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獨自坐在沙發上,一邊思索案子,一邊掃視著房間。他的目光最後落在前方茶几上。攤開的紙牌。單人紙牌遊戲。他看見四張a都在上面。他拿起那堆剩餘的紙牌翻看,一次翻三張,他看到黑桃2、黑桃3以及紅心2。看來梅多斯當初停下並非因為該局已無路可走,而是在玩牌期間被人打斷。
博斯坐不住了,他低頭看綠色玻璃菸灰缸,裡面的菸蒂都是無濾嘴駱駝牌香菸。這是梅多斯抽的,還是兇手抽的?他起身在房內踱步,空氣中那股淡淡的尿味又朝他襲來。他走回臥室,開啟六鬥櫥的抽屜,再次檢查裡面的衣物,沒發現什麼異常。他走到窗邊,眺望街道對面,那是另一棟公寓樓的背面。街上有一名男子正推著超市購物車,拿著根棍子在垃圾桶裡撥來撥去,推車內堆著半車的易拉罐。博斯離開窗邊,坐在床上,將頭往後靠在牆上,那裡的白漆如今已呈現暗淡的灰色,他感覺牆壁十分冰涼。
他對著空氣說:「給我些提示吧!」
博斯認為梅多斯在玩牌時遭人打斷且喪命於此,然後屍體被扔到水庫那兒。但是為什麼?為何不乾脆將他留在此地?博斯又將頭往後靠在牆上,環視房間裡的一切。就在此時,他注意到牆上有一根釘子,大約在六鬥櫥上方一米處。釘子和牆面在許久之前一起被漆成白色,難怪他之前沒注意到。他起身檢視櫥櫃後方,在櫥櫃與牆之間七八釐米縫隙處瞥見一個掉落的相框。他用肩膀頂著櫥櫃,將它推離牆壁,拿起相框。他往後退,坐在床沿細看那張照片。相框的玻璃碎裂,可能是掉落在地面上的緣故,玻璃裂開導致那張十寸的黑白照片稍顯模糊,由於年代久遠,照片的周圍已泛黃褪色。這張照片是二十多年前拍攝的,博斯之所以知道,是因為在玻璃片的兩條裂縫之間,他看到自己年輕的臉龐對著鏡頭露出笑容。
博斯翻過相框,小心翼翼地將固定住背板墊的小插銷撥開。他抽出泛黃的照片時,玻璃終於撐不住了,掉落下來碎了一地。他移開雙腳避免踩到玻璃,但並未起身。他凝視著照片,照片正面或背面都沒有註明拍攝時間或地點,但他知道肯定是在一九六九年年末或一九七〇年年初,因為照片中有些人在那之後喪生了。
照片中共有七個人,全部都是越戰「地鼠」,他們光著膀子,驕傲地展現古銅膚色和身上的文身。每個人脖子上掛著的身份牌都用膠帶纏住了,以免在地道爬行時發出碰撞的聲響。當時他們肯定在古芝區的e地段,但博斯不記得是在哪個村了。士兵們在戰壕裡分列在地道入口兩側,那個洞口並不比梅多斯屍體被發現的那個排水管口大。博斯望著照片中的自己,覺得那笑容有點傻,接著想到,在相機拍下那一刻之後,發生了多少事情啊!然後,他看著照片中的梅多斯——他帶著淡淡的微笑,眼神空洞。其他人總是說,梅多斯就算待在一個小房間內,眼神也是那般疏離遙遠。
博斯低頭看著腳邊的碎玻璃,發現了一張粉紅色紙片,大約有棒球明星卡片那麼大。他捏著紙片邊緣拿起來細看,是市區一家當鋪的收據,上面寫的顧客姓名是威廉·費爾斯,典當物品是一隻金鑲玉的古董手鐲,典當日期在六個星期前,費爾斯當了那條手鐲後拿到八百美元。博斯從口袋裡拿出證物袋,將紙片放入,然後起身。
由於路上開往道奇球場的車流量很大,博斯花了一小時才駛抵市區,他利用這段時間思索在梅多斯公寓所見的一切。房間確實被人搜過,埃德加說得沒錯,對方來去匆匆,從褲子口袋都被翻出的樣子即可得知。但那個人至少可以把抽屜正確放回,也不至於遺漏相框和藏在照片後面的當鋪收據。為什麼那麼匆忙?他推斷是因為當時梅多斯在公寓內已經斷氣,必須趕快處理屍體。
博斯在百老匯出口下了高速公路,然後往南穿過時代廣場,來到位於布拉德伯裡大樓的當鋪。週末的洛杉磯市區通常如墓園般靜謐,他也不指望「快樂哈克」當鋪會開門營業,只是好奇,想先看看這個地方,之後再到勤務指揮中心。他開過當鋪時,見門外一名男子手拿噴罐,在木板上噴出黑色的「open」字樣,板子立在當鋪臨街櫥窗的位置。博斯見板子下方髒兮兮的人行道上碎玻璃散落一地,把車停到了路邊。待他走到門口時,噴漆的男子已進入店內。他穿過一道電子眼的光束,安裝在懸掛於天花板上的各種樂器之間的某處的電鈴響了起來。
店內後方男子喊著:「週末不營業。」他站在玻璃櫃臺上一部鍍鉻的收款機後面。
「你剛才噴的廣告牌上可不是這麼說的。」
「沒錯,但那是明天用的。如果用一大堆紙板蓋住櫥窗,別人還以為我關門大吉了。我可沒關門,照常營業,只不過週末休息罷了,我打算將那板子擺個幾天。我噴上‘open’,人家才知道我在營業,你知道吧?明天才營業。」
「你是老闆嗎?」博斯邊說邊抽出證件,亮了一下警徽,「耽誤你幾分鐘。」
「哎呀,原來是警察啊。怎麼不早說?我等你一整天了。」
博斯困惑地環視四周,然後明白了。
「你指的是櫥窗嗎?我不是來處理這件事的。」
「你這話什麼意思?巡邏的警察要我等負責案子的警察來,我一大早五點鐘就在這兒等了。」
博斯環視店鋪,裡面堆滿了當鋪常見的銅管樂器、沒用的電子產品、珠寶和收藏品。「事情是這樣的,呃……請問怎麼稱呼你?」
「奧比納。奧斯卡·奧比納,我在洛杉磯和卡爾弗城有兩家店。」
「奧比納先生,通常警探不會在週末處理這種破壞事件,可能連平時也不會管。」
「什麼破壞事件?這可是破門而入的重大搶劫案啊!」
「你的意思是有人非法闖入?搶了哪些東西?」
奧比納指了指收款機兩旁的兩個玻璃展示櫃,櫃檯的頂層玻璃被砸得粉碎。博斯走近一瞧,看見小件珠寶、看似廉價的耳環和戒指與玻璃碎片混在一起,還有一些天鵝絨珠寶座、鏡面展示盤與木製戒指託,原本擺放在上面的珠寶全部不翼而飛。他環視四周,店內並無其他損壞。
「奧比納先生,我可以打電話給值班警員,看看今天能否派人前來處理,什麼時候能到。不過這並非我此行的目的。」
博斯掏出那隻裝著當鋪收據的透明塑膠證物袋,舉起來給奧比納看。
「麻煩你把這隻手鐲拿給我看看。」他說這話時,忽然有一種不祥的預感。當鋪老闆是個圓滾滾的小胖子,棕色皮膚黑色頭髮,用一副難以置信的神情望著博斯,兩條濃密的眉毛皺在一起。
「您不準備處理我的案子嗎?」
「不,先生,我在調查一樁命案。您能不能讓我看看這張收據上典當的手鐲?之後我會打電話到警局,問問他們今天能否派人來調查這件非法闖入案。謝謝您的合作。」
「哎喲!你們這些人!我什麼時候不合作啦?我每星期都寄出清單,甚至還幫警察拍攝典當物的照片。我只要求你們派個人來調查搶劫案,結果竟然來了一個調查命案的警察,我從早上五點就開始在這兒等了。」
「電話借我,我請他們派人過來。」
