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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子:合唱(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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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唱團-第一輯

作者:老王子

說來不怕你們笑話,在我還是個處男的時候,我就想,等我嘗過了女人的滋味,就死了去吧。有了這想法以後,很快,我就順理成章地嚐到了那種似是而非的味道。但之後,我有些失望的發現,原來這並不是我以為的,世界上最好玩的事。

“出來了?”

“嗯。”

“你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

“什麼感覺?”

“沒什麼感覺(好像也就是那麼回事)。”後半句我嚥了回去沒有說出來。

“那我趴下來了。累死了。腿痠。”

那姑娘邊說,邊俯身來,把奶子蓋在我胸口上,停止了動作。這是,我突然明白,自己大概一時半會死不了了。我並不願意為此而死。百無聊賴之中,我惟有又拉她起來,一陣搖晃。邊搖晃,邊走神。我想,從今往後我只有繼續糊里糊塗的生活了。我一定會死,但看來不是現在了。不說別的,至少要再多做幾次這個再死吧,雖然……雖然也就這麼回事。

回想起來,人生中的第一個重要的關頭就是這樣過去的,我很沮喪,簡直比我哥哥還沮喪,並由此覺得有一點理解他,且不再覺得他討厭。

我哥哥比我大六歲,他眉頭下垂,眼小個高,總是一副很沮喪的樣子,他沮喪的原因多數都是沒辦法把自己天生的捲髮變直。這可真夠可笑的。他經常拉著自己的額髮,罵罵咧咧。而我們雖是兄弟,我的頭髮卻不知為何比他要直,完全看不出彎曲,我始終覺得頭髮彎曲沒有什麼不好,但他仍舊非常羨慕我,整天和我粘在一起。哥倆經常曠課在縣裡晃悠,打打桌球,燒燒荒坡,看看黃色錄影。當時街上剛開始賣摩絲,價格貴的嚇人。“據說一點點就可以把卷發拉直!”他在錄影廳的大沙發上壓低聲音告訴我,激動極了。但買時不可能的。我們沒那個錢。而我和他一樣想知道摩絲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因為在我看來,把他的頭髮弄直根本就是不可能。之前他試過無數種辦法:用老鼠夾子夾,用雞蛋清和草木灰抹,一天洗三次,留成長頭髮拉直了版面掛在脖子上……但沒有一次成功的,他反而因為花在鏡子前的時間太久而被家人斥為“喜好打扮”、“賈寶玉一個”、“失去調教而完蛋的悲劇典型”、以致多年以後,無論家族中的哪個男丁,只要他敢在自己的髮型上表現出一點點的個人追求,即會被長輩們歸咎為受了我哥哥的不良影響——所以我的家族至今都是一個所有人髮型都非常爛的家族,這讓我非常痛心,痛心而羞恥。那個看完錄影的下午,我和哥哥一起來到了百貨公司的摩絲架下面,來觀賞那些閃閃發亮的、不鏽鋼質地的小瓶子,趁營業員不注意的當口,一把抓住,反覆地在瓶子表面摩挲,讚歎,屏住呼吸,然後深深吐出。瓶體上的女人眼神挑逗,雙唇鮮豔欲滴,頭髮狂野地形成一道弧線,我覺得那道弧線美得像極光,也感覺到自己的人生似乎跟那些瓶子高貴、聖潔了起來。那個下午,我看到了我人生中以往不曾看到的高遠之處。我認為自己變成了一個不同尋常的人,掌握了一個不同尋常的大秘密:“在白羽城建設路紫金白活商廈的第六排畫家上,有一瓶偉大的摩絲,他們瓶體冰涼、觸手堅硬,外面裹著厚厚的塑膠膜,可以使人類的捲髮變直。”

但這個下午的結果是災難性的。因為我哥哥是一個比我勇敢得比我多,有出息得多的孩子,他開始為了一瓶摩絲去做他所有可以做的事情。他試圖撬開家裡的抽屜;在放學路上向低年級學生收“過路費”拿著100塊的假鈔去路邊攤買1毛錢的燒餅……跑去捲髮不提,我哥哥是個英俊少年,英俊而腦子不好使,所以他的這些行動全部宣告失敗了。他的英俊始終沒有辦法給他換來一瓶摩絲。事情鬧得很大,他被學校留校察看,也和自己的爸爸大打出手,然後他隻身一人離家出走,留下訊息說自己要去海南,從此杳無音訊。剩下我這個不甚英俊的,沉默寡言的弟弟在家鄉吭哧吭哧地讀書。只有我知道,發生這些事的真實原因並不是哥哥“加入了黑社會”,他不過是想買瓶7塊5毛錢的摩絲。但誰又會相信呢?我像個洞察世事的老者一樣,在心底嘆了一口氣,然後和所有的大人們一起,假裝不記得家裡有過這麼一個人。

