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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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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裡,人們完全無法突破思維定式。這種思想上的固化與情感上的無法感知並不一樣,也不同於因感情激盪而喪失行動能力。在任何時候,任一事物都能被人感知並引發人的行動,儘管有時會遇到極大的困難,面對大眾的責難。個體總是能夠依自身性情和體格所賦予的可能性去感知和行動,但在特定的時空中,除非依賴看起來不證自明的參照體系,否則他們是不能真正對自己的經歷形成思考的。闡釋往往依賴於主流思維模式,而這種思維模式只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衝動的情緒化表達,卻不能完全抑制它們。舉個例子,堅信永恆的詛咒之人,其思想中卻共存著「我在犯世俗之罪」的認知。關於這一點,請容許我引用皮埃爾·培爾一段極其睿智的評論,這段評論隱藏在他為博學的耶穌會修士托馬斯·桑切斯sup(1)/sup1592年出版的對開本著作《婚姻》sup(2)/sup所做的一個註釋中,此書被作者的同時代人和下一代人認為是人類有史以來最為淫穢的書籍。

「我們不知道古代異教徒的家庭隱私,但我們知道那些實行‘告解’制度的國家的人民;所以,我們或許不能講清楚婚姻在異教徒中是否一如在基督徒中那樣是一種粗野的、不光彩的行為。但在婚姻這個問題上,至少能判斷出基督徒的行為或許比異教徒更為野蠻和不光彩。

好吧,他們相信了《聖經》中有關天堂和地獄的教誨,他們相信了煉獄的存在,也相信了有關基督教聖餐的教義。然而,在被說服相信教義的過程中,他們卻一頭扎進了令人厭惡的雜質中,這種雜質不值得為之命名,而那些膽敢提到此雜質的作者也容易遭致嚴厲的抨擊。我在那些說服自己相信人性的墮落是因為人們對另一個世界的存在表現得無知或懷疑的人身上,發現瞭如上的問題。」

在1592年,人類的性行為與今天相比並無不同;變化只能發生在人們對性行為的看法上。在早期,出現哈維洛克·艾利斯或克拉夫特·艾賓那樣的思想是不可想象的。但是,早在古代,即便是在地獄之火的思想語境中,這些現代性學家們描述的性情感和性行為,既可被人感知,也為人所踐行,正如在當代我們這個世俗社會里一樣。

在後面的篇章中,我將簡要描述十七世紀早期人們在思索人性時,會有什麼樣的價值參照體系。這一價值參照體系如此古老,又與傳統基督教義緊密相連,以至於被普遍認為是不證自明的真理。到了今天,雖然人類的無知仍然令人扼腕嘆息,但我們卻有足夠的知識可以明確感覺到,舊的思維模式在很多方面都脫離了實際經驗。

也許我們會問,這種理論上的明顯缺陷是如何影響男男女女的日常行為的呢?答案或許是這樣的:在一些情況下,影響小到微不足道;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又似乎影響深遠,關係重大。

一個人可能成為出色的實用心理學家,卻也有可能對最新的心理學理論一竅不通。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一個人所熟知的心理學理論具有明顯缺陷,但他仍然能夠憑藉自己天生的洞察力,成長為一名出色的實用心理學家。另一方面,研究人性的錯誤理論(比如那種以附魔來解釋歇斯底里症的理論)或許會激發最醜陋的激情,併為最殘忍的暴行辯護。要知道,理論既可能是不重要的,卻也的確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那麼,格蘭第的同代人又是依據什麼樣的人性理論來闡釋日常行為和發生在盧丹的種種怪事的呢?此處主要引用羅伯特·伯頓的意見,他在剖析靈魂奧妙的章節中提出了一種簡明扼要卻格外透徹的人生觀,這種人生觀在笛卡爾之前的時代裡被大眾視為理所當然,幾乎是公認的真理。sup(3)/sup

「靈魂不朽,並非是創造出來的,而是直接灌注給幼童或六個月大的胎兒;野獸不一樣,它們的靈魂‘源自轉移’(由父母傳給下一代),隨肉體死亡,湮滅無蹤。」靈魂非常單純,這麼說是因為它不能分離、衰變。就詞源學而論,「靈魂」這個詞是心理學上的一種原子,是不能被切割的。但單純、不可分割的靈魂卻有三個層面的表現,有點像三位一體,包括了植物性、感覺性、理性這三個維度。

植物性的靈魂可做如下定義:「‘因肌體的實質行為,靈魂得到滋養和擴張,併產生另一個靈魂,一如它自己。’據此定義,有三個過程是需要做一說明的,即:滋養、生髮、孕育。第一個過程是滋養,目標是提供營養,如肉、水及其他,以滋養器官,對動物而言,這器官是肝臟,對植物而言則是根或樹葉。然後,使營養化為發達的肌體,以自然的熱能促進肌體的能動……正如滋養的功能是為了發達肌體,植物性靈魂的第二步過程就是生髮擴張的功能。這是為了使靈魂在量上有所增長……並促使靈魂持續發展,直至達到預期的比例和完美的輪廓。」植物性靈魂的第三個功能,便是孕育,複製它自己。

靈魂的下一個維度是感覺性,「因為其中蘊含著植物性靈魂的力量,所以,正如野獸比植物更高貴一樣,人的高貴更是遠遠勝過野獸。」羅伯特·伯頓給感覺性靈魂的定義是:「‘因肌體的行為,肌體得以存活,有感覺、嗜好、判斷、呼吸和動作。’……肌體的主要器官是大腦,主要是由大腦派生感覺。感覺性的靈魂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理解的,一是動作的。……理解功能分為兩部分,內在的和外在的。外在的理解指的是五根,如觸覺、聽覺、視覺、嗅覺、味覺。……內在的則有三種:常識、想象、記憶。」根據器官(如眼睛、耳朵)的特定感覺,常識,負責判斷、比較、組織傳遞過來的資訊;想象,則充分檢查常識彙總的資訊,「使這些資訊保留更長久,隨時可以召喚這些資訊回到意識中,或製造源於想象本體的新資訊」;至於記憶,負責彙集源自常識和想象的所有資訊,「分門別類予以儲存」。對於人類,想象是「服從理性支配的,或至少理應如此;但是對於野獸,想象卻不受控制,它們只有麻木無知,這是它們全部的理性」。感覺性靈魂的第二個部分是動作功能,動作功能「也細分為兩種功能,即嗜好、運動」。