其中一個損毀的櫃檯後面的牆上有一個壁掛式電話,奧比納拿起聽筒交給博斯。博斯請店主撥了一個電話號碼,在他與洛杉磯總局帕克中心的值班刑警交談時,店主在記錄本上查詢了那張收據。值班刑警是位女警,博斯知道她在重案組的職業生涯中從未參與過實際調查行動。她問了博斯的近況後表示已將當鋪搶劫案交給當地警局,但她知道今天不會有警探前去處理此案,當地警局歸市中心分局管。儘管如此,博斯仍繞過櫃檯撥了分局電話,無人應答;當電話繼續響著無人接聽時,博斯開始在那兒自言自語起來。
「你好,我是好萊塢分局的哈里·博斯警探,想查查百老匯大道上‘快樂哈克’當鋪搶劫案的最新情況……他就在店裡。你知道什麼時候能來嗎?嗯,嗯……對,奧比納,o-b-i-n-n-a。」
他回頭看了看當鋪老闆,奧比納點頭表示拼法正確。
「對,他就在這兒等……好……我會轉告他,謝謝。」
他掛上電話。奧比納看著他,濃密的眉毛拱起。
「奧比納先生,今天他們很忙,」博斯說,「警探都出門辦案了,但他們會過來一趟,應該再過不久就到了。我已轉告值班警員您的大名,讓他們儘快趕來。現在可以讓我看看那隻手鐲了吧。」
「恐怕辦不到。」
博斯從外套口袋裡拿出一包香菸,抽出一支。他已經猜到是怎麼回事了。
「你要的手鐲已經不在了,」當鋪老闆說,「我在記錄本上查過,我之前將那隻手鐲擺在這櫃子內,因為它極為精緻,對我而言相當寶貴。這會兒手鐲不見了,我看咱們倆都是搶劫案受害者,您說是吧?」
奧比納露出微笑,有人與他共同分擔不幸,他顯然很開心。博斯低頭看展示櫃底部那片碎玻璃,點點頭,說:「沒錯。」
「警探,您晚來了一天,真是可惜。」
「你剛才說只有這兩個櫃檯被搶是吧?」
「沒錯,敲破玻璃拿了東西就閃人,動作迅速。」
「時間是?」
「警方今天凌晨四點半打電話通知我,警報器就是在那時響起的,我立刻趕來。玻璃窗被打破觸發了警報,警察先來的,他們沒發現任何人,直到我過來才離去。然後我開始等其他警探來處理,他們這會兒還沒來,我得等他們前來調查之後才能清理這些碎玻璃。」
博斯思索著時間順序,先是有人丟棄了屍體,之後,凌晨四點有人匿名打電話報警;而這家當鋪大約在同一時間遭搶,死者當初典當的手鐲被搶匪拿走。他告訴自己,這絕非巧合。
「您剛才提到照片,您有典當物品的清單和照片是嗎?」
「沒錯,洛杉磯警局要求我這麼做,我將清單交給警局負責的警探。這是法律規定,我也全力配合。」
奧比納努努嘴,皺著眉頭憂傷地望著破碎的展示櫃。
博斯說:「那照片呢?」
「對,還有照片,管當鋪的警探讓我拍攝店內最珍貴的典當物品,因為這有助於他們辨認贓物。這並不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但我對他們說,沒問題,我絕對全力配合。我買了拍立得,並且保留照片,他們可以隨時來檢視比對。但他們從沒來過,根本是隨便說說罷了。」
「您有這隻手鐲的照片嗎?」
奧比納思索這個問題時眉毛再次拱起。
「應該有。」他說,然後經由櫃檯後方的黑色幕布進入走廊。片刻後,他拿著一個鞋盒回來了,盒內裝滿了拍立得照片,每張照片上都用回形針彆著一個黃色小字條。他在一大堆照片中翻找著,偶爾抽出其中一張,揚起眉毛,然後又將它放回原處,最後,他終於找到了那張照片。
「在這兒。就是這個。」
博斯接過照片細看。
「古董金鑲玉手鐲,非常精緻,」奧比納說,「我記得它,絕對的上等貨,難怪那該死的渾蛋搶匪將它拿走。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墨西哥造的……我給了對方八百美元,通常我並不會為一件珠寶支付如此高昂的典當價格。我記得以前有一個大個子拿美國職業橄欖球大聯盟的冠軍戒指來典當,一九八三年那屆,很棒的戒指,我付了他一千美元,他並未贖回戒指。」
他舉起左手展示那隻特大號的金戒指,戒指在他短短的手指上顯得更大了。
博斯問:「來典當這個手鐲的男子呢,你也記得他嗎?」
奧比納表情困惑。博斯見他拱起的眉毛有如兩條毛毛蟲在朝彼此進攻。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張梅多斯的拍立得照片,遞給奧比納。當鋪老闆盯著照片看了半天。
片刻後他說:「這人已經死了。」那兩條毛毛蟲似乎嚇得發抖,「看樣子已經死了。」
「這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博斯說,「我想問的是,來典當手鐲的人是不是他?」
奧比納將照片還給博斯,說:「我想應該是。」
「他在典當手鐲之前或之後,有沒有典當過其他東西?」
「沒有。如果有,我會認得他,我想應該沒有。」
「我得拿走這張照片,」博斯邊說邊拿起那個手鐲的拍立得照片,「如果您需要取回這張照片,請打電話與我聯絡。」
他將名片放在收款機上。名片是很廉價的那種,姓名和電話號碼都是手寫的。博斯從一排班卓琴下方經過,走向前門,看了看手錶。他轉過身,看到奧比納正繼續翻看盒內的拍立得照片。
「奧比納先生,警局的值班警員要我轉告你,假如警探在半小時內還沒到,就請你先回家,他們明天早上會過來。」
奧比納看著他,不發一語,額頭上的兩條毛毛蟲再次朝彼此進攻。博斯抬頭,掛在頭頂上方的是一把薩克斯管,擦得鋥亮的黃銅彎管映著他的身影,那是一把次中音薩克斯管。然後他轉身踏出門,前往勤務指揮中心拿錄音帶。
勤務中心位於市政廳地下室。一臺臺巨大的開盤式錄音機不停地轉動著,永不止息地記錄下整座城市的呼喊。那通報案電話的接線員是一位黑人女性,打電話報案的是個白人男性,聽起來像個孩子。
「911報警中心,您想報案嗎?」
「呃……呃……」
「您是否需要幫忙?有什麼情況?」
「呃……是的,我要報案,排水管裡有個死人。」
「您說您發現有人死亡是嗎?」
「對,沒錯。」
「先生,您說的排水管是?」
「他在水壩那兒的排水管裡。」
「哪個水壩?」
「呃……就是水庫那兒嘛,在好萊塢標誌那裡。」
「先生,是穆赫蘭水壩嗎?在好萊塢山上?」
「對,就是那兒,你說對了,穆赫蘭水壩,我就是想不起那個名字。」
「屍體在哪兒?」
「那兒有個老舊的大管子,你知道的,平常會有人在裡面睡覺,死者就在排水管裡。」
「您認識死者嗎?」
「不,我怎麼可能認識他啊!」
「他在睡覺嗎?」
「才不是,」那少年緊張地笑著,「他死了。」
「你確定?」
「我確定,我只是打電話來通知你們,假如你們不想——」
「先生,請問您的名字是?」
「什麼意思?你要我的名字做什麼?我只是碰巧看見而已,我什麼都沒做。」
「我怎麼知道您不是報假案?」