“等哥哥得到了一瓶摩絲,大概就會死了去吧?”我心裡經常這樣想。看到身邊走過一個滿頭鋼絲、意氣風發的男人,我也會嘀咕:“擁有這麼多摩絲,他怎麼還不去死?是了,他想要的大概是別的東西。”我慢慢知道,人們想要的東西,大抵不過是錢和女人。為了錢和女人活著,到底不能算個體面的事情。所以慢慢地,那種“等我……,就去死了去吧”的想法,又再次回到了我的心裡。而我也開始明白,以後不論走到哪裡,這想法都將不再改變——幹嗎?在這世上佔到了便宜,不趕快去死,還想怎麼樣?每個人來到世上,最終都會變成騙子,既然每個騙子都是要死的,我認為由自己來決定這件事比較有自尊。我也在大型體育館裡聽過某些人的講座,也跟著人群一起揮舞手臂“:掌握自己的命運!”“扼住命運的喉嚨!”“我一定能成功!”但誰能控制自己的死亡呢?我,無可置疑,也肯定是個失敗者。我在將死的暗示裡努力活著,一直到眼下這個年紀。我心裡的想法是:“等我也結次婚,生個孩子,就死了去吧!”

這也算不上什麼混賬的想法。生活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不如去死。不知不覺中,我已經達到必須獨立生活的年紀。由於賴在家裡實在丟人,我只好想大多數青年那樣,背靜離鄉來到了這個沿海城市討生活。這個城市裡的主要生物即使是人,也和我通常見過的不甚一樣。尤其是我相當感興趣的女人。且這裡的女人並不對我有特殊的興趣。我遺忘藉以安身立命,引人注目的東西,在她們看來似乎都無足輕重。所以此地雖是沿海,我卻時時生出“這裡是沙漠”的感覺。這裡的沙漠沒有響尾蛇,我沒有辦法捕蛇為生,也沒有仙人掌,我甚至不能做一個花匠。我可以辨認最好的羊肉,可以用嘴巴模仿蛙叫引來魚群,還會幫牛和狗剝皮,但這些本事在這裡都更像笑話。我應該坐著地鐵直接去馬戲團。而不應該理直氣壯地站在陽光下,對所有的新鮮事物都躍躍欲試。花了很大的力氣,我才找到了一份編輯簡訊的工作。面試的時候,我手舞足蹈,幾乎要給那個胖子老闆跪下,已讓他相信我非常熱愛他和他的公司以及,這份工作能給我的薪水。我給他將來三個鬼故事,唱了一段地方戲,點了五次煙,希望他可以愛我。他臉上的肉抖了十次之後,拍拍褲子站起來,大手一揮,當場決定錄用我。上班的第一天,我一怒之下寫了一百條黃色簡訊來報答他的知遇之恩,打造了我外出務工生涯的第一個奇蹟。這家簡訊公司的名字叫“激浪”,加上我只有四個編輯,一個出納,以及老闆本人。胖老闆租了一個三室一廳的民房給我們辦公,然後希望人們可以藉由我們寫出的簡訊油然而生一種“激動地拿著手機反覆上網衝浪”的感覺。有了工作之後,我借了個小房子,孤獨地住進了這個城市的西郊。並開始打起精神,日復一日地研究、試探這個我不瞭解的新世界。由於大家看起來都很高深,我儘量顯得聰明以防止受到輕視。最初,我試著和所有對我表現一丁點興趣的人交談,然後觀察他們的舉止,並盡力記憶、模仿,然後,我學會了包裹本地話在內的不下五種方言,卻幾乎忘了自己的鄉音。再接著,我成功地交到了幾個“朋友”,我和他們一起吃飯,面帶微笑,不多說話,只有他們對時下流行的電影、雜誌、小說等我有所涉獵的東西大加談論時,小心翼翼地提出一些我的觀點,我自以為有價值的“真實想法”。但當我發現每次我一開口都會導致氣氛變得很嚴重滯後,我就乖巧地退出這些聚會。

即使不得不出場,不得不交談,也只是選擇一些新出的黃色簡訊來讓女同胞們驚聲尖叫,調節氣氛。而我的憂慮,我的歡樂,我的推心置腹,我的無話不說,讓我自己也覺得肉麻而羞恥,他們變成了一群支離破碎的泥塑小人兒,被我關進深深的地牢,並在門上貼上了“不宜接近”、“小心!他咬人!”之類的標籤。每當看著周圍的人們充滿自信地彼此交談,野心勃勃,生活越來越有希望,彷佛永遠活在陽光之下,我就五雷轟頂,心內如焚。我不斷地生病,吃中藥,寫更低俗的短訊息,來抒發自己那些不敢示人的情緒。說實在的,我越來越覺得,只有遠離人群才能讓我獲得安全、安寧。才能讓我看見心裡的神明——以躲開他的追蹤。我舅舅曾告訴我,即使我離棄了神,神也不會離棄我。這讓我非常恐懼,以至於常常在走路時頻頻回望。我無疑是一個離棄了神靈的人。如果神靈真的找到了我,我會用所有的錢給他買張車票,讓他走得越遠越好。

