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年紀輕,有教養,在這個屬於他們的新婚夜,都是處子身,而且,他們生活在一個根本不可能對性事困擾說長道短的年代。話說回來,這個坎兒向來都不好過。在一所喬治王時代風格的旅館裡,他們坐進底層的一間小起居室吃晚餐。透過敞開的門,看得見隔壁房間裡有一張四柱大床,很窄,床罩純白,其鋪展的平整程度頗為驚人,彷彿這活兒不是人類的手能做成的。愛德華沒說起他以前從未住過旅館,而弗洛倫斯呢,自小隨父親多次出遊,住旅館是家常便飯。反正乍一看,他們倆都興致盎然。他們先前在牛津聖馬利亞教堂舉辦的婚禮進展順利:儀式莊重得體,婚宴熱情洋溢,在中學和大學裡結交的朋友啞著嗓子聲聲送別,聽來暖人肺腑。她的父母並沒有對他的父母盛氣凌人——他們先前是白擔心了一場,而他母親的舉止好歹沒有離譜太遠,也沒有把此番出席的目的忘得一乾二淨。一對新人坐著弗洛倫斯的母親的小汽車離開,傍晚抵達位於多塞特海灘邊的那家他們訂好的旅館,彼時的天氣,在七月裡算不得上佳,也不能說與婚禮氣氛配合得完美無瑕,但也全然合人心意了:天上沒下雨,他們本想坐到屋外的露臺上吃飯,但弗洛倫斯覺得天還不夠暖和。愛德華倒覺得不妨事,不過,他素來謹守禮儀,自然不會在這樣一個夜晚跟她作對。
於是他們就在自己的房間裡吃飯,眼前是半開的法式落地窗,窗與陽臺連通,能望見一部分英吉利海峽,還能瞧見切瑟爾海灘上無邊無際的砂石道。兩個身穿正餐禮服的後生從一部停在走廊上的手推車裡取菜,再端進來,他們在通常所謂的「蜜月套房」裡來來去去,弄得上過蠟的橡木地板在靜默中咯吱作響,聽起來很滑稽。新郎心高氣傲,又草木皆兵,時時留意著別人有沒有什麼手勢或表情看起來含譏帶諷。但凡有誰吃吃地笑幾聲,他也會受不了。不過那兩個小夥子來自鄰近的一個村子,幹起活來都弓著背、板著臉,舉手投足猶疑不定,將菜端到上過漿的麻桌布上時,雙手一個勁地哆嗦。他們也挺緊張的。
在英國烹飪史上,那會兒可不是什麼美妙時光,不過,除了海外遊客,當時也沒人對菜色斤斤計較。跟當時司空見慣的做法一樣,正餐從一片甜瓜開始,甜瓜上僅僅綴著一顆裹著糖霜的櫻桃。屋外的走廊裡,點著蠟燭的溫盤架上託著銀餐盤,躺在盤裡待命的是幾片老早就烤好的牛肉,浸在釅稠的肉汁裡,邊上圍著稍稍煮過的蔬菜,外加若干青生生的土豆。葡萄酒倒是從法國弄來的,可酒標上沒提具體出產地,只畫著一隻孤零零、急匆匆的燕子。愛德華是不會想到事先去訂好一瓶紅酒的。
他和弗洛倫斯心裡都巴不得侍應生早點走,便各自在椅子上轉了個身,好細細玩賞眼前那片寬闊的、生滿苔蘚的草坪,再遠一點,一叢亂蓬蓬的開著花兒的灌木和幾棵大樹緊挨著一道陡峭的岸,那岸的地勢逐步下降,漸漸成了一條小道,直奔海灘而去。他們能看見一條小路的頭幾段,泥濘的臺階向下延伸,小路兩旁的雜草格外繁茂——看上去活像壯碩的大黃葉和捲心菜,葉片色澤濃重、葉脈粗壯,那沉甸甸的分量把至少六英尺高的胖鼓鼓的莖杆都壓彎了腰。花園裡的植物長得花團錦簇,其品種之紛繁多樣,頗具熱帶氣息,這畫面的視覺效果格外突出,因為它被灰色的柔光陪襯著,被海邊飄來的一層輕靈的薄霧烘托著。薄霧步伐穩健,時而推進,時而消退,撞出輕柔的雷聲,隨即擦到鵝卵石上,倏然間噝噝作響。在大海和那面名叫「弗利特」的環礁湖之間有一條砂石道,他們計劃用罷晚餐以後換上耐磨的鞋子,到那裡走一走,假如到時候那瓶酒還沒喝完,他們就帶著酒上路,就像那些馬路上的紳士一樣,對著瓶子喝個痛快。
