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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蟠龍劫 第18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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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區別。

大理寺卿喬立是郢王的人,先前已結下仇怨,巴不得賀王府和原府出事的,正如慕北湮有機會,也不會放過主使殺他父親的郢王。

對方既敢對她動手,無疑早有準備,即便原夫人去求梁帝,即便梁帝有心寬宥,關係到趙王那一方勢力的態度,此事也沒那麼容易罷休。若梁帝想將阿原推出去頂罪,平息趙王一系憤怒,阿原固然無從辯白;便是梁帝也有疑惑,打算徹查此事,郢王等人不甘心錯失機會,也會趁著阿原羈繫於大理寺中時暗動手腳。

這些事對小鹿來說委實太過複雜,阿原便不肯說出來驚嚇小鹿。

她靜默片刻,手指頭輕輕在她肩上拍了拍,柔聲道:「其實也不用怕,天塌下來有你家高個兒的小姐頂著呢!真有人問你什麼,你照實回答就行;若是答不了,只管推在我身上。」

小鹿點頭,「小姐放心,我曉得怎麼回答。雖然小姐的人比我高,劍比我快,但我比小姐壯,我會不惜代價,保護小姐!」

阿原替她將亂蓬蓬的長髮重新綰了個小髻,笑道:「有志氣!有志氣!」

二人正說笑之際,外面傳來匆忙的腳步聲,然後便是一個官員帶著數名隨從步入,高聲道:「喬大人命帶人犯原清離前去問話!」

小鹿驚嚇,忙牽住阿原的手,惶然道:「小姐,我……我陪你一起去!」

阿原拍拍她的手,輕聲道:「沒事,你乖乖待在這裡等我。」

她拖起沉重的腳鐐步向獄外時,那官員隨手在旁替她拉了一把手上的鐵銬,高聲嘲諷道:「原大小姐出身名門,才貌雙全,何苦做那些傷天害理之事,這是坑我們大梁呢,還是坑你母親呢?」

他這般說著時,藏於袖中的手忽探到阿原掌邊,輕輕塞入一物。

阿原警覺,悄然捏住,暗暗打量這官員服色,該是大理寺丞之類的官位。尋機看手中之物時,卻是一小小絹帕,裡面包著一顆藥丸。

絹帕上以鳳仙花汁寫了數字,「若受刑,服之。」

正是原夫人親筆。

原夫人究竟在朝中多年,即便喬立是大理寺卿,又有郢王撐腰,她到底還能在大理寺安排下內應,為女兒鋪好萬不得已時的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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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回的審訊,並未安排在公堂,也沒有了長樂公主、景辭等人的旁聽。

小小的刑室內,只有喬立和數名衙差、兩名書吏,還有就是滿牆觸目驚心的刑具。除了沁河縣衙裡見過的笞杖、訊杖、拶子、夾棍等,更多了許多不知名的刑具,都已髒汙得失了本色,散著可怖的腥臭味。

喬立見阿原皺眉看向刑具,已有些得意之色,笑道:「原大小姐是個聰明人,自然曉得下官請你來做甚。如今沒了長樂公主和原夫人替你撐腰,你總該知趣些,趕緊把實情說明白。」

阿原嘆道:「喬大人,該說的話大堂上已經說完了,你還要問什麼?」

喬立冷笑道:「原清離,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如今人證物證俱在,不容你抵賴!若只顧嘴犟,回頭吃了虧,傷了原府的臉面,須怨不得下官!」

阿原道:「什麼人證?什麼物證?我被誘去見則笙郡主,有則笙郡主假傳的書信為證;衣襟有血跡,是一時氣急吐血,有那日傍晚為我醫治的太醫為證;至於撿到的耳墜,大人似乎是從我當日相好的男子那裡求證?可這些人至少半年沒進原府,怎知我如今用怎樣的耳墜?有沒有打聽過我前日戴的是什麼耳墜?為何就一口咬定是我的,而不是真正凶手留下的?大人稍有辦案常識,該查的是還有誰知曉則笙約見我之事,那個人的嫌疑才最大吧?喬大人放著白天不審不問,偏偏等天黑了才帶了我來這樣的地方,著實叫人疑惑喬大人的居心!」

喬立擊案道:「好個賤人,滿口狡辯,還敢教我怎麼辦案!看來你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來人,用刑!我看你嘴犟到幾時!」

用的是拶刑。

五根七寸長的圓木,徑圍各四分五釐,以牢固細繩相串,套入手指後收緊,圓木立時緊夾手指。

所謂十指連心,這般單單作用於指間的刑罰,看似尋常,最是煎心煎肺,痛不可耐。若是夾得狠了,骨裂指折,便是一世的傷殘。

阿原雖是貴家小姐,但這一向經歷的苦楚大約不少,對於疼痛的承受力比一般人強許多,卻也已痛得冷汗涔涔,渾身發抖。

喬立見她居然不曾像別的人犯那般嚎哭求饒,大是詫異,斥喝道:「再夾,再夾!你們晚上沒吃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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