最後要提到理性的靈魂了,「哲學家將其定義為‘自然人肌體的第一實質行為,人依理性而有選擇地生存、感知和理解,自由地做一切事情。’據此定義,我們或許可以得出結論,理性的靈魂容納內外的所有力量,並執行另外兩個維度靈魂的職責,這兩個靈魂其實也被理性的靈魂所包容。

於是,三個不同維度的靈魂合為一體,這個統一的靈魂本身並沒有肌體作用,雖然它被灌注於全身所有的肌體之中;它是非物質的,只是利用器官、依賴器官來發揮作用。也可以將之分為兩部分——不過僅僅是從職能上來說,本質上它是不可分割的,即理解力(理性認知的能力)和意志力(理性動作的能力),其他所有理性的力量均服從於二者。」

以上,便是我們祖先思慮自身並試圖解釋人類經驗和行為等種種現象時所持的理論。此理論是很古老的,其中許多原理都是神學的教條,或是根據教條推導而出的,因此這理論看來也是不證自明的真理。不過,假如這也算真理,那麼其中某些在今日看來也算是不證自明的觀念,何以在當年被人取笑,並且還被當時的人認定為不可思議呢?下面我來舉兩個例項。

一是比徹姆小姐,她為人清白,卻病懨懨的,年紀很輕,卻滿嘴高深的大道理,一面自我禁抑,一面焦慮渴望。她有時逃學,舉止像個淘氣、生機勃勃的十歲小孩。不料在催眠狀態之下,這位童言無忌者堅持認為自己並非比徹姆小姐,而是另外一個叫做莎莉的人。幾個小時後,或數天之後,莎莉的人格消失,比徹姆小姐便又回到她清醒的意識狀態——回到的不是身為莎莉的意識,而是她本人的意識,因為她已完全忘記當莎莉控制她時,以她的名義,借她的身體,究竟做過什麼事情。相反,莎莉卻記得比徹姆小姐的意識中發生的一切,她以此來折磨這身體的另一個寄居者,並使之難堪。

負責這一著名案例的精神病學家莫頓·普林斯博士sup(4)/sup,因精於催眠術,且以成熟的潛意識心理活動理論來思考如上的怪異事情,所以能解決比徹姆小姐的問題,並在多年之後第一次使比徹姆小姐重回身心健康的狀態。

在某些方面,讓娜修女的案例本質上與比徹姆小姐的案例是相似的。讓娜定期從她常規的生活中解脫出來給自己放個假,於是,她從一個受人尊敬、出身良好的修女,一變而為一個粗野、瀆神、完全無恥的潑婦,忽而稱呼自己為阿斯摩太,忽而稱呼自己為巴蘭,忽而又稱呼自己為利維坦。這種情況會持續幾個小時,甚或數日。而當女院長回到清醒的自我意識狀態中,她就記不住那些魔鬼趁她離開之時說過什麼,做過什麼。這就是事實。這該如何解釋?

一些觀察者會將這可悲的事情全部歸因為故意的欺騙,其他人則會歸因於她的「憂鬱」,即體液平衡被打亂所導致的心靈錯亂。有人不能或不願接受這類假設,那麼還有一個解釋,即附魔——在讓娜的時代,人們所能據以思考的理論,是不可能幫助人們獲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結論的。根據基督教理的推論,「靈魂」——或者說「心靈」中清醒的、屬個人的部分——是一粒原子,單純、不可分割。因此,現代關於人格分裂的理念,在讓娜的時代是不可想象的。因為假如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我,同時或交替現身,寄居於同一個身體,那麼不可能是因為對「人格」(這是當代人的稱呼)的保護不周,使得那捆縛為一團的生理、心理的元素髮生了分裂;而一定是因為人那不可分割的靈魂被臨時踢出了體外,人的身體暫時被無數鬼神精靈中的一個或多個所佔據。而這些鬼神精靈正是事情的真相所在。

第二個案例是,隨便一個被催眠的人,催眠師都能使其全身僵硬。

催眠的性質,以及暗示如何作用於人的植物性神經系統,目前仍未完全研究清楚;但我們至少知道,要想使某人進入出神的狀態,實在輕而易舉。在出神狀態中,人的潛意識神智將浮現,並聽從催眠師的暗示,或者,有時還會聽從自身「上意識」(意識閾之上)的指令。在盧丹案例中,原本任何一個有能力的催眠師都能在任何一個合適的物件身上製造的全身僵硬症,卻被當時的信徒們視為撒但的傑作。自然必須如此解釋,因為當時的心理學理論有限,而此類現象必然或出於故意的欺騙,或出於某個魔鬼在搗亂。不信,讀者可去翻閱亞里士多德、奧古斯丁、蓋倫和那些阿拉伯人sup(5)/sup的著作,字裡行間沒有一處暗示有潛意識神智的存在。

對於我們的祖先來說,一方面,只有靈魂或者清醒的自我,另一方面,則是上帝、聖人以及一大幫子或好或壞的神鬼。在今日,我們設想存在一個廣大的潛意識精神活動的中間世界,它要比清醒的自我活動世界更加廣泛,在某些方面,還要更有效。這一設想,在讓娜的時代是不可想象的;在今日,人性理論的新發展近乎要淘汰這一設想,然而,就我們的祖先而言,這一設想甚至都不存在呢。今日,我們以潛意識活動來解釋的現象,在讓娜的時代要麼全部被否定為騙人之舉,要麼則被歸因於非人的神鬼的作用。因此,全身僵硬症要麼是騙局,要麼是附魔的症狀。

1635年秋天,年輕的托馬斯·吉列格魯參加了一次驅魔儀式,並受負責驅魔的修道士之邀,觸控修女那岩石一般僵硬的身體。他觸控了,並坦承惡魔之力甚大,不過「戰鬥的教會」力量更大。然後,如果情況允許,他要遠離異端,正如他的好友沃特·蒙塔古一年之前所做的一樣。在一封信中,吉列格魯描述了那一場景,「我必須告訴你真相,我僅僅只觸控到堅實的肉、強壯的胳膊與大腿,僵硬地伸出來」。(請注意此刻修女們已徹底不再被視為有隱私權、該受尊重的人。舉行驅魔儀式的神父舉止宛如集市上的雜耍攤主,「靠前,女士們先生們,靠前!眼見為實哪,趕緊過來,捏捏咱們的胖女孩的大腿啊,包教你看得一清二楚!」這些基督的配偶sup(6)/sup於是化身為卡巴萊歌女和馬戲團的怪胎。)吉列格魯又寫道:「但是別人斷定,她已經完全僵硬,如鐵般笨重;看來他們比我更相信此事,因此這奇蹟在他們眼前似乎更真實。」看看「奇蹟」這個詞,何等意味深長啊!假如修女們不是在騙人,那麼她們那如屍體般僵硬的四肢一定是神鬼作用的結果。莫非還可能有其他解釋?