他們有那麼多計劃,眼花繚亂的計劃,屬於霧靄迷濛的未來,此刻都堆在他們眼前。它們就像夏日裡多塞特海灘上的花草樹木一樣茂盛,一樣蕪雜,也一樣美麗。他們要住在哪裡,怎麼住,最親密的朋友會是誰,他在她父親公司裡謀的那份差事,她的音樂生涯,該怎麼處置她父親給她的那筆錢,另外,怎麼才能把日子過得跟別人不一樣,至少私下裡不一樣。在那個時代(後來,在那著名的十年sup[1]/sup裡,這個時代會漸漸消亡),當個年輕人,仍然意味著成為一個社會的累贅,一道無足輕重的標誌,一種多少有點尷尬的疾病,只有結了婚,才能著手治療。他們倆簡直像是一對陌生人,一起彆彆扭扭地站在一座嶄新的生命的巔峰上,他們滿心歡喜,因為新的身份保證能把他們從沒完沒了的青春歲月裡拽出來——愛德華和弗洛倫斯,這下終於自由啦!童年是他們最樂意談論的話題之一,與其說童年樂趣無窮,倒不如講那是一團迷霧,其中既有滑稽可笑的誤解——現在他們已經突圍而出了,也有父母犯下的種種錯誤以及不合時宜的所作所為——如今他們已經可以原諒了。
站在這些嶄新的高地上,有那麼一種自相矛盾的情緒,他們明明看得很清楚,卻難以向對方形容:為了那個晚餐過後不久就要來臨的時刻,他們各自憂心忡忡,屆時,他們的「成長新階段」將接受考驗,他們將一起躺在四柱大床上,向彼此袒露無遺。這一年多來,愛德華魂不守舍,滿心期待著七月的某個夜晚,他身上那個最敏感的部分,將會棲居在——不管時間有多麼短暫——這個美麗動人、聰明得教人敬畏的女子體內的一個天造地設的洞穴裡。怎麼才能做得既不荒誕,又沒遺憾呢,這念頭弄得他心煩意亂。他這頭,歸根結底是害怕一次糟糕的經歷,害怕會興奮得過了頭,這檔子事兒他聽別人形容過,說那叫「早洩」。這個問題幾乎時時在他腦海裡翻騰,不過,儘管他對失敗怕得厲害,但他的渴望——渴望銷魂,渴望排解——要強烈得多。
弗洛倫斯的焦慮程度更嚴重,從牛津過來的路上,有好幾次她都打算鼓足勇氣,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然而,她的煩惱不僅難以啟齒,而且就連她自己也幾乎理不出頭緒來。在同一個問題上,他只不過是被司空見慣的初夜焦慮折磨了一下,而她經受的,卻是一種攪得五臟六腑都不得安生的恐懼,那種忍不住要作嘔的感覺,就跟暈船一樣明顯。籌備婚禮的日子始終歡天喜地,在大部分時間裡,她都想法子對幸福表面上的那塊汙跡視而不見,然而,每當她的思緒轉到「一次親密無間的魚水之歡」——別的字眼她都不喜歡——她的胃就乾巴巴地繃緊了,喉嚨口直犯惡心。