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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案巧破,小案大破(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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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的工作是代代相傳的,一代帶一代,師父給你立規矩。新入職的刑警剛入隊,第一件事是先認個師父,但平常為了親切,都稱呼一聲「哥哥」或是「姐姐」。

我師父姓隗,當時的職務是探長,後來他發展得非常好,北京很多著名的案子都是他破的。他非常正義,非常非常正義。他教我很多東西。那個時候我19歲,他的信念就深深地烙印在我心裡頭了,你認同了他,你就永遠按照他的思維去走了。首先第一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我的,絕對不能取。第二個,理直氣壯是一輩子,卑躬屈膝也是一輩子,你幹什麼不理直氣壯啊?

我敬重隗哥,但同時我也特別怕他。我這一生當中,我所幹的案子,所經歷的東西,不及他的十分之一,北京博物館陳列的好多經典案件,都是他搞的。譬如在望京那次,有幾個歹徒開槍,我們擊斃了兩個,還有一個爬到煙囪上面,拿著槍,拿著手榴彈,你們誰上來,不是開槍就扔手榴彈,特警誰也不敢上去。隗哥戴一個鋼盔,拿把54手槍就上去了,上去就給他拽下來了,那會兒他已經是行動隊的副總隊長了,這麼大的官,衝到一線幹活的沒有幾個,全國範圍都算上也沒幾個。

新疆暴恐那次,有個暴徒開著車,綁一車炸藥包,企圖衝擊天安門,在光華路給截下來了,特警拿著槍準備幹他,幹不著他,他躲在車裡。隗哥拿一把槍就過去了,把玻璃打碎,一手就把點著的那個炸藥給掐斷了。還比如王立華,就是綁架明星吳若甫的那人,最後誰也不敢拍板,隗哥說抓,全程指揮就是他!他教了我太多東西,以至於當我回憶這些事情的時候,居然發現無從下筆。

隗哥教了我許多東西,令我印象格外深刻的一件事兒,是他逼著我寫結案報告。我是個心中有想法但就是寫不出來的人,可當警察的你得會寫啊。筆頭得靈,記錄、報告、材料什麼的,所有東西得通過一個「寫」展現出來。你要把事情的人物、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結果六個要素都寫出來,才能把事情敘述清楚。但我當時也不會寫,這時候隗哥跟我說,你得寫日記。

可我懶啊,不寫,寫那玩意兒幹嗎,還不如抓幾個壞人去。沒想到隗哥真一個禮拜檢查一次,前兩次我沒寫他都和顏悅色叫我下回補上,到第三次的時候,他跟我說,你再不寫我就打你了。我哪能當真?他看著那麼斯文一人。

結果,趕上有回他喝多了,在屋裡真打我來著,最氣人的是,第二天一睡醒,他壓根就忘了昨晚上是怎麼揍我的。就是我這個師父,幫我養成了一種習慣,拿著筆、筆記本,這麼多年就記下來了。我沒事幹就記一下,沒事幹就記一下,老想著,不寫師父要打,真打。

這一寫就是好多年過去了。

我算是出師了,隗哥也被調到了別的地方。不僅如此,現如今我也有了兩個小徒弟,一個叫夏新亮,另一個叫李昱剛。

毫不客氣的,我給這倆孩子上的第一課,就是必須寫結案報告!

當然,這些年除了破案子,從一個菜鳥刑警蛻變得成熟一些,我還解決了一件終身大事——結婚,她叫婷婷。

說起結婚這件事,我就打心底覺得對不住她。結婚那年,訂的11月2號結婚,結果11月1號我被派去抓人了。去的邯鄲,抓一撥搶劫的,要把人抓到位。說你去不去?我是不想去,但你說要讓小同志挑大樑,我又怕他們出現問題。結果當天下午我們就開車去邯鄲了,到良鄉,車壞了,又迅速借了一輛小麵包往邯鄲趕。人是抓到了,抓到的時候將近凌晨兩三點了。