笛卡爾時代的到來,以及人們普遍接受一種在那時看來似乎更加「科學」的有關人性的理論,並未讓情況有所改觀;實際上,在某些方面,它反而導致人們在思考自身時,比過去天命論影響之下的思想更加輕飄。魔鬼淡出了人們的視野,但是隨著魔鬼的消失,對魔鬼中介者帶來的諸種現象也不再有人進行嚴肅的思考。驅魔人們至少還意識到存在出神、僵硬症、分裂人格、超感官知覺等現象,然而笛卡爾時代之後的心理學家卻既不否認此類現象的存在,也不試圖對這類現象進行解釋(其實這些現象並非消失不見),只將其視為「想象」的產物。對於科學時代的人們來說,「想象」幾乎與「幻覺」同義,於是,因「想象」而產生的諸種現象(比如,麥斯麥sup(7)/sup對患者催眠,然後為其進行心理治療)可能就被穩妥而適當地忽略了。

笛卡爾付出極大的努力,對人性進行幾何學意義上的探索,這毫無疑問構建了許多美好的「明晰的概念」,但是不幸的是,這些「明晰的概念」只能取悅於那些選擇忽視其他很多明顯事實的人。

前笛卡爾時代的哲學家們卻會考慮這些事實,雖然他們因心理學知識受限,被迫將這些事實歸因於神鬼之力。而今日,我們可以接受這些事實的存在,並不需要求助魔鬼就能對其進行解釋。我們在思考心靈(與「精神」、「純粹自我」、「阿特曼」截然相反)時,會將之視為完全不同於笛卡爾時代或前笛卡爾時代的靈魂概念。較早時代的哲學家們武斷地定義靈魂為單純的、不可分割的、不朽的。但對我們來說,心靈顯然是一個綜合體,照裡博的話說,其特性「乃是多少數量的問題」。這麼多元素,既是綜合,自然可分;然而或者在身體死亡後,它也能繼續存活,在時間之流中,等待改變,終至分解。不朽並不屬於心智,而是屬於精神,心智如選擇了精神,便可彰顯自己的存在。

根據笛卡爾的說法,心靈以意識為其本質,本人的意識則與本人身體內的物質相互作用,但不是直接與外界的物質或他人的心靈相互作用。前笛卡爾時代的思想者們或許贊同笛卡爾如上的種種論斷,除了第一句話(心靈以意識為其本質),在他們看來,意識是理性靈魂的本質,但是,感覺性或植物性靈魂的許多活動卻是沒有意識的。笛卡爾認為身體可以自動自我調節,因此無需考慮這些靈魂的分支。在清醒的「我」和有人或者會稱之為「生理的無意識」之間,我們現在可以說有廣泛的潛意識心理活動存在。而且,假如我們接受存在「超感官知覺」「念動力」等現象,那麼我們必須承認,在潛意識層面,心靈能夠而且確實直接與個體之外的其他物質和心靈產生相互作用。

笛卡爾與其信徒選擇忽視的那些奇怪事件,被其前輩們接受,卻只能以附魔一說來進行解釋;而現在,我們卻可以解釋這些事件都是心靈自然活動的結果,而倘若單單研究人類心靈中的意識層面,那麼我們將不會相信心靈的廣度、力量以及弱點,其實還有更加廣大的空間。

如此一來,我們看到在讓娜的時代,假如排除行騙的可能性,那麼對盧丹事件要做完全心理學的解釋,唯一可利用的只有巫術和附魔一說。但是還有許多人,他們從來不從心理學的角度思考事情,對這些人來說,看起來很明顯,發生在讓娜修女身上的現象,可從生理的角度去解釋,也應以生理的方法予以處置。於是其中一些較為嚴苛的人,便用樺條抽打赤背的辦法來對付。塔勒芒記錄說,德·庫德萊·蒙龐西耶侯爵將他兩個附魔的女兒從驅魔人手上領回家,「讓她們吃飽之後,便予以狠狠地鞭笞,魔鬼立刻溜走了」。在盧丹附魔事件的後期,鞭笞的頻率不斷提高,緒蘭記錄道,通常,對教堂儀式大為嘲笑的魔鬼,一受鞭笞,便溜之大吉。

在許多案例中,老式的鞭笞法或許就和當代的電擊療法同樣有效,其原因也是一樣的,即是說,潛意識心靈對身體受折磨有一種畏懼,它不願再一次經歷這樣的折磨,於是決定停止那彷彿是瘋狂的舉止。

