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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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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鎮上有兩個啞巴,他們老在一起。每天清早,他們從屋裡出來,胳膊挽著胳膊,一路走著去上班。這兩個朋友很不一樣。引路的是個肥胖又迷糊的希臘人。在夏天,他喜歡穿一件黃色或者綠色的馬球衫,前襟被他隨便塞進褲子裡,後襟則鬆鬆垮垮地放下來。天要是再冷點,他就再套一件難看的灰毛衣。他的臉是圓的,泛著油光,眼皮總是半耷拉著,雙唇彎曲,露出溫和愚蠢的微笑。另一個啞巴長得高。他的眼神敏銳、聰明。他的衣著無可挑剔,非常莊重。

每天清早,這倆夥伴一起默默地走上小鎮的大街。走到某家兼賣糖果的水果店時,他們會在店外的人行道稍作停留。那個希臘人斯皮諾斯·安東納帕羅斯給他表兄打工,水果店是他表兄的。他要做的活有:做糖果和蜜餞,拆箱卸水果,店內清潔。那清瘦的啞巴約翰·辛格,總是把手放在朋友的手臂處,深深看一眼他的臉才離去。分別後,辛格便穿過馬路,一個人走到珠寶店,他是珠寶店的銀器雕刻師。

傍晚時,兩人又在一起了。辛格回到水果店,等待安東納帕羅斯下班回家。希臘人懶洋洋地開啟一箱桃子或者甜瓜,要不就在店後面的廚房裡,看報紙漫畫。離開前,安東納帕羅斯總是先從某個櫥櫃裡開啟一個他白天藏好的紙袋,裡面是他收好的食物——水果、糖果,或一節豬肝香腸。通常,安東納帕羅斯在離店前,先挪蹭到店鋪前頭的玻璃櫃處,那裡面放著肉和乳酪。他拉開櫃子後門,肥胖的手愛撫著垂涎已久的美味。有時,他的老闆表兄沒看見他。如果被他看見了,他會久久地瞪著表弟,僵硬蒼白的臉露出警告的意味。安東納帕羅斯憂傷地將美味從櫃子的一角移到另一角。這個時候,辛格會站得筆直,雙手插在口袋裡,眼睛看向別處。他不想看到兩個希臘佬的這一幕。因為,除了喝酒和某種單獨隱秘的享樂,安東納帕羅斯熱愛吃超過世上一切。

暮色中,兩個啞巴一塊兒緩緩地走回家。回到家,辛格老和安東納帕羅斯說話。他打著一連串飛快的手勢比劃詞語,表情急切,灰綠色的眼睛閃閃發亮。辛格用他瘦削有力的手,將白天發生的事情都說給安東納帕羅斯聽。

安東納帕羅斯慵懶地靠坐著,看著辛格。他很少動手說什麼話——要說,也只想說他要吃東西、要睡覺或者要喝酒。表達這三種需求時,他的手勢都是一樣地模糊和笨拙。夜裡,如果喝得不太醉,他會跪在床前,禱告一會兒。他胖乎乎的手劃出禱詞「聖耶穌」「主」或是「親愛的瑪利亞」,它們是安東納帕羅斯唯一要說的話。辛格從來不知道他講的話夥伴到底聽懂了多少,不過,這點並不要緊。

他們合租在靠近小鎮商業區的一棟小房子的樓上。那兒有兩間房。安東納帕羅斯在廚房的煤油爐上煮他們的每頓飯。有幾把樸素的直背餐椅給辛格坐,安東納帕羅斯坐一張墊得很厚的沙發。臥室的傢俱基本就是希臘人睡覺的雙人大床,上面鋪了舒適的鴨絨被,還有一張窄窄的帆布床,給辛格睡的。

晚飯總要吃很久,安東納帕羅斯熱愛食物,動作又非常慢。飯後,大塊頭希臘人會躺在沙發上,用舌頭細細地舔每一顆牙齒,或許是有特別的美味,或許是想留住食物的味道。辛格則在洗餐具。

