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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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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博斯在無馬馬車餐廳的吧檯上吃了飯。這家餐廳位於凡奈斯區龐大的福特經銷商的中心位置,距聖費爾南多隻有幾英里,剛好他也厭倦了每天在作戰室拿免費的捲餅當早餐。無馬馬車有種五十年代的感覺,一直提醒著人們「二戰」後席捲峽谷的人口激增和城市發展。汽車成了王者,經銷商鱗次櫛比,還用咖啡店和餐館吸引他們的顧客,這使得凡奈斯成了汽車買家心中的聖地。

博斯點了法式吐司,用他買來和露西婭·索托聯絡的一次性手機看著前一天晚上收到的影片。影片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他猜這應該是索托自己在用的一次性手機。

影片是塔普斯科特在開啟丹妮爾·斯凱勒案的證物箱時拍攝的。前一天晚上,博斯反覆看了很多次,直到最後困得睜不開眼。但不論看多少遍,他都想不明白證物箱是怎麼被動了手腳的。箱子放到鏡頭前時,老舊發黃的證物標籤明顯完好無損,隨後才被索托劃開了。

博斯一直為此感到不安,因為斯凱勒衣服上沾有的盧卡斯·約翰·奧爾默的dna是在實驗室裡發現的,而他知道在證物檔案館和實驗室之間的某個地方有個關鍵節點。如果他要從奧爾默的dna是被栽贓進去的這一最基本的認識入手,那麼他就得搞明白兩件事。一件是這個死於兩年前的人,他的dna是從哪兒搞來的,另一件就是它是如何被放進密封證物箱裡的那片衣料上的。

第一個問題已經搞明白了,至少博斯是這麼想的。前一天晚上,埃德加離開後,博斯總算有機會再次回顧博德斯案的調查卷宗。這一次他特別關注了卷宗裡的卷宗,也就是一九八八年奧爾默被指控,並被判犯有多重強姦罪的記錄。第一次快速翻閱記錄時,博斯更為關注案件的調查層面,這是作為警探產生的偏見。他認為案情會在調查過程中被整理出來,而起訴僅僅是策略性地向陪審團展示業已積累的事實和證據。因此,他才會認為起訴材料中的一切內容都能夠在調查卷宗中找到。

當他翻閱到一頁列有檢方和辯方提起的動議和否決的動議後,博斯才明白自己的定式思維到底錯到了什麼程度。大多數內容都是標準的法律論據:請求檢方或辯方的證據或證詞無效的動議。之後博斯看到了一份辯方動議,上面說奧爾默有意在審判中挑戰案件的dna證據。這份動議請求法官命令州政府向辯方提供一份調查過程中收集到的基因證據,用來進行獨立分析。州政府並沒有反對這一動議,理查德·皮特曼法官命令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將遺傳物質分一半給辯方。

辯方的動議是由奧爾默的辯護律師蘭斯·克羅寧寫的。這是庭審前的例行舉動,讓博斯在意的卻是辯方在庭審開始時提交的證人名單。名單上有五名證人,每個名字後都有對這個人的概括,以及他們將為哪一點做證。這五個人中既沒有藥劑師,也沒有法醫專家。在博斯看來,這說明克羅寧在庭審過程中並沒有像此前提交的動議所說對dna另行鑑定。他選擇了另一個方向,也就是可以宣稱性行為是雙方自願的某種說法,頻繁攻擊州政府自己制定的dna收集程式和分析結果。不管是哪種說法,最終都沒有效果。對奧爾默的指控全部成立,奧爾默被關進了監獄。對法官判給他律師的那部分遺傳物質,卷宗裡並沒有任何記錄。

