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還有那麼多目擊證人。脫衣酒吧後面的那個男人和他朋友,加上計程車司機,還有脫衣酒吧的保安。他們都認識他啊。」
「嗯哼,而且既然他已經被逮捕了,相信我們一定會從先生請進酒吧找到更多的目擊證人。大多是單身漢,因為他們不需要向老婆解釋跑那去幹什麼。我還是應該再等等,或許我應該給高中打個電話,查查他在謀殺當天的動向,但這大暑假的毫無意義。除了‘他不在這兒’之外,他們還能告訴我什麼?」
「你害怕一旦開始訊問,他就會知道。」
這在當時看來似乎是顯而易見的,但現在看來卻只是愚蠢,錯,是粗心大意蠢到家了。「我這一生在工作上犯過一些錯誤,但都沒有像這樣。我好像瞎了眼似的。」
她使勁搖搖頭說:「你還記得你告訴我你打算怎麼做的時候,我說的話嗎?」
「記得。」
「放手去做吧,儘快把他從那些男孩身邊帶走。」當時她是這樣說的。
他們坐在那裡,隔著餐桌看著彼此。
「這不可能。」珍妮特終於開口說。
拉夫用手指指著她說:「我想你已經想到問題的核心了。」
她若有所思地呷了一口茶,然後隔著杯沿看著拉夫:「有句老話說,每個人都有二重身。我認為埃德加·愛倫·坡甚至還寫了一個關於它的故事,叫《威廉·威爾遜》。」
「愛倫·坡的小說創作先於指紋和dna技術。我們目前還沒有dna報告——檢驗結果尚懸著——但如果結果是他的,兇手就是他,那樣我可能就沒事;如果是別人的,他們就會把我送到瘋人院去。之後我就會丟掉工作,被控非法拘捕,就這樣。」
珍妮特拿起一片吐司,然後又放下。「‘這兒’有他的指紋,‘這兒’還會有他的dna,我很確定。可是拉夫……你卻沒有任何‘那兒’的指紋或dna,‘那兒’,蓋城的會議,不管去參加會議的是誰。如果是特里·梅特蘭殺了那個孩子,而參加會議的是他的替身呢?」
「如果……你是說特里·梅特蘭有一個失散的同卵雙胞胎,兩個人具有相同指紋和dna,那不可能。」
「我沒那麼說,我是說你沒有任何法醫證據證明蓋城的那個人是特里。如果特里當時在‘這兒’,法醫證據也證明他在‘這兒’,那麼那個替身肯定在‘那兒’。這是唯一講得通的。」
拉夫瞭解其中的邏輯,在珍妮特喜歡讀的偵探小說裡——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雷克斯·斯托特的、哈蘭·科本的——在終章的核心部位,屆時各大主人公馬普爾小姐、尼諾·沃爾夫或邁倫·波利塔就會揭秘,呈現一個無懈可擊、不容置疑、堅如磐石的事實: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
但如果拉夫堅信「這兒」的目擊證人,他就必須同樣堅信那些聲稱和梅特蘭一起在蓋城的目擊證人。可他怎麼能不懷疑他們呢?朗德希爾、奎德和格蘭特都是英語組的同事,他們每天都見梅特蘭。拉夫該相信那三名老師勾結串通姦殺了一個孩子,還是他們和一個天衣無縫完美扮演的替身共處了兩天卻絲毫未察覺呢?可即便他自己相信,比爾·塞繆爾斯能令陪審團信服嗎?尤其是特里擁有霍伊·戈爾德這樣老練狡猾的辯護律師的支援。
「咱們上床睡覺吧,」珍妮特說,「我給你吃一片我的安必恩(美產安眠藥),然後給你揉揉背,明早就會好多了。」
「你覺得會嗎?」拉夫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