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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五月二十一日 星期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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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不許抽菸!博斯,你聽清楚了嗎?」龐茲說,「老實說,今早整個偵查處臭氣沖天的,簡直像個菸灰缸,我都懶得問是不是你。」

根據警局和市裡的規定,現在對公眾開放的辦公室皆為禁菸區;個人可在自己的辦公室內吸菸,訪客則必須在得到辦公室使用者的許可後才能吸菸。龐茲已戒菸多年,對於其他人的惡習相當反感。他手下的三十二個人大多是老煙槍,他不在時,許多警探會進入他的辦公室迅速抽根菸,而不是費事到後面的停車場,免得錯過重要電話,也不必聞拘留所後方窗戶飄出的尿味和嘔吐物的味道。這讓龐茲開始習慣在離開辦公室時鎖上門,即便只是到相隔幾步遠的警司辦公室,但警探們只要有拆信刀即可在三秒內撬開他的門鎖。龐茲經常一回辦公室就發現到處是煙臭味。他那近十平方米大的辦公室裝了兩臺風扇,桌上還擺了一罐空氣清新劑。博斯從總局帕克中心被調到好萊塢分局後,警探們私下進入龐茲辦公室吸菸的次數更多了,因此龐茲相信煙鬼的主犯肯定是博斯。事實上他的猜測正確,只不過博斯抽菸從未被他逮到。

「你想問的就是這件事嗎?」博斯問,「在辦公室抽菸?」

龐茲厲聲說:「給我坐下。」

博斯舉起雙手,表示手上沒有拿煙,然後他轉身面對督察室那兩人。

「傑裡,看來咱們要體驗劉易斯與克拉克探險隊之旅嘍。自從他們上回送我到墨西哥休假自費旅行,我就沒再見過這兩位偉大的探險家出動了。那次他們可風光了,上了報紙頭條,接受電視臺記者訪問,可成了督察室風雲人物啊。」

那兩位警察氣得滿臉通紅。

「這回你最好放聰明點,別再耍嘴皮子了,」克拉克說,「博斯,你麻煩大了,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謝謝你提醒。我也想給你提個醒,還是穿沒當上馬屁精之前的休閒服吧,你不知道那黃色和你的牙有多配,那種平價衣服比絲質西裝更適合你。臨時拘留所裡還有人說,你西裝屁股那兒磨得發亮,看來沒少在歐文的桌子上蹭來蹭去啊。」

「好了,好了,」龐茲打斷他,「博斯、埃德加,給我閉嘴坐下。這是——」

「長官,我根本沒說話啊,」埃德加開口,「我——」

「都給我閉嘴!」龐茲咆哮道,「天哪!埃德加,你難道不知道這兩位是督察室派來的劉易斯和克拉克警探嗎?這件——」

「我要找律師。」博斯說。

「我想我也是。」埃德加補充。

「少扯,」龐茲說,「我們打算坐下來把事情講清楚,別和我扯那些警員權利保護協會的破事。如果你們要請律師,之後再說。現在你們兩個給我坐下,回答一些問題。假如你們不肯,埃德加,你別想再穿那套八百美元的西裝,準備換上警員制服吧。至於你,博斯,媽的,這回你倒下後就別想再爬起來了。」

室內一陣沉默,但五人之間的緊張氣氛簡直能震碎玻璃。龐茲望著外面的偵查處,見十幾位警探假裝在工作,事實上卻拉長耳朵想聽見隔著玻璃傳來的談話內容,有些人甚至試圖讀出警督龐茲的唇語。他起身拉下百葉窗,他很少這麼做,這更讓偵查處裡的人意識到事態嚴重;連埃德加也開始擔心,呼吸變得急促。龐茲又坐下了,用他的長指甲敲著放在辦公桌上未翻開的藍色塑膠活頁夾。

「好吧,咱們開始談正事,」他開口,「從現在起你們兩個不再負責調查梅多斯案,這是第一點,不要問為什麼,這事已經定了。第二,現在你們要報告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

劉易斯啪嗒一聲開啟公文包,拿出錄音機,並按下錄音鍵,將它放在龐茲一塵不染的桌上。

博斯和埃德加搭檔僅八個月,博斯對他了解不多,不知道他遇到盛氣凌人的對手時會如何面對,也不知道他能忍受這些渾蛋多久。但博斯至少知道自己喜歡這個傢伙,不希望他受到連累。他在這整件事中唯一的過錯是,想趁星期日下午放假去賣房子。

博斯指著錄音機說:「媽的沒必要用這東西。」

「關掉。」龐茲指著錄音機對劉易斯說,事實上錄音機離他自己更近。督察室警探起身拿起錄音機,關上並按下倒帶鍵,之後將它放回桌上。

劉易斯再次坐下之後,龐茲開口:「天哪,博斯,fbi今天打電話給我,他們說你可能是銀行盜竊案的嫌疑人,那個梅多斯也是嫌疑人之一,如此一來你就有了殺害梅多斯的嫌疑。你以為我們會不聞不問嗎?」

此時,埃德加的呼吸更加急促,這是他頭一回聽到此事。

博斯說:「錄音機關上,咱們談談。」龐茲思索片刻,說:「現在裡面沒帶子,說吧。」

「首先,埃德加對整件事不知情。我們昨天約好了,由我處理梅多斯案,他先回家。他負責處理電視臺的斯皮維遭刺一案。至於fbi這件事和銀行的案子,他根本一無所知,放他走吧。」

龐茲刻意不去看劉易斯、克拉克和埃德加,他打算自己做決定,這令博斯對他有一絲敬意,猶如在颶風之眼點起的小蠟燭。龐茲拉開辦公桌抽屜,拿出一把舊木尺,用雙手把玩著,最後他看著埃德加。