有些夜晚,兩個啞巴會下象棋。辛格一直很喜歡下棋,幾年前就想教安東納帕羅斯下棋。一開始,他的夥伴對在棋盤上把棋子挪來挪去提不起興趣。後來,辛格開始往桌下放一瓶好喝的,課後才拿出來。希臘人從沒弄明白「馬」的不規則走法和「皇后」掃蕩一切的機動能力,但他學會了開局的幾個步驟。他喜歡白棋,如果給他黑棋,他就不肯下了。走過開局的幾步後,辛格便一個人把棋下完,他的夥伴在邊上看著,昏昏欲睡。要是辛格狠狠地擊殺自己的人馬,葬送了黑國王,安東納帕羅斯會因此得意洋洋,愉悅得很。

兩個啞巴沒有別的朋友,只要不上班,他們都待在一塊兒。每天過得大體相似,他們既然那麼獨來獨往,也就不曾受到什麼干擾。他們每週去一趟圖書館,辛格要去借懸疑小說。星期五晚上,他們會去看電影。領薪的那天,他們一般會去「海陸軍商店」樓上的「十分錢影樓」,給安東納帕羅斯拍張照片。這就是他們習慣的固定去處,而鎮上還有許多地方他們不曾見過。

小鎮位於南方腹地的中央。夏天很漫長,寒冬的月份少之又少。天空藍得澄澈明亮,烈日耀眼地燃燒著,幾乎總是如此。到了十一月,會下寒冷的細雨,之後也許有霜凍,接著就是短暫的冬季。冬天是變幻無常的,但夏天是永遠的炙熱。小鎮其實挺大的。大街上有著成片的樓房,都是兩到三層的商店和寫字樓。然而,鎮上最大的建築物是工廠,大部分居民在裡面上班。這些棉紗廠規模龐大,生意興旺,小鎮工人則大多數都很窮。街道上的行人臉上往往是飢餓孤獨的絕望表情。

然而,兩個啞巴一點兒也不寂寞。在家裡,他們滿足地吃吃喝喝,辛格用手和老夥伴熱切地交談,講他的一切想法。歲月就如此寧靜地流逝,辛格三十二歲了,和安東納帕羅斯在小鎮已經待了十年。

後來有一天,希臘人生病了。他坐在床上,手按著腹部,大顆大顆的淚珠沿臉頰滾下來。辛格去找夥伴的表兄,那水果店老闆,同時給自己請好假。醫生給安東納帕羅斯制訂了食譜,讓他以後不可再喝酒。辛格嚴格地執行醫生的指令,終日坐守病榻,竭盡所能讓時間流逝得快點。但是,安東納帕羅斯只是用眼角惱火地看著他,悶悶不樂。

希臘人變得很煩躁,老在辛格為他準備的果汁和食物裡挑毛病,並不時地讓夥伴扶他下床來祈禱。他跪下的時候,碩大的臀部沉沉地壓在滾圓的短腿上。他笨拙地揮手,唸叨著「親愛的瑪利亞」,然後緊握著脖子上一條齷齪細繩上懸掛的小黃銅十字架。他的大眼睛朝上盯著屋頂,眼神恐懼。祈禱後,他心情陰鬱,不許夥伴和他說話。

辛格很耐心,盡力而為。他畫了一些小畫,有一次,他給夥伴勾勒了一幅肖像哄他開心。肖像畫傷了胖希臘人的自尊,直到辛格把他的臉畫得年輕英俊,塗上金黃的頭髮、瓷器藍的眼睛後,他才肯和解。然而,他又試圖掩飾他的愉悅。