直到19世紀初的那幾年,對所有確定為精神錯亂的人,還總是通過鞭笞進行治療。

二十一歲前我住瘋人院大廳很漂亮我把自己鞭心中樂陶陶手鐲丁冬響不停禁食與禱告

現在我要把歌唱:「有沒有食物來餵養飲料和服裝?夫人少女快快來,一點莫慌張需知可憐小湯姆從不把人傷

可憐的湯姆是伊麗莎白女王時代的一個人物。200年之後,到了喬治三世的時代,英國國會上下兩院仍然通過了一項法案,授權法院指定醫生,鞭打那位瘋狂的國王。

對付簡單的神經衰弱或歇斯底里,鞭笞並非是唯一的治療辦法。根據當時的醫學理論,這些瘋狂病症的產生,是因為身體內部太多的黑膽汁流到了錯誤的部位。羅伯特·伯頓說,「蓋倫將所有的瘋狂症狀歸罪於冰冷的黑暗,他認為,如果精神是黑暗的,大腦質也是一片愁雲,那麼患者的身體狀況就十分糟糕;因這些黑暗的、朦朧的、嗆人的煙霧自黑色的蒸氣中升騰而上,心靈本身將始終處在黑暗、恐懼和悲傷之中」。阿威羅伊sup(8)/sup嘲笑了蓋倫的邏輯,海格立斯·德·薩克森sup(9)/sup也對蓋倫予以嘲笑。但是他們卻「受到眾多人的指責、駁斥,如埃里亞努斯·蒙塔納斯sup(10)/sup、路德維卡斯·美卡圖斯sup(11)/sup、奧圖瑪魯斯、齊安耶流斯、布賴特、洛倫汀·瓦利修斯等。他們認為,精神紊亂造成了黑膽汁過多,黑色則模糊了精神,陰暗的精神則製造了恐懼和悲傷。洛倫汀提出假設,認為這些黑色的煙霧尤其會干擾膈膜,或上腹部,導致心靈就此昏暗,好比烏雲遮住太陽。但蓋倫的見解受到幾乎所有希臘學者、阿拉伯學者、新老拉丁學者的贊同,正如孩童黑暗中會感到害怕一樣,憂鬱的人隨時都會感到害怕,因為他們內在的黑色煙霧在作祟,而他們身體中又始終攜帶著這樣的煙霧。這黑色的蒸汽無論是從心臟附近的黑色血液中產生(耶穌會修士托馬斯·懷特在論述心靈的激情時就是如此說的),還是從胃、脾臟、膈膜或其他所有錯誤的部位產生,都不會噴出身體,而是一直將心靈困於它的牢籠,持續以恐懼、焦慮、憂傷等情緒壓抑著心靈。」

讓我們想象一幅生理圖畫,在敗壞的血液或染病的內臟中,升起一股煙霧,此煙霧或直接使頭腦、心靈變黑暗,或在某種程度上堵塞了導管(那時人們將神經看成中空的管道),而通過這導管,自然的、生機勃勃的、充滿活力的精神原本可以自如流動。

在閱讀近代科學文獻時,人們會被這種怪異的思想所震驚。因為這種思想同時纏繞著瘋狂的超自然主義和原始的樸素唯物主義。這種原始的唯物主義與現代唯物主義有兩個重要的區別:

首先,舊理論所提及的「物質」是無需進行精密測量的(只需對其性質做描述即可),只有熱冷、乾溼、輕重的說法,但是卻從不進行量的計算以說明這些定性的表述下準確的含義。在我們祖先精細的思維結構中,「物質」是不可測的,因此對「物質」也就從來不做什麼研究;既然從來沒有什麼研究,那麼也就沒有多少「物質」能被人理解了。

第二個區別沒有第一個區別那麼重要。對於我們來說,「物質」是永恆運動的——確實,物質在本質上是運動的。所有物質總是在做著什麼,而在所有形式的物質中,那些構成生物體的膠狀分散體瘋狂地忙碌著,他們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以至於生物體各個部分的活動都非常協調,就像一場能量和諧的舞蹈。對於古人——特別是中世紀和近代的思想家們來說,物質不過是填充物,甚至在生物體中,它本質上都是惰性的,比如在植物中,物質的運動單單源於植物性靈魂的作用;在野獸中,物質的運動只源於植物性、感覺性的靈魂;在人類中,物質的運動就是植物性、感覺性、理性靈魂三位一體作用的結果。於是,生理的過程並非以化學作用來做解釋——因為當時化學作為一門科學是不存在的;也不以電脈衝來解釋——當時人們還不知道有電的存在呢;也不以細胞活動來解釋——當時還沒有顯微鏡也無人能看到一個細胞。所以,最終所有的生理過程都是這麼解釋的(容易得很):靈魂的特定功能作用於惰性物質所產生的相關活動。舉發育、營養、分泌功能為例——這是任一生理過程都會涉及的功能。對於當時的哲學家來說,用這些特定的功能解釋一切,真是極其方便;但是倘若有人想繞過詞語,深入自然的本質,他們將發現所謂特定功能的理論應用到實際研究中將一無所是。

原始唯物論之粗糙在其倡導者的語言表述中有清晰的呈現。生理問題便利用廚房、冶煉廠、廁所的活動來做隱喻,於是,便有「沸騰」「燉」「緊拉」「精煉」「提純」「腐質」「糞坑裡瘴氣蒸發」,以及「主樓層的樓梯上凝縮著瘟疫」等說法。以這樣的語言對人體組織做富有成效的思考,實在太難了。在當時,一位好醫生有一種稟賦,多憑診斷的直覺,不讓他的醫學知識過多地干涉這種直覺;還有一種天賦,更多地倚賴自然本身的奇蹟來達到治療的效果。除了一大堆無用的甚至是危險的胡言亂語之外,幸虧還有為數不少的實用才智,儲存在伯頓那本巨型彙編資料中。絕大部分的胡言亂語來自當時的科學理論,而絕大部分的才智則來自精明、善良的經驗主義者。他們思想開明,仁愛同類,有特別的訣竅治療患者,並且相信「自然的痊癒力量」。

要想得到治療憂鬱的過程的細節(無論這憂鬱起因於自然或超自然的因素),讀者便需參考伯頓那本荒唐然而迷人的書籍。從本書要探討的問題出發,我們務需覺察到,在附魔的整個過程中,讓娜修女和她的同伴們始終處在醫學的監視之下。很不幸,在此案例中,伯頓所描寫過的那些更加明智的治療手段從未得到使用。對於修女們,不存在換環境、節食、消遣等治療手段,她們不過是被放血和清洗,並需吞嚥無數的藥丸和大量的藥液。這種治療是如此兇猛,以至於作為觀察者的一些醫生認為,因為過於熱心地嘗試尋找到解藥,修女們原有的疾病實際上加重了(而且更多的疾病還在滋生);他們還發現,修女們被迫頻繁服用大量的銻sup(12)/sup。也許,這正是她們出問題的根本原因所在。

(要想完整理解銻這一處方的醫學應用史,我們必須牢記,在盧丹附魔案的時代,已經有三代人為這一處方吵得不可開交,而且雙方的矛盾還在激化,也許我們可以將之命名為「銻之戰役」。在異教傳統中,反蓋倫派的人認為這種金屬和其化合物是神奇的藥方,其藥效可作用於幾乎任何疾病。但是,在醫藥界信奉蓋倫的人——他們可以稱為「銻之戰役」的右派——的壓力下,巴黎最高法院曾下令禁止在法蘭西使用銻。但法律最後卻無法得到強制執行。在格蘭第過世半個世紀後,其好友——同時也是盧丹最著名的醫學之子——泰奧弗拉斯托·雷諾德熱烈地讚揚銻的好處。而比他年輕些的居伊·帕坦sup(13)/sup——著名的《書信集》的作者,卻站在雷諾德的對立面,態度同樣激烈。從現代研究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相較於雷諾德和其他反蓋倫派的人,帕坦是更加正確的那一位。

