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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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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奇回道:「合銀三千兩。」

皇上說:「倒也不貴。」

高士奇道:「雖是不貴,臣也拿不出這麼多銀子。臣只好半借半賒的住著,直到前年才償清俞子易的債務。」

皇上覺得納悶:「如此說,你一乾二淨的,為何說自己有罪?」

高士奇突然淚流滿面,說:「先後曾嚴令朝廷官員不得同商人交往,凡向大戶豪紳借銀一千兩者,依受賄罪論斬!皇上,臣這顆腦袋合該砍三次!皇上,臣辜負皇恩,罪該萬死!」

高士奇把頭叩在地上作響,哀號不已。皇上長嘆一聲,竟然悲傷起來:「做國朝的官,是苦了些。士奇呀,你有罪,朕卻不忍治你的罪!你出身寒苦,自強不息,不卑不亢,有顏回之風。這也是朕看重你的地方。」

高士奇說:「顏回乃聖人門下,士奇豈敢!」

皇上卻甚是感慨,說:「國朝官員俸祿的確是低了點,可國朝的官員都是讀聖賢書的,是百姓的父母官,不是為了發財的。誰想發財,就像俞子易他們,去做生意好了。做官,就不許發財!」

高士奇叩頭道:「臣謹記皇上教誨!」

皇上悲憫地望著地上的高士奇,說:「不過,朕看著你們如此清苦,心裡也有些不安呀!士奇,朕赦你無罪!」

高士奇拱手謝恩:「臣謝皇上隆恩!」

陳廷敬萬萬沒想到皇上如此草草問了幾句,就赦了高士奇的罪,便道:「啟稟皇上,國朝官員俸祿的確不高,但有的官員卻富有萬金!」

皇上聽了陳廷敬的話,有些不悅,問道:「陳廷敬,你家房子多大?」

陳廷敬回道:「回皇上,臣在京城沒有宅院,臣住在岳丈家裡!」

皇上嘆息道:「陳廷敬,朕御極以來,一直寬以待人,也希望你們如此做人做事。朕向來都覺著你寬大老成,可是你對士奇總有些苛刻。」

高士奇忙說:「皇上,陳廷敬對臣嚴是嚴了些,心裡卻是為臣好,臣並不怪他!」

皇上望著高士奇,甚是滿意:「士奇是個老實人。」

陳廷敬說:「啟稟皇上,臣同高士奇並無個人恩怨,只是覺著事情該怎麼辦,就應怎麼辦。」

皇上問:「俞子易同朱啟的官司,本是順天府管的,你說該怎麼辦?難道要朕批給刑部辦嗎?」

陳廷敬奏道:「皇上,朱啟因為告狀,被順天府關了十幾年,這回是順天府要他立下保書,不再上告,才放他出來的。因此,臣以為此案再由順天府去辦,不妥!」

皇上臉色黑了下來:「陳廷敬,你的意思是歷任順天府尹都做了昏官?從向秉道到現在的袁用才,已換過四任府尹,有三任是朕手上點的。難道朕都用錯了嗎?」

陳廷敬明白話越說越錯了,可是已沒法迴旋,只得順著理兒說下去:「臣只是就事論事,絕無此意。」

高士奇卻很會討巧,奏道:「稟皇上,臣貪圖便宜買了俞子易的房子,但確實不知他這房子竟然來歷不明。陳廷敬以為此案應交刑部去審,也是出於公心。臣也以為,順天府不宜再審此案。」

皇上冷冷道:「你們大概忘了,現如今刑部尚書向秉道,正是當年的順天府尹。」

高士奇越發像個老實人了,啟奏皇上:「臣以為,此案既然是陳廷敬接的,不如讓陳廷敬同向秉道共同審理,或許公正些。」

皇上點頭道:「既然如此,高士奇也算上一個,與陳廷敬、向秉道同審這樁案子!」

高士奇忙拱手道:「稟皇上,臣還是迴避的好,畢竟俞子易與臣是同鄉,又有私交,況且這房子又是我從他手裡買下的。」

皇上應允道:「好吧,你就不參與了。可見高士奇是一片公心啊。」

《大清相國》第三部分《大清相國》第十四章(6)

召見完了,陳廷敬同高士奇一道出了乾清宮。高士奇拱手再三,恭請陳廷敬秉公執法,要是俞子易果真強佔了人家房子,務必要俞子易還他銀子,他也好另外買幾間屋子棲身。陳廷敬明知自己被高士奇耍了,卻有苦說不出,只有連連點頭而已。

天剛斷黑,高士奇就出了門。他打算拜訪兩個人,先去了刑部尚書向秉道府上。照例是先打發好了門房,方得報了進去。向秉道並沒有迎出來,只在客堂裡候著。高士奇入了座,沒客氣幾句,就把陳廷敬接了朱啟案子的事說了,道:「向大人,皇上本來有意把此案交順天府,就是陳廷敬硬要把它往刑部塞!不知他是何居心啊!」

向秉道說:「陳大人之公直,世所盡知。老夫猜不出他有什麼私心啊!」

高士奇大搖其頭,說:「向大人有所不知啊!陳廷敬口口聲聲說順天府不宜再辦此案,需刑部過問。表面上看他是信任刑部,實際上是想讓您難堪!」

向秉道莫名其妙,問道:「這話從何說起?」

高士奇故作神秘,說道:「這樁案子,正是當年您在順天府尹任上辦下的!」

向秉道這下可吃驚不小,幾乎說不出話來。高士奇笑道:「向大人,容下官說句大膽的話。下官這會兒琢磨著,朱啟家的案子,很可能就是樁冤案,向大人您當年很可能被下面人矇蔽了!」

向秉道坐都坐不住了,急得站起身來:「啊?!即便是本官失察,後來幾任府尹也都過問過,難道他們都沒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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