那都不能說第二天結婚了,過了12點就是今天了。我跟隊友說你們繼續工作審訊,我就不問了得回去了,明天我要去結婚。大夜裡,我從邯鄲一路開回了北京。本來約好了早晨7點鐘婚車來接,結果我睡著了,睡死了,婚車給我打電話:你趕緊起床。我說,幹嗎?我困著呢。那邊說你今天結婚。我一猛子就醒了。對,結婚。趕緊起來穿好衣服,就到婚禮現場了,一路上參加我婚禮的隊友給我買牙膏的、買牙刷的,買什麼的都有,邊走就把臉洗了把牙刷了。朋友問說,你結婚還缺什麼不?我前腳說什麼都不缺了,後腳一拍腦門,不對,紅包和喜糖還沒拿。就這樣,等於匆匆忙忙就把婚結了。

娶到媳婦兒了,11月2號結的婚,3號就是我們婚期的蜜月旅行,去雲南。她其實想出國,但我在職不能去。她便就活我了,降了一級別。結果呢,嘿,在蜜月旅行過程當中我接了一電話,讓回來,有些案子得搞,必須得回來。我當時心裡非常不高興,但為了案子我還是回來了,帶著媳婦兒一起回來的。回來到北京是下午四五點鐘,坐飛機就回來了。北京有一個講究,一個月蜜月期,不能空房子,我媳婦說你能不能今兒晚上別回單位了,明天再走,我說行。

結果晚上8點鐘單位又給我打一電話,說必須得回來。那就回去吧,穿好衣服我就準備走。我媳婦兒就不讓我走,我死活要走,我媳婦急了,說,我就橫在門口了,你要走就從我身上邁過去,你要走咱倆這日子就別過了。但我還是走了,去搞案子,結果這案子一搞就將近一個月沒回家。

你說這是個什麼狗屁丈夫啊,可他就是我。

正做著自我反思,我這邊兒接了一電話,有個男的報案,說家裡被入室搶劫了,父母在家中慘死。

啥別說了,帶上倆徒弟,走吧。

到了案發現場,技術人員已經封鎖了現場,開始勘查,門外堵了不少圍觀群眾,怎麼趕也趕不走。我囑咐倆徒弟:「都把鞋套穿上。」

進入屋,視覺衝擊力非常強。現場異常慘烈,老爺子死在要出臥室沒出臥室的地方,後背全是刀傷,屋裡的血流得哪兒哪兒都是。老太太死在床上,脖子上有一根領帶勒著,前胸、腦袋上都有刀傷。老爺子身上有十幾刀,我數了數十六七刀不止,老太太少,紮了有七八刀。

「這是男死者的領帶吧?」李昱剛問。

「看樣子應該是。」

我瞧著老太太一側,床邊的扶手椅上,還有襯衫西褲等,唯獨缺了領帶。

這是個兩室一廳的房子,老夫婦住一間,兒子住一間。老夫婦的臥室是一副人間煉獄,兒子的臥室卻是一塵不染,十分整潔,被子疊得跟豆腐塊似的。

我們仨仔細走了一圈,為了不打擾技術組工作,就從案發現場出來了。

「兒子叫陳晨,他報的警。說是入室搶劫,他回家來發現的。」李昱剛點上一支菸,把煙盒遞給了我。

「‘入室搶劫’。」我點菸,重複道。

「真夠兇殘的,倆人那麼一把年紀了,這狠手下的。」夏新亮不抽菸,也發自內心地煩我倆抽菸這毛病。

「說是仇殺也沒問題。以這個現場來說沒問題。」我又補充了一句。

李昱剛點頭,「嗯,也沒問題。案發現場就在老夫婦的臥室,兒子那屋兒我看不像有人進去過。您是懷疑並非入室搶劫?」

「那領帶我隱隱覺得不舒服。」我說,「帶刀來搶劫,有備而來,拿死者領帶幹嗎呢?」

「情急之下?」

我想了想,整個殺人過程會是什麼情況呢?

兩個被害人,幾個兇手?