「博斯所言是否屬實?」

埃德加點了點頭。

「這下他就顯得更可疑了,彷彿刻意對你有所隱瞞,打算獨攬此案,不希望讓你發現其中的秘密。」

「博斯告訴我他認識梅多斯,他一開始就很坦誠。那天是星期日。我們不能光憑他二十年前認識對方,就找別人來替他處理此案。而且不管什麼死在好萊塢,通常警方對他們都有某些程度的瞭解。至於銀行盜竊案一事,博斯肯定是在我離開之後查到的,我到現在才知道這些事。」

「好,」龐茲說,「關於這案子,你手上有案件記錄嗎?」

埃德加搖搖頭。

「那好,你去處理那件——叫什麼來著?斯皮維,對,斯皮維案,我會給你派另一位搭檔。我還不知道會是誰,到時通知你。好,沒事了,你去忙吧。」

埃德加如釋重負地撥出一口氣,然後起身。

埃德加離開後,哈維·龐茲保持沉默片刻。博斯真想來根菸,即使嘴上叼著一根未點燃的煙也好,但他不打算在他們面前暴露這一弱點。

「好吧,博斯,」龐茲說,「關於這件事,你有什麼要說的?」

「我想說的是,這全是胡扯。」

克拉克哼聲冷笑,博斯未加理會。但龐茲嚴肅地瞪了督察室警探一眼,令博斯對他又多了三分敬重。

「fbi的人今天告訴我,我不是嫌犯,」博斯說,「他們九個月前調查過我,因為當時聯邦調查局查了本地所有在越戰地道待過的人。他們發現銀行盜竊案和越戰地道有關係,事情就這麼簡單。他們表現得很好,調查了所有人。他們調查了我,然後又繼續查其他人。拜託,發生銀行盜竊案時我人在墨西哥——多虧這兩位天兵,fbi排除了——」

「在墨西哥可是你自己說的。」克拉克說。

「克拉克,少來,你只是想趁機花納稅人的錢,自己跑到墨西哥度假罷了。你根本不用親自去墨西哥,問問聯邦調查局就知道了,替納稅人省點錢吧。」

接著博斯轉身面對龐茲,移動椅子,將椅背朝向兩位督察室警探;他低聲和龐茲說話,意思很明顯,他不是在和他們說話。「聯邦調查局不希望我繼續調查此案是因為:第一,我今早突然到聯邦調查局問銀行盜竊案的事,令他們大吃一驚、手足無措。你想想看,他們之前調查過我,這會兒我突然出現,因此他們驚慌之下打電話給你。第二,他們去年讓梅多斯溜了就已經搞砸了調查。他們自己錯過逮捕他的大好機會,當然不希望其他部門插手,偵破了他們花九個月也沒查出頭緒的案子。」

「不,博斯,你說的這些才是胡扯,」龐茲說,「今早我接到調查局副主任提出的正式要求,他主管銀行組的調查工作,他的名字是——」

「魯克。」

「原來你知道他。他要求——」

「立即將我調離梅多斯一案。他說我認識梅多斯,而梅多斯正好是銀行盜竊案的主要嫌疑人。結果梅多斯死了,而我負責調查這件命案。這一切是巧合嗎?魯克可不這麼認為,我自己也不確定。」

「他的確是這麼說的。那好,我們就從這兒開始。告訴我們梅多斯的事,包括你和他認識的經過、時間、地點等,任何事都不許隱瞞。」

接下來的一小時,博斯告訴龐茲有關梅多斯的事:越戰地道、將近二十年後突然打來的那通電話,以及博斯幫他安排塞普爾韋達退伍軍人協會戒毒的經過。當時博斯並未和他見面,只是通過電話聯絡。博斯在敘述時完全沒理會督察室的兩位警探,甚至假裝他們根本不在場。

「我並未隱瞞認識他的事實,」最後他說,「我告訴了埃德加,也向fbi說了。假如做掉梅多斯的人真的是我,你覺得我會那麼做嗎?即使是劉易斯和克拉克也沒那麼蠢。」

「那麼我想知道的是,博斯,你這傢伙為什麼沒向我報告?」龐茲大吼,「為什麼你在這份報告上沒提到這些事?為什麼我要通過fbi得知這些訊息?為什麼督察室要通過fbi得知這些訊息?」

這麼說來,打電話通知督察室的人並非龐茲,而是魯克。博斯不知道是不是埃莉諾·威什明知如此故意欺騙他,或者是魯克自行打電話派出這兩位天兵。他對那女人所知甚少——事實上根本一無所知——但他寧願相信她沒欺騙他。

「我今天上午才開始寫報告,」博斯說,「原本打算見過fbi調查員之後更新報告內容。從目前情況來看,恐怕是沒這個機會了。」

「嗯,我替你節省了時間,」龐茲說,「此案已轉交fbi負責。」

「你說什麼?fbi根本無權插手,這分明是命案調查。」

「魯克表示,他們相信此命案和他們正在調查的銀行盜竊案有直接關聯,他們會將此案併入銀行盜竊案的調查。我們會通過跨部門聯絡員指派我們自己的協查警員,如果逮捕到命案兇手準備提起訴訟時,協查警員會將案子送交檢察官以提出正式控告。」

「天哪,龐茲,事情不對勁,難道你看不出來嗎?」

龐茲將木尺放回抽屜,並關上。

「我知道事情不對勁,但我思考的方式與你不一樣,」他說,「博斯,就這樣了,這是命令,你不再負責此案。這兩位先生想和你談談,在督察室完成他們的調查之前,你就留在辦公室處理文書工作。」

