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一個刑警的日子2》小說信息

黑苦蕎(第2頁,共2頁)

字體:

「我們這兒再膠著,也不是你回來就能撥雲見日的,你現在就上醫院,夏新亮你陪著。」

「別啊。那我自己去吧。」

「讓夏新亮陪你,尤其你約個ct,看看腦袋。我跟王勤再整理整理線索,有新的突破口我告訴你們。這何傑,下回再找我借人,堅決不借了。」

李昱剛跟我嘿嘿傻樂:「其實跟著傑哥,倒挺刺激的,跟拍電影兒似的。」「那你可千萬別當龍套,死得快。」

「呸。」夏新亮梆梆梆敲了三下木桌子。

10號上午,工作了四天的現場勘查人員在市場的東南角的女性便池裡發現了腦袋,還有左胸帶前臂。頭長二十一釐米,加上屍體的頸部,這人的身高確定在一米六九左右,跟小張推算的沒差。他們能有這個發現,還多虧了先前夏新亮帶著他們「折騰」。推算過拋屍所用時間,血水滲透的情況導致滴滴答答的痕跡出現,僅有一處,還是找不到來時的印記,這本身就很奇怪,畢竟包裹得還算嚴實了,但朝著時間拖得久、戰線拉得長這一方向想,可不是就漏液了。分了兩個地點拋,很合理。就是負責抽糞的報警人真的陰影了,在勘查人員的「坑害」下,又來一遍。

而這腦袋,嚴格來說叫骷髏。

王勤是頭一回出這麼刺激的現場,還算勇敢,雖然不適但是他控制著自己。這會兒,他問法醫小張:「怎麼會是個骷髏呢?是時間長了它肉都爛掉了只剩下骷髏了?」

「不,屍體腐敗了能看出來。」小張說。

夏新亮插嘴道:「別的屍塊沒有出現高度腐敗,這個肯定是人為的。」「是給煮了。」我說。

不僅是夏新亮跟王勤,連小張都瞪大了眼睛看我。

「還記得我跟你們說過不吃紅燒雞肉嗎?」我看向夏新亮。「靠……」

「當時我們找見的人頭,跟這個,是同一個狀態。」「什麼情況啊?」小張看著我問。

「十來年前了,甭說他們,你還沒到法醫中心呢。那會兒我們辦了一個案子,也是碎屍案。最後找見那頭,讓人給燉了,擱花椒大料,桂皮醬油全放齊了,紅燒著給燉了。燉了一宿,腦袋一拿出來脫皮了,跟煮東西一樣皮都脫開了。兇手嚐了一勺覺得不好吃,給倒了。兇手把那些肉皮什麼的倒垃圾袋裡了,垃圾袋散發的那種味兒,我聞一下兒就不吃紅燒雞肉了,到現在也不吃,倍兒像燉雞肉味兒,紅燒口兒。」

「你打住,」小張難得地把我叫停了,「別說了,我可不想陰影。你那是哪個案子?我要調一下資料,比對一下這個人頭的狀態。」

我正跟小張說,王勤飛也似的跑了,他胖,但是這奔跑真是健步如飛。「肯定是吐去了,」夏新亮斜眼看我,「不是我說您,您這太……」

「我又不是故意噁心你們,這不是咱找出這人頭了嗎,我這也是提供方向啊。」「為什麼煮呢?不想讓人知道死者是誰?」夏新亮一秒進入專業狀態。

我看著夏新亮說:「在那個案子裡,兇手不是不想讓別人知道死者是誰。是恨,恨到一定程度了,恨到了極致。那個死者是個強姦犯,姦淫幼女,被他強暴的女孩兒當時只有十一歲,後來跳樓自殺了。煮頭案的兇手,是死去女孩兒的母親。」

