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歡鄧初發,還是林正平?」我問她。
「我不知道……」
當她答不知道,她跟鄧初發的愛情已成過去。一個救生員,即使後來是一間體育用品公司的小股東,憑什麼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較量?迪之的虛榮,我完全明白。一個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開追求,她註定逃不掉。
一個清晨,迪之告訴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兒?」我問她。
「在他的保時捷上。」
迪之決定跟鄧初發分手,不斷逃避他。
鄧初發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樓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終於忍無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摑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還手嗎?」我問迪之。
「沒有,我要他欠我。他摑了我一巴掌,我對他,連僅餘的感情都沒有了。」
兩天後一個晚上,鄧初發請我吃飯。
我在餐廳見到他的時候,他很沮喪。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誰?」
「你不要在這個時候逼她。讓她冷靜一下,也許她會回到你身邊。」
「不會了!她不會回來了!我摑了她一巴掌!」鄧初發慘笑。
一個有八塊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來,愛情把他的尊嚴奪走。
他掏出一個粉紅色的信封給我。
「我寫了一封信給迪之,你看看。」鄧初發把信遞給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動你,便能感動迪之。」
「迪之比我鐵石心腸。」
我開始閱讀他的情信。雖然他那麼難過,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寫得十分差,字型醜得象小學生不在話下,文筆又差勁,共有十三個錯字,還想去感動一個女人?我不敢抬頭看他,我怕我會忍不住發笑。他該多讀點書。
「怎樣?」他問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東西來稱讚他:「你的感情很真摯。」
「你可不可以替我寫一封,我知道我寫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託我寫情信。
「我不能代你寫,我不想欺騙迪之。」
鄧初發捉著我雙手:「我求求你,幫我這一次。」
我覺得他太可憐,答應了他,替他寫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後,送去給迪之。
三天後,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泣不成聲。
「什麼事?」我問她。
「我看過鄧初發寫給我的信,很感動。」
一封賺人熱淚的情信,並不能挽回一個女人的心。鄧初發卻不明白。他以為我替他寫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轉意。迪之也太糊塗了,她跟一個男人相處五年,竟無法分辨他有沒有寫那封情信的才情。
鄧初發的情信只能換到最後一次見面。鄧初發約迪之在銅鑼灣那間簡陋的馬來亞餐廳見面,那是他們初次約會的地方。他期望用舊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淺水灣餐廳、雅谷和卡薩布蘭卡,兩個人吃飯,要數千元。迪之不再喜歡那種馬來亞餐廳,人不能走回頭路。
「我不能再見他,我見他一次,便更加討厭他。我寧願留一點美好回憶。」迪之說。
當然,失敗的男人,還有什麼魅力?鄧初發不該出來獻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傷,還能贏得一點同情。
在跟迪之見面後的第二天晚上,鄧初發來找我。
「謝謝你替我寫情信,雖然沒有什麼結果,我還是想謝謝你,我決定回去南丫島。」鄧初發說。
傷心的鄧初發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諾言,沒有再騷擾迪之。迪之卻對我說:
「我有點掛念他。」
「你不是掛念他,你是可憐他。」
因為女人先拋棄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寶座來憐憫他。鄧初發正是受不住這種憐憫,所以寧願躲起來。
「你會愛上他嗎?」迪之笑著問我。
我有點愕然,她竟然懷疑我會愛上鄧初發。她太自大了,她以為即使她棄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個配得起我有餘的男人。而且當時我還沒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鄧初發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點憤怒,想告訴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會選擇鄧初發,何況今天?
「跟你說笑罷了!」迪之看見我有點慍怒,拉著我的手。
當然,我知道她不是說笑,她覺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將鄧初發推給我,或者將我推給鄧初發。我才不會愛上一個連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