他稍做停頓,然後再次開口且語氣沉重,他並不喜歡說這些話。

「博斯,去年你被調到我這兒來,我大可以隨便派個差事給你,把你派到搶劫組,讓你一星期處理五十份報告,埋在檔案中喘不過氣來。但我並沒有那麼做,我知道你有本事,所以將你安排在命案組,我以為這也是你要的。他們去年告訴我,你辦事能力強,但不會乖乖遵守規矩,現在我知道了,他們說得沒錯。我不知道此事對我會有什麼影響,但我不會再替你考慮了。你自己決定是否要和這兩位談談,老實說我不在乎。就這樣了,從現在起我和你再無任何瓜葛。假如你這次逢凶化吉,最好自己申請調職,因為你不會再回到我的命案調查組了。」

龐茲拿起桌上藍色活頁夾,起身走出辦公室,說:「我得派人將這份報告送到聯邦調查局,你們在這兒慢慢談,不著急。」

他關上門離去。博斯思索著龐茲剛才的話,他真的不能責怪長官的說法或做法。他拿出一根菸點上。

劉易斯說:「喂,這裡禁止吸菸,你聽到他剛才說的話了。」

博斯說:「去你媽的。」

「博斯,你死定了,」克拉克說,「我們會讓你死得很難看。你已經不是昔日那位大英雄了,這次我們不用擔心面子問題,因為根本沒人在乎你的下場。」

接著他又按下錄音鍵,對著錄音機報上日期、在場三人的姓名,以及督察室本次案件調查的編號。博斯注意到相對於九個月前調查的案子,多了大約七百號。他心想,才九個月,就有七百多名警察經歷了這番折騰。總有一天,警局再也沒有警察可以執行警車上寫著的標語:服務大眾,保民衛民。

「博斯警探——」劉易斯刻意以極為冷靜的語調說,「我們想問有關威廉·梅多斯命案調查的幾個問題。請你告訴我們,你和死者以前是什麼關係,你對死者瞭解多少?」

「我拒絕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回答任何問題,」博斯說,「根據加利福尼亞警察權利法案,我有權請律師。」

「博斯警探,警局行政部門並不認為警察權利法案適用於此。你必須回答這些問題,假如你不遵守命令,就可能被停職甚至開除。你——」

「麻煩你們鬆開手銬好嗎?」博斯說。

「你說什麼?」劉易斯喊了起來,剛才的冷靜自持早已消失無蹤。

克拉克起身走到錄音機前,說:「博斯警探並未被銬上手銬,這兒有兩位證人可以證明。」

「就是那兩位給我銬上手銬的人,」博斯說,「而且他們還毆打我,這已經侵犯了我的公民權。在我們繼續之前,我要求警察工會代表以及我的律師在場。」

克拉克將錄音帶倒帶,然後關上錄音機,放回搭檔的公文包內,他氣得臉色發青,片刻之後才又開口。

克拉克說:「博斯,一想到即將除掉你,真是令人痛快!我們今天下班之前就能將停職檔案放到局長桌上。你會被派到督察室坐辦公室,這樣我們可以盯著你。我們會從‘行為不檢’開始,之後甚至可能以謀殺的罪名起訴你。不論如何,你在警局的日子已經結束。你完蛋了!」

博斯起身,督察室的兩位警探也一樣。博斯抽了最後一口煙,將菸頭丟在克拉克面前的地上,再伸出腳在地氈上將它踩碎。他知道他們會將地面清理乾淨,以免龐茲知道他們未能主導這次談話或制住受訪人。然後他站到他們兩人之間,撥出滿嘴的煙,隻字未說便走出辦公室。他在辦公室外聽見克拉克以幾乎失去控制的聲音喊著:

「博斯,別再碰這件案子!」

博斯走過偵查處時刻意避開眾人的目光,然後一屁股坐在命案組的辦公桌前。他抬頭看埃德加,埃德加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你表現得很好,」博斯說,「應該不會有你什麼事。」

「你呢?」

「他們不准我繼續調查此案,而且那兩個王八蛋準備檢舉我。過了這個下午,我可能就要收到‘解除職務令’了。」

「媽的!」

督察室副組長可以簽署所有「解除職務令」和暫時停職令,更嚴厲的處罰則必須向警察調查委員會提出建議並獲其首肯。劉易斯和克拉克會先以「行為不檢」為由獲得暫時的「解除職務令」,再想辦法找到更嚴重的罪名上呈調查委員會。如果督察室副組長簽了博斯的「解除職務令」,根據工會規定,他們必須親自或以電話錄音形式通知博斯。一旦發出通知,他們可以派博斯到總局帕克中心督察室或者讓他回家,直到督察室調查結束為止;但是若像劉易斯和克拉克所言,他們一定會讓博斯去督察室坐辦公桌,如此一來便可將他作為戰利品展示。

他問埃德加:「斯皮維那案子,需要幫忙嗎?」

「不用,我都搞定了。等找到打字機就可以把報告打出來了。」

「你有沒有查梅多斯在地鐵工程上班的事?」

「博斯,你……」埃德加想了想又改口道,「是,我的確查過了,他們表示工程組沒有梅多斯這號人物,費爾斯倒是有,不過是個黑人,而且今天也在班上。另外梅多斯不太可能使用其他假名在那兒上班,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夜班。整個工程進度超前,這可是前所未聞呢。」埃德加說到這兒,忽然大喊,「我要用那臺打字機!」

「想都別想,」一位叫閔克利的車輛組警探大喊,「下一個輪到我了。」

埃德加環視四周,看看是否有人等著用打字機。一到下午,辦公室的打字機可搶手了。一共三十二位警探,只有十幾臺打字機,而且光是和老式打字機的電動裝置周旋就很花時間,還要調整頁面邊距或行距之類的。