有一本高瞻遠矚、旨在幫助年輕新娘的時髦手冊,調子是喜氣洋洋的,到處都是感嘆號和編好了號碼的插圖,在這本書裡,她瞥見過幾個簡直讓她透不過氣來的詞兒:「黏膜」算一個,還有那個兇相畢露、閃閃發亮的「龜頭」。書裡還有些句子對她的智慧是種冒犯,特別是那些關於「進入」的:「沒過多久,他就進入了她……」要不就是「他終於進入了她……」難道她有義務在新婚之夜把自己變成一扇門,或者一間客廳,好讓他進來嗎?還有一個使用得幾乎同樣頻繁的詞兒,在她看來只意味著痛楚,仿如一把刀逼來,肉身分成了兩半:那個詞兒叫「穿透」。
碰上情緒樂觀的時候,她努力讓自己相信,她受的折磨,不過是一種誇張的神經質罷了,總是能捱過去的。當然啦,只要一想到愛德華的睪丸就垂在「充血的」陰莖——又是個駭人聽聞的說法——底下,她的上唇就會噘起來,再想到自己的「下面」居然要給別人碰,哪怕是她心愛的人,她也覺得噁心,就好像要在她眼睛上做手術似的。不過她的神經質並沒有延伸到嬰兒身上。她喜歡孩子;時不時地,她會幫著表姐妹們照看小寶寶,倒也甘之如飴。她想,若是懷上愛德華的孩子,她會很開心,至少,理論上她並不害怕生兒育女。要是她能像聖母馬利亞那樣,只消變個戲法,肚子就能鼓起來,那該有多好。
弗洛倫斯懷疑自己有點高深莫測的毛病,她覺得自己向來就與眾不同,到頭來總不免要露餡。在她看來,她的問題要比單純的生理排斥更嚴重,更深刻;只要想到牽絲絆藤、肉體橫陳的畫面,她渾身上下都會反感,原本泰然自若的心境和與生俱來的歡樂也會橫遭褻瀆。反正她就是不想被「進入」,不想被「穿透」。跟愛德華做愛不會成為她歡樂的總和,而是她必須付出的代價。
她知道,好久以前,他剛剛求婚的時候,她就應該把這事兒說出口了,然後再過很久,才應該去拜訪那位真心誠意、柔聲細氣的教區牧師,才應該去跟各自的父母共進晚餐,才應該邀請出席婚禮的賓客、列出禮物清單並提交給一家百貨商店sup[2]/sup、租來婚禮遮篷、僱好攝影師,再將其他一旦定好就沒法反悔的事情全部安排妥當。可是她能說什麼呢,連自己都難以名狀的事情,她能用什麼樣的言辭來表達呢?而且她是愛著愛德華的呀,不是那種她在書裡讀到過的又熱又潮的激情,而是愛得溫暖,愛得深邃,有時候像一個女兒,有時候又近乎母愛。她喜歡摟著他,喜歡任由他壯實的手臂環住她的雙肩,喜歡被他親吻,可她不樂意讓他的舌頭伸進她嘴裡,這層意思她沒說出口,卻表達得清清楚楚。她覺得他很特別,跟她見過的那些人都不一樣。但凡他排個隊候個診什麼的,他的上衣口袋裡就會揣上一本平裝書,通常是歷史書。他會一邊讀,一邊用一枝鉛筆頭勾勾畫畫。在弗洛倫斯認識的男人裡頭,確實只有他才不抽菸。他的襪子沒有一雙是配搭合宜的。他統共只有一條領帶,窄窄的,針織的,深藍色,他幾乎一直都戴著它,配一件白襯衫。她欣賞他希奇古怪的思維,輕微的鄉下口音,欣賞他在言談間,思路會猝不及防地轉彎、偏向,喜歡他對她和顏悅色,喜歡當她說話的時候,他用溫柔的棕色眼睛定定地看她,讓她覺得自己給裹進了一團溫暖愜意的愛情的雲朵裡。二十二歲那年,她確信無疑,她想跟愛德華·梅休共度餘生。她怎麼敢冒失去他的險呢?
