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曾對楊等威脅說:‘如果不能政治解決,張某將獨行其是。’」事實確是如此。對於如何處置蔣的問題,張、楊認識不盡相同。張果斷,有膽量,對民族利益考慮居多,對自身後果考慮甚少,認為只要蔣答應聯共抗日條件,就放他回南京,並且還擁護他當領袖。他以君子度小人,認為自己出以公心,不怕蔣報復,或蔣不會報復。楊的看法不同,他認為蔣出身流氓,從大革命以來的行動,充分暴露出蔣的陰險狠毒,認為稍有處理不當,必將招致殘酷的打擊報復,故不能輕易放蔣。縱然不使他喪命也要他失勢。所以他有點傾向懲辦蔣。但根據以後事態的發展,結果還是依照張學良的意志行事。可見,在關鍵時刻,在重要問題上,總是取決於張學良。」4至此,問題就很清楚了,張學良不僅是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倡導者,也是貫徹實施這一方針的關鍵人物,那種認為南京送蔣是一時的心血來潮,根本沒有考慮到去南京後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的說法,則是缺乏根據的。張學良為了逼蔣抗日,置生死譭譽於度外,不僅捉蔣、放蔣他均有周密的計劃,就是自己親自送蔣回南京,他也是早有考慮,早就決定了的。在目前看到的檔案資料中,至少有兩份確鑿的資料,是足以對此作出證明的。其一是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七日閻錫山致孔祥熙密電中就宣稱:「頃漢卿派人(注:指李金洲)來晉,面稱近來每天三次跪求介公採納其主張,如蒙允准,彼情願隨公負荊請罪。」這裡所謂「跪求介公」云云,顯系聳人聽聞之語,但「彼情願隨介公赴京請罪」則是一個比較可靠的資訊,因為張學良對此事曾有所流露。其二是過去人們一直說,周恩來等同志對此是一無所知的,直到張學良送蔣回南京去了飛機場,他才得悉此事,現在看,不對了,周恩來等不但知道,而且還對張學良進行過勸阻,這正象魚汲勝在論述這個問題時所說的:
25日,周恩來、博古在聯名簽發的致中共中央的電報中指出:「宋(注:指宋子文)堅請我們信任他,他願負全責去進行上述各項(注:指達成的協議),要蔣、宋(注:指宋美齡)今日即走。張亦同意並願親身送蔣走。
楊及我們對條件同意。我們只認為在走前還須有一政治檔案表示,並不同意蔣今天走、張去。但通知未到,張已親送蔣、宋、宋飛往洛陽。」
這份電報證明,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共代表團,不僅事先知道張學良陪送蔣介石回寧,而且明確表態:不同意蔣25日走,也不同意「張去」,「親身送蔣走」。在這種情況下,周恩來等人肯定極力對張學良進行過耐心、善意的說服和勸阻工作。此其一。
證實此問題的第二條根據是1956年11月16日,周恩來在北京舉行的紀念西安事變二十週年座談會上回憶說:「我那時聽說張送蔣走了,趕緊追到飛機場,想再勸阻不要去送,但我剛到飛機場時,飛機已經起飛了。」這裡的一個「再」字,決不會是隨意脫口而出的。這個講話恰好和二十年前的電報內容相吻合。
根據之三是:1938年7月24日,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訪問了八路軍駐漢口辦事處首席副代表博古。博古親口說:「周盡了一切努力勸說張不要去南京。張去南京是他自己的決定,行前他未向正住在他家裡的周和博古告別。」這一距西安事變僅一年多時間的回憶,應當是可信的。
在得知張學良決定送蔣以後,楊虎城對他進行過反覆勸說和阻攔,均未奏效。
12月23日晚,應德田對他進行過忠懇的勸阻,可他聽不進去。
24日,孫銘九堅決勸阻他,也沒有起作用。…………5
但他突然在12月25日下午就送蔣回南京,則是倉促決定的,當時他不僅未告訴周恩來,連身邊的工作人員,甚至趙四小姐也是在他臨走時才得知此事的。
在那種形勢下,要親自送蔣回南京,是令人擔心的,也是沒有人不反對的。
時任西北「剿總」機要科長的王中立提到這麼一件事:
二十五日上午,我在新城聯合辦公室,隔窗望見張將軍和總部辦公廳副主任洪鍅在楊虎城將軍住的洋房外空地立談,許久才散。過後我才知道談的就是關於釋蔣的事。聽說洪當時向張將軍陳述了意見,張將軍總說:「是功是過,將來自有定評。」洪答:「從古至今,信史是不多見的。」也談到不要送。張將軍說:「我這次不去,南京以後總是要去的,就索性這次去。」6
很明顯,張學良對於南京送蔣是有他的獨特的考慮的,也是光明磊落的,這跟後來楊虎城歐遊歸國堅信蔣定會不計前嫌、尤其抗日反而蒙難一樣,個人利害得失皆置之度外,這其實不正是張學良之所以為張學良,正是他的難能可貴之處嗎?但那時人們甚至就連趙四小姐對此並不理解啊!
「什麼,今天就送委員長回南京?怎麼走得這麼急?原先不是說還要過幾天才走嗎?!」趙四小姐驚異地望著行色匆匆的張學良,這突如其來的決定,使她非常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