在辛格的悉心照料下,一週之後,安東納帕羅斯就能回去上班了。可是,他們的生活卻從此起了變化。麻煩來了。

安東納帕羅斯身體恢復了,人卻變了。他變得暴躁易怒,夜晚不再滿足於屋裡的寧靜生活。他想要外出,辛格便在背後跟隨。安東納帕羅斯走進一家餐館,兩人坐下來後,他就偷偷地把方糖、胡椒罐或者銀器皿放到口袋裡。辛格會為他拿走的東西付錢,所以沒造成麻煩。回到家,他責怪安東納帕羅斯,那胖希臘人只是看著他,淡淡地笑著。

幾個月過去了,安東納帕羅斯的惡習更嚴重了。有天中午,他從表兄的水果店平靜地走出來,到馬路對面的第一國家銀行大樓,公然朝牆壁撒尿。有時,他在人行道上遇見看起來不順眼的人,會撞過去,用胳膊肘和肚子推別人。有一天,他走進一家商店,沒給錢就徑直將一個落地燈拖出來,還有一次,他企圖把陳列櫃裡的一輛電動火車拿走。

這是一段讓辛格筋疲力盡的日子。午飯的時間,他得不停地陪著安東納帕羅斯到法庭去處理那些法律糾紛。辛格變得對法院裡的程式瞭如指掌,終日處於焦慮之中。他銀行裡的存款逐漸耗光在繳納保釋金和罰款上。為了讓夥伴免受偷竊、有傷風化、人身攻擊等指控而入獄,他想盡辦法,費盡錢財。

安東納帕羅斯的老闆,那個希臘表兄壓根不管這些破事。查爾斯·帕克(表兄的名字)繼續讓安東納帕羅斯待在店裡,卻對他擺出一張蒼白緊繃的臉,沒有幫過他一點兒忙。辛格對查爾斯·帕克懷有異樣的感覺,他開始討厭他了。

辛格活在持續的混亂與憂慮裡。安東納帕羅斯卻是滿不在乎,無論發生什麼事,淡然無力的微笑永遠掛在他臉上。以往那些年,辛格曾覺得夥伴的微笑裡有某種玄妙和機智。他從不知道安東納帕羅斯究竟瞭解多少,在想什麼。如今,辛格覺得自己從這個胖希臘人的表情裡察覺到某種狡黠與戲弄。他搖晃夥伴的肩膀,直到搖累了,用手語一遍遍地解說。一切徒勞無功。

辛格的所有錢都花光了,他不得不向他的珠寶店老闆借錢。有一次,他沒錢付保釋金,安東納帕羅斯在牢裡待了一晚。第二天,辛格來接他出去,他大生悶氣,不肯離開。晚餐時的醃豬肉和澆了糖漿的玉米麵包讓他很享受。新的住處和室友也使他愉快。

他們一直獨來獨往地生活,陷入困境了,辛格也找不到任何人來幫忙。沒有什麼能阻止或治癒安東納帕羅斯的惡習。在家裡,他有時煮點在牢裡吃過的新鮮菜式,出了門,則完全預料不了他的一舉一動。

終於,最後的麻煩來找辛格了。

有天下午,他到水果店接安東納帕羅斯時,查爾斯·帕克遞給他一封信。信裡,查爾斯·帕克向辛格解釋他已安排好,要將表弟送到兩百英里外的州立瘋人院。查爾斯·帕克動用了他在小鎮的關係,細枝末節都辦妥了。安東納帕羅斯下週就要離開,住到瘋人院去。

辛格把信來回讀了幾遍,他的腦袋一片空白。查爾斯·帕克隔著櫃檯和他說話,他卻壓根不想讀他的唇形,不想理解。最後,辛格掏出隨身攜帶的便箋本,在上面寫:

你不能這麼做。安東納帕羅斯必須和我在一起。

查爾斯·帕克激動地搖著頭。他的美語不太好。「不關你的事!」他反反覆覆地說。

辛格知道一切都結束了。希臘人生怕某天要為表弟擔責。查爾斯·帕克的美語儘管不大靈光,但他精通美元之道,他利用錢和關係,毫不遲疑地把表弟送到瘋人院去。

辛格束手無策。

接下來一週,充滿了各種狂躁之舉。辛格不停地說話。手儘管揮舞不休,要說的話卻始終道不盡。他想對安東納帕羅斯傾訴一切,然而沒有時間了。他灰色的眼睛發亮,他伶俐機智的面孔變得無比緊張。安東納帕羅斯昏昏然地看著他,究竟聽懂了多少,辛格毫無把握。