這事兒她跟誰都沒法說。妹妹露絲年紀太小,母親為人處事固然無懈可擊,卻太理智太冷漠了,屬於那種老派的「藍襪子」sup[3]/sup。每當碰上一個涉及隱私的問題,她總是會拿出在演講廳裡公諸於眾的口吻,唸叨那些長得要命的詞兒,到那些她以為人人都應該讀過的書裡引經據典。只有把問題這樣安安穩穩地摞在眼前,她才會間或放鬆心情,變得和藹可親,但這種情形少得可憐,而且即便如此,你還是弄不明白自己到底得到了什麼建議。弗羅倫斯在中學和音樂學院裡倒是交過幾個了不起的朋友,可她們的毛病正好相反:她們喜歡談論隱私,熱衷於在別人的麻煩裡攪和。她們彼此都認識,動不動就通通電話寫寫信。她不相信她們能保守什麼秘密,這點她倒也不怪她們,因為她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她連自己都信不過。她獨自面對的是一個她不曉得該如何啟齒的問題,能夠替她提供理論指導的只有一本平裝本手冊。花裡胡哨的紅色封面上有兩個瞪大了眼睛笑眯眯的火柴桿似的小人兒,手牽著手,看起來像是某個天真無邪的孩子,用白粉筆笨笨地塗上去的。
他們用了不到兩分鐘,就吃掉了甜瓜,那兩個小夥子並沒有在屋外的走廊上侍候,而是站在他們身後靠近門口的地方,不時用手指撥弄撥弄蝶形領結和緊繃繃的領子,再拽拽袖口。他們始終一臉茫然,即便眼看著愛德華用一個頗具諷刺意味的誇張動作,把自己那隻糖漬櫻桃餵給弗洛倫斯時,也茫然如故。她調皮地從他指間將櫻桃吮走,故意迎著他的目光大嚼特嚼,好讓他看見她的舌頭,與此同時,她心裡明白,這樣撩撥他,只會把自己的處境弄得愈發不妙。對於自己難以為繼的事情,她壓根就不應該開那個頭,然而,盡其所能來讓他高興,總歸是有好處的:這樣一來,她就覺得自己到底不是百無一用了。假如只需要吃一顆黏糊糊的櫻桃,那該有多好啊。
雖然愛德華巴不得侍應生能快點走,但他又想表現得就算他們在他也不受干擾,於是他笑眯眯地端起酒,坐直身子,轉過頭叫了一嗓子,「菜上齊了嗎?」
「還有哪,先生。對不起,先生。」
可是,端著酒的那隻手抖了一下,因為他在盡力剋制心頭突然湧起的快樂,剋制他的狂喜。在他眼前,她看上去光彩照人,而且她有多可愛啊——漂亮,迷人,有教養,教人難以置信。
剛剛說話的那個小子急急向前走了幾步,收拾餐具。他的同事就在屋外,把第二道菜——烤牛肉裝到兩個人的盤子裡。因為套間和走廊之間有兩級臺階,所以不可能把手推車推進蜜月套間裡,正兒八經地擺開全套銀餐具,十八世紀中葉,伊麗莎白一世時代的農舍被改造成了喬治王朝的風格,臺階就是改造時的不合理規劃留下的後遺症。
雖然他們聽見勺子刮碟子的聲響,聽見那兩個小夥子在敞開的門外竊竊低語,但一對新人好歹有了短暫獨處的時光。愛德華把一隻手擱在弗洛倫斯手上,在那天,這是他第一百次輕聲說「我愛你」,她旋即回應了一句,而且,她心裡也真是這麼想的。
愛德華的學士學位,是在倫敦大學學院sup[4]/sup歷史系修來的。短短三年裡,他學到了戰爭、叛亂、饑荒、瘟疫、帝國之興衰沉浮、革命之荼毒少年、農業之艱辛、工業之腐敗、執政精英之暴虐——那是一齣流光溢彩的露天曆史劇,次第上演著壓迫、苦難和未能實現的心願。他懂得,生活能有多麼壓抑多麼貧困,這情形代代相傳。從宏觀角度看,英國目前所經歷的和平而繁榮的時代,算得上難能可貴,而置身於其中,他和弗洛倫斯的幸福又是那麼不同凡響,簡直可以說獨一無二。大學最後一年,他專門研究了關於歷史「偉人」的理論——設若相信強悍的個人能夠塑造整個國家的命運,是不是真的很老土?反正他的導師肯定是這麼想的:在他看來,嚴格意義上的歷史是被某種難以避免的力量驅使著,一路向前推往無從逃遁、必然發生的結局,世人很快就要把這門學科看成科學了。然而,那些愛德華詳細研讀過的人物生涯——愷撒,查理曼大帝、腓特烈大帝、葉卡捷琳娜大帝、納爾遜sup[5]/sup和拿破崙(在導師的堅持下,他沒把斯大林算進去)——倒是暗示著相反的結論。愛德華爭辯道,一個冷酷無情的人,赤裸裸的機會主義,再加上運氣,就可能改變千百萬人的命運,這個任性的結論替他換來了「b減」,差點兒讓他的學位岌岌可危。