我一說完,大家都沉默了。

為了打破尷尬的沉默,小張這時問我:「這案子有什麼進展了嗎?」他說著,瞟向地面上陳列的頭顱與臂膀。

「等你給我助力呢。」我打趣他。

挺糟心的這案子,眼下只有夏新亮鎖定的運輸工具勉強算個突破口,圖偵卻還沒有好訊息傳來。除了我們隊,網安、技偵所有人員都在忙,領導也重視,可以說大家是全力以赴的。我們查詢屍源,發協查通報,幹這個幹那個,現場的物證也查了一遍,卻還沒有特別好的進展。我也急,但急也不解決問題。

這時我手機響了,一看,是李昱剛打來的。他說他在技術部呢,讓我們火速都過去,技術員有發現了。我說他不是去醫院拍ct嗎,他說他拍完了,拍完去隊上,發現我們都出去了,他就晃盪去了技術部,跟搞鑑定工作的小馬一聊,倆人聊出想法來了。我說那行,等著我們吧。

這步棋走不明白,我們就找找其他出路。

小馬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訊息,就是我們在拋屍現場發現的女士皮靴的鞋跟裡面,那鞋跟磨損很嚴重,它有個裂口,那個裂口處擠進了三粒類似穀物的東西,黑色的穀物,類似黑米。李昱剛就覺得這個穀物很蹊蹺,就讓小馬對三粒穀物進行了還原。經過諮詢農業部,知道了這是山西特產黑苦蕎。

黑苦蕎在中國只有五個地方產,南方有四川、貴州與雲南,北方主要產地是陝西和山西。但北方產的和南方產的有明顯的區別,南方是兩季,北方是一季。這個東西不能施肥,它一旦施肥就不長了。我們還了解到黑苦蕎是中國的五穀之王,是非常好的一種東西。而且黑苦蕎有一個特性,在它遇到水的時候,比如在化糞池裡,它癟了,一般穀物通常就腐蝕掉了,但是它沒有被腐蝕掉,等晾乾之後又恢復了原有的彈性。這也是小馬注意到它的原因,也才有了後來他跟李昱剛對這一線索的追蹤。

我們根據它的種種特徵,找到了黑苦蕎的產地—山西靈丘。一夥人就分析為什麼鞋底裡會出現黑苦蕎?應該是嫌疑人在地裡踩的時候擠壓進去的。肯定不是隨便那麼一踩,不是大量的黑苦蕎、不是長時間地踩踏,它沒道理鑲嵌到鞋跟裡頭去。通過這個情況,我們暫時認定嫌疑人或許和山西有關。

山西這個偵查方向一出來,我們開始對市場周圍的山西人進行摸排。先前有交通工具跟熟悉範圍相佐證,劃定了一個圈。尤其是突然走的,篩,入戶、分析,可篩的第一遍什麼都沒有出來,七百多戶,羅列了表格,只把幾十戶山西人篩出來了。

夏新亮這時候提出我們應該把訊息放出去—找全屍體了。讓嫌疑人緊張起來,緊張不就得采取行動嗎?有道理,那就放訊息。放了訊息之後,等我們第二遍再過篩的時候,突然一個女人就沒了。這女人叫郭鳳蘭,山西人。拿過來一調查,跑不了了,應該就是她,她有一輛愛瑪rh1型女士小型電動車!

我們正打算對她進行抓捕,萬萬沒想到,這個女人,她來自首了!

她是個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的女人,皮膚很白,身材微胖,說話嗓子挺細,口音不是很重。她一來就說自己殺了人,要投案自首。殺了誰呢?她的前夫田世嶺,殺了之後扔在廁所裡頭了。這個田世嶺也是山西人,倆人離婚了,田世嶺有搶劫前科。

