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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休姆(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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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姆會說你只是有許多次石頭掉在地上的經驗而已,但你從來沒有體驗過它一定會掉。通常我們會說石頭之所以掉到地上是受到重力定律的影響,但我們從未體驗到這種定律。我們只是有過東西掉下來的經驗而已。」

「那不是一樣嗎?」

「不完全一樣。你說你相信石頭會掉在地上的原因是你見過它發生很多次,這正是休姆的重點所在。事情發生一次又一次之後,你會變得非常習慣,以至於每次你放開石頭時,總會期待發生同樣的事,所以才會形成我們所謂的‘自然界不變的法則’。」

「那麼他的意思是說石頭可能不會掉下來嗎?」

「他也許和你一樣相信石頭每次都會掉下來,但他指出他還沒有體驗到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

「你看,我們又遠離嬰兒和花朵了。」

「不,事實上正好相反。你大可以拿孩童來證明休姆的理論。如果石頭浮在空中一兩個小時,你想誰會比較驚訝?是你還是一個一歲大的嬰兒?」

「我想是我。」

「為什麼呢?蘇菲。」

「因為我比那孩子更明白這種現象是超自然的。」

「為什麼那個孩子不認為這是一種超自然的現象呢?」

「因為他還沒有了解大自然的規律。」

「還是因為他還沒有習慣大自然?」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休姆希望人們能夠讓自己的知覺更敏銳。」

「所以現在我要你做個練習;假設你和一個小孩子一起去看一場魔術表演,看到魔術師讓一些東西浮在空中。你想,你們兩個當中哪一個會看得比較津津有味?」

「我想是我。」

「為什麼呢?」

「因為我知道這種現象是多麼不可能。」

「所以說,在那個孩子還不瞭解自然法則之前,他看到違反自然法則的現象時,就不會覺得很有意思囉?」

「應該是吧。」

習慣性期待「這也是休姆的經驗哲學的要點。他可能會說,那孩子還沒有成為‘習慣性期待’的奴隸。在你們兩個當中,他是比較沒有成見的一個。我想,小孩子應該比較可能成為好哲學家,因為他們完全沒有任何先人為主的觀念。而這正是哲學家最與眾不同的地方。小孩子眼中所見到的乃是世界的原貌,他不會再新增任何的東西。。

「每一次我察覺到人家有偏見的時候,感覺都很不好。」

「休姆談到習慣對人的影響時,強調所謂的‘因果法則’,也就是說每一件事的發生必有其原因。他舉兩個撞球檯上的球做為例子。如果你將一個黑球推向一個靜止的白球,白球會怎樣?」

「如果黑球碰到白球,白球就會開始滾動。」

「嗯,那麼白球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它被黑球碰到了呀。」

「所以我們通常說黑球的撞擊是白球開始滾動的原因。可是不要忘了,我們只能討論我們自己實際經驗到的。」

「我已經有很多這種經驗了呀。喬安家的地下室就有一座撞球檯。」

「如果是休姆的話,他會說你所經驗到的唯一事件是白球開始滾過檯面。你並沒有經驗到它滾動的實際原因。你只經驗到一件事情發生之後,另外一件事情跟著發生,但你並沒有經驗到第一件事是第二件事的原因。」

「這不是有點吹毛求疵嗎?」

「不,這是很重要的。休姆強調的是,‘一件事情發生後另外一件事情也會發生’的想法,只是我們心中的一種期待,並不是事物的本質,而期待心理乃是與習慣有關。讓我們再回到小孩子的心態吧。一個小孩子就算看到一個球碰到另外一個,而兩個球都靜止不動時,也不會目瞪口呆。所謂‘自然法則’或‘因果律’,實際上只是我們所期待的現象,並非‘理當如此’。自然法則沒有所謂合理或不合理,它們只是存在罷了。白球被黑球碰到後會移動的現象只是我們的期待,並不是天生就會這樣。我們出生時對這世界的面貌和世間種種現象並沒有什麼期待。這世界就是這個樣子,我們需要慢慢去了解它。」

「我開始覺得我們又把話題扯遠了。」

「不。因為我們的期待往往使我們妄下定論。休姆並不否認世間有不變的‘自然法則’。但他認為,由於我們無法體驗自然法則本身,因此很容易做出錯誤的結論。」

「比如說……?」

「比如說,因為自己看到的馬都是黑馬,就以為世間的馬都是黑色的。其實不是這樣。」

「當然不是。」

「我這一輩子只見過黑色的烏鴉,但這並不表示世間沒有白色的烏鴉。無論哲學家也好,科學家也好,都不能否認世間可能有白色的烏鴉。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幾乎可以說科學的主要任務就是找尋‘白色的烏鴉’。」

「嗯,我懂了。」

「談到因果問題時,可能很多人會以為閃電是造成打雷的原因,因為每次閃電之後就會打雷,這個例子和黑白球的例子並沒有什麼不同。可是,打雷真的是閃電造成的嗎?」

「不是。事實上兩者是同時發生的。」

「打雷和閃電都是由於放電作用所致,所以事實上是另外一種因素造成了這兩個現象。」

「對。」

「二十世紀的實驗主義哲學家羅素(bertrandrussell)舉了另外一個比較可怕的例子。他說,有一隻雞發現每天農婦來到雞舍時,它就有東西可吃。久而久之,它就認定農婦的到來與飼料被放在缽子裡這兩件事之間必然有某種關聯。」