如果是入室搶劫,要提前踩點的吧?一家三口,老夫婦外加一個兒子。兩男一女,一個人肯定幹不來。要說不踩點兒隨機吧,那可跟中獎差不多了。

目前已知情況太少,啥也推測不出來。

抽完一支菸,我說:「走吧,去見見這家兒子,看看他能給咱提供點兒啥情報。」

報案人陳晨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斯文,白白淨淨,瘦高個兒。他在證券公司上班,研究生畢業,入職兩年,前途可觀,這都已經不是白領了,叫金領。給我們介紹情況也十分有條不紊,說他上週出差,一直沒回家,結果案發當天中午回到家,一進門,發現父母遇害,馬上報警了。特別冷靜,這個孩子十分冷靜,面對父母被殺,一般人做不到這麼冷靜。不知道高才生是不是都這麼有水平。

我說講講你爸媽吧,給我們也介紹介紹情況。他說父母都是大學老師,爺爺奶奶也是讀書人,是傳統的書香門第。我說你呢,你是不是就是那種「別人家的孩子」,從小到大三好學生那種。他有點兒害羞地笑了。

由於現在並不能判斷他父母遇害的真正原因,我問的就有點兒多,問了他父母有什麼愛好嗎,跳廣場舞嗎,他說不跳。我一想也對,人家都是高階知識分子,這種人不出來跳廣場舞。又問了問他父母平時的社交,都跟什麼人來往、走動,他說據他所知也就是一些同事,老同學。這些人有人跟你父母有矛盾嗎?沒有。平時我父母都特別和善。還沒退休啊?快了,但是大學要返聘。諸如此類,種種問題他都對答如流。感覺他平時跟父母關係應該很好,所以這些情況他才能瞭如指掌。

應技術部要求,我跟他核實了他今天穿的衣服、鞋子,鞋子也採集了腳印,因為他進過現場,這些都得拿來對比篩除,比如掉落的纖維啊,現場留下的足跡啊。包括指紋也要採集,這些都要用以排除。

一系列過程他都很配合,我問他答,李昱剛和夏新亮在一旁記錄。

差不多我就送他出去了,跟他說日後想起什麼情況就來找我們,我們有什麼疑問也會再去打擾他,他都說沒問題。

詢問完陳晨,我們還得去外圍調查。死者的鄰居、同事都需要走一走,摸一摸。

大學的同事這邊,確實像陳晨跟我們說的差不多,他父母的同事跟他們關係都很好,很瞭解他們家,沒利益矛盾。綜合整理一下大家的說法——受害人是大學老師,從業多年,家庭條件很好,一家人是很傳統的書香門第。

兒子陳晨自幼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其撫養方式稱得上是標準溺愛,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後來他上學了,搬回去和父母一起住。孩子成績特別好,一路都是重點學校,畢業後在證券公司上班,一個月掙兩三萬,工作能力卓越,是一個非常乖的孩子,恨不得出門穿什麼衣服都由他父母來決定,特別規整聽話的孩子。一家人關係非常緊密。

到了鄰居這邊兒,得到的資訊也差不多,陳晨就是那種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讓他父母引以為豪。但引起我注意的是,提供這些情報的人,是被害人兩夫婦的隊友。太極隊。原來老頭兒老太太好打太極,每天清晨五六點,準在樓下的街心花園打太極。

而案發這天,倆人都沒出現。這是我們萬萬沒預料到的,因為兒子陳晨根本沒跟我們提及。我跟李昱剛我倆一清早上小區來,無非是老年人起得早,你要想找他們問情況,早上去人最齊,這才知道。

在肯德基坐著,李昱剛點了餐,我們仨坐在靠窗的位置,透過碩大的落地窗我往外看,街上行人不多,跟餐廳裡一樣,幾乎沒有上班族的蹤影。低頭看看錶,指標指向了10。

「劉哥,咱一會兒吃完上哪兒去?大學去過了,小區也走過了。」

「上陳晨單位看看吧。」

「他在單位嗎?」李昱剛看向我,「父母剛遭遇不測,沒心情上班吧?用不用提前先跟他聯絡一下?別撲空。」

「就是要撲空。」我說。

「啊?」夏新亮一臉狐疑。

上陳晨單位走了一趟,小夥子果然請了假,我跟他們主管聊了聊,告訴了他陳晨家裡出事兒的情況。姓金的主管十分震驚,說陳晨請假,並非這兩天的事兒,這反倒讓我們吃了一驚。

這是怎麼檔子事兒呢?