「好吧,」埃德加大喊,「那我排你後面。」接著他轉身面對博斯並壓低聲音,「你猜他會派誰和我搭檔?」

「龐茲嗎?我不知道。」這正如離婚之後,前妻會和誰結婚一樣難以預料。博斯沒興趣猜測埃德加的新搭檔會是誰,他說:「抱歉,我還有事要忙。」

「好吧。那你有什麼事需要我幫忙嗎?」

博斯搖搖頭,拿起了電話,他撥通了律師的電話並留言。通常他得留下三條資訊之後,對方才會回覆。博斯暗自提醒自己別忘了再打電話,然後他翻動名片架,找到號碼,給位於聖路易斯的美軍服役記錄檔案館打了電話,表示要找高階辦事員,接著一位叫傑茜·聖約翰的女職員接起電話。他提出要比利·梅多斯服役期間所有檔案的副本,聖約翰說要等三天。他掛上電話,心想恐怕永遠看不到那些記錄了。等對方送來副本時,他已經不在這間辦公室了,辦公桌上坐的是別人,案子也輪不到他來管了。接著他打電話給犯罪現場勘查人員多諾萬,得知在梅多斯襯衫口袋裡發現的注射工具上並無明顯的指紋,噴漆罐上的指紋也很模糊。棉花球上發現的淡棕色結晶體經測試為純度百分之五十五的海洛因,亞洲貨。博斯知道街頭上販賣的大部分海洛因純度只有百分之十五,大多為墨西哥產的焦油狀海洛因,看來有人給梅多斯打了一劑上等貨。這等於告訴博斯,他等待的毒物測試結果如今只是例行公事罷了,梅多斯肯定是遭人謀殺的。

犯罪現場發現的大部分東西都沒什麼用,不過多諾萬提到,在排水管內發現的那根點過的火柴棒並非來自梅多斯身上的那一盒。博斯將梅多斯的公寓住址告訴多諾萬,請他派一組人去搜證,並叮囑他們將茶几上菸灰缸內的火柴與梅多斯身上的進行比對。然後他掛上電話,心想不知道多諾萬是否會在自己已被停職、不再負責此案的訊息傳開之前派人過去。

最後他打電話給法醫,薩凱表示已通知死者家屬。梅多斯的母親仍在世,住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新伊比利亞,她說自己沒錢支付運送屍體的費用或喪葬費,她已經十八年沒見過兒子了。看來比利·梅多斯回不了家了,洛杉磯縣得負責安葬他。

「退伍軍人協會呢?」博斯問,「他畢竟是退伍軍人。」

「沒錯,我再查查。」薩凱說完掛上電話。

博斯起身從他的檔案櫃抽屜中拿出一臺小型隨身錄音機。檔案櫃沿命案組桌子後方的一整面牆擺放。他將錄音機連同那個錄了報案電話的錄音帶塞入外套口袋,從後廳走出偵查處。他經過羈押人犯的長凳和拘留室,來到crash組。小組辦公室比偵查處更小、更擁擠,裡面有五男一女的辦公桌和一大堆檔案擠在一間威尼斯海灘公寓次臥那麼大的房間裡;一排四個抽屜的檔案櫃靠牆擺放,另一側的牆邊放著電腦與電傳打字機。在這兩面牆之間,桌子兩兩併成一組,一共三組,後牆上貼著一張洛杉磯市區圖,上面用黑線標出十八個分局的轄區。地圖上方是好萊塢分局目前列出的十大惡棍的彩色照片。博斯注意到其中一張攝於太平間,照片上的傢伙已經死了,但仍榜上有名,看來那小子可真是壞到底了。在那些照片上方,黑色塑膠字母拼出了「打擊黑幫小組」,縮寫是crash。

辦公室內只有泰莉亞·金一個人坐在電腦前,其他人都不在。有些同事習慣喊她「王sup[1]/sup」,她很討厭那稱號;有些同事則喊她「貓王」,她倒是不介意。泰莉亞·金是crash組的電腦高手,如果警察想追蹤某黑幫派系,或者只是想追查在好萊塢附近非法逗留的某個少年犯,找「貓王」就對了。但博斯驚訝於,只剩她一人留守。他看了看手錶,剛過下午兩點,黑幫鬧事應該不會這麼早。

「人都去哪兒了?」

「嘿,博斯,」她原本注視著螢幕,此時抬起頭,「去參加葬禮了。今天有兩大逞兇鬥狠的流氓幫派在河谷區同一墓園下葬手下的兄弟,我們小組的警察到現場維持秩序,以免場面失控。」

「你怎麼沒去?」

「我剛從法院回來。對了,博斯,在你說明來意之前,乾脆先告訴我,你今天進長官辦公室到底是怎麼回事吧!」

博斯面露微笑,小道訊息在警局傳開的速度比外面更快。他簡單說了一下剛才的遭遇,以及接下來督察室可能對他展開的行動。

「唉,博斯,你太認真了,」她說,「為什麼不做份兼職呢?有助於保持頭腦清醒,在警局隨波逐流就好了嘛,就像你的搭檔那樣,可惜那傢伙已經結婚了。他兼職賣房子的薪水是我們全職警員的三倍啊,還不必像我們這樣拼個半死,我也想找那種好差事。」

博斯點點頭。隨波逐流,最後不就到了下水道嗎?他心裡這麼想,但沒說出口。有時他覺得,警局內只有自己以認真的態度對待工作,其他人都不夠認真。這才是問題所在,大家都在做兼職。

「需要幫忙嗎?」她說,「我最好在他們簽完你的停職檔案之前,先幫你處理完,之後你在警局可就人人避之不及了。」

「你待在位置上就好。」他說,然後拉來一把椅子,告訴「貓王」他要查的東西。

crash組電腦系統內有個「幫派相關資料追蹤」程式,程式裡的檔案包含本市確知的五萬五千名幫派分子與少年犯的重要資料;裝有程式的電腦和縣警署的電腦系統聯機,那兒的電腦系統裡還有大約三萬名黑幫成員的檔案;「幫派相關資料追蹤」程式有一部分是綽號檔案,儲存了犯罪分子使用的綽號,通過綽號即可查到他們的真實姓名、出生日期和住址等,警方通過逮捕罪犯或現場訊問收集到的綽號會被輸入程式系統。據說「幫派相關資料追蹤」檔案收錄了超過九萬個綽號,只要懂得如何作業系統,即可查到所需的資料,而這正是「貓王」的專長。