他順帶發現,即便是最富有傳奇色彩的成就也不見得能帶來什麼歡樂,頂多是成倍的躁動和教人寢食難安的雄心罷了。當天早晨,就在他為了婚禮穿上整套行頭(燕尾服,大禮帽,將科隆香水灑滿全身)的當口,他認定,列在他那張名單上的人,沒有一位能體會他那股子心滿意足的勁兒。他的狂喜,是那種本身就美妙絕倫的東西。如今,他已經成了一個志得意滿,或者說幾乎志得意滿的,男人。時年二十二歲的他,已經讓他們全都相形見絀。
此刻他凝視著妻子,凝視著她那雙影調變幻不定的淺褐色眸子,凝視著純淨的眼白邊上鑲著的那道淡得不能再淡的乳藍色光暈。睫毛既濃且黑,像孩子似的,她一本正經、面無表情的時候,總也透著那麼點孩子氣。真是張可愛的面孔,精雕細琢的五官擱在某種光線裡,會讓人想起美洲的印第安人,想起一個出身高貴的女子。她下巴的線條堅實有力,笑起來無拘無束、不事矯揉,眼角的皺褶全都會舒展開。她骨架寬大——有幾位太太在婚禮上心照不宣地說到了她豐滿的臀部。她的乳房——愛德華碰過,甚至還吻過,可他覺得這樣根本就不夠——是小小的那種。她那雙小提琴家的手蒼白而有力,修長的雙臂也是如此;在學校裡上體育課時,擲標槍她一直就很在行。
愛德華向來都不喜歡古典音樂,不過如今他正在學習它那些生氣勃勃的暗語——連奏,撥奏,活潑有力地彈奏。漸漸地,在麻木不仁、翻來覆去地聽過好多遍以後,有些曲目他非但能認出來,甚至還真心喜歡。有一支她和朋友們經常一起演奏的曲子尤其讓他感動。她在家裡練習音階和琶音和絃時,會戴上一個髮圈,那種教人愛憐的氣息總會讓他夢想,有朝一日若是跟她一起生個女兒,會是什麼樣子。弗洛倫斯的演奏繁複而精準,而她的音色之豐富,也是出了名的。有個導師說他還從來沒碰上過哪個學生能讓一根空弦發出如此溫暖的聲音。無論她是呆在倫敦排練廳的樂譜架跟前,還是牛津父母家自己的房間裡(彼時,愛德華會攤手攤腳地躺在床上,看著她,渴望著她),她總是溫文爾雅、儀態萬方,脊背挺得筆直,驕傲地昂起頭,她讀樂譜時的表情有點兒居高臨下的意思,簡直可以說目中無人,每每讓他心旌搖曳。那副表情顯得如此確信無疑,如此知情識趣。
但凡涉及音樂,她的一舉一動總是既自信又流暢——把松香塗在琴弓上;重灌琴絃;把房間重新整理一番,好招待來自學院的三個朋友,他們四個合在一起搞絃樂四重奏,那是她最熱衷的事情。她是無可爭議的領軍人物,為了音樂他們爭論過很多次,最後一錘定音的總是她。然而,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她傻愣愣、怯生生,簡直到了驚人的地步,不是踢到腳趾,就是碰翻物件,再不就是撞痛腦門。那些能在巴赫組曲里拉出雙音的手指,同樣善於把滿滿一杯茶水潑翻在亞麻桌布上,或者將一隻玻璃杯打落到石頭地面上。如果覺察到有誰在盯著她看,她就會失足絆倒——她悄悄告訴愛德華,在她看來,在大街上隔著一段距離向一個朋友走過去,那過程真是一種酷刑。每當她焦慮不安或者尷尬得厲害時,她的手就會一次又一次地抬起來舉到額頭,拂開一綹壓根就不存在的頭髮,直到讓她緊張的原因消失很久之後,這個輕柔而又慌張的動作才會停下來。