「你們去檢視排水管就知道了,我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我的名字和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先生,我們要做記錄,您能把名字告訴我嗎?」
「呃……不行。」
「先生,您能不能待在那兒等警方過去?」
「不,我已經離開那地方了,我在——」
「先生,我知道,我這兒的電腦顯示您目前在好萊塢大道附近戈爾路的公用電話亭。您能否等待警方抵達?」
「你怎麼知道——算了,我得走了。你們去查就是了。那人就在那兒,而且已經斷氣了。」
「先生,我們真的希望——」
通話中斷。博斯將錄音帶放入口袋,沿著來時的路走出勤務中心。
哈里·博斯已經有十個月沒來過總局帕克中心的三樓了,之前他在重案組任職將近十年,但被調到好萊塢分局之後,就沒回來過。他收到調動通知的當天,他的辦公桌就被督察室的劉易斯和克拉克兩個蠢材清理一空。他們將他的私人物品丟在好萊塢分局命案組的辦公桌上,然後打電話到他家,留言告訴他東西在哪兒。十個月之後,他再次回到這被視為神聖之地的總局精英小組,他慶幸今天是星期日,不會遇見舊日同事,免得尷尬。
三二一室週末沒人上班,只有一名看守警員。博斯不認識那人,他指著辦公室後方說:「我是博斯,好萊塢分局警探,我要使用電腦。」
看守警員是個年輕人,還留著海軍陸戰隊時期的小平頭,桌上攤著一本槍支目錄。他轉頭望向辦公室後方靠牆擺放的電腦,彷彿要確定它們仍在那兒,然後回頭看了看博斯。
他說:「應該使用你們自家分局的電腦吧。」
博斯從他身邊走過,說:「我沒時間回好萊塢,二十分鐘後還得趕去拿解剖報告。」他說了謊。
「博斯,我聽別人提起過你,你還上過電視節目。你以前在這層樓工作嘛,不過那都是八百年前的事了。」
最後那句話如煙霧般懸在空中,博斯告訴自己別在意。他往後走向電腦那邊,不禁瞟了一眼以前坐的辦公桌,不知現在是誰在用。桌面凌亂,名片架上的名片邊緣沒有磨損,是嶄新的。博斯轉身看著那名值班警員,對方仍在觀察他。
「你平常上班坐這張桌子嗎?」
那小子微笑著點點頭。
「小子,這是你應得的,你很適合這地方。看看你那髮型,那傻笑,你前途無量啊。」
「你以為你是誰?就因為當初想逞英雄單槍匹馬查案子才被踢出這兒……算了,去你媽的,博斯,你已經是過去時了。」
博斯隨手把辦公桌旁的轉椅拖了出來,推到靠牆處放著ibm電腦的大桌子前。他啟動電腦,片刻後螢幕上出現了琥珀色的字:命案資訊自動追蹤管理系統——hitman。
看到這幾個字,博斯微笑起來,幾乎每個分隊、小組甚至電腦檔案系統都以首字母縮寫命名,給人以精明強幹的印象。對公眾而言,縮略詞意味著警局為解決問題所付出的行動與大量人力,類似的例子有hitman——殺手、cobra——眼鏡蛇、crash——猛擊、badcats——狂貓、dare——挑戰,總共有幾百個。博斯覺得帕克中心肯定有人整天忙著想這些東西。電腦系統用縮略詞,甚至一些方案也有縮略詞。如果哪個部門沒有縮略詞,那裡的人在警局一定沒什麼地位。
博斯一進入hitman系統,螢幕上就跳出了案件查詢視窗,他在空格內填入資料,接著輸入三個搜尋關鍵詞:「穆赫蘭水壩」「吸毒過量」「偽造現場」。然後他按下執行鍵。半分鐘後,螢幕上顯示出儲存在電腦裡的近十年來的八千件命案,其中只有六起相關案件。博斯一一調閱了這六起案件的記錄,前三起是發生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的未偵破命案,有三名年輕女子被殺,屍體都是在穆赫蘭水壩發現的,均是被勒死的。博斯迅速瀏覽了案情,然後繼續看其他案件,第四起是五年前的水庫浮屍案,死者並非溺水死亡,但真正的死因無法確定。其餘兩件案子都是吸毒過量致死,一件發生在水庫公園舉行的一場野餐期間。博斯認為案情並無可疑之處,於是繼續往下看。最後一起是十四個月前的水管內棄屍案,經調查,死亡原因是吸食了過量的黑焦油海洛因,導致心跳停止。
「據瞭解,死者生前常去水壩一帶並在排水管內過夜,」電腦上顯示的資訊這麼說,「無其他查詢結果。」
克勞利早上打電話叫醒博斯時提到的正是此案。博斯按了下鍵盤,列印最後一樁命案的記錄,不過他心裡清楚此案和他正在追查的案子關聯不大。他退出系統並關閉電腦,然後坐著思索片刻。博斯沒有起身,坐在轉椅上滑到另一臺電腦前,開啟電源並輸入密碼。他從口袋裡拿出拍立得照片,邊看手鐲邊輸入外觀說明,在失竊物品檔案中搜尋。光是輸入外觀說明就是一門大學問,他必須猜測當初輸入說明的警員可能會使用的描述字眼,因為發生搶劫案或盜竊案時,遺失的大量珠寶首飾的特徵都是由其他警員輸入的。他輸入手鐲的簡要說明:「鑲有海豚形玉飾,古董金手鐲」,然後按下搜尋鍵,三十秒後電腦顯示未找到任何與之相符的結果。他重新輸入說明:「金鑲玉手鐲」,然後按下搜尋鍵。這次共有四百三十六個搜尋結果,太多了,他必須縮小範圍。他又輸入:「鑲有魚形玉飾,金手鐲」,然後按下搜尋鍵。共有六條記錄,這還差不多。
電腦顯示有四份案件報告和兩份警局公告提到了鑲有魚形玉飾的金手鐲。這個失竊物品檢索系統是一九八三年建立的。博斯對於警局廣泛複製資料的情況相當瞭解,因此很清楚這六條搜尋結果很可能出自同一案件或同一條報案記錄。他在電腦上調出這些報告的詳細內容,發現猜測正確。這些記錄說的都是九月發生在市區第六大道和希爾街附近的一樁盜竊案。受害者是住在銀湖區的一位七十六歲的女士,名叫海莉耶·比徹姆。博斯試著在腦海裡勾勒出該區的位置,但想不起那兒有什麼建築或商家了,電腦上並沒有詳細的案情介紹,他得翻閱卷宗找出案件檔案。不過電腦上倒是有那隻金鑲玉手鐲的大略描述,還提到了比徹姆女士被偷的其他珠寶。問題是電腦上的描述太過籠統,無法判斷比徹姆女士遺失的手鐲是否就是梅多斯典當的手鐲。電腦記錄上還提供了幾個相關案件記錄的編號,博斯掏出筆記本一一記下,看來比徹姆女士遭竊的物品似乎不尋常地引出了一連串案件記錄。
接著他又調出那兩份局內公告。兩份公告皆由聯邦調查局釋出,第一份的釋出時間是在比徹姆遭竊的兩星期後。三個月後,比徹姆失竊的珠寶仍沒有訊息,於是聯邦調查局釋出了第二份公告。博斯記下公告編號後關閉電腦,他走到辦公室另一頭的搶劫-商業盜竊小組辦公區,沿後牆擺放的鋼製檔案架上有幾十個黑色檔案夾,收錄了歷年來的公告和協查通知。博斯取下標著「九月」的檔案夾,開始翻閱搜尋。他很快發現夾子裡的公告並未按時間順序排列,而且也不全是九月釋出的。事實上,要想找到那份通告,他可能得翻閱比徹姆遭竊後十個月的全部資料。他從架子上取下一大堆活頁夾抱在懷裡,然後坐到盜竊組的桌前。過了一會兒,他察覺到有人站在桌子對面。