博斯將他知道的那三個英文字母告訴她:「我不知道這是對方的全名還是名字的一部分,」他說,「我想應該是其中一部分。」

她輸入指令,開啟程式,輸入「s-h-a」,然後按下enter鍵,搜尋過程大約花了三十秒。泰莉亞·金黝黑的臉龐上眉頭皺起。「共有三百四十三個結果,」她說,「老兄,看來你得在這兒待上一陣子了。」

他讓她排除了黑人與拉丁美洲人,他覺得那通報案電話的聲音聽起來是個白人。她又按了好幾個鍵,然後電腦螢幕上琥珀色的字元重新生成了一份名單。

金說:「十九個結果,這才像話嘛!」

沒查到「sha」這個綽號,倒是有以「sha」開頭的幾個綽號,包括五個「shadow」、四個「shah」、兩個「sharkey」、兩個「sharkie」,以及「shark」「shabby」「shallow」「shank」「shabot」「shame」各一個。博斯迅速回憶在水壩那兒的排水管上看到的塗鴉內容,那鋸齒狀有如嘴巴大張的s形,是鯊魚嘴嗎?

他說:「查查拼法近似shark(鯊魚)的綽號。」

金按了幾個鍵,螢幕上方三分之一處列出新的琥珀色字元。根據電腦資料顯示,「shark」是住在河谷區的一個小夥子,和警方交手次數不多;他在塔扎邦的文圖拉大道往公交車站的長凳上噴漆時被捕,剛被判處緩刑,還被罰上街清理塗鴉。他只有十五歲。博斯猜測這小子星期日凌晨三點應該不會在水壩那兒。金接著查詢那兩個「sharkie」,螢幕上寫著:第一個「sharkie」目前在馬里布的少管所,第二個「sharkie」已不在人世,死於一九八九年kgb(kidsgonebad——壞孩子)和維蘭兄弟會兩個幫派的火併,他的名字還沒有從電腦記錄裡清除。

接著金調出了第一個「sharkey」,螢幕上立刻出現一長串資訊,而且頁尾還有「下一頁」的字樣閃爍著。她說:「看來這小子常惹麻煩。」電腦顯示綽號「sharkey(阿鯊)」的少年本名為愛德華·涅斯,白人男性,十七歲,經常騎乘一輛黃色摩托車,車牌號jvn138,據悉他不屬於任何幫派,僅使用「sharkey」作為塗鴉簽名,他與母親住在查茨沃斯但經常離家出走。後面兩頁是阿鯊的案底記錄。博斯從歷次的逮捕或審訊資料發現,這個阿鯊離家出走時總是會去好萊塢區或好萊塢西區。博斯瀏覽到第二頁末尾,發現三個月前這小子在好萊塢水庫因非法逗留遭到逮捕。

「就是他!」博斯說,「不用查第二個‘sharkey’了,你有報告原件嗎?」

她敲了幾個鍵,列印出檔案,然後指了指沿整面牆擺放的檔案櫃。他走過去開啟標著「n」的抽屜。他找到一份愛德華·涅斯的檔案並將它拿出,裡面有張彩色大頭照。阿鯊是個金髮白人,看起來很小。臉上有著青少年慣有的叛逆與受傷的表情,正如青春痘那般常見。博斯覺得他很眼熟,卻記不得究竟在什麼地方見過。他把照片翻過來,背面寫著兩年前的日期。金將列印好的報告交給博斯,他在其中一張辦公桌前坐下,開始細看檔案內容。

自稱阿鯊的少年犯下的比較嚴重的(也是被抓獲的)罪行有商店偷竊、破壞公物、非法逗留、持有大麻、超速。他曾被拘留過一次,因吸毒被關進塞爾瑪少管所,不過二十天後就放他回家了,而其他時候都是審問之後就交給他母親看管。他總是離家出走,連警察局也不想要他。

檔案與電腦報告內容差不多,只是簡單介紹了幾次拘留的情況。博斯迅速翻閱檔案,終於找到有關那次非法逗留指控的報告,案件後來進入審前干預,卻因該少年同意返回母親家中不再外出遊蕩而撤銷;但少年的諾言顯然並未持續多久,兩星期後他的母親向警方報告兒子再次失蹤。檔案上表示,他們尚未找到他。

博斯看了警局調查員對那次非法逗留拘捕所做的報告摘要,上面寫著:

調查員訊問了穆赫蘭水壩管理員唐納德·斯邁利。斯邁利表示他當天早上七點進入水庫環路邊上的排水管內清理垃圾,發現該少年在排水管內鋪了一堆報紙,躺在上面睡著了。少年身上很髒,被叫醒時說話毫無條理,看來是服用了毒品所致。斯邁利通知警方,調查員到現場處理。被捕少年對調查員說自己經常睡在排水管內,原因是母親不希望他待在家裡。調查員後來確認他是那個母親曾經報案的離家出走的少年,遂以非法逗留嫌疑將其拘捕。