我已和包括哥哥在內的所有親戚們疏遠了聯絡。我早已過上天天洗澡的生活,不再能屬於家鄉,而我也學不會在肉里加糖,更無法屬於此地。這讓我消瘦,沮喪,像蜥蜴般容易激動。沒有朋友的我,經常躺在床上默默流淚,幻想自己是各種溫柔的事物,幻想自己在他們之中,不被歧視,安全,可以輕而易舉地將人生矇混過關。眼淚流乾,幻想破滅之後,我只有拎著一副摺疊板凳,光顧門外的一家酒館,穿著儘可能隨便,把自己打扮得儘可能像個真正的漢子,伸著脖子儘可能大聲說話,叫一份紅燒肚襠,一份酒香草頭,一壺黃酒,遲到天色昏暗。喝醉了之後,我會給我做菜的師傅強行拉話。大師傅原籍山東,菩薩心腸,在確認了我的人生和他一樣悲慘之後,還會把我送回自己的家,甚至表露過要把女兒嫁給我的想法。我拎著的摺疊板凳是我從家鄉帶來的,它出自我的某位先祖之手,多年前,我揍哭了所有的表弟才搶到了這副板凳。我坐在這副板凳上會想起我的哥哥。我就想,我哥哥真是個傳奇人物啊!當然,傳奇人物他媽的都不會有什麼好下場。他到了海南三年之後開始錯字連篇地給家裡寫信,或者打回來一些斷斷續續的要錢用的電話。從那時起,他與家族之間的聯絡開始了緩慢的恢復。他開始理解家長們,家長們也開始接受他。這種彼此接受的原因,大概和我現在的感覺一樣——我們都在變得越來越像我們那些失敗的長輩,而長輩們也開始明白我們不可能像他們幻想的那樣出色,除非我們不是他們親生的。據說起先我哥哥在海南給一個日本人開車,開的是“林肯”(他在電話裡相當得意)。再後來,那個日本人破產,欠了他一大筆工資沒有發,隻身逃回了日本。接著他只好去開計程車,開了一年多,覺得實在吃不了了這個苦,就去了一家專供外國人娛樂的賭場做發牌手。再之後的訊息就開始模糊,語焉不詳。最終,1998年,他終於從海南迴了老家,見面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你知不知道整個海南遊幾輛勞斯萊斯,幾輛凱迪拉克?”他已經變成了一個鬍子拉碴的老男人,身後帶著一個矮小的南方女人,一個孩子,以及一大堆發出餿味的椰子。他身穿滿是碎花大汗衫,喜歡去正派人都不去的露天茶座喝啤酒。鄰里四座大驚小怪,呼之為“聖人蛋”。想到這裡我哈哈大笑,一遍假裝跟哥哥對話,一遍把自己喝的爛醉,我是酒鬼中比較安靜的一種,每次喝醉,我都覺得那些芳香的酒味會在我身體發酵,變成山茶、茉莉一類的事物。而我清醒過來的時候,我又覺得自己根本沒有自己幻想的那麼美好,只不過是個悲傷的胖子罷了。雖然喝醉了,但我拎起板凳回家的時候還是非常小心,儘量沿著一條直線移動。那些喝醉了酒在城市路燈下大呼小叫、滿載而歸的人一定不是我這樣子的。儘管羨慕他們,我仍然覺得自己缺乏經驗——要變成那樣,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個城市對我而言,是個非常難對付的東西。也只有醉酒,能讓我鼓起一點點勇氣。三步之遙,路沿著石外的公路上方,就是呼嘯而過的我不能應付的輕軌,而十步之遙,路對面,即使成群的拿著兵器的老人們。這是當地最常見的災難性的場景。我無法接受輕軌,也不知道如何讓看待這些樂觀的老人。他們往往天不明起床,天矇矇亮的時候就興致勃勃的衝進隔壁大學操場上練劍,決鬥,吼吼哈哈,像在拍武俠片。給他們知道世界上有我這種避避就就的年輕人,一定會殺了我祭旗。有些怪異的老頭子還喜歡把帽子別在腰裡,一看到人,就轉身,突然翻開冒頂,路出裡面笑嘻嘻的頭顱,嚇得人心底發涼。每當遇到這樣的時候,我就只有快速逃離。那時,我常常穿著荷蘭足球隊的隊服,像一個跳動的橘子,更像夜裡的一顆火星。毫無疑問,我是夜幕下最明顯的闖入者,我覺得自己傻透了,也怕的要死。我得再這麼倉皇地逃上10分鐘,才能到達我住的地方。這地方雖然遠離雲貴和歐洲,卻是典型的卡斯特地形,整個小區長滿了鐘乳石,冷冰冰,黑乎乎。望著它,我往往瞬間醉意全消。我總覺得這裡除了我並無別的生靈。更沒有適合結婚的漂亮姑娘。沒有姑娘就沒法結婚生子,沒辦法結婚生子就得繼續噁心地活著,一想到這一殘酷的事實,我就心如刀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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