然後,安東納帕羅斯要走的日子到了。辛格拿出自己的手提箱,把他們共同財物裡最值錢的東西仔細打包好。安東納帕羅斯為自己做了午飯,以備路上吃。傍晚,他們最後一次挽著胳膊在街上散步。那是十一月底的寒冷下午,空氣裡有一圈圈他們撥出的氣息。

查爾斯·帕克要和表弟一起去,但在車站,他遠遠地站著,和他們保持距離。安東納帕羅斯隨人流擠進汽車,在前排一個座位上折騰了半天才坐下來。辛格隔著窗戶看著他,打著絕望的手勢,要和他的夥伴最後一次交談。但安東納帕羅斯忙著檢查他的午餐盒,並沒有留意。直到汽車啟動,要從路邊開出來,他才扭頭看辛格。他的笑容散淡遙遠,彷彿他們早已相隔千里。

隨後的數週如同夢境。在珠寶店,辛格終日伏案工作,到了夜晚,一個人走回家。除了睡覺,什麼都不想。下班一回到家,他就躺到帆布床上小睡片刻。躺在那兒迷迷糊糊的時候,總要做夢。所有的夢裡都有安東納帕羅斯。他的雙手緊張地抽動,夢裡的他在和安東納帕羅斯說話,而後者正看著他。

辛格試圖回憶認識夥伴以前的時光。他試著梳理年輕時發生的某些事情。可是,他想要回憶的那些事裡,沒有一件像真實的。

他想起一件特別的事,只是,這事對他毫不重要。辛格記得,雖然自己一出生就聾了,卻從來不是一個真正的啞巴。他很小就被遺棄,成了孤兒,被人送進聾啞人機構。他學會了手語和閱讀。九歲之前,他就會用美式的單手手語來交談,後來又掌握了歐式的雙手手語。他學會觀察人們唇部的運動以理解他們說的話,後來,還有人教會了他講話。

在學校時他是公認的聰明人,他的功課學得比其他同學都要快,但他從不習慣用嘴說話。那使他不自在,老感覺嘴巴里的舌頭像頭鯨魚。看見人們臉上的茫然表情,他感覺自己說話的聲音一定像某些動物,或者他的發音讓人厭惡。對他來說,用嘴說話是痛苦的事,而他的手則隨時可比劃出他想說的詞語。二十二歲時,他從芝加哥來到這個南部小鎮,隨即遇到了安東納帕羅斯。從此他再也沒用舌頭說過話,因為和安東納帕羅斯在一起,無此需要。

一切都不像真的,除了和安東納帕羅斯在一起的十年。在他恍惚的夢裡,他的夥伴看起來真實生動,醒來後,巨大的孤獨使他心痛。他偶爾會給安東納帕羅斯寄箱東西,卻從未收到迴音。在終日的空虛與昏昏然中,幾個月就過去了。

到了春天,辛格有點變化。他睡不著覺,身體焦躁不安。夜晚,他在屋裡枯燥地走來走去,無法排解多餘的精力,只有天亮前的幾小時他才能稍微休息——昏沉沉地入睡,直到上午的光線像把彎刀突然刺開他的眼皮。