特別得如此奇妙如此溫情,誠實而自省得如此痛苦,她的每一個念頭、每一絲情感似乎都清晰可見,如帶電粒子般,從她變動不居的表情和手勢裡汩汩流出,這樣的人,他怎麼能不愛呢?即便她不是那麼個結結實實的美人兒,他也非愛上她不可。而她呢,愛他愛得如此強烈,而蘊蓄在其中的肉身的緘默,又教人如此欲罷不能。於是,他那因為無從釋放而愈發高漲的激情,以及與生俱來的保護欲,都被喚醒了。然而,她是真的那麼容易受傷嗎?有一回,他偷偷看了那個裝著她中學成績報告的資料夾,發現她的智商測驗得了一百五十二分,比他自己的成績高出十七分。在那個年代,人們用這個「商」那個「商」衡量的東西,就跟身高體重一樣實實在在。當他坐在旁邊觀看四重奏排練時,當她因為某個樂句的劃分,某處速度或者力度的把握,與查爾斯——就是那個圓圓胖胖、剛愎自用的大提琴手,一張臉被晚季綻放的粉刺弄得油光鋥亮——意見相左時,目睹著弗洛倫斯居然可以酷成這個樣子,愛德華總是興致盎然。她並不爭辯,只靜靜地聽,然後宣告她的決定。之後似乎也沒有那個伸手拂頭髮的小動作。她拿得準自己的活兒,而且打定主意要領這個頭,這是第一小提琴手應該做的事。看起來,她似乎還能讓她那位人見人怕的父親百依百順。離婚禮還有好幾個月的時候,他就在她的提議下,給了愛德華一份工作。至於他是不是真的想要,或者敢不敢拒絕,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而且,憑著女孩兒家耳濡目染來的本事,她很清楚婚典上需要什麼,從遮篷的尺寸到夏令布丁的數量她都懂,而且她也知道,指望父親拿出多少錢來,才是恰到好處的。
「菜來了,」她一邊輕聲說,一邊在他的手上擰了一把,提醒他別再突然冒出什麼親暱的舉動來。侍應生端來兩盆牛肉,他的盤子上堆起的高度是她的兩倍。他們還端來了雪利酒浸果醬布丁、切達乾酪和薄荷巧克力,一溜兒排在餐具櫃上。兩個小夥子咕噥了一通,說有事可以按壁爐邊上的傳喚鈴——要按得重點,按住了就別放——然後就退出去,小心翼翼地關上身後的門。接著傳來一陣丁零哐啷,那是手推車沿著走廊推遠的聲響,後來,一陣沉寂,再後來,也鬧不清是一句嚷嚷還是一聲怪叫,反正多半是飯店樓下的酒吧裡飄上來的,末了,一對新人終於徹底獨處一室了。
風轉了個方向,要不就是風力加強,帶來了海浪拍打的聲響,就像是遠方打碎了一堆玻璃杯。薄霧漸漸消散,露出低低的山崗的部分輪廓,它們蜿蜒在海岸線上方,直往東去。他們能看見一道亮閃閃、灰濛濛、滑溜溜的物質,這仿若絲綢的表面或許屬於大海本身,或許屬於環礁湖,或許屬於天空——很難分辨清楚。那陣轉了向或者變了力的微風吹進敞開的法式落地窗,攜來一絲誘惑,一陣鹹鹹腥腥的氧氣與空地的味道,這味道似乎與漿洗過的麻桌布、用玉米澱粉增稠的肉汁以及被他們攥在手裡的用力擦拭過的銀器格格不入。先前的婚禮午宴龐大而冗長。他們到現在都不餓。理論上,他們大可以扔下盤子,抓起酒瓶頸,一路跑到海邊去,踢掉鞋子,在他們的自由國度裡欣喜若狂。飯店裡不會有人想攔著他們的。畢竟,他們現在終於是大人了,而且在度假,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設若再過幾年,這樣的事情隨便什麼平平常常的年輕人都做得出來。然而,此刻,時代在拖他們的後腿。雖說眼下就愛德華和弗洛倫斯兩個人,卻有一千條心照不宣的清規戒律仍然在發揮作用。恰恰因為他們已經不再是小孩了,所以他們不會做孩子氣的事兒,比如,別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準備的飯,吃了一半拔腿就走。不管怎麼說,現在可是吃正餐的時間。彼時,孩子氣既不是什麼光榮的事兒,也不見得合乎潮流。