「你想幹嗎?」他沒抬頭就問。
「我想幹嗎?」值班警探說,「我想知道你他媽的在搞什麼鬼,這兒已經不是你的地盤了。你不能就這樣大搖大擺地走進來,好像你還是這兒的頭兒似的。給我把檔案夾放回去,媽的,如果你要查資料,明天過來申請,而且別再說什麼解剖的屁話了,你已經在這兒待了半小時了。」
博斯抬頭盯著他,他猜這傢伙只有二十八九歲,比當年自己進入重案組時還要年輕。要麼現在選人的標準降低了,要麼重案組已不是當年的重案組了,博斯知道事實上兩者都有。他低頭繼續看檔案。
那名警探咆哮道:「我在跟你說話呢,渾蛋!」
博斯在桌下抬起一隻腳,猛地踢向對面那把椅子。椅子順勢往後滑動,椅背正好打中值班警探的胯部,對方痛得彎腰呻吟,抓住椅子支撐身體。博斯知道這下自己的名聲要傳開了——哈里·博斯:獨行俠、好鬥者、殺手。他暗想,來呀,小子,反擊呀。但年輕警探壓住了怒氣與羞辱,只是瞪著博斯。他是那種會拔槍但不一定敢扣扳機的警察。博斯知道這小子會走開的。
小警察搖搖頭,擺了一下手,好像在說「真是夠了」,朝值班桌走去。
博斯對著他的後背說:「去啊,小子,寫報告告發我啊。」
那小子低聲回應:「去你媽的。」
博斯知道自己不用擔心,沒有第三者在場或錄音證據,督察室根本不會管警察告發警察的事。警局並不願意處理警察各執一詞的案子,他們很清楚一個人的話不能證明什麼,因此督察室辦案通常是兩人一組行動。
過了一小時,抽完七支菸後,博斯終於找到那份資料。同一只金鑲玉手鐲的另一張照片夾在一份長達五十頁的報告中,報告內容是位於第六大道和希爾街的西部國家銀行盜竊案的案情描述和被盜物品的照片。此刻博斯搞清楚方位了,還記起銀行大樓被煙燻黑的牆面玻璃,他從未進入過那家銀行。銀行盜竊,怎麼會有珠寶被盜?這有點說不通。他仔細檢視了清單,一長串的失竊物品幾乎全是珠寶。歹徒闖入銀行作案,時間倉促,很難搶走如此多的珠寶。光是海莉耶·比徹姆一個人就丟了八枚古董戒指、四條項鍊和四隻耳環。此外,所有東西都被列為失竊物品,而非搶劫。他翻閱協查通知部分,想看看案情介紹,但並未找到,上面只有聯邦調查局一位聯絡人的名字:調查專員e.d.威什。
博斯注意到,協查通知上犯罪時間一欄標示出三天,盜竊案發生在九月第一個星期的連續三天內。那是勞動節的週末假期,市區的銀行都休息三天,肯定是銀行的保險櫃被偷。是挖地道進去的嗎?博斯一邊思考,一邊靠向椅背。為什麼他毫無印象?此類案件通常會在媒體上連續報道,而且警局內部可能會談論更久。隨後他想起,勞動節假期他人在墨西哥,而且連續待了三個星期,銀行盜竊案發生時,他正因洋娃娃殺手一案被停職一個月。他身體前傾,拿起電話撥號。
「《洛杉磯時報》,我是佈雷莫。」
「我是博斯,看來你還是老樣子,星期天也得加班?」
「下午兩點到晚上十點,沒商量。有什麼事嗎?自從上次,呃……那個洋娃娃殺手案之後就沒你訊息了,你在好萊塢分局還習慣嗎?」
「還好,暫時待一陣子應該沒問題。」他低聲說道,以防值班警探偷聽到談話內容。
佈雷莫說:「是吧,對了,聽說你今天早上到水壩那兒處理棄屍案。」
喬·佈雷莫負責《洛杉磯時報》警訊版已經很久了,比很多警察入行的時間都長,包括博斯。他對警局無所不知,而且只要打個電話就能獲得他想要的訊息。一年前他打電話給博斯,讓他談談對自己被停職停薪二十二天一事的看法,佈雷莫甚至比博斯還早一步得知此事。通常洛杉磯警局討厭《洛杉磯時報》,而《洛杉磯時報》對警局也時有批評,佈雷莫卻能泰然處於兩者之間,許多警察——包括博斯——都信任他。
「沒錯,是我的案子,」博斯說,「目前還看不出頭緒。我得先請你幫個忙。假如事實真如我所想,那麼你肯定不想錯過內部訊息。」
博斯知道並不需要丟出釣餌,但他希望佈雷莫明白,案情可能會有重大影響。
佈雷莫問:「需要我做什麼?」
「你知道,去年多虧督察室,勞動節假期我放了長假,不在洛杉磯,所以錯過了一個案子,但是——」
「挖地道那件案子嗎?你該不會是想問這個吧?就在市中心,大批珠寶遭竊,還有可轉讓債券、股票,甚至是毒品?」
博斯聽見他提到此案時音調一下子抬高了,看來博斯猜對了,的確是挖地道進去的,而且看樣子是個大新聞。佈雷莫都如此關注,肯定是樁大案。奇怪的是,他十月結束假期回來後並未聽到一點訊息。
「沒錯,就是那案子,」他說,「當時我不在,所以錯過了,抓到嫌疑犯了嗎?」
「沒有,還沒破案。據我所知,是聯邦調查局在負責這案子。」
「我打算今晚去報社看看案子的剪報資料,方便嗎?」
「我幫你影印。你什麼時候過來?」
「我晚一點過去。」
「看來這案子和早上的棄屍案有關?」
「目前看是這樣,或許吧,很難說。而且這是聯邦調查局的案子,我打算明天去找他們,所以今晚得先看一下剪報。」
「我等你。」
博斯掛上電話後,低頭看著聯邦調查局通告裡的那張手鐲的照片。毫無疑問這正是梅多斯典當的手鐲,也就是奧比納照片上拍的那隻。照片上的手鐲戴在一位女士滿是老年斑的手腕上,三條雕刻的小魚在波浪形鐲子上游著。博斯猜測那就是海莉耶·比徹姆女士的手,當時可能是作為保險存證拍的。他抬頭看值班警探,對方仍在翻閱槍支目錄。他模仿傑克·尼科爾森sup[5]/sup在某影片中的做法,大聲咳嗽了一下,同時從活頁夾內撕下那頁協查通知。小警探抬頭看了博斯一眼,然後又低頭繼續研究槍支彈藥。
博斯把協查通知摺好放入口袋時,傳呼機正好響起。他拿起電話撥通了好萊塢分局的號碼,心想局裡可能通知他去處理另一具屍體,接起電話的是值班警長亞特·克羅克特。美國曆史上有一位開拓者、民族英雄——戴維·克羅克特,因此大家習慣叫他戴維。
他說:「博斯,你還在現場嗎?」
「我在洛杉磯總局帕克中心查點資料。」
「好,看來你離法醫辦公室不遠。那兒有個叫薩凱的法醫鑑定人員打電話來,說要見你。」
「見我?」
「他要我轉告你事情有變化,他們今天解剖你負責的案子。事實上,他們現在正在進行解剖。」
博斯五分鐘後抵達南加州大學縣立醫學中心,花了十五分鐘找到停車位。法醫辦公室位於一棟經歷一九八七年加利福尼亞大地震而結構受損、無法使用的大樓後方。法醫部是一棟兩層高的黃色組合式建築,毫無風格或生命力可言。博斯穿過供活人進入的玻璃門來到前廳時,與縣警局的一位警探擦身而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博斯參與偵辦「夜襲者」案,曾與那人共事過。
博斯笑著打招呼:「嘿,伯尼!」