他開始在鎮上晃悠,以此消磨夜晚。安東納帕羅斯生活過的房子他再也待不下去了,便在離鎮中心不遠的一棟雜亂無章的公寓裡租了個房間。

他在一家隔了兩條馬路的餐館裡吃飯。餐館位於長長的主街的盡頭,名字叫「紐約咖啡館」。第一天,他飛快地瀏覽了選單,寫了張字條交給老闆。

每日的早餐,我要一個雞蛋、一片吐司和一杯咖啡——0.15美元

中餐,我要湯(種類隨意)、一份夾肉三明治和一杯牛奶——0.25美元

晚餐請給我上三種蔬菜(除了捲心菜都可以),魚或者肉,一杯啤酒——0.35美元

謝謝。

老闆讀了字條,警覺老練地瞥了他一眼。他是個嚴厲的人,身材中等,蓄著漆黑濃密的鬍子,他的臉部下方看著像塊鐵板。他通常站在收銀臺的角落裡,雙臂疊抱在胸前,沉默地觀察著周圍的一切。辛格對這個男人的臉漸漸熟悉了,畢竟,一天三頓都在他的店裡吃。

每到夜晚,啞巴要在街上獨自漫步好幾個小時。有時候,颳起三月溼冷的風,夜晚變得寒涼,還下著很大的雨。但他都不在意。他走路的樣子煩躁不安,雙手永遠緊緊地插在褲兜裡。幾周過去後,天氣變得暖和慵懶。他的焦躁逐漸被疲憊取代,他的樣子看起來很平靜。他的臉上漸漸露出憂鬱而平靜的表情,這表情通常在很悲傷或很睿智的人們的臉上才能見到。可他仍然在鎮上四處晃悠,總是一個人,沉默無語。

2

一個漆黑悶熱的初夏夜晚,比夫·布瑞農站在「紐約咖啡館」的收銀臺後面。深夜十二點。外面的街燈早已熄滅,咖啡館的亮光在人行道上投下清晰的黃色矩形。街上荒涼無人,但咖啡館裡有六七個顧客,喝著啤酒、桑塔·露西亞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漠然地等候著,他的胳膊肘靠在櫃檯上,拇指擦著他的鼻尖。他的眼神專注,特別留心著一個又矮又胖穿工裝褲的男人,那個男人已經喝醉,吵吵鬧鬧的。間或,他的目光落在啞巴身上——那人獨自坐在餐廳正中的一張桌子前,或者落到櫃檯前的幾個顧客身上。不過,他的目光總會回到那個醉醺醺的、穿工裝褲的男人那裡。夜深了,櫃檯後的比夫繼續沉默地等待。終於,他最後掃了一眼餐館,向通往樓梯的後門走去。

他輕輕地走進樓上的那個房間。裡面很暗,他小心翼翼地走。走了幾步,他的腳指頭碰到了什麼硬邦邦的東西,便蹲下身子,摸索地板上那個手提箱的把手。他在房間裡沒待幾秒鐘,正要離開時,燈亮了。

艾莉斯從亂糟糟的床上坐起來,看著他。「你動那個箱子做什麼?」她問,「你難道就不能把那個瘋子直接打發掉?早被他喝光的東西還得給回他?」

「你先清醒一下吧,自己下去。去叫警察,讓他和一堆戴鐐銬的犯人泡在一起,每天吃玉米麵包和豆子。去吧,布瑞農太太。」

「他明天要是還在下面,我會的。但你別動那個箱子,它不屬於那個白吃白喝的傢伙了。」

「我瞭解那些白吃白喝的人,布朗特不是那種人,」比夫說,「至於我自己,我不太瞭解我自己,但我肯定不是小偷。」

比夫平靜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樓梯上。房間裡的空氣沒有樓下那麼汙濁和悶熱,他決定在這裡多待一會兒,用冷水潑洗一下臉,然後再回去。

「我可是早和你講過,你要是今晚不把那個傢伙打發掉,我會做什麼。白天他就在後面睡覺,到了晚上你讓他吃吃喝喝。一個星期了,他一分錢沒掏過。他那些瘋瘋癲癲的言論和舉止只會將體面的生意都毀掉。」