「後來是不是有一天這隻雞發現農婦沒有餵它?」

「不是,有一天農婦跑來把這隻雞的脖子扭斷了。」

「真噁心。」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一件事情跟著另外一件事情發生,並不一定表示兩者之間必有關聯。哲學的目的之一就是教人們不要妄下定論。因為,妄下定論可能會導致許多迷信。」

「怎麼會呢?」

「假設有一天你看到一隻黑貓過街,後來你就摔了一交,跌斷了手。這並不表示這兩件事有任何關聯。在做科學研究時,我們尤其要避免妄下結論。舉個例子,有很多人吃了某一種藥之後,病就好了,但這並不表示他們是被那種藥治好的。這也是為什麼科學家們在做實驗時,總是會將一些病人組成一個所謂的‘控制組’。這些病人以為他們跟另外一組病人服用同樣的藥,但實際上他們吃的只是麵粉和水。如果這些病人也好了,那就表示他們的病之所以痊癒另有原因,也可能是因為他們相信那種藥有效,於是在心理作用之下,他們的病就好了。」

「我想我開始瞭解經驗主義的意義了。」

「在倫理學方面,休姆也反對理性主義者的想法。理性主義者一向認為人的理性天生就能辨別是非對錯。從蘇格拉底到洛克,許多哲學家都主張有所謂的‘自然權利’。但休姆則認為,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並不是由理性決定的。」

「那麼是由什麼決定的呢?」

「由我們的感情來決定。譬如說,當你決定要幫助某個需要幫助的人時,那是出自你的感情,而不是出自你的理智。」

「如果我不願意幫忙呢?」

「那也是由於你的感情。就算你不想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這也沒有什麼合理或不合理可言,只是不怎麼仁慈罷了。」

「可是這種事一定有個限度呀。譬如說,每一個人都知道殺人是不對的。」

「根據休姆的看法,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別人的悲喜苦樂,所以我們都有同情心。但這和理智沒有什麼關係。」

「這點我不太同意。」

「有時候,除掉一個人並不一定是不智的,甚至可能是個好辦法,如果你想達成某個目的的話。」

「嘿,慢著!我反對。」

「那麼請你告訴我,為什麼你認為我們不應該把一個使我們頭痛的人殺掉。」

「那個人也想活下去呀j因此你不應該殺他。」

「這個理由是根據邏輯嗎?」

「我不知道。」

「你從一句描述性語句‘那個人也想活’而得出你的結論‘因此你不應該殺他’。後者是我們所謂的‘規範性語句’。從理性的觀點來看,這是說不通的。否則我們豈不是也可以說‘有很多人逃漏稅,因此我也應該逃漏稅’。休姆指出,我們絕不能從‘是不是’的語句,得出‘該不該’的結論。不過,這種現象非常普遍,無論報紙的文章或政黨的演講都充滿了這樣的句子。你要不要我舉一些例子?」

「要。」

「愈來愈多人出門時想搭飛機,因此我們應該興建更多的機場。’你認為這樣的結論成立嗎?」

「不,這是說不通的。我們必須考慮環保問題,我想我們應該興建更多的鐵路才對。」

「也可能有人會說:‘開發油田將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達百分之十,因此我們應該儘快開發新的油田。」

「胡說八道。我們還是應該考慮我們的環境,何況挪威的生活水準已經夠高了。」

「有時有人會說:‘這項法令已經由參議院通過了,因此所有民眾都應該加以遵守。’可是民眾常常並不認為他們應該遵守這類法案。」

「嗯,我明白。」

「所以我們已經肯定我們不能以理智做為行事的標準。因為,我們之所以做出負責任的舉動並不是因為我們的理智發達的結果,而是因為我們同情別人的處境。休姆說:‘一個人可能寧願整個地球遭到毀滅也不願意自己的手指被割到。這與理智並沒有什麼衝突。’」

「這種說法真可怕。」

「如果你看看歷史,可能會覺得更可怕。你知道納粹分子殺害了幾百萬猶太人,你會說是這些人的理性有問題呢,還是他們的感情有問題?」

「他們的感情一定異於常人。」

「他們當中有許多都是頭腦非常清楚的人。要知道,最無情、最冷血的決定,有時是經過最冷靜的籌劃的。許多納粹黨人在戰後被定了罪,但理由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理性’,而是因為他們的罪行令人髮指。有時那些心智喪失的人倒可以免罪,因為我們說他們‘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因為喪失感情而被免罪。」

「本來就不應該這樣。」

「我們還是不要談這麼可怕的例子吧。現在如果有幾百萬人因為洪水而無家可歸,我們究竟要不要伸以援手完全是憑感情而定。

如果我們是無情冷血、完全講求‘理性’的人,我們也許會覺得在世界人口已經過剩的情況下,死掉個幾百萬人其實也沒什麼不好。」

「太過分了,怎麼可以這樣想呢?」

「請注意,現在生氣的並不是你的理智。」

「好吧,我懂你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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