「去你的,博斯,」伯尼說,「你以為我們這些人的案子就不重要嗎?」
博斯停下腳步,看著伯尼走向停車場。然後他往前右轉,走過政府機關常見的綠色走廊,穿過兩道雙開門——那氣味撲面而來,越靠近越令人難以忍受。那是死亡和工業消毒劑的味道,死亡的氣息佔了上風。博斯踏入鋪有黃色瓷磚的準備室,見拉里·薩凱在裡面,正忙著往醫院無菌服上套一次性圍裙,他已戴上口罩並穿好鞋套。博斯從不鏽鋼櫃檯上的紙箱內拿出一套同樣的裝備,開始穿戴。
「伯尼·斯洛特怎麼回事?」博斯問,「什麼事惹火他了?」
「還不是因為你,」薩凱回答時並未抬頭看他,「他昨天早上接到電話出去辦案,有個十六歲的小子槍殺了自己的好友,在蘭卡斯特那兒。看樣子是意外走火,但還得等我們做完彈道分析和火藥測試才能有結論。伯尼想早點結案。我通知他今天稍晚的時候會處理這個案子,所以他來了一趟。問題是我們今天根本沒時間處理他的案子,因為薩拉查莫名其妙地堅持要先處理你的案子,誰知道他發什麼神經。我把屍體送來後,他看了一下就決定今天處理;我告訴他這樣就得延後別人案子,他說那就把伯尼的案子延後,但我沒來得及打電話通知他今天別來。他白跑一趟,當然氣炸了。你知道他住在鑽石崗那邊,大老遠趕過來的。」
博斯戴上口罩,穿好圍裙和鞋套,隨薩凱走下瓷磚廊道,來到解剖室。他說:「那他應該朝薩拉查發火才是。」
薩凱沒回答。他們走向第一張解剖臺,比利·梅多斯赤身躺在上面,脖子撐在一塊木頭上。解剖室內共有六張不鏽鋼解剖臺,上面各躺著一具屍體,每張解剖臺邊緣都有溝槽,桌角處有排水孔。熱蘇斯·薩拉查法醫背對哈里·博斯和拉里·薩凱,傾身靠近梅多斯的胸膛。
「午安,哈里,等你好久了,」薩拉查說,但並未抬頭,「拉里,幫我把這個做一下切片。」
薩拉查直起腰並轉身,他戴著橡膠手套,手裡拿著一團小肉塊和粉紅色肌肉組織,然後將它放入一個像蛋糕烤盤似的鋼盤內,交給薩凱。「給我做幾個垂直切片,沿著傷口做一個,然後在旁邊做兩個來比較。」
薩凱拿著鋼盤離開,前往分析室。博斯見那塊肉是從梅多斯的胸膛、左乳頭上方兩三釐米處切下來的。
博斯問:「有什麼發現?」
「還不確定,有待觀察。哈里,問題是你有什麼發現?現場勘查人員告訴我,你要求今天立即進行解剖,為什麼?」
「我跟他說今天安排,只是希望最快明天能進行解剖。」
「沒錯,他告訴我了,但我有點好奇,哈里,我這人最喜歡懸案了。告訴我,你為什麼認為這案子不對勁?」
「只是當時有些細節說不通,」博斯說,「現在有更多細節了。就我掌握的資料來看,應該是謀殺。」
「哪些細節?」
博斯拿出筆記本,邊翻邊說。他列出了在命案現場注意到的一些異常:斷了的手指、排水管內並無明顯痕跡,以及襯衫被掀起矇住頭部。
「他的口袋裡有一套吸毒器具,我們也在水管內找到‘爐子’,但看起來就是不對勁,很像是偽裝的命案現場。我認為致死原因是他手臂上那一劑,因為手臂上的其他疤痕都是舊的針孔,他已經多年沒注射了。」
「你說得沒錯,除了手臂上那個新的針孔,只有腹股溝處有新針孔,在大腿內側,想極力隱瞞毒癮的人通常會在那裡注射。但話說回來,這也可能是他復吸後第一次在手臂上注射。還有什麼線索?」
「他生前抽菸,我很確定,但我們並未在他身上找到煙盒。」
「說不定在屍體被發現之前,煙已被其他人撿走?」
「有可能,但為什麼只拿走香菸,不拿吸毒器具呢?還有他的公寓也被人翻過。」
「可能是認識他的人,去搜他藏在屋裡的毒品。」
「也有可能。」博斯把筆記本往後翻了幾頁,「過濾用的棉花上有棕色結晶體。我看多了焦油狀海洛因,知道它會讓棉花呈深棕色,有時甚至是黑色。他手臂上打的東西看來是上等貨,有可能是進口貨。這和他的經濟狀況不符,那是有錢人的玩意。」
薩拉查思索片刻後說:「哈里,這都只是你的猜測罷了。」
「還有最後一點——我剛開始查這條線索——他曾參與過一樁搶劫案。」
博斯向他敘述了手鐲的有關情況,包括在銀行保險櫃遭竊,然後又在當鋪被盜走的經過。雖然薩拉查只負責為案件提供法醫檢驗,但博斯信得過他,而且有時向他透露一些細節對案情有幫助。他們倆在一九七四年相識,當時博斯還是個巡警,薩拉查則剛當上法醫助理。那一年,在市中心南部東五十四街,警方與共生解放軍sup[6]/sup發生槍戰,博斯奉命看守現場並維持秩序。攻堅戰導致一棟房子陷入火海,五人葬身火窟,薩拉查負責在火場餘燼中確認是否有第六位死者——遭綁架的報業大亨女繼承人帕蒂·赫斯特。他們在現場待了三天,兩人打賭赫斯特是否生還,最後薩拉查放棄了,博斯贏了——赫斯特還活著,而且人在他處。
博斯講完手鐲一事後,薩拉查對於梅多斯之死並不神秘的擔心似乎也緩和了,一下子興奮起來。他轉身將裝滿解剖器具的推車推到解剖臺前,開啟聲控錄音機,拿起一把解剖刀和一把普通園藝剪刀,說道:「好吧,咱們開始辦正事。」
博斯退後幾步免得被血濺到,他倚在一張長桌邊。桌上有個托盤,裡面都是刀子、鋸子和解剖刀。他發現托盤側面的標籤上寫著:待磨。
薩拉查低頭看著梅多斯的屍體,說:「死者是成年白人男性,身高一米七五,體重七十五公斤,身體狀況大致符合資料上的四十歲。屍體冰冷,未經防腐處理,全身僵直且背部有深色屍斑。」
博斯看著他做解剖,然後注意到長桌上工具盤旁的一個塑膠袋內裝著梅多斯的衣物。他將袋子拿過來並開啟,尿臊味立即襲入鼻孔,他想起梅多斯的公寓裡也有這種味道。他戴上橡膠手套,薩拉查則繼續描述屍體狀況。
「左手食指骨折明顯,卻無皮外傷、紅腫或淤血。」
博斯回過頭去,見薩拉查正用解剖刀的手柄擺弄那根折斷的指頭,同時對著錄音機說話,然後他說到皮膚上的針孔。
「大腿內側上方以及左手臂內側有皮下注射型的針眼,手臂上的針眼有血樣液體滲出,顯然是新傷,沒有結痂。另一個傷口在左胸膛上方,也有少量血樣液體滲出,而且傷口看上去比皮下注射造成的針眼稍大。」
薩拉查用手遮住錄音機擴音器並對博斯說:「我讓薩凱做這個胸部傷口的切片了,看樣子很有意思。」
博斯點頭,之後轉身回到長桌旁,攤開梅多斯的衣物。他聽見身後的薩拉查在用園藝剪開啟死者的胸膛。
博斯翻出死者身上的每個口袋,檢視線頭。他將襪子翻過來,並且檢查褲子與襯衫內襯,但一無所獲。他從「待磨」盤內拿出一把解剖刀,割開梅多斯皮帶上的縫線,扯開皮帶。依然毫無發現。他聽見後方的薩拉查說:「脾臟重一百九十克,脾體完好,稍有皺褶,表面呈淡紫色,可見包膜……」
博斯聽過幾百次這類描述了。法醫對著錄音機敘述的大部分內容對站在一旁的警探而言通常沒多大用處,警探等待的是最後的重點:冰冷的解剖臺上的那個人死因是什麼?用的什麼方法?誰下的毒手?