儘管如此,海灘的召喚還是惹得愛德華心煩意亂,但凡他曉得該怎麼開口,或者找得到合適的理由,他沒準兒就會提議馬上出門了。他曾經照著一本旅遊指南,向弗洛倫斯大聲朗讀過,說是數千年的暴風驟雨,將十八英里長的海灘上的鵝卵石按其大小篩濾、分類,大石塊都堆在東頭。有個傳說講當地的漁民若是在晚上登岸,也能根據砂石道的各種級別準確判斷他們處在什麼位置上。當時弗洛倫斯還提議,他們可以在相隔一英里的地方,各抓一把石頭,自己比比看。沿著海灘長途跋涉,總要比坐在這裡好。天花板本來已經夠低了,現在看起來離他的頭頂更近,整個兒逼下來。從盤子上飄起來一股子溼溼冷冷的味道,跟海風攪在一起,就像是家養的狗嘴裡呵出來的氣。也許,他並不像他一直告訴自己的那麼快樂。他覺得有一種可怕的壓力將他的思緒愈逼愈窄,將他的言辭愈束愈緊,他渾身難受得要命——他的長褲或者內褲似乎縮成了一團。
因此,但凡有個魔僕在他們桌前現身,答應滿足愛德華最迫切的需求,那麼,世上無論什麼海灘他都不想去。他全心所想,他萬念所及,都只是弗洛倫斯和他自己,一起赤身裸體地躺在隔壁房間的床上,終於面對那教人敬畏的經歷,這經歷與日常生活相隔得如此遙遠,遠得彷彿一幕飽含著宗教狂熱的幻景,甚或就像死亡本身。這份期待——那事兒當真會發生嗎?會發生在他身上嗎?——再一次讓他的小腹上彷彿爬過涼涼的手指,剎那間,他只覺得心醉神弛、蠢蠢欲動,為了掩飾,他只能愜意地舒出一口氣來。
就像大多數同時代(或者說,任何一個對淫詞豔句無法泰然處之的時代)的小夥子一樣,對於那件時下被開明的權威人士稱之為「自我消遣」的事情,他總是樂此不疲。愛德華很高興能發現這種說法。作為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生人,他不會像先輩那樣相信「自我消遣」會傷身體,會讓他的視力下降,或者在他天天忙活這件事的時候,上帝會在邊上板著面孔,滿腹狐疑地看著他。也不相信人人都能從他那蒼白而羞怯的神色裡窺見端倪。即便如此,他在勞神賣力的時候,頭頂上似乎仍然懸著某種曖昧不清的恥辱,那種感覺裡交織著失敗與頹廢,當然,還有孤獨。其實快感只是順帶的好處。真正的目的是釋放——從迫不及待、一頭鑽進了牛角尖卻又難以馬上實現的渴望裡掙脫出來。真是不可思議啊,就那麼一勺子自家生產的玩意兒,只要從他的身體裡噴出去,他立馬就能變得氣定神閒,繼續研究納爾遜在阿布卡灣sup[6]/sup如何殺伐決斷。
對於籌備婚禮的諸般事宜,愛德華最重大的貢獻就是「禁慾」,時間長達一個多禮拜。自打十二歲起,他還從來沒有如此徹底地「守身如玉」過。他想把自己最棒的狀態留給他的新娘。這可不是件輕而易舉的事,尤其是夜裡躺在床上,或是早晨醒來,或是午飯前那幾個鐘頭,或是晚飯後上床前的那些時間。現在他們總算是結婚啦,而且眼下就他們倆。為什麼他不站起身,丟下烤牛肉,用一連串的吻淹沒她,把她帶到隔壁的那張四柱大床上去?事情不是那麼簡單的。他已經跟弗洛倫斯的靦腆較量了好久好久。漸漸地,他開始尊重這種靦腆,甚至對此崇敬有加,誤以為那是一種羞澀,一道因循守舊的面紗,掩蓋著風情萬種的本性。總而言之,這是她那幽深難解的個性的一部分,也能充當她品格高潔的證據。他說服自己:他寧可她是這樣的人。他雖然無法自圓其說,不過她的寡言訥行與他的懵懂無知和缺乏自信正好般配;若是換了個更風騷更苛求的女人,一個生性狂野的女人,沒準會把他嚇壞。
他們的戀愛就像是跳了一支孔雀舞sup[7]/sup,整個過程莊嚴肅穆、循序漸進,受到既不曾統一認識、亦不曾放聲宣告卻被大致遵守的協議的束縛。什麼都沒討論過——他們倒也不覺得缺少親密無間的交談。這些事情無須言辭,也無須定義。當時,心理治療的術語及實踐,將情感竭力分享、彼此剖析的潮流,都還沒有廣為傳播。輕描淡寫地把自己當成一個不解之謎,當成一場敘事史練習,或者一個等待解決的問題,這在當時還不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在愛德華和弗洛倫斯之間,沒有什麼事情是倉促發生的。任何重要的進展,任何默許他多看到一點、多撫摸一點的表示,都只能是循序漸進的。