有前科好辦啊,我們把田世嶺的指紋調取了,調取之後跟死者左手的指紋比對上了。資訊庫裡雖然沒有田世嶺的dna資料,但是有指紋記錄。

她非常淡定,所有殺人過程她都承認。「為什麼殺他?」夏新亮問她。

郭鳳蘭答:「這懶頭老不幹活,不幹活就沒錢,沒錢就朝我要,不給就打我。婚都離了,他還跑來找我、打我!」

由這句話開始,郭鳳蘭原原本本跟我們交代了她怎麼殺的人、怎麼碎的屍。

死者田世嶺確實不著調,這麼多年也不著家,不是搶劫判刑就是盜竊拘留,因為孩子很小,郭鳳蘭一直拉扯孩子長大。這次田世嶺又出來了,出來之後她實在是在本地無法生活了,就跑北京來了,弄了個攤位賣肉。沒想到,田世嶺又追到這兒來了。郭鳳蘭平常總跟兒子聯絡、給兒子匯錢,她兒子有一次來北京看她的時候,田世嶺尾隨來了,就這麼著知道了地址。

郭鳳蘭在北京期間認識了一個男的,叫陳鼎立,東北人。陳鼎立跟郭鳳蘭年紀差不多,老實巴交的,經常幫她幹活,話不多但是憨厚,兩人就產生感情了。陳鼎立也是離婚帶一孩子,看她也太辛苦了,就說這麼著吧,咱倆兩個攤位,你這攤位就撤了,使我這一個,我交錢,掙完錢呢,算咱倆的。倆人就打算在一起好好兒過日子了。

就在這麼一個節骨眼兒,田世嶺找到了郭鳳蘭,還是要錢那套,郭鳳蘭不給,他就打,往死了打,郭鳳蘭忍無可忍抄起菜刀就把他砍死了。為什麼扔鞋和褥子?因為有噴濺血跡了,當時砍殺完之後,血全進到鞋裡邊了,所以她把這些都扔掉了。

整個的敘述過程就是這樣的,說清了因果關係。包括她也具備身體素質條件,她是賣肉的,有力氣也會分割,分割工具齊備。可是這裡面存在一個問題,屍過程不對。

郭鳳蘭交代,她租住的地方就是市場生活區,她從家提溜著屍塊去扔的,很近,研實很近,這說法要是我們沒發現那條血痕肯定沒問題,問題是,我們通過日由證人指證,發現血痕了,尤其還誠查了血蔥,模擬了血液下落的狀態,確定了撼屍過程中使用了電動腳踏車。

我詳細地又問了她一遍拋廠的過程,她一口咬定就是自己提滿看去扔的,我問分幾次扔的?她說分了四五次去扔的,扔何題所裡頭了。

妻新亮著向我,我也著向夏新亮。審訊到這裡就暫停了。

郭鳳蘭在說道,我偶心照不宣。出來到外畫,李昱剛踐王勒也表承他們聽下來,這個女的有事場著。我們分析一定是陳鼎立幫她了。

回去繼續審訊,郭鳳蘭卻一口咬定陳鼎立不知道,說案發當晚他不在,這就是個突發事件,我問她那當晚陳鼎立幹什麼去了,郭鳳蘭說沒問不知溢,他也不是老跟地這裡住,他自己有家。

乍一聽,也沒毛病。可是她越鎮定,我們越覺得她像是背臺詞。

我又轉回頭來問她死者的腦袋,這裡她又說對了,而且有真情實瞧了,說:「我繪砍下來了,砍下來反過味兒來了,你欺負我這麼些年,我好不容易以為説離苦海了,結果你又來了。不行,不能這麼饒了稱,我給你骨肉分離,我讓你到了下面都喝不了孟婆湯,讓你生生世世當孤魂野鬼!」

整個審訊過程中。就這一統郭風蘭最激動。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陳鼎立幫地幫到什麼程度?肯定是幫她了,是幫她拋屍了,還是參與殺人了?尤其郭風蘭為什麼要提突發事件這四個字。欲蓋彌彰的感覺。

實際上,在審訊過程當中,郭風蘭的感情經歷確實打動我們了,真不容易。但是為了這個案子順利地往下走,我們還是把郭鳳蘭懸在這兒了,決定對陳鼎立進行工作。這案子不能錯了。有一絲疑點也不能送檢,更別提是這麼大的出入了,自打我開始接手舊案,尤其重視案件裡的每一個細節,絕對不能出錯!