「你不瞭解人,你也不瞭解生意,」比夫說,「我們討論的這傢伙,十二天前第一次來到這裡,在鎮上誰也不認識。剛到那一週他就給了我們二十美元的生意,至少二十。」

「接著,他就賒賬了,」艾莉斯說,「賒了五天,醉得一塌糊塗,簡直有損體面。再說了,他除了是個癟三,是個怪物,其他什麼都不是。」

「我喜歡怪物。」比夫說。

「我就料到你喜歡!我知道你肯定會喜歡,布瑞農先生,你自己就是一個怪物。」

他揉擦著深色的下巴,不再理會她。他們婚姻生活的頭十五年裡,他們只是簡單地稱呼對方「比夫」和「艾莉斯」。後來,某次爭吵之後,他們開始稱呼對方「先生」和「太太」,從那以後,他們的關係再沒有好到足夠把稱呼改回去。

「我這是警告你,明天我下去時,他最好別在那裡。」

比夫走進浴室,洗過臉後,他覺得還有時間剃一下鬍子。他的鬍鬚又黑又密,彷彿留了三天。他站在鏡子前,搓著臉沉思。他懊悔和艾莉斯說話。和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在那個女人身邊,他永遠做不了真實的自己。他變得粗暴、渺小和庸俗,就像她一樣。比夫的眼睛冷漠地凝視著,下垂的眼皮將眼睛遮去一半,彷彿嘲弄一切。長繭的小指上戴著一枚女式婚戒。身後的門開著,通過鏡子,他能看見躺在床上的艾莉斯。

「聽著,」他說,「你的問題是你缺乏真正的善意。我認識的女人裡,只有一個具有我所講的這種善意。」

「嗤,我知道你會做世上別的男人都羞於啟齒的事。我瞭解你——」

「也許,我說的是好奇心。重要的事情你都看不見,聽不到。你從不觀察,不思考,從不動腦子想問題。也許這就是我們之間最大的區別。」

艾莉斯幾乎又睡著了,透過鏡子,他漠然地看著她。在她身上,沒有什麼特徵能吸引他的注意力,他的目光從她淺褐色的頭髮滑到她的一雙腳在被子裡形成的粗胖輪廓。她臉部的柔和線條連著圓實的臀部和大腿。她不在身邊時,他腦子裡想不起她的任何特徵。她在他的記憶中只有一個整體的、無破綻的形象。

「看人間百態的樂趣你從沒有體會過。」他又說。

她的聲音疲倦。「樓下那傢伙就是一齣戲,沒錯,也是一個馬戲團。可我受夠他了。」

「見鬼,那個人對我毫無意義,既不是我的親戚,也不是我哥們兒。你就是不懂,收集完整的一套細節,你會看到某種真實的東西。」他擰開熱水,麻利地颳起鬍子來。

是的,就在五月十五日的清晨,傑克·布朗特走了進來。他立刻注意到他,開始觀察。這個男人很矮,壯實的肩膀就像橫樑。他留著亂糟糟的小鬍子,鬍子下面的嘴唇好像被大黃蜂叮過一樣。這傢伙身上有許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腦袋碩大,形狀勻稱,但脖子卻又細又軟,像個小男孩。那小鬍子看起來很假,好像是為了參加化裝舞會才貼上去的,彷彿語速一旦過快就會掉下來。這讓他看起來像中年人,不過,那高而光滑的額頭和眼睛圓睜的臉卻很年輕。他的雙手巨大,染有汙漬,長滿老繭,身上穿著一套廉價的白亞麻西裝。這男人身上有一股滑稽的氣息,然而,同時又有另一種讓人笑不出來的感覺。

他要了一品脫烈酒,不到半小時就喝光了,接著坐在雅座上吃了一份大的雞肉套餐。然後,他喝啤酒,讀書。這是開始的時候。儘管比夫很仔細地觀察了布朗特,卻怎麼也想不到後來所發生的種種瘋狂之事。他從未見過誰在短短十二天內如此多變。他從未見過哪個傢伙喝得如此之多,醉得如此徹底。