博斯知道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應該在庭審後要求返還相關材料,但是記錄裡並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證明地方檢察官辦公室這樣做過。奧爾默被認定有罪,判處的刑期是他難以活著服完的。博斯也知道,事實很可能是機構裡出現了混亂。檢察官和調查員都轉到了其他案子和庭審上,沒人對失蹤的dna做出解釋,這有可能就是丹妮爾·斯凱勒睡衣上遺傳物質的來源。要證明這一點卻是另一回事,特別是在博斯對那點dna如何進入證物箱百思不得其解的情況下。

不管怎麼說,對這個看起來無懈可擊的冤假錯案,至少眼下博斯已經在其表面找到了缺口。有沒做出解釋的dna,而參與這兩起案件的辯方律師很可能拿到了這份dna。

他把盤子推到一邊,看了看手錶。已經七點四十了,該去作戰室了。他站起身,在櫃檯上放了一張二十美元的鈔票,出門朝自己的車走去。他駕車行駛在路面上,從羅斯科大道開到月桂谷再向北開。路上他接到了米基·哈勒的電話。

「巧了,我正想打給你。」博斯說。

「是嗎?」哈勒說,「什麼事?」

「我決定了,我需要你的幫助。下週的聽證會,我想作為第三方介入,反對釋放普雷斯頓·博德斯。不管法律上需要什麼,我都願意做。」

「好的,沒問題。你想要媒體報道嗎?退休警探大戰地方檢察官,這可是一場非同尋常的聽證會。絕佳的題材。」

「還不是時候。到時候局面不會太好看,博德斯指控我栽贓陷害,地方檢察官辦公室顯然贊同他的說法。」

「什麼鬼?」

「嗯,我已經看過整個案卷。博德斯聲稱是我把關鍵證物——海馬吊墜——放在他家的。只有這麼說才能有人信,才能指控我。」

「他給出任何證據了嗎?」

「沒有,他也不需要。如果dna測試表明兇手是另外一個已經定罪的強姦犯,那麼那個吊墜出現在博德斯家,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有人栽贓。」

「好吧,瞭解了。你說得對,聽證會上估計會是一片血雨腥風,我能明白你為什麼不想讓媒體知道。但是現在最關鍵的問題來了:你有什麼東西能戳穿對方的謊言呢?」

「我還沒完全準備好。我知道他們可能從哪兒、用怎樣的方式拿到奧爾默的dna,只是需要弄清楚他們是怎麼把奧爾默的dna混進本案證物裡的。」

「聽起來你任重道遠啊。」

「我已經在努力了。你給我打電話就是為了鼓勵我?」

「當然不是。我有個小禮物給你。」

「什麼禮物?」

博斯已經出了月桂谷,沿布蘭德大道行駛,剛好經過「聖費爾南多歡迎你」的標牌。

「嗯,你第一次跟我說起這件事的時候,我就覺得普雷斯頓·博德斯這個名字有點耳熟。我記得這個名字,但是忘記在哪兒聽過了。我在西南大學上的法學院,當然,那個時候我還不認識你。總之,那時候我課間經常去刑事法庭大樓,坐在旁聽席裡觀看辯護律師辯護。」

「對檢方不感興趣?」

「不感興趣,畢竟我爸——咱爸是辯護律師。我想說的是我非常確定我看過幾場博德斯案的庭審,也就是說,三十年前的那個時候,我們倆都在那間法庭裡,只不過我們誰也不認識誰。我覺得這一點挺有意思。」

「是啊,有意思。你打電話就是為了這個?這就是你的禮物?」

「不是,接下來的才是我的禮物。咱爸英年早逝——實際上我從來沒有見過他在法庭上辯護的樣子——但是他有一個年輕的合夥人一直堅持了下來,我當初去法庭大樓就是看他去的。」

「你說的是大衛·西格爾?他是咱爸的合夥人?」

「沒錯。一九八八年庭審時,就是他為普雷斯頓·博德斯辯護的。我從小到大一直叫他大衛叔叔。他是個好律師,他們都管他叫‘西律’。就是他送我去讀法學院的。」

「他後來怎麼樣了?你覺得那個案子的庭審記錄還有保留下來的嗎?可能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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