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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武器(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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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戰攻擊類打擊類

狼牙棒

一種極簡單的打擊或投擲武器,遠古時代即用於裝備步兵和騎兵。通常用堅木製成左右,頭部比握把處粗2-4倍。粗端有的外包金屬,有的嵌入尖刃石或釘入粗大的釘子。重量可達2公斤。南美洲、澳洲、非洲及大洋洲諸部落也使用幾種骨制或石制的狼牙棒類武器。

一般認為迴旋飛鏢即是從投擲狼牙棒發展而來,在古埃及、澳洲諸部落、南印度、東南亞及墨西哥用於戰鬥和狩獵。

短錘矛

狼牙錘的一種。在短杆一端裝有用金屬葉片(盾片)製成的小頭。十六至十七世紀的短錘矛長約50釐米,帶有直徑4釐米的鐵頭,上有4個葉片。也作為首領或軍事長官的權力象徵。

尖錘

一種裝在手柄上、頭部磨尖的金屬錘。常作為首領功勳標誌。

短柄流星錘

古代打擊武器。形為一根短棍,一端用皮帶或鐵環繫著重物(石塊、鐵錘或特製的多稜鑄鐵塊),另一端有繩套或繫帶套在手上。許多東方國家都使用過這種武器。

六翅杖

古俄羅斯的打擊冷兵器,又是一種權杖。杖頭裝有金屬板,形如翅,數量從四個到八個不等。盛行於十五至十七世紀。翅上飾有模壓花紋、貴重金屬和寶石的六翅杖也是軍事長官權力的象徵。

滾木

用於防衛堡壘、高地時,從高處投放或滾放的長粗圓木。

近戰攻擊類其它類

戰斧

用於投擲和劈殺,北美印弟安人經常採用。最初的戰斧是磨利的木把石斧,後出現銅、鐵戰斧。

長柄斧

最古老的劈殺武器之一。通常為半月形寬刃,斧背裝在長杆(柯)上。有時斧揹帶鉤,步兵用於把騎兵鉤下馬。早在青銅時代就已出現。平均尺寸為斧刃長20至30釐米,連斧背寬3至8釐米,柄長80至00釐米。十六世紀被戟(西歐)和鉞(俄國)代替。

古代斧類武器。刃寬闊(40-00釐米),呈半月形,裝有兩米多長的柄。十五至十七世紀俄國用鉞裝備步兵時,用皮帶背在肩上。十八世紀,鉞和戟是宮廷衛士和崗哨的儀仗武器。

形狀似矛,頂端裝有一柄戰斧或長柄斧。十四至十六世紀,戟作為許多歐洲國家的步兵武器。一直沿用到十八世紀。

藤鞭

長而柔韌的植物或皮革細條,也有用纖維絞入金屬絲製成。通常用於體罰,極其殘酷,常令受罰者死亡。

遠端攻擊類弓弩類

自太古時代就已出現,幾乎所有種族和民族都曾使用過。簡易的弓是一條彎成拱形的木杆,兩端用弦繫緊。優良的弓,基架外邊用腱筋、裡面用角質薄片加固,木基架各部分牢固膠合,在堅固程度和射程上遠勝簡易弓。弓弦常用大牲畜的腱筋、窄的鞣皮條、鬃毛和植物纖維搓成。有效射程可達200米以上。

用於弓、弩、機弩和某些投射機發射。通常由箭桿、箭鏃、箭翼和箭鼻組成。箭桿長0-20釐米米,材料為各種直紋木材、蘆葦或竹子。箭翼位於尾端,通常由大鳥羽毛、樹葉製成,用於保持箭飛行的穩定,有兩羽、三羽、四羽等。箭鏃形狀各異最古老的是葉狀鏃;若敵軍披甲,常用窄鏃、三稜或四稜鏃;敵軍無防護時或狩獵時用菱形鏃、葉狀鏃、雙鉤鏃等;射馬或狩獵時用寬刃鏃或分叉鏃代替尖頭鏃。箭鼻(箭桿尾端搭弦的裝置)用骨或角製成,用接榫固定。