原來,陳晨來這家證券公司工作後不久,跟同部門的女上司搞起了婚外戀。

他喜歡上的這個女孩兒,應該說是女人,比他大八歲,這個女人有家室有孩子,然而倆人還是戀上了。陳晨跟這個女人好了,但是他的父母極其反對,兒子不能找一個二婚的呀,也不能破壞人家家庭啊,他們根本就不同意,就把他經濟命脈給掐了,第一個,你不能再給這女的花錢了;第二個,你開了工資都得給家裡。

金主管怎麼知道這事兒的?就是陳晨的父親找到的他,跟他說的陳晨的情況,說領導你得配合我們,工資不能直接發給他了。弄得金主管都瘋了,沒見過這情況啊!

年輕人來上班,都是獨立個體,工作中遇到問題也好,生活裡出了難事也罷,這歸根結底都是自己的事兒,哪能說你這個年紀都進社會了,你有事還要你父母插手的啊!而且這手插得都叫他不知所措,我把工資不開給員工開給員工家屬?真是活久見了!

金主管當然不同意,他說有問題可以解決,他可以找他們談話,也可以整頓辦公室風氣,但萬萬不能截留工資啊。這位老父親一聽,也是絕了,講話,那我不能叫我兒子再來你們這裡上班了,工資你也不要開了,他辭職了。他來單位老能見著這女的,前途都毀了,這個班兒不上也罷。

後來陳晨來了,金主管也跟他談話了,陳晨說你別理我爸,他教書育人職業病好不了了,我上班,好好兒上班,絕對不再搞辦公室戀情了。然而話雖然這麼說,但自此之後陳晨上班就開始零零散散的了。

目前陳晨是我的頭號懷疑物件。這一點我還沒跟徒弟們說。有很多不對勁,但這些不對勁兒只是種感覺,目前還沒有真憑實據。

金主管把他知道的都告訴了我們,我們提出得見見這個女的,金主管說沒問題,她就在公司呢,說著拿起了電話,撥通了內線。

由於涉及隱私,金主管給我們安排了間會議室。這個叫羅美華的女人來得挺快。她一腳踏進會議室,我就在觀察她。個子不矮,不胖不瘦,長得落落大方,臉上掛著職業式的微笑,講話也很乾練:「聽老金說你們有事找我?您二位是?」

我們沒讓金主管告訴她我們是警察,就是想捕捉她的真實反應。因為目前並不知道她在這起案件中承擔怎樣的角色。

「羅小姐您好。」我站了起來,「我們是警察,找您瞭解點兒情況。」

羅美華一臉茫然,「警察?找我瞭解情況?」

這不像是裝出來的,她的不解與迷茫,出自本能反應。

我們把陳晨父母被害的事前前後後一說,羅美華一邊聽一邊面色凝重起來,最後她聲音打顫地問:「你們來找我,是怕我有危險嗎?那我女兒有沒有事?天哪,我趕緊給幼兒園打個電話。」

我摁住了她的手腕,「羅小姐,你先不要慌,目前還不知道他父母的死與他有沒有聯絡。」

「可是,可是……」

「您放心,我們會對您提供保護,包括您的家人,但在此之前,您得跟我們說說你倆之間的具體情況。」

羅美華把她跟陳晨戀愛的經過原原本本都告訴了我們。羅美華的女兒剛上幼兒園,她在生完女兒之後休了很長時間的假,老公忙於工作對她們母女疏於照料,她也是喪偶式育兒大軍裡的一員。後來孩子上了幼兒園她重新出來工作,在工作中認識了陳晨,小夥子既老實又上進,工作中是她的好幫手,生活上也對她關照有加、無微不至,不僅對她特別好,對她女兒也好。

漸漸的,羅美華的心就產生了偏移。女人一旦變心,就很難回頭了。羅美華也是一心一意對陳晨。她說,陳晨對她說——我上學時候只顧著學習了,沒有過愛情,也不知道怎麼跟人談戀愛,遇到你,你工作中對我特別耐心,又是幫我又是提拔我,我一下兒就溫暖了,我就忽然懂了什麼是愛了。我愛上你了,就是你了,從來沒人對我這麼好過,從來沒人這麼懂我。

這倒是很說明問題,也是特別突出的社會問題。現在的年輕人似乎進了個怪圈。讀書時候父母學校一起抓,不許早戀不許搞男女關係,然後一畢業,爸媽就變了,就開始催了,你怎麼還不找女朋友,你怎麼還不找男朋友,那誰家的閨女都懷孕了,你怎麼連個異性朋友都沒有?