銻的化合物在治療名為黑熱病的一種熱帶病方面有特效,但在其他絕大多數情況下,使用此種金屬或其化合物的風險很大,不值得冒險一試。從醫學角度講,十六、十七世紀濫用銻以製造藥物是毫無正當理由的。然而,從經濟上來說,理由卻是充分的。亞當先生和其藥劑師同行們出售金屬銻製成的藥丸,稱之為長效藥。一旦吞下這種藥,在它們進入腸子之前會灼傷黏膜,因此作用類似瀉藥,藥在尿壺中還能還原,只要清洗乾淨便能再次食用,可謂一本萬利。一次投資,後面就不必再花錢購置瀉藥了。帕坦博士對此或許曾發過雷霆之怒,於是最高法院便籤髮禁止令,但是對於精打細算的法國布林喬亞們來說,銻的誘惑力實在不可抵擋。長效藥被視為傳家寶,竟一代又一代地傳了下去。)

這裡很值得順便插一句評論的話,帕拉塞爾蘇斯,這位早期反對蓋倫派中名頭最響的人物,之所以對銻深懷熱情,是源於一個錯誤的類比。「正如銻能淨化黃金,使金子不留一點渣滓;銻也同樣能淨化人體。」這就好比將冶煉工人、鍊金術士的手藝與醫生、營養師的手藝做同樣錯誤的類比,然後便相信,隨著提純度的提高,食物的營養價值也跟著提高,如此一來,白麵包就比黑麵包好,燉爛的牛肉湯就比未濃縮的肉類和與之搭配的蔬菜妙。他假設「粗糙」的食物使食客變得粗俗,並且說道:「乳酪、牛奶和燕麥餅並不能予人一種敏感的性情。」

實際上,僅僅是在維生素被分離提取出來後,這種古老的、魔術般的,然而是錯誤的類比才停止攪亂我們的營養學理論。

發達的「憂鬱」治療術的存在,與普遍信仰在現實生活中有附魔和魔鬼侵襲存在(甚至很多醫生也相信),兩者完全並行不悖。伯頓說,一些人「對附魔之類的故事不屑一顧」,但與之態度相反的人卻是「大多數的律師、神父、醫生和哲學家」。本·瓊森sup(14)/sup在他的劇作《驢也是魔鬼》中,生動描繪了十七世紀人類的心靈是如何在輕信與懷疑之間動搖,又如何一面信賴神鬼之力(首先是相信魔鬼聲譽較為不好的方面),一面卻對新發現的應用科學的力量顯示出傲慢的自信。在劇中,主人公婓茨多雀爾被刻畫為一個對巫術一知半解的人物,他渴望與魔鬼會面,因魔鬼知道寶藏的隱藏之所。但是在相信巫術和撒但之力的同時,主人公也堅信那些騙子發明家、公司發起人(我們的父輩稱呼這種人為「總設計師」)所提出的似乎是理性和科學的計劃。當婓茨多雀爾告訴他老婆,他的「總設計師」已經制定了一個方案,這方案將使他獲得一千八百萬英鎊,並確保他贏得公爵之位時,他的老婆不住搖頭,告誡自己的夫君不要太過相信「這些虛偽的精靈」。「精靈!」婓茨多雀爾大叫起來:

精靈!世間無此物啊,堂客;是智慧,僅僅是智慧。這人藐視魔鬼,對魔鬼的偉績不屑一顧。他靠的是蒸汽車頭和機械,這就是他!他擁有著帶翼的犁,工作起來好比乘著風帆,一忽兒之間,將四十英畝地犁遍!還有那磨坊,他催動機器,將那水瞬間噴射到十里地之外。

無論婓茨多雀爾這位人物如何滑稽,卻依然是一整個時代的典型人物,他們的智力生活橫跨於兩個不同的世界,晃晃悠悠,令人不安。而他對這兩個世界都做最壞的打算(不是做最好的打算),這種悲觀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對於那些冥頑不化者,相較於純科學和對上帝的精神崇拜,神秘主義和「規劃設計」顯然更具吸引力。

正如在盧丹附魔事件中呈現的那樣,在伯頓的書中這兩個世界是共存的,且都被視為理所當然。憂鬱既然存在,便有公認的治療憂鬱的方法。同時世人又普遍認為,得病(無論是心理上還是生理上)的常見原因包括了巫術和附魔,這是不足為奇的!因為「在天上、地上、水裡或地下,沒有哪怕一根頭髮那般細小的真空存在。盛夏裡,空氣中飛滿了蒼蠅,而在任何時候,空氣中都充滿了多得多的隱形的魔鬼(關於這一點,帕拉塞爾蘇斯頑固地一口咬定),因此,魔鬼們使任何人都處於它們製造的混亂之中。」惡靈的數量必然是無窮無盡的,「因為假如我們的一些數學家所言屬實:一塊石頭倘自繁星的天堂或第八層天sup(15)/sup墜落,速度是每小時100英里,那麼它將要花費六十五年或更多的時間才能落到地面,此即是天堂與大地之間的遙遠的距離,有人說,這距離為1億7000萬803英里……在如此巨大的空間內,得有著何等數量的惡靈啊?」在此情況下,真正令人驚訝的不是偶爾出現的附魔,而是絕大多數人穿行在人世間居然沒有附魔!