弓箭

騎兵手射武器的成套裝備。出現於五至六世紀,十至十九世紀在蒙古族和突厥族中非常盛行。通常包括弓、弓囊、箭和箭筒以及箭筒套(護套)。掛在武裝帶或專用腰帶上,弓囊在左,箭筒在右。弓囊和箭筒一般由皮革或山羊皮製成,也有木料、竹子的,後來用金屬製作。飾有花紋或金屬牌。有的箭筒按箭的數量分為幾格,大箭筒還有放鞭子、短柄流星錘等的明兜。護套罩在箭筒上,防止箭受潮。

箭筒

形狀似矛,頂端裝有一柄戰斧或長柄斧。十四至十六世紀,戟作為許多歐洲國家的步兵武器。一直沿用到十八世紀。

又稱十字弓。古俄羅斯稱之為自射器。發射箭或石頭等。通常由大彎度木製托架(機架)、拉弦裝置(蹬環或帶曲柄的絞輪)、控弦和放弦裝置。弩比弓射程更遠(普通弩發射短箭可達50步),準確度更高,但造價昂貴,製作複雜。

弩分作戰用和狩獵用兩類,作戰用又分輕重兩種。輕弩是一種嵌入木槽、帶托架的弓,上弦用跳蹬(腳踏鐵環)拉緊,使用極簡單的裝置發射。重弩本體是帶輪的特製床架,裝以鋼弓和用牛筋或繩制的粗弦,用搖柄齒輪裝置拉弦。使用搖柄是弩的巨大進步。十二至十四世紀的重弩需要50人才能拉開。在西歐,弩始於十一世紀末。十七世紀被火器取代。

狩獵用弩經常把一根經過偽裝的細繩橫攔在野獸出沒的道路上,野獸碰到繩子,機弩即被觸發。

遠端攻擊類投射類

手拋投石帶

廣泛用於古代世界(埃及、希臘、羅馬等國)和中世紀各國。由獸皮、毛或植物纖維做成帶狀,中間部分寬,一端有環扣,套在投石手的手上或木柄上(長鞭投彈帶)。彈丸放在中央的寬部,通常為鵝卵石、金屬球。投石手同時握住兩端,在頭頂不斷旋轉加力,然後鬆開無環扣的一端。有效殺傷距離50米,介於投矛和弓箭之間。投石手通常帶有十發以上的彈丸。投石帶有多種形式,澳洲、非洲、大洋洲諸部落一直使用到二十世紀初葉。

弩炮

古代投射武器。利用纖維(筋頭、腸、鬃毛、繩索等)的彈力發射,用以摧毀要塞城牆、殺傷要塞守衛者。一直沿用到五世紀末期。弩炮可投射石彈(重可達30公斤)、重箭,或是外包鐵皮的圓木(長達3.5米)、裝有燃燒物(樹脂、油類等)的大桶等。射程可達400至800米,發射重箭時達000米。由數人操作,每次射擊準備時間需要5分鐘到小時。

彈射器

藉助扭絞的纖維繩發射的投擲器。伯羅奔尼撒戰爭(西元前43至404年)期間首次出現於錫臘庫扎,在古希臘和羅馬的戰爭中圍攻要塞時使用過。從西元前四世紀起,輕便型彈射器也用於野戰。

彈射器的構造為在堅固的木架上固定一束扭絞繩(皮帶、鬃繩等),投擲槓桿下端插入繩內,上端有裝彈碗。裝彈時把繩絞緊,槓桿被絞車幾乎拉成水平。投射時,槓桿被鬆開,迅速向前彈出,被前面的橫樑所阻,投射物則飛出。與弩炮的平射不同,彈射器是沿彎曲彈道發射。

彈射器可投擲石塊、金屬彈、圓木、重箭、燃燒桶或瓶罐、動物屍體等。50-480公斤重的石塊射程為250-400米,重箭或30公斤重的石塊射程可達850米。在歐洲,到十四至十五世紀,彈射器曾與火炮同時使用。

拋石機

與彈射器不同,拋石機是利用重錘的重力發射。出現於中世紀初期,使用至十五世紀,主要用於圍攻和防守要塞。拋石機的機架兩支柱間有固定橫軸,上有與軸垂直的槓桿,可繞軸自由轉動。槓桿短臂上固定一個重物,長臂末端有彈袋(類似投石帶的套子)用於裝彈。發射時,用絞車把長臂向後拉至幾乎水平,突然放開,石袋即迅速升起。當短臂重錘完全落下時,投射物從彈袋中沿約45度角飛出。30公斤的石彈射程約40-20米,00公斤的石彈射程約40-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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