「膽囊壁很薄,」薩拉查說,「有幾毫升綠色膽汁,無膽結石。」
博斯將衣物塞回塑膠袋內並封上,然後從第二個塑膠袋裡倒出梅多斯當時穿的真皮工作鞋,他注意到有紅褐色塵土從鞋內散落而出。這再次證明了屍體是被拖入排水管的,鞋跟刮過排水管底部的幹泥,將塵土帶入鞋內。
薩拉查說:「膀胱黏膜完整,裡面只有不到六十毫升淡黃色尿液,生殖器官未見異常。」
博斯聞言轉身,薩拉查用手蓋住錄音孔,說:「開個法醫的玩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專心聽著。有一天你可能得為此做證,到時候可得幫我。」
「我覺得不太可能,」博斯說,「他們可不想因為這種事讓陪審團煩死。」
薩拉查啟動了一把開顱用的小型圓盤電鋸,那聲音聽起來有如牙醫用的電鑽。博斯轉身檢查鞋子,那皮鞋用鞋油仔細擦過且保養良好,橡膠鞋跟僅輕微磨損,右腳鞋底的紋路內卡著一顆白色石頭。博斯用解剖刀將它挑出,原來是一小塊水泥。他想起梅多斯公寓櫥櫃裡的白色粉塵,地毯上的粉塵或卡在鞋底紋路內的小水泥塊,說不定就來自西部銀行保險庫的水泥外牆。但是銀行遭竊已過去九個月了,從鞋子細心保養的程度來看,鞋底怎麼還會有當時的水泥?應該不太可能。或許這是他在地鐵工程工作時弄到鞋底上的——假如他真的從事過那份工作。博斯將小水泥塊放入塑膠證物袋,裝進衣服口袋,口袋裡還放著他這一天收集到的其他證物。
薩拉查說:「針對頭部與顱骨內部的檢驗顯示,並無外傷或潛在病理問題,也沒有先天異常。哈里,現在我要檢查那根手指了。」
博斯將鞋子放回塑膠袋內,回到解剖臺前。此時薩拉查將梅多斯左手的x光片放在牆上打亮的燈箱前。
「看到這些碎片了嗎?」他邊說邊指著x光片上的白色小亮點,在折斷的關節處有三塊碎片。「假如是舊骨折,這些痕跡經過一段時間後會融入關節內。x光片上看不出癒合跡象,我過去看看。」
他走到屍體旁邊,用解剖刀在食指關節上部劃了一個t形的開口。然後他將切口處皮膚翻起來,一邊用刀撥著粉紅色的肉,一邊說:「沒有……沒有……什麼都沒有。哈里,是死後折斷的。你認為可能是我的手下造成的嗎?」
「我不知道,」博斯說,「看樣子應該不是,薩凱說他和助手很小心,我知道也不是我弄的。為什麼皮膚沒有外傷?」
「問得好。基於某種原因,手指被折斷,外部卻無損傷。這個問題我沒有答案,但應該不難做到,抓住指頭往後硬掰就行。前提是你得有膽這麼做,就像這樣。」
薩拉查繞過桌子,舉起梅多斯的右手,將手指猛地往後一掰。但是他用力不夠,未能折斷指關節。
「看來比我想象中難,」他說,「或許手指頭被某種鈍器擊中,某種不會在皮膚上留下傷痕的鈍器。」
十五分鐘後,薩凱拿著載玻片進來時,解剖已結束,薩拉查正在用粗蠟線縫合梅多斯的胸膛,接著他拿起掛在解剖臺上方的水管,沖掉屍體上的髒物並弄溼頭髮。薩凱用繩子將屍體雙腿綁緊並把雙臂貼著身體綁住,以免它們在不同的屍僵階段亂動。博斯注意到那繩子繞過梅多斯手臂上的文身,正好勒住了那隻老鼠的脖子。
薩拉查用拇指和食指合上了梅多斯的雙眼。
「送到冷庫去吧,」他對薩凱說,然後轉身面對博斯,「咱們看看這些切片。我覺得很奇怪,因為這個傷口比一般海洛因注射器的針眼大,而且位置在胸膛上,這很不尋常。傷口顯然是死前造成的——只有輕微出血,但並未形成結痂,應該是在死前很短的時間內發生的,甚至可能在垂死之際。哈里,這說不定就是死因。」
薩拉查將切片拿到解剖室後方長桌上的顯微鏡前,他選了其中一塊放在顯微鏡載物臺上,俯身透過顯微鏡觀察,半分鐘後,終於說:「有意思。」
他大致觀察完其他切片後,又將第一片放回顯微鏡載物臺上。
「是這樣的,我在胸膛上的戳孔位置取下一塊兩三釐米見方的組織,然後切入胸膛下方近四釐米處。這一張取的是垂直切片,顯示傷口的走向。你明白吧?」
博斯點點頭。
「很好,這就像將蘋果剖開露出蟲蝕的軌跡一樣。切片上顯示出傷口走向以及對肌肉組織造成的壓迫和損傷,你來看看。」
博斯彎下腰,透過顯微鏡的目鏡進行觀察,切片上有一條筆直的傷口,兩三釐米深,穿透皮膚進入肌肉組織,越往下越窄,很像是針尖造成的。肌肉呈粉紅色,到了傷口末端變為深棕色。
他問:「這表示什麼?」
「這表示,」薩拉查說,「造成傷口的物體由皮膚進入,穿過筋膜——也就是纖維狀的脂肪層,然後直接扎進胸肌。你注意到傷口周圍的肌肉顏色加深了嗎?」
「我看到了。」
「這是因為那兒的肌肉被灼傷了。」
「灼傷?」
「電擊槍,」法醫說道,「找那種能發射電極飛鏢的,被電擊槍射中時,電極飛鏢會穿透皮膚,深入體內三四釐米。不過眼前這個案例的情況可能是,電極被人手動按入死者胸膛內。」
博斯思索片刻,電擊槍根本無從追蹤。此時拉里·薩凱回到解剖室,倚著門邊的長桌觀看。薩拉查從工具推車上拿起三小瓶血液和兩小瓶黃色液體,推車上還有一個小鋼盤,裡面放著一塊棕色物體,博斯憑藉在解剖室裡觀察的經驗得知,那是肝臟。
「拉里,這是毒物檢測樣本。」薩拉查說。拉里·薩凱接過東西再次離去。
博斯說:「你說的是酷刑虐待——電擊。」
「依我看的確如此,」薩拉查說,「不至於喪命,因為電擊強度不夠大,但足以令他說出秘密了。使用電擊還是相當有用的,許多人這麼幹過。如果電極由胸口插入,他可能感受到電流直接攻入心臟,整個人動彈不得。他會向對方全盤托出,然後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在他手臂上注射滿滿一劑致命的海洛因。」
「我們有辦法證明嗎?」
薩拉查低頭看著瓷磚地,隔著口罩用手指撓了撓嘴唇。博斯真想來根菸,他已在解剖室裡待了將近兩小時了。
「證明這些推斷嗎?」薩拉查問,「無法從醫學角度證明,毒物檢測要一個星期才能出結果。咱們姑且假設檢測結果顯示海洛因過量致死。但如何證明是別人在他手臂上注射了海洛因,而非他自己所為?從醫學角度而言無法證明。但是我們至少可以指出,在死亡瞬間或死前不久,死者的身體遭受了電擊並造成傷害。他被人用酷刑虐待;而且在死亡後,左手食指受到原因不明的傷害。」
他再次在口罩上抓撓,然後說:「我可以在法庭上做證,說這是殺人案。綜合所有醫學證據來看,死者是死於他人之手,但目前尚未找出死因,等毒物檢測分析完成後再商量吧。」
博斯在筆記本上寫下薩拉查剛才說的話,還得把這些話寫進案件報告裡。
「當然了,」薩拉查說,「要向陪審團證明這是一起謀殺案,又是另一回事了。哈里,你恐怕得找出那隻手鐲,看看為什麼會有人為了它不惜折磨甚至殺害一個人。」
博斯合上筆記本,脫掉一次性外套。
夕陽將天空照得粉紅,有如衝浪者的鮮豔泳衣的顏色。博斯在好萊塢高速公路上向北開,朝家的方向駛去,他看著天空,心想那純粹是美麗的錯覺。這片夕陽的確能讓人忘記,這鮮亮的色彩其實是煙塵造成的,事實上每一幅漂亮的圖片背後都可能有一個醜陋的故事。