我們對陳鼎立進行調查的時候,李顯剛發現郭鳳蘭把好多錢全給陳鼎立了,他享這些錢去了郭鳳蘭者家,取的現金,都給了孩子。

至此,我們就想到一個問四—是不是郭氏蘭把罪全扛下了,一個是自己的事別影響陳鼎立,一個是孩子們,她的孩子、陳躲立的孩子,德留一個人照原。

越想越不對了,陳鼎立很可能不僅僅是幫助了提屍,如果僅僅是幫助挑屍,這個情況下,陳鼎立不會別太重,還是能很快出來的,用不著郭鳳蘭跑來自首!她為什麼來自首呢?就為了事全自己扛!承人是她主動交代的,跟陳鼎立的關係也是她主動交代的,如果不是物屍過程出了問題,板上釘釘這事就是她了。我們也不會再往下查。

就此。我們下定決心,要把陳鼎立給抓獲。抓他的時候又是一個萬萬沒想到一跟郵局外面,郵簡前面,我上去概住他,他半點兒要掙脫的意思全沒有,一張老實巴交的臉上,寫著的全是平和,他張嘴也溫吞:「同志。我就是想給家裡去個信,寄完這個信我就打算奔你們那兒去呢,去了也出不來了,家裡父母年紀大了,當兒子的要他們白髮人說照發人了,總得給他們留個交代,要不您檢檢視看?先讓我寄了行嗎?」

我們根本就不可能拒絕他的要求。

夏新亮接過了信封,進去郵局,給改發了一個ems。

陳鼎立說了好多次謝謝,小心翼翼地踐我們上了警車。一路上他反覆跟我們重複:給你們添麻煩了。真給你們添淋燥了。

陳立交代,22號殺人之後,他跟郭風蘭也抱持過僥車心理,覺得為這麼個人酒攤上倆人的命,不值。但是後來我們放出發現屍體的訊息,他們就知道泡不掉了。肯定跑不掉。郭鳳蘭就提出保一個人。保誰呢?保他。陳鼎立不同意,郭鳳蘭就說他要不同意她幹胎現在就自條,陳鵬立只好先答應了下來,但是他心裡不贊同。郭鳳蘭做好安排就回了山西老家看母親,看完就來自首了。陳鼎立按照他們約定的,去看了郭鳳蘭的孩子,把錢也都給孩子帶去了,郭鳳蘭沒敢去看孩子,怕離別,拜託陳鼎立去看。陳鼎立去完,本忠回東北看看父母,但是也沒敏,也是怕這場生高死別,就回了北京,叮嘿了已成年的女兒一些話,寫了一封信給父母,想著寄出去就來自首。

我們算他自首了,當時那個狀態,他說他要來自首,沒毛病。

這起案件不屬於激情犯罪,不是突發情況,陳燕立交代,他們是有預謀的。實際上田世嶺不是才找到郭鳳蘭,之前就找到了,來雯錢、來打人,不是一兩次了,這才把倆人逼急了。他不消失,這裡夢就沒結束的時候,而且陳鼎立說田世冷威助他們說:「如果不老老實實給錢,弄死你們不說,你們的惠子也用想活,老子活一天,你們就得供奉老子一天。」

這哪行習?他們也想過倆人一塊跑,大不了再找個別的地方賣肉唄。可是一合計不行。他這回能找見,下回怕還能找見,再找見,真殺人怎麼辦?

那不如先下手為強。

郭鳳蘭就給田世嶺編了一套,說:「現在咱們倆已經離婚了,我也過得挺好的,也找了一個不錯的幫手,你也瞧見了,我們倆是想好好過日子的,但是你老來搗亂,我們也合計了,給你準備了一大筆錢,真是掏空現在所有了,就求你開思,你拿著這筆錢,你也做個買賣什麼的,行不行?「她以這套說辭,約了田世嶺吃飯。這人溘就去了,有錢空肯定去岈。