前文已述,附魔的假設貌似合理,它恰巧對應了一個生理學、心理學謬誤連連的時代,在此時代,生理學還未涉及細胞結構學和真正的化學,而心理學實際上從不考慮潛意識層面的心智活動。附魔現象在過去得到普遍的認可,但在今日,除了羅馬天主教會和一幫招魂士之外,無人再以附魔自娛自樂了。提到招魂士,他們倒是闡明瞭扶乩會上的一些現象,即靈媒使死者仍然存於人世的心智附著在自己身上,可以進入短暫的附魔狀態。至於羅馬天主教會,雖然對死者靈魂附體之說予以否認,但在解釋某些精神、生理的瘋狂案例時,卻引用附魔說;而在解釋某些神秘並難以言傳的情境所引發的某些精神上和生理上的副作用時,又會藉助神力附身的說法。

就我所見,再沒有比附魔的說法更加自相矛盾的了。倒不是說鑑於這一說法是「殘留的古代迷信」,於是便早早將其打入冷宮,而是應該將其視為一種有效的假設,當沒有其他辦法解釋某些案例時,可以謹慎引用。在實踐中,現代的驅魔人似乎贊同說,絕大部分被懷疑為附魔的案例,其實都是因為歇斯底里,運用正常的精神疾病治療法就能對付。然而,他們發現在個別案例中還有歇斯底里之外的其他因素存在,於是他們堅信,只有用驅魔術將惡靈逐出體內,才能使「附魔」患者痊癒。

有人宣稱,宿主的肢體被無形的惡靈(或曰亡靈的「精神因素」)控制,以此來解釋某些現象,比如扶乩時留下的手書和話語。這也是一種附魔,這種附魔現象的早期資料可以在h.麥耶斯所彙編的《人之心性及其不隨肉身亡滅論》一書中找到很多,更近些年代的相關資料,則彙集在m.泰瑞爾《人性論》一書中,可進行方便的討論。

厄斯特萊許教授在這一問題上也做了豐富的論證,他指出,十九世紀時惡魔附體的信仰急劇衰退,然而與此同時,相信亡靈會附身的觀念則越來越流行。因此,較早時代裡的精神病患者們會將其瘋狂諉過於魔鬼,而當「狐狸姐妹」風行之後,則諉過於邪惡的男男女女的亡靈。

隨著近來科技的進步,附魔的觀念又有了新的變化形式。精神病患者常常抱怨被迫受某種無線電波的影響,這無線電波是由他們的敵人發出的。曾經困擾艾娣女士sup(16)/sup多年的邪惡的動物磁力sup(17)/sup,如今轉變為邪惡的電力了。

但是在十七世紀,那時人們還不知道無線電,也很少有人相信亡靈附身。伯頓倒是提及過惡魔不過是源自惡毒的亡靈,但他提及這一說法只是為了斥責其為「荒謬的教條」。對於他來說,附魔是事實存在的,始作俑者只有魔鬼。(兩個半世紀之後,對於麥耶斯來說,附魔依然是事實存在的,但始作俑者只有亡靈。)

魔鬼真的存在嗎?假如存在的話,它們真的寄居在讓娜修女和她同伴體內嗎?我倒是以為,相較於附魔的說法,承認非人類精神(無論其為善、為惡還是中立)存在的可能,在本質上既不荒謬,也不自相矛盾。沒有人逼著我們認為宇宙內只有人和動物有智慧。假如我們承認千里眼、心靈感應、預見力等為事實(其實如今要否定它們是越來越難了),那麼,我們必須考慮到有一些精神的運動,在很大程度上是獨立於時空和物質存在的。假如這是真的,那麼我們似乎沒有理由先驗地否定世上有非人的智慧,不管這種非人的智慧是亡靈的作用,還是目前尚不為人知的宇宙能量所起的作用。(順帶說一句,人的精神如何與身體這種高度組織起來的「宇宙能量漩渦」發生聯絡,我們至今也摸不著頭腦。很明顯,精神與身體確有其聯絡,但能量如何轉化為精神活動,而精神活動又如何影響能量,我們依然一無所知。)

直到現在,在基督教信仰中,魔鬼仍然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其實,這是自基督教誕生之日起就開始的。正如耶穌會修士a.勒非弗神父曾經評論的那樣:「在《聖經·舊約》中,魔鬼沒什麼地位,他的疆域尚未被揭示;只是到了《聖經·新約》,魔鬼才被揭露為一支邪惡武裝力量的頭頭。」在主禱文sup(18)/sup的譯本中,我們請求脫離「惡」。但是,「惡」就一定是中性名詞,而非陽性名詞嗎?sup(19)/sup難道這段禱文中的「惡」不是暗指某個人嗎?「不僅讓我們遠離誘惑,更讓我們遠離那個‘惡人’即撒但。」sup(20)/sup

理論上來說,基督教並非摩尼教sup(21)/sup。對於基督徒來說,「惡」並非實物,它並不真實,也非基督教的核心教義。「惡」僅僅意味著善的缺失,意味著上帝賦予造物的「存在」之衰減。撒但並非惡神阿里曼的別名,也並非如在摩尼教中那樣,惡神意味著黑暗的永恆性與神聖光明的永恆性相互敵對。其實,在數不清的天使之中,撒但僅僅是最計較的一個,它們在特定的時間,選擇背棄上帝。僅僅出於禮貌,我們才稱其為「惡人」。「惡人」有很多,撒但乃是其首領。每個魔鬼都有其個性、氣質、幽默感、奇思怪想和特別喜好。有的魔鬼喜歡權力,有的好色,有的貪婪,有的驕傲,有的自負。此外,有些魔鬼比其他魔鬼的地位更重要,因為即使在地獄裡,這些魔鬼也保留著未墮落之前它們在天使等級中的地位;而地位較低、作用不大的魔鬼,墮落之前在天堂裡不過是些天使或大天使。而那些墮落的主天使、能天使、權天使則構成了地獄中產階級的上層建築。早先的熾天使、智天使則是地獄裡的貴族,魔力巨大,人們甚至能在直徑長達三十里格的圓形範圍內感知到他們的實體存在(根據阿斯摩太提供給緒蘭神父的資訊)。

拋開魔鬼暫時不談,在十七世紀,至少還有一位名為盧多維科·西聶斯特拉里sup(22)/sup的神學家曾堅持說,人類不僅能被魔鬼纏身,或至少附身,而且也能(且更常見)被無惡意的精神的實體所糾纏。例如,農牧神、山澤女神、森林之神賽特,或歐洲農民口中的大地精,或現代心理研究者筆下的騷靈。根據西聶斯特拉里的說法,絕大多數的夢魘、魅魔,其實不過是自然現象,並不比毛茛好,也不比蚱蜢壞。但是不幸的是,在盧丹無人提及這一溫厚的理論,而是將修女們那瘋狂而淫蕩的想象,全部歸結為撒但及其使者的敗壞。