廢話,可能有嗎?他該戀愛的時候全把時間用在讀書上了,讀了書該搞事業了,你又質疑他怎麼這麼笨連個戀愛物件都沒有。陳晨顯然也是這樣,讀書時候用力過猛,突然到了社會上,有一個大姐照顧他,大姐帶著小弟,有吃有喝有玩的,能不開心嗎?能不一下子沉迷嗎?

這小子發完工資所有的錢都給羅美華,我喜歡你,什麼全給你,你拿去用,你給咱閨女多買點兒好吃的好玩兒的,趕上假期倆人就帶孩子旅遊去,不知道的都以為這就是其樂融融的一家人呢。日子久了,陳晨決定兩人一起生活,說不行咱倆就私奔,你們娘倆的生活我全管了,從前你沒人依靠,現在你有我。

羅美華特別感動,她也特別喜歡他,可是她有家有孩子,這麼跟人跑了終究不是事兒,離婚吧,又不是兒戲,而且還有閨女的撫養權問題。迫於種種壓力,羅美華㞞了,說咱倆有愛就行了,就這麼在一起就行了,真私奔了我的家怎麼辦,這怎麼辦,那怎麼辦。陳晨說不行,我就得和你在一起,我愛你和妹妹,我能當個好爸爸,咱倆不再要孩子都行,你帶著妹妹跟我走。

在這個過程當中,陳晨爸媽知道了陳晨跟有夫之婦談戀愛的事兒,炸了,車也給收回來了,工資也沒收了,班兒也不叫上了,恨不能把他鎖起來天天看著。陳晨掙扎過,鬧過,但終究拗不過他父母。羅美華這時候也有點兒清醒了,就跟陳晨說,不行咱倆就算了,沒路可走了,咱們沒路可走了。

我問羅美華最後見陳晨是什麼時候,她說是上禮拜,禮拜三,她記得特別清楚,那天她去跑客戶,陳晨找去了,說讓她等著,定不辜負她跟妹妹,說一定會給她個說法,還說你啥都不用管,我一定會說服我父母,這是第一步。

我算了一下,時間上來說,是陳晨父母被殺前三天,如此看來,陳晨是把父母的反對解決了,但不是用談的,很可能是用極端暴力模式解決的。

殺父弒母,什麼樣的仇恨能叫一個人獸性至此?

重回案發現場,我反覆不停地在思考這個問題。

法醫的鑑定結果是,受害人夫婦死於凌晨三點至早九點間。這就是個區間範圍,具體不下來。由於屍體是24小時就僵硬,出現屍斑屍塊,前後如果差五六個小時的話,是誰也驗不出來的。這中間肯定有誤差,因為那九點鐘殺的人跟凌晨三點殺的人,中間差五六個小時,不會有特別大的區別。我們什麼證據都沒有,只能聽取報案人也就是陳晨的口供,他說他一直出差,中午才回來,我就不能說他凌晨三點殺了人。

然而,據我推測,人應該就死在凌晨。我這麼推測不是沒道理的。老頭兒老太太有早起打太極的習慣,五六點鐘要準時去的,他們不可能睡到九點在睡夢中被殺害,更不可能六點鐘他們兒子走了還在熟睡。這是不符合二老的活動規律的。尤其,老年人覺少,即便不去打太極,也不可能繼續躺著睡,睡不著的。

另外,在案發現場還有一個很大的疑點,那就是發現了兩個空的啤酒瓶子,就隨手扔在陳晨房間。這就有點奇怪了,陳晨說他出差了一星期,那麼他屋子裡的啤酒瓶子就應該是一週前的……也就是說,這一星期的時間,陳晨的父母都沒有把那兩個瓶子收拾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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