太陽如銅球般掛在駕駛座一側的後視鏡裡,他把車載收音機調到爵士音樂臺,此刻約翰·科川sup[7]/sup正在演奏《靈魂之眼》。他旁邊的座位上放著從佈雷莫那兒拿到的新聞剪報,裝剪報的資料夾被六瓶裝亨利牌啤酒壓住。博斯在巴勒姆出口下了高速公路,由伍德·威爾森路往上駛入環球影城上方的山丘。他家是一室一廳的木結構懸臂屋,比貝弗利山莊一間車庫大不了多少。房子建在山邊,由三根鋼筋在底部支撐。此處如果地震了,將足以令人膽戰心驚,大自然會輕鬆地拔起那些柱子,讓房子像雪橇般翻下山去。不過危險卻換來一片美景。博斯站在屋後的門廊朝東北方眺望,能看到伯班克與格倫代爾,還能將帕薩迪納和阿塔迪納後方的紫色山巒盡收眼底。山丘上發生火災時,隱隱攀升的煙霧和橘色烈焰依稀可見。到了深夜,山下高速公路車流聲漸漸變得柔和,環球影城的探照燈掃過天空。眺望山谷總能給博斯帶來一股力量,一種連他自己都無法解釋的感覺。但他知道這是他買下此地且不想離開的原因之一,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八年前,博斯在房價瘋漲前買下這座房子,首付款五萬美元,之後每月還貸款一千四百美元,這筆錢對他而言不算負擔,因為除了還貸款,他的錢只用來買食物、酒和爵士樂唱片。
斯的首付款來自一家制片公司,公司出錢買下了在一部電視系列劇中使用他姓名的權利——故事根據洛杉磯美容院老闆連環殺人案改編,由兩位二線演員飾演博斯和他的搭檔。他的搭檔拿了五萬美元,提早領了退休金,搬到恩塞納達。博斯則用那筆錢買了一間不知是否能撐過下次地震的房子,不過這房子令他有君臨天下之感。
儘管博斯久居此地的決心從未動搖,但他目前的搭檔、兼職房地產經紀人傑裡·埃德加告訴他,這座房子目前市價漲了三倍。每當他們聊到房地產話題時(這話題出現頻率極高),埃德加總是建議博斯賣了房子賺一筆,再換更大的房子。埃德加無非想從中撈點好處,但博斯根本沒有搬家的念頭。
他回到山丘上的家時,天已經黑了,他站在後門廊上喝第一瓶啤酒,俯瞰山下的一片燈光。他坐在值班椅上喝第二瓶啤酒,把資料夾放在大腿上。他整天沒吃飯,空腹喝酒使酒精很快就發揮作用,他昏昏欲睡卻又有些精神亢奮,身體發出需要食物的訊號。他起身走進廚房,做了份火雞肉三明治,又拿了一瓶啤酒回到椅子上。
他吃完三明治,撣去掉落在資料夾上的麵包屑並翻開檔案。共有四則刊登於《洛杉磯時報》的西部銀行盜竊案的報道,他按照發表順序閱讀內容。第一則只是條快訊,刊登在城市新聞的第三版,內容是案發當天報社得到的僅有的訊息,當時洛杉磯警局和聯邦調查局根本不想和媒體接觸,以免讓公眾知道事發經過。
警方調查銀行盜竊案
有關部門稱,勞動節假日期間位於市中心的西部國家銀行遭竊,損失財物數量不明。
聯邦調查局調查專員約翰·魯克表示,這件案子目前正由聯邦調查局與洛杉磯警局聯手進行調查。該銀行位於希爾街與第六大道交叉口,據悉銀行經理在星期二抵達銀行時發現保險箱金庫已被歹徒洗劫一空。
魯克說,警方尚未估算損失財物金額,但根據調查部門的訊息,歹徒共盜走了價值超過一百萬美元的財物,包括銀行客戶存放在金庫的珠寶和其他貴重物品。
魯克沒有透露竊賊是如何進入金庫的,但他提到銀行警報系統出現了問題,對此他不願進一步說明。
西部國家銀行發言人在星期二當天拒絕對案情發表評論。警方表示目前尚未展開逮捕行動,也沒有發現任何嫌犯。
斯在筆記本上寫下約翰·魯克的名字,然後閱讀篇幅較長的第二則新聞報道。文章發表在第一篇報道見報之後兩天,佔了城市新聞頭版的上半部分。標題有兩行大字,還附了一張照片,照片中一男一女站在金庫前,低頭看著地面上一個維修孔大小的洞口。他們背後是靠牆擺放的一大片保險箱,大部分櫃門開著。這篇報道有佈雷莫的署名。
銀行盜竊案至少損失了兩百萬美元的物品
盜賊利用假期週末挖地道進入金庫
這篇報道在第一條基礎上做了擴充套件,提供了案情細節。作案者從位於希爾街地下的城市排水管道處開始,挖了長達一百四十米的地道進入銀行,並使用爆破裝置炸開金庫地板。聯邦調查局表示,整個假期盜賊可能一直待在金庫內,用電鑽把保險箱一一鑽開。這條從排水管道到銀行金庫的地道,大約是在案發前七八個星期開始挖的。
博斯在筆記本做了標記,提醒自己詢問聯邦調查局地道是怎麼挖的。大部分銀行警報系統會監測聲音及地面震動,假如對方使用大型挖掘工具,按理說警報系統應該會響。同樣令他納悶的是,為什麼爆破裝置沒有觸發警報?
然後他閱讀第三篇報道,文章刊登於第二篇報道發表一天後,並非佈雷莫所寫,不過仍上了城市新聞的頭版。文中描述了盜竊案的失主,幾十個人在銀行門口排隊,想知道自己租用的保險箱是否遭到洗劫。聯邦調查局的人陪同他們進入金庫,然後一一記下他們的陳述。博斯瀏覽了一遍文章,發現裡面在翻來覆去地說同一件事:人們或氣憤或難過,或兩者兼有,因為原本以為貴重物品存放在銀行保險庫比擺在家裡安全,誰知道反而因此遭竊。海莉耶·比徹姆的名字也出現在文章結尾處,她從銀行出來時接受記者訪問,表示損失了畢生收藏的珍寶,那是她與已過世的丈夫哈里一起環遊世界時買的。報道說,比徹姆女士用一條蕾絲手帕輕拭眼角的淚水。
「我失去了他在法國給我買的戒指,還有一個墨西哥的金鑲玉手鐲,」比徹姆女士說,「我不知道這些盜賊是誰,他們奪走了我的回憶!」
真夠誇張的,天知道最後那句話是不是記者自己加上的。
檔案中的第四篇報道刊登在一星期後,出自佈雷莫之手,內容很短,被擠到城市新聞版下方報道河谷區新聞的地方。佈雷莫報道說,西部國家銀行盜竊案的調查由聯邦調查局全權負責,起初洛杉磯警局提供支援,但案情線索越來越少,已經轉交給聯邦調查局。文中再次轉述調查專員魯克的話,魯克表示,目前局內探員仍在全力調查此案,但案情並無進展,也沒發現任何嫌犯,他還說金庫失竊物品至今下落不明。
博斯合上資料夾。這案子太大了,調查局不可能像處理普通銀行盜竊案那樣草草了事。魯克說沒發現任何嫌犯,是真的嗎?不知梅多斯的名字是否曾出現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二十年前,梅多斯曾在越南南部打仗,也曾住在當地村莊的地道中,他和所有地道士兵一樣熟悉爆破作業,但當時是內向爆破;他是否也學到了炸穿銀行金庫鋼筋水泥地板那種外向爆破的技術?此時博斯想到,梅多斯不一定需要知道方法,因為作案者一定不止一人。
他起身從冰箱裡拿出另一瓶啤酒,不過在返回值班椅之前先繞到了臥室,從櫃子底部的抽屜裡拿出一本舊剪貼簿。他回到椅子上,喝了半瓶啤酒後翻開本子。頁與頁之間夾著一大堆散放的照片,他原本打算將照片整理好貼在本子上,後來就這麼不了了之了。他甚至很少翻閱相簿。裡面的照片全部泛黃且邊緣已呈棕色,紙張因年代久遠而變得脆弱,正如那些照片所勾起的記憶。他拿起一張張照片細看,忽然明白了自己為什麼沒將照片貼在本子上——他喜歡把一張張照片拿在手中,細細感受。