而田世嶺來赴的正是一場鴻門宴。此時郭鳳蘭與陳鼎立早已容謀好怎麼把他灌醉、之後怎麼給他弄死。他們是這麼安排的,先將田世嶺灌醉,再用鍾頭將其砸暈,最後勒斃。

陳鼎立供述,此番殺人都是他動的手,主意是倆人合計的,下手的是他自己。在此過程中,郭風蘭想參與,但是田世嶺醉倒之後,真享鍾子硬的時候。郭風蘭下不去手了。這時醉酒的田世嶺有了點反應,陳鼎立就慌了,拿過錘子,兩錘子給打暈了,打暈之後進行勁殺。之後分屍過程中,郭鳳蘭是看著的,但人是一種麻木狀態,整個是他在分。

這時我問他腩袋是怎麼回事?怎麼變骷樓了?陳鼎立說:「我給煮了,我覺著人跟動物應該一樣。個豬頭,你給煮了,它骨頭是骨頭。肉是肉,人還不也一樣嗎?還真一樣。煮了也脫骨。哎,好,到時候被發現了,也不會知道死的是誰。」

那拋屍呢?

捆好袋子騎郭鳳蘭的電動腳踏車去的,扔了兩個公園。到這兒我們又蒙圈了。

郭鳳蘭說人是她殺的,她分的,她意的腦袋,她拋屍,怎麼殺的?砍殺的,用菜刀砍的,血都深進鞋裡了。怎麼分的?剔骨刀分的,按著骨臨肌肉走。分不開的地方剁開的,用菜刀別開的。為什麼煮腦袋?她恨他。怎麼拋屍的?投滿看去身所扔的,去了四五趟。

陳鼎立卻又說人是他殺的、他分的、他意的腦袋、他拋屍。怎麼殺的?錘子砸暈又給勁死了。掌什麼勒的?晾衣繩。怎麼分的?按分割豬那麼分的,用的刷骨尖刀和染刀,為什麼煮腦袋?不想讓人知道死者是誰。怎麼拋的屍?裝好放進車筐裡,騎車去扔的,兩個公司都去扔了。

唯一的共通處,除了分割手法,就是兩人都堅稱對方沒參與,

我們一夥人又坐一塊分析開了,事情究竟是怎麼樣的?一是一,二是二,必須弄清楚。

物證科的證據現在都上來了。菜刀,有血。則骨尖刀,有血。女士皮靴裡有沒有血無法判斷,因為被排洩物汙染了。電動腳踏車車院,有血,勒死人的繩子在郭鳳蘭家也稅到了,晾衣繩,就在家裡。錘子有沒有?有,沒血。包括在執屍現場提取的病頭dna,踐陳鼎立的dna相符,至於指紋,完全沒有參考價值,姑且不論是不是擦拭乾淨了,主要這些東西倆人日常都接觸過,不能說明問題。

也就是說,根框現有物證,他何誰是兇手,都可以被論證,全說得通。

那我們就從邏輯上分析,可能還是陳幽立殺人更有說服力,因為郭鳳蘭是女性,她真正去下手,她到底有多大力量能制服一個成年男性?但這裡又有一個前提要素,田世嶺醉酒了。但是這個前提是陳鼎立給我們的前握,郭鳳蘭的版本中是田世嶺突然上門倆人爆發矛後,她抄起英刀砍殺了他,就第二個版本而言,也不是不能成立,有刀在手跟有槍在手都可以取予人從前不具備的能力,而且郭風蘭是個賣肉的,她體型也比較杜實,有勁兒,還是系死衚衕。

一團亂麻之際,小張打來了電話,還真是來助力的,一他在我們撈出的屍塊上,左臂帶前胸那個屍塊,發現市近腕部處有勒痕。由此他推測,死者的致死原因有可能是機械性窒息,也就是被人勒死的。

那麼,兇手就真的是陳鼎立了嗎?

郭鳳蘭闡述噴趙血跡、素頭動機的時候,又極其真實。

不行。實際情況還得通過這倆人的端裡問出來。但是面對低懂赴死的倆人,極力想護對方周全的倆人,我們真的特難撬開他們的精。

怎麼辦?