十月的某天,他第一次看見她赤裸的乳房,直到很久以後的那一天——十二月十九日,他才能碰碰它們。次年二月,他親吻了乳房,卻沒親到乳頭,直到五月份,他才用嘴唇輕輕蹭了蹭乳頭。至於她在他身上的逐步推進,就更是小心翼翼了。從他這邊發起的任何突然的舉動或者激進的建議,都會讓幾個月的上佳表現化為烏有。那天晚上在電影院裡看《蜜糖滋味》sup[8]/sup的時候,他抓住她的手伸進他雙腿間,這麼一個動作就讓發展程式倒退了好幾個禮拜。她倒也沒有冷若冰霜,連淡漠也談不上——這向來都不是她的風格——但她流露出微妙的疏遠,或許是失望,甚或還覺得遭到了一點背叛。不知怎麼的,她從他身邊躲開的時候,並沒讓他懷疑她的愛有什麼變化。然後,他們終於又回到了原來的軌道上:三月末,某個週六下午,就在他父母位於「切爾頓山」sup[9]/sup的小房子裡,亂作一團的起居室中,伴隨著窗外的瓢潑大雨,倏忽間,她任憑自己的手擱在他的陽物上,也可能只是擱在它附近而已。總共不到十五秒,在愈來愈高漲的期盼與狂喜中,他隔著兩層織物感覺著她。她的手剛抽走,他就知道自己再也受不了了。於是,他求她嫁給他。
他不可能知道,將一隻手——只是手背而已——伸進那樣一個地方,讓她有多麼為難。她愛他,她想讓他高興,可她得按捺住那深深的反感。那個舉動本身是真誠的——她也許算得上機靈,可她並沒有耍什麼陰謀詭計。她把手儘可能久地擱在那裡,直到發覺他那條灰色法蘭絨長褲下面一陣騷動,漸漸硬起來。她觸控到一個生機勃勃的東西,跟她的愛德華相隔甚遠——她一下子縮了回去。然後他衝口而出向她求婚,她不由得百感交集,既欣喜若狂,又如釋重負,沒頭沒腦地連連擁抱,一時間把剛才那點驚恐拋到了腦後。而他也被自己的當機立斷嚇了一大跳,再加上那懸而未決的慾望折騰得他頭痛欲裂,所以他幾乎不可能想到,從那天起,她就開始在自相矛盾中生活,記掛著那件在噁心與開心之間徘徊的「私事」。
此刻他們獨處,理論上應該為所欲為,可他們還是在吃這頓令他們毫無食慾的晚餐。弗洛倫斯放下手裡的刀,探身抓住愛德華的手擰了一下。他們聽到樓下傳來無線電的響動,那是十點檔新聞節目開頭那幾記大笨鐘敲響的聲音。因為相鄰的內陸地區有幾座山,所以海灘這一帶的電視訊號很差。年長的客人此時會下樓跑到起居室裡,一邊掂量天下大事,一邊喝睡前酒——這家飯店有不少上好的純麥威士忌可以挑——而有些男人會在此時往菸斗里加當日最後一次菸絲。聚攏在一起聽無線電播報重大新聞是他們在戰爭時期養成的習慣,從此就再也不肯打破。愛德華和弗洛倫斯隔著樓板依稀聽見新聞提要,一下子抓住了首相的名字,又過了一兩分鐘,他熟悉的嗓音就響起來,一場演講開始了。哈羅德·麥克米倫sup[10]/sup正在華盛頓的一場關於軍備競賽和探討禁止核試驗協定之必要性的會議上發表演說。誰能否認,繼續在大氣層展開氫彈試驗、弄得整個星球上充斥放射線,是件愚不可及的事兒?可是,但凡是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當然也包括愛德華和弗洛倫斯——都不會相信,一位英國首相對於全球事務能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每年這個帝國都在萎縮,因為每年都會有幾個國家順應正義、贏得獨立。如今差不多已所剩無幾啦,這個世界成了美國人和蘇聯人的天下。不列顛,英格蘭,只是無足輕重的政權罷了——此話一齣口,心裡就會湧起某種褻瀆神明的快感。當然啦,樓下那些人的看法截然不同。只要是超過四十歲的人,要麼自己打過仗,要麼受過戰爭的苦,對於死亡有過非同尋常的領悟,他們無法相信,犧牲了這麼多,末了就換來淪為二流勢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