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做好應付危險的準備,哈克特想必也是如此。」我說。
哈克特聳聳肩。「留下來的主意並沒……嚇倒我。」
「很好,」暮先生嘆道,「但答應我,我不在的時候你們要放棄搜尋兇手。千萬別去冒險。」
「你不必為此擔心,」我告訴他,「搜尋兇手目前不是我的首要任務。我還有更可怕的事情要應付——家庭作業!」
暮先生和我們告了別,匆匆趕回旅館去收拾行李出發。我們回去時他已經走了,也許已到了城邊,準備掠行了。沒有他真是寂寞,還有些恐懼,但我們並不是很擔心。他最多隻離開幾個星期,這麼短的時間內又怎麼可能出亂子呢?
接下來的兩個星期十分艱苦。由於暮先生不在城裡,搜尋吸血魔的行動擱置了起來,死亡數字也穩定了下來(近來沒發生新的兇殺案件),我能集中精力上學——幸虧如此,因為我有一大堆的功課要做。
黛比暗中幫忙,給我減輕了不少負擔。在她的提示下,我充分利用那場杜撰出來的火災,聲稱自己為此耽誤了很多課程。至於那些優異的成績單,我解釋成這是由於我父親跟我原來學校的校長是十分要好的朋友的緣故。這個解釋壓根就沒打動奇弗斯先生,但黛比還是設法讓他打消了深究下去的念頭。
我沒再選修現代語言,數學和科學也留了幾級。坐在一群十三歲的孩子們中間,我比以前顯得更奇特,但至少我能跟上他們的課程了。科學課還是由斯馬茨先生來上,但知道我不是在裝糊塗搗亂後,他對我通情達理多了,還花了大量的時間幫我補課。
在英語、歷史和地理課上我碰到了困難,但利用語言課免修空出來的時間,我可以集中全力對付它們,漸漸地也趕上了班裡的其他同學。
我非常喜歡機械製圖和計算機課。小時候,我爸爸就教過我機械製圖基礎——他希望我長大後從事製圖行業——我很快就補上了我落下的內容。讓我驚奇的是,我十分喜歡計算機,就像吸血鬼喜歡鮮血一樣,這得益於我超快的指法,我比任何人類打字員的敲鍵速度都要快。
我的勁兒太大,我得時刻留神別出什麼差錯。我發現交朋友很困難——我的同學還在懷疑我——但我知道如果參加午休時間的體育活動,我就會受到大家的歡迎。我在任何專案都是巨星級人物——足球、籃球、手球——每個人都喜歡勝利者。向大家露一手,同時贏得一些朋友,這個誘惑非常強烈。
但我還是抵制住了誘惑。風險太大了。不僅是由於我可能會做出某些超人的事——例如比職業籃球運動員跳得還高——也許會暴露我的力量,還由於我擔心會傷著別人。打籃球時如果有人搗我的肋骨,我一怒之下也許會給他一拳,我這一拳足夠讓他進醫院,再狠點兒就會進——太平間。
因此體育課上得很難受——我故意隱藏起我的實力,裝出一幅笨拙、病怏怏的樣子來。非常奇怪的是,上英語課也成了一樁痛苦的事。和黛比在一起本應該是件高興事,可在課堂上我們得分別扮演普通老師和學生的角色。不能有不得體的親暱舉動。我們彼此冷淡而又疏遠,這四十分鐘過得慢死了,星期三和星期五則尤為難熬,因為要連上兩堂課,八十分鐘啊!
放學後或是週末,我去她的公寓接受私人指導時,情況就不同了。那時我們可以放鬆下來,隨心所欲地談天說地;我們可以拎瓶葡萄酒蜷縮在長椅上,看著電視上播放的老電影,或者聽音樂,聊些過去的事情。
我的大多數晚飯都是在黛比那兒吃的。她喜歡烹調,我們嘗試著做了各種菜餚。我的體重迅速增加了,只好靠深夜裡慢跑來維持體形。
但和黛比在一起並非全是放鬆和美餐一頓。她決意教我,直到滿意為止。她每晚都要花兩三個小時和我一塊做功課。這對她來說可不是件容易事——除了白天忙於工作,她對數學、科學和地理也是一知半解——但她鍥而不捨,給我樹立了學習榜樣。
「你的語法太差了,」有天晚上她在讀我的作文時說,「你的英文很好,但有些壞毛病你得克服掉。」
「比如呢?」
「比如這句:‘約翰和咱1去商店買雜誌。’錯在哪裡?」
『注:英語裡的第一人稱代詞有主格、賓格之分,漢語都應譯作「我」,這句話中的「我」本該用主格,達倫卻錯用了賓格。為便於區分,此處將賓格暫譯作「咱」,主格仍譯作「我」。下文還有類似的話,請讀者自行判斷。』
我想了想。「我們去買報紙?」我一臉無辜地看著她。
黛比把本子朝我砸來。「嚴肅一點。」她哈哈笑著。
我拾起本子,琢磨起這句話來。「應該是‘約翰和我’吧?」我猜道。
「對了,」她點點頭,「你總是用‘和咱’。語法上是不對的。今後你要改正過來。」
「我知道了,」我嘆了口氣,「但這很難改。我寫日記時一直用‘和咱’——看起來好像更自然些。」
「沒人說英語是自然的。」黛比斥責道,接著眉毛一揚,「我不知道你還記日記呢。」
「我從九歲起就開始記了。我的所有秘密都在裡面。」
「但願你別寫我。如果落在壞人手裡……」
「哼,」我壞笑道,「如果我願意,我可以勒索你,不是嗎?」
「你試試。」她嚷道。接著她誠懇地說:「我真覺得你不該寫我們之間的事,達倫。如果你想寫,就用個代號或隨便給我編個名字吧。日記可能會被放錯地方,如果暴露了我們的友誼,我可很難擺平了。」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