博斯心想,看來這少年喜歡老規矩,他明明兩個月前才在水壩被捕,卻在星期日再度回到那裡睡覺。博斯翻看剩下的檔案,希望能從中發現少年的其他習慣,好儘快找到他。博斯從一份報告上得知,今年一月阿鯊在好萊塢西區附近聖莫尼卡大道上被警察攔下盤問,但未遭逮捕,當時他穿著一雙嶄新的銳步運動鞋,正在繫鞋帶,攔住他的警察以為他剛從商店裡偷了球鞋,因此要求他拿出購買收據。阿鯊也的確拿出了收據,事情本可以到此為止。但就在他從摩托車的皮革置物包裡取出收據時,警察發現置物包內有一個塑膠袋,於是要求一併檢視袋中物品。塑膠袋裡裝著十張阿鯊赤裸身體,騷首弄姿的照片。警察沒收了照片將其銷燬,並在報告上表示將通知好萊塢西區警局,阿鯊在聖莫尼卡大道上向同性戀者兜售色情照片。

情況大致就是這樣。博斯合上檔案,但拿走了少年的照片,他謝過泰莉亞·金,走出了窄小的辦公室。正當他穿過後廳經過拘留所的長凳時,突然想起照片中那個少年很眼熟,他不就是早上被銬在長凳上的那名少年犯嗎?儘管他現在頭髮長了,留成辮子頭,臉上的叛逆已經蓋過了受傷的表情,但應該是同一個人,博斯很有把握。剛才泰莉亞在電腦上搜尋時之所以沒查到,是因為逮捕記錄還沒來得及輸入電腦。博斯進入拘留所值班主管室,告知警官他的來意,警官給了他一個標著「早班」的檔案箱。博斯翻著堆在箱內的一沓沓報告,終於找到愛德華·涅斯的拘捕記錄。

少年阿鯊清晨四點在維恩街附近遊蕩,路過的一名巡警認為他在從事非法交易並將其逮捕,之後警員查詢電腦系統,發現他就是那個已被報案的離家出走的少年。博斯檢視拘捕記錄,發現少年被拘禁到上午九點,然後保釋官前來將他帶走。博斯打電話給塞爾瑪少管所,得知阿鯊已被少年法庭審問過並送回家交給他的母親看管了。

「這就是他最大的問題,」少管所的警官說,「他今晚肯定又會跑出去,在街頭遊蕩。我也這麼跟法官說了,但法官說就算他老媽是個電話妓女,也不能因為這點小罪就將他關進監獄。」

博斯問:「他老媽是什麼?」

「檔案裡應該有記錄。沒錯,這小子在街頭遊蕩時,他親愛的老媽就在家中忙著打色情電話。她在色情雜誌上登廣告,十五分鐘收費四十美元,接受刷卡,萬事達或維薩卡都行。顧客打電話上門時,她會通過另一個電話確認對方的信用卡號碼有效且有信用額度。反正據我瞭解她做這行已經五年了,愛德華就是聽這些噁心的對話內容長大的,也難怪那小子離家出走四處詐騙。你能怪他嗎?」

「他們什麼時候把那小子交給他媽媽的?」

「大概中午吧,你想在他家找到他最好動作快點,你有地址嗎?」

「有。」

「對了,博斯,還有一件事,你可別指望到那兒會見到什麼妓女。他老媽長得可不像自己在電話裡吹噓的那樣,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她的聲音從事那種工作或許還可以,但長相可能連瞎子都被會嚇到。」

博斯謝謝對方的提醒,然後掛上電話。他開車從一〇一號公路行至河谷區,又從四〇五號公路向北上了一一八號公路,接著向西行。他開下公路轉入查茨沃斯街,駛入河谷區最北端的峭壁之間。那地方以前是電影片場,現在建起一片私人公寓。以前查理·曼森sup[2]/sup及其同黨就藏在那裡,據說團伙中一個人的屍體被埋在某處,至今還未找到。博斯抵達時已近黃昏。社群狹窄的道路上擠滿了下班回家的車輛,四處可聞開門關門聲,此刻阿鯊的母親電話應該接不過來。博斯來得太晚了。

「我沒空和警察閒扯,」維若妮卡·涅斯開了門,看了看博斯的警徽說,「我一把他帶回家,他立刻又跑了。我不知道他上哪兒去了,或許你可以告訴我,這是你們警察的工作。我有三個客人在等著電話,還有一通是長途電話,我得進去了。」

她年近五十,身材肥胖、滿臉皺紋,顯然戴了假髮,眼神渙散,身上有股臭襪子的味道。看來,她電話裡的客人還是憑聲音幻想出身材和臉蛋比較好,比見到本人好多了。

「涅斯太太,我找你兒子不是因為他做了壞事。我必須找他談談,因為他目睹了某件事,他可能有生命危險。」

「狗屁,你們的廢話我聽多了。」

她關上門,博斯站在原地。片刻後,他聽見她開始打電話,似乎裝出一副法國口音,但他不確定。他只聽見斷斷續續的幾個句子,但已足夠讓人尷尬臉紅了。博斯心想阿鯊並不算離家出走,因為這兒根本不是什麼家。他走下門階回到車上,看來今天只能到此為止,而且他沒時間了。這會兒劉易斯與克拉克肯定已經搞定他的停職檔案,明天一早,他就會被派到督察室坐辦公桌。他開車回警局簽退下班時,所有人都已下班了,他桌上的電話沒有任何留言,連他的律師也沒有回覆。回家途中,他在商店停下來,買了四瓶啤酒——兩瓶墨西哥啤酒,一瓶老尼克英國淡啤酒,還有一瓶亨利牌啤酒。

他算準了回到家後電話答錄機上會有劉易斯和克拉克的留言。他果然沒猜錯,只不過留言內容與他預期的有些出入。

「我知道你在家,給我聽好了,」博斯聽出那是克拉克的聲音,「他們可以改變心意,但是我們絕對不會,再見了。」

答錄機上沒有其他留言,他聽了三遍克拉克的留言,看來事情進展不太順利,肯定有人要他們放手。難道他威脅聯邦調查局要向媒體爆料的蹩腳招數奏效了?他思索其可能性,並且懷疑答案會是肯定的。