請允許我再重複一遍,神學家們對摩尼教的二元論是小心提防的,可無論在任何時代,如果從行為舉止上看,絕大部分基督徒似乎都認為,魔鬼才是第一原則,與上帝佔據相同的地位。他們非常關心惡魔,想知道如何消滅惡魔,遠勝過他們關心善事、關心如何加深個人的善意或提升人類總體的善良。由此導致的對惡魔持續、深切的關注往往是災難性的。比如,十字軍的興起並非是為了心中的上帝,而是為了驅逐他人心中的魔鬼。十字軍從未成功改良過這個世界,待此運動湮滅後人們發現,世界與之前相比一如既往,有時還明顯更糟糕一些。如果我們主要考慮惡魔的問題,那麼無論我們的初衷何等良善,終究都會給惡魔的顯身創造良機。事實上,雖然摩尼教的教義在生活中有頻繁的表現,但基督教的教義中從未認可它。關於這點,基督教區別於現代共產主義、國家主義的偶像崇拜。現代的偶像崇拜,不僅在行為上奉行摩尼教主義,而且在信條、理論上也奉行不誤。今天,世界到處都以為我們站在光明這一邊,而他們站在黑暗那一邊,這彷彿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既然站在黑暗那一邊,那麼他們應該受懲罰,我們自當可以運用最邪惡的手段將其消滅(我們既然是光明的那一邊,所作所為自然光明正大)。如果用偶像崇拜的語言來說,那麼我們就是善神瑪茲達,而他們是惡神阿里曼——邪惡之道,身居二十世紀的我們,正在竭盡所能阻止我們的時代被妖魔攻城略地。然而,這不正是那些驅魔人在盧丹一切所作所為的翻版嗎?只是他們的舞臺更小罷了。出於宗派的政治利益,而像崇拜偶像般信仰上帝的存在,且將一思一行聚焦於惡魔的勢力,這些驅魔人不也正是在竭盡所能地阻止撒但(他們相信自己鬥爭的對手正是撒但)取得勝利嗎?幸虧這樣的事情只發生在那時那地。

從眼下的目標出發,我們既沒必要承認,也沒必要否認世間有非人類的智慧能寄居於男女的身體之中。我們只需問自己一個問題:假設非人類的智慧確實存在,那麼是否有理由相信,它們要對發生在盧丹的烏爾蘇拉修會事件負責?現代的天主教歷史學家一致認為格蘭第是清白無辜的,對他的審判和定罪實在無稽;但還有一些人(阿貝·布雷蒙在其《法國文學史中的宗教思想》中列出了他們的名字)仍然相信修女們的確是被真正的魔鬼附身了。任何一個查閱過相關資料的人,任何一個哪怕只知道一丁點兒變態心理學知識的人,居然還能持有這樣的觀點,對此,我實在無法理解。其實,盧丹修女們的所有行為,無一不能在眾多歇斯底里發作的案例中找到對應的病例,而這些歇斯底里都已被現代精神病醫生治癒了。況且,也沒有證據表明,有任何一名修女曾顯出過任何被羅馬教會視為魔鬼附身標誌的超能力。

那麼,如何區別真正的附魔與騙局或疾病症狀之間的區別呢?羅馬教會列出了四種測試的方式:語言測試、超能力測試、升空測試、千里眼和預見測試。假如一個人突然能理解,或者更厲害,能說出一種自己在正常情況下完全不會的語言;假如一個人可以當眾升空,或表現出難以解釋的力量;假如一個人能準確預言發生在未來的事或描述發生在很遠地方的事,那麼,就可以推測此人附魔了。(當然,也可以換一種說法,這個人也可能是領受了聖靈,因為在許多案例中,神蹟和惡魔的奇蹟沒有區別。但附魔者是在迷狂中升空,這不同於那些於狂喜中領受聖靈後的升空者,後者只能是那些德高望重的祖先,而且他們終將去往的是天堂。通常,很難去評估這些祖先的昇天是真是假。因為哪怕是某些最神聖的聖人,也曾被懷疑利用魔鬼的手段製造假的「超感官知覺」現象或「念動力」現象。)

這就是附魔的官方定義,這一定義悠久而神聖。但是對於我們來說,這類「超感官知覺」「念動力」的現象僅僅證明,靈魂密不透風的古老觀念是站不住腳的。需知,在自我意識層面之上和之下,存在著範圍龐雜的潛意識活動,其中一些潛意識活動要比自我壞,一些要比自我好,一些比自我蠢得多,一些(在特定情況下)比自我聰明得多。在其邊緣,潛意識自我與「非我」和精神的介質重疊、融合,各種自我sup(23)/sup浸浴在這精神介質中,並通過此精神介質直接進行相互的交流,以至於與宇宙之心相通。

而在潛意識層面的某處,個體的心智與能量相接觸,其接觸不僅是在個體身體內部發生,而且(假如可以信任某些奇聞異事或統計資料的話)也在個體的身體外部發生。我們已經知道,古代的心理學受自身教條的束縛,被迫忽視潛意識層面的心理活動;於是,為了能對可見事實做出解釋,當時的人們不得不以魔鬼的存在作為論證的前提。

且讓我們設身處地,站在盧丹的驅魔人和其同代人的立場,以他們的智慧去思考問題。在認可教會關於附魔的定義為合法之後,我們再來看看斷言修女們附魔、教區長為巫師的相關證據。我們先來看看語言測試方面,因為這是判斷附魔與否最為簡易,也是在實踐中使用最為頻繁的方法。

在古代,對於所有的基督徒來說,通曉不同的語言/會說方言,實在是非凡的恩賜,這一免費的饋贈源於聖靈。然而,這個世界從來都不是非黑即白,通曉不同的語言/會說方言也被視為魔鬼附身的明顯症狀之一。在大部分案例中,所謂的「語意含混不清」,並非指一些至今為止不為人知的語言說起來是不是清楚的問題,其實它指的是如下的表達方式:其發音或多或少是清晰的,語速很快,或多或少也有些條理,表達上與某些傳統說法近似,因此良善的聽眾雖可以聽明白,卻寧願將之視為某種他們碰巧熟悉的語言的一種隱晦的表達。當人們處於出神狀態之時,如果對正常情況下某種完全不懂的語言忽然明確表現出相當認知的話,一般在經過調查後就會發現,這種語言其實是他們幼年時說過,不過後來又忘記的;或者他們曾經聽人說過這種語言,雖不曾理解其意義卻熟悉了它的發音。照h.麥耶斯的說法,「尚少證據證明人通過別的途徑能夠掌握以前從未接觸的大量新知識,比如新的語言、更高一級的數學知識——心靈感應術除外」。