比夫用大拇指推了一下鼻尖,好刮嘴唇上的鬍子。刮完之後他的臉看著清爽多了。當他經過臥室下樓時,艾莉斯已經睡著了。

手提箱很沉。他將它拎到餐館前面,放在收銀臺之後——他每晚所站之處。他按著順序掃視了周圍。有幾個顧客已經結賬離開了,屋裡沒那麼多人了,但氣氛還是一樣。聾啞人還在中間的桌子邊獨自喝咖啡。酒鬼依然在高談闊論。他沒有和周圍哪個特定的人講話,也沒有誰聽他講話。這天晚上,他穿著藍色工裝服來了,換下了那套穿了十二天又髒又臭的亞麻西裝。他沒穿襪子,腳踝被抓破了,還沾了泥巴。

警覺的比夫偷聽到他的隻言片語。這傢伙似乎又在談論匪夷所思的政治話題。昨天晚上,他一直在談論去過的地方——得克薩斯、俄克拉何馬和卡羅來納。他一度談到妓院,然後是不堪入耳的葷段子,只好用啤酒堵他的嘴。不過,大多數時候,沒人知道他到底在說什麼。講——講——講。詞語就像瀑布從他喉嚨裡湧出來。重點是,他的口音隨時改變,還有他的用詞。他的言談有時像個草包,有時則像個教授。他會用到一英尺長的生詞,卻搞錯語法。難以判斷他的家庭情況或者老家在哪裡。他變化多端。陷入沉思的比夫撫弄著鼻尖。不合邏輯。然而邏輯通常跟隨大腦。這個男人腦袋的確靈光,但他從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毫無道理。他彷彿為什麼事情而開小差了。

比夫靠在收銀臺上,開始細閱晚報。報紙的頭條新聞是市鎮議會經過四個月的深思熟慮,決定本地財政預算不會支付某些危險路口的交通燈開支。左邊的欄目則報道了東亞的戰事。兩條新聞比夫都仔細看了。他的眼睛隨著鉛字移動,剩餘的感官卻時刻在留意周圍的種種喧鬧。文章雖然看完了,他半睜的眼睛仍然盯著報紙。他感到不安。那傢伙是個問題,清晨之前他得找到一個解決的辦法。另外,他的直覺告訴他今晚有什麼大事要發生。那傢伙可不能沒完沒了。

比夫感覺到有人站在門口,他立馬抬起頭來看。一個約莫十二歲、瘦長的黃毛丫頭站在門口張望。她穿著卡其色短褲、藍襯衫、網球鞋——一眼看去就像個小男孩。看見她,比夫把報紙擱在一旁。當她向他走來時,他對她露出微笑。

「你好,米可。去參加女童子軍了嗎?」

「沒,」她說,「我和她們沒關係。」

藉著眼角的餘光,他看見那酒鬼正一拳打在桌子上,並將頭扭過去,不看剛才在交談的人。比夫與面前的小女孩說話的聲音粗了起來。

「你家人知道你深更半夜跑出來嗎?」

「沒問題。我們街區的孩子們今晚都在外面玩得很晚。」

他從未見過她和同齡的孩子一起來這裡。幾年前,她老是跟著她哥哥屁股後面轉。凱利家是個人丁興旺的大家庭。後來,她會拖著嬰兒車進來,裡面裝了幾個流鼻涕的寶寶。但是,只要沒拖著小的或者跟著大的,她都是一個人來。現在,這孩子站在那兒,似乎決定不了要什麼。她的手不停地往後捋她微溼的、淺淺的頭髮。

「我要一包香菸,謝謝,最便宜那種。」

比夫想說什麼,又猶豫了,然後將手伸進櫃裡。米可掏出一塊手帕,開始解邊上的結,手帕裡放著錢。她猛地一抽,硬幣咔噠一聲掉到地上,向布朗特滾去——那傢伙正站著,嘴裡唸唸有詞。剛開始,他茫然地盯著那硬幣。孩子要去撿時,他卻反應過來,蹲下身撿起了它們。他費勁地走到收銀臺邊,晃著手心裡的兩個一分幣、一個五分幣和一個十分幣。