假如並非如此,那麼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坐在值班椅上開始喝啤酒,先喝那瓶墨西哥啤酒,邊喝邊翻看上回忘了收的戰地相簿。他昨晚翻開那本子時,也翻開了黑暗記憶,時至今日,往事令他感到著迷,歲月不僅淡化了照片色澤,還淡化了戰地的恐懼和威脅。天黑之後,電話響起,博斯在答錄機接聽之前拿起聽筒。

「嗯,」警督哈維·龐茲說,「聯邦調查局覺得他們當初可能太沖了點。他們重新評估之後希望你歸隊,現在你必須全面支援他們的調查。這是總局帕克中心長官傳達下來的命令。」

龐茲的聲音隱藏不住他對於這種大轉折的驚愕。

博斯問:「那督察室呢?」

「暫時沒事。如我所言,聯邦調查局決定退讓,督察室也一樣,至少目前是這樣。」

「所以我又歸隊了。」

「沒錯,這不是我的決定。我希望你搞清楚,他們揹著我做了這個決定,真想讓他們給我滾得遠遠的。這算怎麼回事,但以後再說吧,目前你暫時被調去支援fbi。」

「埃德加呢?」

「你不必擔心埃德加,已經和你沒關係了。」

「龐茲,你在他們將我踢出總局帕克中心時把我安插進你的命案組,一副幫了我大忙的姿態。老兄,你搞清楚,是我幫了你的忙,所以你別指望我會向你道歉。」

「博斯,我對你沒有任何指望,你把自己搞砸了,我倒不在乎,問題是,你可能連我一起搞砸了。假如事情由我決定,你根本別想再繼續調查此案,我肯定派你去核對當鋪清單之類的。」

「不過這會兒可不是由你決定了,是吧?」

博斯在龐茲回答之前就掛了電話。他站在原地思考片刻,手仍放在聽筒上,此刻電話又響了。

「又怎麼了?」

埃莉諾·威什說:「這一天不太順利,是吧?」

「我以為是別人。」

「嗯,我猜你已經聽到訊息了。」

「沒錯。」

「接下來你和我一起工作。」

「為什麼你們決定放我一馬?」

「很簡單,我們不希望媒體插一腳。」

「還有其他原因。」

她沒說話,也沒結束通話電話。最後還是他找了個話題。

「明天我該怎麼做?」

「早上先到辦公室找我,之後我們再決定。」

博斯掛上電話,思索著她的話,真不明白這一切是怎麼回事。他不喜歡這種感覺,卻又不能在這個節骨眼喊停。他走進廚房,從冰箱裡拿出那瓶老尼克。

劉易斯背對車流站在公用電話亭裡,用他寬大的後背阻擋著噪聲,免得通話受到干擾。

「他明天早上開始參與fbi——呃,聯邦調查局的調查,」劉易斯說,「我們怎麼辦?」

歐文沒有立即回答。劉易斯想象電話那端的他,咬著牙,下巴扭成一團,一副大力水手的模樣,劉易斯邊想邊竊笑。克拉克把車停好,走過來,低聲說:「什麼事這麼好笑?他說了什麼?」

劉易斯推開搭檔並擺出一副別來煩我的表情。

歐文問:「是誰在說話?」

「長官,是克拉克,他迫不及待想知道我們的任務。」

「龐茲有沒有和當事人談過?」

「是的,長官。」劉易斯說,不知歐文是否錄下了這通電話,「警督表示,呃,當事人已被告知將與f——聯邦調查局共事,他們決定一同調查命案與銀行盜竊案。他和聯邦調查局專員埃莉諾·威什搭檔。」

「他究竟耍了什麼把戲……」歐文說,不過並不期待劉易斯回答,劉易斯也沒有回答。電話兩端陷入片刻的沉默,劉易斯很識相地沒打斷歐文的思路。劉易斯見克拉克再次朝電話亭走來,又推開他並搖搖頭,彷彿對待魯莽的孩子。這個沒有門的電話亭位於伍德·威爾森路的盡頭,在巴哈姆大道與好萊塢高速公路交叉口旁。劉易斯聽見高速公路上一輛重型運輸車轟然駛過,帶起的暖風吹入電話亭。他抬頭見山丘上萬家燈火,試圖找出哪盞燈照亮了博斯的房子。他無法確定,夜晚的山丘猶如一棵掛滿燈泡的巨大的聖誕樹。

「他肯定掌握了某種令他們妥協的優勢,」歐文終於再次開口,「這回他可稱心如意了。我現在就告訴你們接下來的任務,你們兩個繼續盯著他,別讓他發現,但是得繼續跟著他。他肯定另有所圖,給我查清楚究竟怎麼回事,一邊進行一邊繼續草擬正式申訴書。聯邦調查局或許決定撤回申訴,但我們可不打算就此罷手。」

「龐茲呢,您是否希望我們繼續向他報告?」

「劉易斯警探,是‘龐茲警督’。沒錯,把你們每天的監視記錄交給他一份就行了。」

歐文說完立即掛上電話。

「好的,長官。」劉易斯徑自對著話筒說,他不希望克拉克知道長官對他如此不重視,「我們會繼續執行任務,長官,謝謝您,晚安。」

然後他也掛上電話,長官竟然連一句「晚安」都懶得說,這令他覺得很沒面子。克拉克迅速走上前。

「怎麼樣?」

「我們明天早上繼續盯著他,別忘了帶你的尿壺。」

「就這樣?只是監視他?」

「目前是這樣。」

「媽的,我想搜那王八蛋的家,砸幾樣東西,他參與銀行盜竊案的贓物可能就擺在屋裡。」

「假如他涉案,我不相信他會那麼笨。我們暫時先靜觀其變。如果他真有嫌疑,我們再看該如何處理。」

「放心,他肯定涉案了。」

「到時再說。」

阿鯊坐在聖莫尼卡大道停車場前面的水泥牆頭上,盯著街對面燈光明亮的7-11便利店,打量著進出商店的人。大多是觀光客和情侶,沒有單身漢,至少沒有他們要找的那種。一個名叫阿森的男孩踱步過來,說:「老兄,這根本行不通嘛。」

