋到哪裡去了,但身旁卻還留著一把刀。

把紫銅刀.刀身上泛著魚鱗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無妨,但這柄刀若不在他手上的時候,他就會覺得自己很像是完全**著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誰?"這人笑了"你醉了,連視是誰都忘了。我是你從三花樓請來的客人,我們本來是在那裡喝酒碰杯的你定要請我來。"他忽然沉下了臉,道:我來,是因為你這裡有女人,你怎麼能叫她們滾?"孟星魂道"你也滾"

這人臉色變了

孟屋魂道"滾"

刀光閃人躍起厲聲喝道"你就算醉糊塗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誰,也不該志丁這把紫金魚鱗刀。

紫金魚鱗刀的確不是普通的刀,不但價值貴重,份量也極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這種刀,不是愛出風頭的人不會用這種刀,不是武功極高的人也用不了這種刀。

江湖中只有三個人用這種刀。孟星魂並不想知道他是誰,只問他:"你用這柄刀殺過人?"這人道"當然"

孟星魂道,殺過多少人?"

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個,也許還不止,誰記得這種事。"孟星魂凝視著他,身體裡彷彿有股憤怒的火焰自脊髓衝上大腦。

他總覺得殺人是種極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會有人殺了人後還沾沽自喜引以為榮。

他痛恨這種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謾地垂下紫銅色的臉上帶著冷笑道:"今天我卻不想殺人,何況我又喝了你的酒,用過你的女人.…"他忽然發覺孟星魂已向他衝了過來等他發覺了這件事時,一個冰冷堅硬的拳頭,已打上了他的臉。

他只覺得天崩地裂般一擊第二拳他根本沒有感覺到。

甚至連疼痛和恐懼他都沒有感覺到。

很久很久以前,他才覺得有陣冷風在吹著他的臉就象是根根尖針一直收入了他的骨路,他的腦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攜了摸嘴竟已變成了軟綿綿的一塊肉,沒有嘴唇,沒有牙齒,沒有了鼻子。

這時他才感覺到恐懼。一種令人瘋狂崩潰的恐懼突然自心底湧出,他失聲驚呼。

別人遠還聽到他的呼聲還以為是一隻被獵人刀鋒割斷喉管的野獸。

木屋中也沒有別的人,樽中卻還有酒。孟星魂饅饅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人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經過他的舌頭流下嚥喉,流入胸膛,與胸膛外的酒仿拂已融為一體☆將他整個人都包圍住。

他忽然覺得有種暈眩的感覺。

平時,在殺人前,他總是保持著清醒,絕不沾酒。

但這改卻不同。他忽然覺得自已不該去殺那個人,也不想去,在那個人的身旁彷彿正有種不祥的陰影在等著他。

等著將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時候她眼睛大亮了起來。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為兩種,種人喝了酒後,跟睛就會變得朦朦隴隴,佈滿了血絲,大多數人都屬於這一種。

她卻是另一種。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時候他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裡有六七個人正在擲骰子,骰子擲中的聲音脆如銀鈴。

燈也是銀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燈光照著桌上精緻的瓷器,照著那紫檀木上鋪著大理石隨桌於,照著那六七張流著汗的臉。

她心裡覺得很滿意。

這是她的屋子,屋子裡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這屋子,只不過是財產中極小極小的部分。

這幾人不是家財萬貫的富商巨貿,就是名聲顯赫的武林豪傑,本來甚至連瞧都不會瞧她一服,現在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開口他們就會去為她做任何事,因為他們也同樣有求於她她也隨時準備答應他們各種奇怪的要求。

迎門坐著的一個留著短鬃,穿著錦袍的中年人,就是魯東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天他帶著酒意說他什麼都吃過.就是沒屹過整隻烤熟了的駱駝第二天.他剛張開眼,就看到四條大漢抬著他的早點進來"他的早點就是一整隻烤熟了的駱駝。

在她這裡他甚至可以提出比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這裡你無論要什麼都絕不會失望。

但就在十幾年前她還一無所有,連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沒有,只能讓一些無賴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的部分搜尋。

那時無論誰只要給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現在她卻幾乎擁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時候.酒意越濃。

骰子聲不停地晌賭注越來越大臉上的汗也越來越多。

看著他們的臉她忽然覺得很可笑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賭和女人,就變成一群狗,群豬.一群豬和狗的混種。

她想吐。

那邊有人在喊"這次我作莊,老扳娘要不要過來押一注?"她過去隨隨便便押了張銀票,作莊的人是個鏢局的鏢主還開著幾家飯莊,平時總喜歡在她面前賣弄他那又祖又壯的身體,和手上那塊漢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錢還有人。

她當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莊家擲出的點子是"十一",他笑著露出了滿嘴餓狗般的黃板牙。

她隨隨便便地拈起鑷子一擲,擲了一個"四紅"。

慶家雖然笑得巴有點勉強卻還在笑,可是當他看到她押下的銀票☆寫著"五萬兩整"的時候,他的臉變成比牙齒更黃更黑了。

她笑了笑,通"這是鬧著玩的算不得認真宋三爺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學兩聲狗叫,讓大家樂一樂,這次筋的就算是狗叫。"為了五萬兩銀子,相信很多人都願意學狗叫。

但她已輕輕推開門,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會當場吐出來。

曙色已臨,廣大的園林,在曙光中顯得更加神秘。

她沿著小徑走走出了這一片美麗的園林,就到了山腳下的木屋,一推開門,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過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並沒有睡著,也沒有醉他只是不願意太清楚。

聽到腳步聲他張開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無論誰都不能不承認這是雙極美麗的手,只不過略嫌太大了些,正顯示出這雙手的主人那種倔強的性格。

現在看到這雙手的人,絕不會相信這雙手曾經在結了霜的地下挖過蕃薯,在幾十尺深的廢礦穴下挖過煤。

她凝視著他,輕輕拿起了他胸膛的酒樽,道"你不該喝酒。,她的聲音雖溫柔卻帶著種命令的方式。

她的確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並不是大哥是大姬。他的生命就是這雙手給他的,在當時說來,那塊又冷又硬的饅頭實在比世界上所有的黃金都珍那時正是戰亂飢災最嚴重的時候你隨時可以在路旁看到餓死的人,餓死人並不奇怪能活下來才真是怪事。

沒有家,沒有父母,什麼都沒有,一個六歲大的孩子雖然活了下去不僅是怪事而且是奇蹟。

奇蹟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創造了四個奇蹟有四個孩子跟著她,最小的才五歲而她自己,也不過只是十三歲的孩子罷了。

為了養活這四個孩子,為了養活她自已,她兒乎做過任何事她偷,她搶.她騙,她甚至出賣過自已。

她十四歲的時候就被一個屠夫用兩斤肥肉換去了童貞。她始終沒有忘記那張壓在她臉上倘著口水的臉。

十五年後,她找到那屠夫將一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裡刺了下初升的陽光溫柔地灑滿了窗紙、

她走過去拉起窗簾,她不喜歡陽光,因為在陽光下己可看到她眼角的皺紋。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來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從來用不著我催,也從來沒有讓我失孟星魂道:"但這次……"

高大姐道"這次怎麼樣?"

孟屋魂道"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獰然轉身盯著他道"為什麼你怕孫玉伯?"孟星魂沒有回答,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問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個人若連死都不怕還怕什麼i

那只是一種厭倦,種已深入骨髓,滲透血液的厭倦厭倦了殺人,厭倦了流血,厭倦了這種永遠見不到陽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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