拿著陳鼎立的供述影片找郭鳳蘭,跟始打心理戰!同時也意著郭鳳蘭的供述視器找陳鼎立,也是打心理戰。既然倆人都想大包大攪,那就讓他們彼此知道對方都說了唯。既然都您讓對方活,那就把兩方全拖下水!

最後,還是跟郭鳳蘭這裡,我們率先搶出了真相,夏新亮也用了很多心理學技巧,包括微表情的解讀,在倆人設開口之前,他預判了實情,事實也跟他預判的沒什麼出入。

合謀,非激清殺人。他們將死者誘騙至家中,郭鳳蘭準備拿錘子距,但是猶豫了,在這個當口,死者有要酒醒的意思,陳鼎立當機立斷,檢過錘子石了下去,而下去之後他事瓊衣繩想要的死死者,但是死者驚醒開始反抗,陳鼠立跟死者拉扯的當口處於了下風,郭鳳蘭果斷抄起菜刀向死者砍了下去。真相就是如此,詞人都參與到了兇殺案中,事後陳乘立分屍,郭鳳蘭煮了腦袋,最後由陳鼎立騎著郭鳳蘭的電動車進行了拋屍。

沒有一個人是無事的,同時,這兩個人又都是死害的受害者。兩人都供述了田世嶺的影行,包括上門鬧事,討要錢財、死亡威脅。這倆人,一個是長期家暴的受害者,一個是老實巴交又生性膽小的男人,都是被逼急了,這倆人跟「窮兇極惡」四個字不沾邊。在非行敗露的當口,又都拿出了人性中最良善的部分,就是不想讓對方陷入絕境,都想自己承擔非責。

這案子讓我很不舒服,隨著它的水落石出,再去回想最開始發現屍塊的時候,直觀上覺得"哎的太噁心了」,這得是什麼樣的兇手啊,太兇狠了,又是分屍、又是扔庭所、又是煮頭,可是未了,拔開迷霧,我很難不去同情這兩個殺人者。兩個特別老實的人。老實本分,豁踏實實地過日子,在北京這個大成市裡頭,吃不上喝不上,掙點錢都給家裡的孩子花了,卻碰到這麼一人渣前夫,我真的信這惡徒要不上錢最終會採取板端措施,這就是在比雙方的忍耐力聞!今天是郭風蘭跟陳鼎立忍無可忍把田世嶺給殺了,明天可能就是田世詩把郭鳳蘭踐陳靠立雙雙砍死,誰先死誰就是受害人,這叫什麼事呢?低氣壓,案子破了,隊上卻少有的出現了低氣壓,這案子接下來就是送檢,兩個嫌疑人也部移交了看守所,等待他們的命運,很可能就是死刑,這倆人破壞了社會安定團結嗎?沒有,不殺行不行?不行,有法律管看。

常年與人性中的極惡相對,善在惡的面前意小得不值一提,所以它才可貴。但是為了良善,捨棄自己的性命,又值當嗎?我慶幸我所在的社會不需要畫對諸如良屍玉城那種極姥環境,因為那會叫人看到更多的善因惡死,太可怕了,沒有人生來是壞人,可能有,不多,但是好人在某一個時刻,也會提起尖刀化為厲鬼,更叫人不寒而慄。不是怕尖刀,是怕那個讓他提起尖刀的惡。它就像病毒,在不知不微中傳播,誰都可能中招兒。

無精打采的我像被抽了筋骨,還因為換舉外加績勞感置了,阿理阿博地打場館,我自己聽了都煩,好容易帖起身來想著去抽支菸提提神,剛一上樓就退上迎面走來的高博。他未著惆徒弟步伐急促,我想跟他打個招呼都沒來得及。結果我這您才抽了一根,還沒品出半點味兒來,手機響了,是何傑打來的。一接起來,就聽見他驚慌失提的聲音,要知通,驚慌失指四個字跟這個男人從來不沾邊兒,股票大賠也沒見他驚慌失措,要不即會兒我們都怕他出事呢。這人太穩了。

「高博把藕子規了。」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