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通過在心理學上系統地對出神狀態下的通靈術和自動寫作進行研究,我們發現任何自稱附魔者似乎都很難通過毫不含糊、表達明確的語言測試。可以明確的是,在這種語言測試中完全不合格的案例極多,而成功過關的案例大抵受到測試者的偏袒,並不能令人信服。教會方面有一些關於附魔事件的調查,在運用語言測試方面還是頗具創意的,效果亦甚佳。例如,1598年瑪爾蒂·布羅西耶因展示附魔症狀而出名,症狀之一即是當禱告者或驅魔人在她面前朗誦經文時,她便大肆抽搐起來。(魔鬼憎恨上帝與教廷,因此一旦聽聞《聖經》或《祈禱書》中神聖的語言,自然易於狂怒。)為了測試瑪爾蒂超常的拉丁文知識,奧爾良主教開啟了聖白託略的佈道文,莊嚴地朗誦起以弗所的婦女那個不太光彩的故事sup(24)/sup。朗誦的效果非常奇妙,那洪亮的第一句還沒讀完,瑪爾蒂就倒地打滾,且詛咒起主教,稱其朗誦聖文,使她備受折磨。值得注意的是,此舉並未終結瑪爾蒂的附魔生涯,實際上反而幫助她獲得了更多的勝利。她逃離了主教,將自己置於方濟會的羽翼之下,方濟會聲稱她受到了不公的迫害,其後便利用她吸引大量觀眾來觀看驅魔儀式。

據我所知,在對付烏爾蘇拉修女時,從未用聖白託略的佈道文的大作來做測試。最接近這種測試法的要數一位來盧丹遊覽的貴族所施,他交給驅魔人一個盒子,低聲告訴驅魔人,盒子裡有一些極其神聖的遺物。這盒子便被用來對付女院長,她立刻表現出極大的痛苦症狀,且怒火沖天。善良的修道士們非常得意,將盒子歸還其主。這位貴族當面開啟了盒子,結果,盒子裡除了一些灰塵外,完全是空的。驅魔人叫起來:「哎呀,大人,你對我們使了怎樣的惡作劇啊?」此位貴族的答覆是:「尊敬的神父,你們對我們又是耍了怎樣的滑頭呢?」

在盧丹,簡單的語言測試其即時常使用,但總是不成功。德·奈昂堅信修女附魔之事為真,為此他記錄下了一件事,並認為此事毫無疑問屬於奇蹟。尼姆sup(25)/sup主教以希臘語命令克萊爾修女把她的念珠給他,並說了一句「萬福馬利亞」。結果克萊爾修女最先拿過來的是一根大頭針和一些八角。主教強使她執行命令,她便說:「我知道你要的是什麼東西。」然後終於將念珠拿過來,並被迫說了「萬福」。

在大部分的案例中,所謂的奇蹟遠沒有這般令人震驚。所有對拉丁文一竅不通的修女,其體內寄居的魔鬼對拉丁文同樣也大字不識。為了解釋這奇怪的巧合,一位方濟會的驅魔人在一次佈道中說,魔鬼中也是有文盲的。而在盧丹事件中,受過教育的魔鬼看來都附在了女院長身上。但即使讓娜身上的魔鬼也明顯並非博識之鬼。

這裡有一段正式記錄,時為1632年11月24日,當著德·塞裡賽先生的面,舉行了一場驅魔儀式。「巴雷先生擋住附魔者的去路,用拉丁文質問魔鬼:‘你崇拜何人?’回答是:‘耶穌·基督。’sup(26)/sup本地監獄管理辦公室審判員丹尼爾·德魯安先生立刻大聲指責:‘這個魔鬼前言不搭後語。’於是,驅魔人便換了種方式詢問:‘你崇拜的那東西,究竟是什麼?’回答是:‘耶穌·基督。’sup(27)/sup對此,許多人評論說:‘瞧瞧,這拉丁文糟透了!’但是驅魔人反駁說,她已經說過‘我崇拜你,我主耶穌·基督’sup(28)/sup。恰在這時,一位年輕的修女跑進來,不停大叫著:‘格蘭第,格蘭第!’然後那位庶務修女克萊爾也跑進來,像馬一樣嘶叫著。」(幸虧有人來打岔。)可憐的讓娜!她從來對拉丁文所知無多,並不清楚有關主格、賓格、呼格這些亂七八糟的廢話。「jesuschristus」「jesuchriste」,她可是把她所能記得的全部說出來了呀,他們卻仍然說她的拉丁文糟糕透頂!

與此同時,德·塞裡賽先生宣稱,他很願意相信附魔一事屬實,「只要那位女院長能直截了當地回答他兩三個問題。」但是,他雖問了問題,卻沒有得到回答。讓娜修女被徹底難倒了,只得以抽搐和嚎叫來掩飾躲藏。在讓娜這次極其牽強的表現之後,第二天,巴雷去找德·塞裡賽抗議,宣稱自己的行為清白無辜,不帶有個人情緒或心懷不軌。「他將聖盃sup(29)/sup放在頭頂,禱告說,假如在有關修女的所有事情上,他的舉止有任何不當,或有所暗示和慫恿,此杯便將砸暈他。待他的表演結束,輪到加爾默羅修會的長老,此人向前數步,提出同樣的抗議和詛咒,他也將聖盃放在頭頂,禱告說,假如在此事中他曾犯罪或所為不當,願大坍、亞比蘭的詛咒落在他身上sup(30)/sup。」

巴雷和長老或許足夠瘋狂,完全不顧自己行為的性質。毫無疑問,當他們發此毒誓之時是問心無愧的。我們注意到,米尼翁教士倒是很狡猾,未曾將什麼東西放在自己頭上,也未曾發下雷霆之誓。

當附魔事件熱鬧之時,一批英國遊客拜訪了盧丹市,其中最著名的幾個人中有年輕的約翰·梅特蘭sup(31)/sup,他是後來的勞德岱爾公爵。

梅特蘭的父親曾對自己的兒子說,有一個蘇格蘭的農婦,一個魔鬼借這農婦的口,曾糾正過某位神父糟糕的拉丁語,可見這年輕人是在對附魔一事深信不疑的氛圍中長大成人的。為了當面目睹附魔的情況,以驗證自己的信仰,梅特蘭跨越大海,做了兩次大陸之旅,一次是去安特衛普,一次便是來到盧丹。在這兩處地方,他都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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