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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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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克拉麗塔山谷是綿延於聖加布裡埃爾山脈和聖蘇薩娜山脈之間的豁口的一處谷地。聖克拉麗塔山谷在洛杉磯以北,由於兩條山脈的保護,沒有受到城市及其弊病的影響。洛杉磯不斷有家庭南遷來此,希望住更便宜的房子,上更好的學校,有更多的綠地,他們希望能在此享受到良好的治安。這些特徵同時也吸引了幾百位警察。據說聖克拉麗塔之所以這麼安全是因為每個街區幾乎都住著一位警務人員。

但即便有群山遮擋,有警察威懾,城市的痼疾還是不可避免地從山口遷移到這裡的社群和公園。喬納森·丹伯裡就能證實這一點。他告訴博斯和貝拉,他那把價值三十美元的鈦邊刀是從車裡的工具箱被盜走的,被盜時車就停在羽星大街他家的車道上。更惡劣的是,作案現場就在一個警察家的對面。

這裡是中產及以上的階層居住的高階街區,住宅區後面是一條名叫哈斯克爾的天然水渠。丹伯裡穿著t恤衫、滑板褲和人字拖來應門。他說他在家做旅行代理,妻子做聖克拉麗塔山谷索格斯區的房地產。丹伯裡說要不是看見博斯出示的證據袋裡的刀,他早就把丟刀的事忘到九霄雲外了。

「我從沒想過還能見到這把刀。」他說。

「六年前你向鈦邊公司報告了丟刀的事情,」博斯說,「那時你向縣警察局報案了嗎?」

聖克拉麗塔沒有設警察局,建城伊始這裡的治安就由洛杉磯治安辦公室負責。

「我給他們打了電話,」丹伯裡說,「事實上,住在我家對面的蒂爾曼警官來看過現場,也寫了報告。但之後就沒下文了。」

「警方向你通報過後續情況嗎?」博斯問。

「我記得接到過一通電話,但警方似乎不是很熱心。我覺得可能是附近哪個孩子乾的。在我看來,這個賊可真夠大膽的。」

丹伯裡指著街對面講述當時的情況。

「當時我的車在這兒,對面停著輛警車,兩者只隔了二十英尺。那些膽大妄為的傢伙竟敢在離警車這麼近的地方進我的車把刀偷走。」

「打碎車窗的時候沒觸發報警裝置嗎?」

「沒有。警察說我沒鎖車門,好像錯在我身上似的。但我肯定鎖了。我從沒忘記過鎖車門。那些傢伙肯定是用香腸之類的東西撬門的。」

「就你所知,警方沒有逮捕什麼人嗎?」

「即便逮捕過誰,他們也沒通知過我。」

「先生,你這裡儲存了當時的警察寫的案情報告嗎?」貝拉問。

「應該有,但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丹伯裡說,「現在我在家上班,還有了三個孩子。家裡總是一團亂,所以我都沒請你們進門。要在一團亂中找那份報告得費上一番勁。」

他說完笑了。博斯沒笑。貝拉只是點了點頭。

丹伯裡指著證據袋。

「上面沒看到血,」他說,「別告訴我有人被這把刀捅了之類的事情。」

「沒人被這把刀捅過。」博斯告訴他。

「你們遠道而來,事情應該不小吧。」

「事情是很嚴重,但我們無權告訴你。」

博斯把手伸進外套內袋,似乎沒找到他想要找的東西。接著他拍了拍外套的另兩個口袋。

「丹伯裡先生,能借根菸抽嗎?」他問。

「抱歉,」丹伯裡說,「我不抽菸。」

他指著博斯手裡的刀。

「能把刀拿回來嗎?」他問,「這把刀可能比買的時候更貴了。有人專門收藏這種刀。」

「我聽說了,」博斯說,「貝拉警官會給你張名片。過幾周你可以找她拿回你的刀。能問你件事嗎?當初你為何要買這把刀?」

「老實跟你們說,我有個姐夫是退役軍人,他平時愛收藏這類東西。買刀的確有防身的作用,但買刀的主要目的是想取悅於他。買了刀以後,我起先把它放在床頭櫃裡。但之後我意識到這樣做很蠢。把刀放家裡也許會傷到孩子。因此我把它放進車裡的工具箱。之後我就把它給忘了。直到有天上車看見工具箱開著我才發現有人偷了那把刀。」

「丟了別的東西嗎?」貝拉問。

「只有那把刀,」丹伯裡說,「車上只有刀值點錢。」

博斯點點頭,然後轉身看著街對面的那幢房子。

「街對面的警察搬到哪兒了?」博斯問。

「我不知道。」丹伯裡說,「我們不算朋友。我想他也許搬到西米谷市去了。」

博斯點點頭。他們已經從丹伯裡那裡收集到了關於這把刀的儘可能多的證據,丹伯裡顯然不像嫌疑人那樣是個菸民。博斯決定問個會激怒對方的問題——會導致自願問詢走向爭議結局的問題。

「介意告訴我們昨天午飯時你在哪兒嗎?」博斯問。

丹伯裡不安地看著他們一會兒,然後尷尬地笑了。

「嘿,這是怎麼了?」他問,「把我當成哪個案子的嫌疑人了嗎?」

「這是個例行要問的問題,」博斯說,「這把刀是昨天中午在一起入室行竊案的案發現場找到的。如果你能告訴我們當時你人在哪兒,我們可以省下不少時間。這樣我上司就不會在報告中看到你的名字,派我們再來叨擾你了。」

丹伯裡收回手,把手放在門球上。眼看他就要結束談話,對他們摔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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