照片都是在越南拍的,和他在梅多斯公寓發現的照片一樣,本子內大多也是黑白照片,當時在西貢沖洗黑白照片比較便宜。博斯出現在其中幾張照片上,不過大部分是他拿著徠卡牌舊相機拍的。相機是博斯的養父在他離開美國前所贈,算是求和的表示。當時他並不希望博斯參加越戰,兩人因此起了爭執。後來他把相機送給博斯,博斯也接受了。但博斯回國後無意吹噓越戰經歷,照片就隨手放在剪貼簿內,一直沒有整理,也很少翻看。
如果說這些照片中有什麼共同的主題,那就是「笑臉」和「地道」。幾乎每張照片中,士兵們都傲氣十足地站在地道口。他們可能剛剛征服那個地道,從洞口爬出。對外人而言,照片可能顯得奇怪或者很有意思;但對博斯而言,這些照片令人恐懼,就像報紙上那種新聞圖片——有人被困在汽車殘骸裡,等待救護人員切開車皮救他們出來。照片中,那些年輕人在經歷地獄之行後,對著相機微笑。進入地道宛如進入黑暗世界,每條地道里都是一片黑色的回聲,那裡只有死亡,沒有任何其他東西。儘管如此,他們依然一次又一次朝地道行進。
博斯翻過剪貼簿的一張破損頁,看見照片中的比利·梅多斯正望著他。這張照片和博斯在梅多斯公寓裡發現的照片幾乎是同時拍攝的。照片中是同一群人、同一個戰壕和同一條地道,古芝地區e段。但博斯並不在這張照片裡,因為當時是他拍的。徠卡牌相機捕捉了梅多斯空洞的眼神和僵硬的微笑,皮膚繃緊且蒼白如蠟——看來博斯捕捉到了真正的梅多斯。他放回照片,繼續翻看下一張,照片中只有他自己,沒有其他人,他清楚地記得當時他將相機架在棚屋內的木桌上並設定了時間,然後走到鏡頭前。照片中的他光著膀子,窗外的斜陽正好照在他曬得均勻的手臂上,照亮了那塊文身。在他後方,依稀可見棚屋鋪著稻草的地板上露出一條地道的黑暗入口,就像愛德華·蒙克的名畫《吶喊》裡那張恐怖的嘴。
博斯凝視照片,他記得那是村莊裡的一條地道——他們管那個村子叫timbuk2——也是他待過的最後一條地道。照片中他面無表情,黑眼圈明顯。事隔多年,如今他看著這張照片依舊笑不出來。雙手捧著照片,他用兩個拇指心不在焉地摩挲著照片邊緣。他盯著照片,直到疲憊與酒精的作用令他昏昏欲睡,如夢似幻。他記得最後一條地道,他記得比利·梅多斯。
當年有三個人進去,卻只有兩個人活著出來。
那條地道是軍隊在e區一座小村莊例行搜查時發現的,勘察圖上並無該村名稱,士兵們給它命名為timbuk2。村裡到處都是地道,根本沒有足夠的「地鼠」來進行徹底勘察。他們在棚屋的一個米筐下發現地道口時,士官長不想等直升機載地道兵來再行動,想繼續推進到其他村子,但他知道必須先摸清地道里的情況。因此士官長做出打仗時許多長官都做過的一個決定:他派手下的三名士兵進入地道,三名剛到越南六個星期的新兵,他們簡直嚇得屁滾尿流。士官長讓他們別走太遠,放了炸藥之後立即出來,動作要快,而且要彼此照應。那三名菜鳥士兵奉命進入地道,但是半小時之後,只有兩個人出來。
那兩名士兵說,進入地道後有好多條路通往不同方向,因此他們分頭行動。他們正向士官長報告之時,地道口傳來隆隆巨響,接著大片煙塵噴出,c-4炸藥爆炸了。後來連裡的中尉過來,表示一定要找到那名失蹤計程車兵,否則軍隊絕不撤離。全連等了一天,待地道內煙塵完全落定之後,直升機送來兩名「地鼠」——哈里·博斯和比利·梅多斯;中尉告訴他們,不管那名失蹤士兵是否已經死亡,都要把他弄出來,他不能把自己手下的兵丟在地道里不管。中尉說:「找到他,把他帶回來,好歹要給他辦一場體面的葬禮。」
梅多斯說:「我們也不會把自己的兄弟丟在那裡不管。」
於是博斯和梅多斯進入地道,發現主入口連著一間連通室,裡面放著一筐筐大米,再往後有三條通道。其中兩條已被引爆的c-4炸藥炸燬,第三條地道依然暢通,這正是那名失蹤士兵當初選擇的路線,他們兩人進入通道內。
他們在黑暗中爬行,梅多斯在前,他們儘量少用手電筒,最後來到通道盡頭,是條死巷。梅多斯在地道的泥地上四處摸索,終於找到一處暗門。他撬開門,兩人向下進入地道迷宮的第二層。梅多斯沒說話,用手指著一個方向,然後徑自往前爬去。博斯知道兩人必須分頭行動,於是往另一方向前進。他們將獨自前行,除非前方有越共埋伏。博斯走的是一條蜿蜒的通道,裡面熱得像蒸桑拿。地道里潮乎乎的,隱約有股廁所的味道。博斯還沒見到那名失蹤計程車兵,就已聞到他的味道。那人已經死了,屍體腐爛發出惡臭,但還保持著坐姿,雙腿向外叉開伸直,靴子前端朝天。屍體靠在一根埋在地裡的柱子上,一條鐵絲深深嵌入他的脖頸,然後繞到柱子上,將他固定。博斯擔心越南人裝了詭雷,所以沒碰他。他用手電照向死者頸部的傷口,從脖子到胸前全是已經乾結的血跡。死者身穿綠色t恤,上面的白色字型寫著他的名字:艾爾·克羅弗頓。那名字已被血跡覆蓋,一堆蒼蠅粘在死者胸膛上凝固的幹血中動彈不得,博斯想不通它們是怎麼來到地底下的。接著他將燈光移至死者襠部,那裡同樣滿是黑色的乾涸血跡,褲子被撕開,克羅弗頓就像遭到了野獸攻擊一樣。汗水刺痛了博斯的眼睛,他的呼吸也越來越急促,博斯察覺到自己身體的反應,卻難以自制。克羅弗頓的左手放在大腿旁邊,掌心朝上,博斯將燈光照過去,看見一對血淋淋的睪丸。他強忍著沒讓自己吐出來,卻剋制不住驚慌而大口喘著氣。
他雙手捂住嘴,試著緩和呼吸。沒用,他無法剋制自己,他驚慌得不知所措。他那時才二十歲,驚恐萬分。地道牆壁似乎在不斷收緊,離他越來越近。他踉蹌著後退,遠離屍體,手電筒不慎掉落,光束依然照在克羅弗頓身上。博斯慌忙蹬住地道泥牆,身體蜷縮成一團,剛才落入眼中的汗水此時已變成淚水。一開始還只是悄無聲息地流淚,很快他就啜泣起來,全身不住地顫抖。黑暗中,他的哭聲在四面八方迴盪,飄向敵人藏身的地方,飄向地獄。
[1]洛杉磯道奇隊,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中著名勁旅。
[2]英美製容量單位,英制1加侖等於4.546升,美製1加侖等於3.785升。
[3]即今越南胡志明市。
[4]美國作家華盛頓·歐文所著短篇小說《瑞普·凡·溫克爾》中的人物,在小說中瑞普·凡·溫克爾因偷飲了仙酒,一睡就是二十年。
[5]美國著名演員,代表作有《飛越瘋人院》《閃靈》等。
[6]1974年在洛杉磯建立的激進恐怖主義組織,同年5月17日,當地四百多名警察包圍了該組織的據點,並與其展開激烈槍戰。
[7]美國著名爵士樂手,擅長薩克斯管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