阿森有一頭火焰般的紅髮,用髮蠟定了型,穿了一條黑色牛仔褲和一件髒髒的黑色t恤,嘴上叼著一根沙龍香菸。他並沒有吸大麻,肚子倒是餓得很。阿鯊看了看他,又看看他身後另一個叫阿摩的孩子。阿摩坐在一輛摩托車旁邊的地上,他身材矮壯,一頭黑髮往後梳,打成一個結。他看起來似乎永遠繃著一張臉,臉上還有痘疤。

阿鯊說:「再等幾分鐘。」

阿森說:「老兄,我想吃東西。」

「我知道,不然你以為我在幹什麼?我們都想吃東西。」

「或許我們可以去貝蒂珍那兒瞧瞧,」阿摩說,「她那兒肯定有足夠的食物讓我們吃。」

阿鯊看著他說:「你們兩個去吧,我要在這兒等到客人上門為止,我總有辦法填飽肚子。」

他邊說邊目送一輛暗紅色捷豹xj6駛入便利店門口的停車場。

「排水管裡那傢伙呢?」阿森問,「你猜他們找到他了嗎?我們可以去搜搜,說不定他身上有錢呢。真不知道你昨晚怎麼那麼沒膽,都不敢進去。」

「喂,你想搜就自己去搜啊,」阿鯊說,「看看究竟誰有膽量。」

他沒告訴他們自己已經打電話報警了,他們不會原諒他的,打電話報警對他們來說簡直比沒膽進排水管更糟。一名男子踏出那輛捷豹,他看起來將近四十歲,梳著平頭,襯衫搭配白色寬鬆長褲,肩上披著一件毛衣。根據阿鯊觀察,車上並無其他人等候。

他說:「喂,你們看那輛捷豹。」其他兩人轉頭望向商店。「就是這個,我要行動了。」

阿森說:「我們在這兒等著。」

阿鯊從牆頭跳下,小跑穿過馬路,他透過便利店櫥窗觀望捷豹車主。那人手上拿著一支冰激凌,正瀏覽著雜誌架,兩眼還時不時尋覓打量著店內其他男子。阿鯊看著男子走到櫃檯前付了冰激凌的錢,頓時覺得信心滿滿。他靠著便利店外牆蹲著,距離捷豹的車頭只有一米遠。

男子從店內走出來,阿鯊等待兩人目光相接且對方露出微笑後才開口。

「嘿,先生?」他邊說邊站起來,「不知道你是否可以幫我一個忙?」

男子在停車場邊左右張望了一下,然後回答:「當然沒問題,有什麼事?」

「呃,不知道你能否進去幫我買瓶啤酒,我會給你錢。我只是想喝點啤酒,放鬆心情,你明白吧?」

男子有些猶豫:「我不明白……這麼做違法,不是嗎?你未滿二十一歲,我可能會惹上麻煩。」

「呃,」阿鯊微笑著說,「你家裡有啤酒嗎?如果有,就不用進店裡買了,給別人一瓶啤酒又不算犯法。」

「嗯……」

「我不會待太久的,或許我們可以稍微讓彼此放鬆心情,你說呢?」

男子再次在停車場左右張望,沒有其他人在看著,阿鯊心想這傢伙上鉤了。

「好吧,」他說,「待會兒我可以順便送你回來。」

「好啊,那真是太好了。」

他們在聖莫尼卡大道上往東行駛至弗羅雷斯街,接著往南經過幾個路口,來到市中心的一片住宅區。阿鯊沒有回頭看,也沒看後視鏡,但他知道他們就在後面跟著。男子的住所外面有道安全門,他用鑰匙把門開啟,並在兩人踏入院子後隨手拉上大門。他們進入屋內。

「我叫傑克,」男子說,「你想喝什麼?」

「我叫菲爾。你有吃的嗎?我還有點餓。」阿鯊左右張望,尋找安全對講機的位置以及開啟大門的按鈕。客廳內大多是淡色系傢俱,擺在一大張米白色毛絨地毯上。「這地方真不賴。」

「謝謝,我看看冰箱裡有什麼食物。既然你都來了,如果想順便洗衣服也沒問題。我不常做這種事,你懂的。但如果有機會幫助別人,我也會盡力而為。」

阿鯊隨他步入廚房,安全對講機就在電話旁的牆壁上。就在傑克開啟冰箱,低頭看裡面的食物時,阿鯊按下開啟外面大門的按鈕,傑克沒發現。

「我有金槍魚,可以做個沙拉。你流浪街頭多久了?我不打算叫你菲爾,但如果你不想告訴我你的真名,也沒關係。」

「呃,金槍魚可以,不會太久。」

「你沒什麼問題吧?」

「嗯,當然,我沒問題。」

「我們要採取防範措施。」

是時候了。阿鯊走回客廳。傑克在冰箱旁抬起頭看著他,一手拿著塑膠碗,嘴巴微張,他臉上的表情似乎在說他很清楚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阿鯊擰開保險鎖,開啟門,阿森和阿摩走進屋內。

傑克怯怯地說:「喂,這是怎麼回事?」他跑進客廳,四人之中體格最壯的阿摩揮拳朝他鼻樑一掃,那聲音聽起來如鉛筆斷裂,裝著金槍魚的塑膠碗也啪的一聲掉落在地,接著,米白色地毯上沾滿血跡。

[1]即theking。

[2]臭名昭著的美國連環殺手、邪教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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