「煙現在是十七分錢?」

比夫等著,米可的視線在他們兩人間游移。酒鬼在櫃檯上將錢幣摞成一小堆,用他髒兮兮的大手圍起來。他緩緩地拿起一分幣,用手指將它翻了個身。

「五釐錢[1]給種菸草的窮鬼,還有五釐錢給捲菸的傻子,」他說,「這一分錢給你,比夫。」說完,他就眯著眼睛想要讀五分幣和一角幣上的箴言。他不停地摸著兩個鎳幣,拿它們畫著圓圈。終於,他將硬幣推到一邊。「謙卑的一次致敬,向解放,向民主和獨裁,向自由與劫掠。」

比夫平靜地撿起硬幣放入錢箱。米可似乎還想多待一會兒。她久久地打量著酒鬼,接著把目光轉向餐廳的中部,啞巴還在那兒一個人獨坐。過了一會兒,布朗特也時不時地朝同一個方向看。啞巴無聲地坐在啤酒杯前,無聊地擺弄著一根燃燒過的火柴,用它的一頭在桌面上畫畫。

傑克·布朗特先開的口。「有意思啊,我已經有三四個晚上睡覺夢見這傢伙了。被他纏上了。你們發現了嗎,他從不說話。」

比夫極少和一個顧客談論另一個顧客。「是的,他不說話。」他敷衍了事。

「真奇怪。」

米可換了另一隻腳來支撐她的重心,把一包煙塞入短褲口袋裡。「你要是認識他的話,就沒什麼奇怪的,」她說,「辛格和我們住一起,他租了我們的房子。」

「這樣啊?」比夫問,「天啊,我還不知道。」

米可朝門口走去,頭也沒回地說:「是的,他和我們住了三個月了。」

比夫把襯衣袖子放下,又仔細將它們捲上去。米可離開餐館時,他的目光一直追著她。甚至,她已經消失幾分鐘了,他依然摸索著衣袖,出神地看著門外。後來,他將手臂交叉抱在胸前,目光回到酒鬼身上。

布朗特沉沉地靠在櫃檯上。褐色的眼睛泛著霧氣,睜得大大的,眼神迷惘,身上臭得像只山羊,急需洗個澡。大汗淋漓的脖子上掛著發臭的汗珠,臉上有油漬。他的嘴唇很厚,紅通通的,褐色的頭髮蓋住了額頭。工裝服他穿著太短,他的手不斷地扯著褲襠。

「老兄,你該懂點道理,」比夫終於說話,「你不能這個樣子到處晃悠。真是讓人驚訝,他們居然還沒把你當流浪漢抓走。你得清醒點。洗個澡,理個髮。我的神啊!你不適宜在人群裡四處晃悠。」

布朗特臉色陰沉,緊咬下唇。

「你先別動怒生氣,照我說的去做。去廚房,叫那個小黑人給你一大盆熱水。讓威利給你一條毛巾和一塊肥皂。好好洗一下。然後去吃點牛奶吐司,開啟你的箱子,換一件乾淨的襯衣和一條合身的褲子。明天,你就能夠做你想做的事,去你想去的地方幹活,把生活理順了。」

「你知道你能做什麼,」布朗特醉醺醺地講,「你只能——」

「好啦,」比夫小聲地說,「我不能。你就老實點吧。」

比夫走到櫃檯的另一頭,拿著兩杯生啤回來。酒鬼晃晃悠悠地拿起他那杯,啤酒灑了一點兒在手上,弄溼了櫃檯。比夫抿了一口杯中酒,專注地享受著。他用半睜半閉的眼睛打量著布朗特。布朗特不是瘋子,儘管人們看到他的第一眼,會有這感覺。他身上,彷彿有哪裡走形了——但若仔細看他的每個部位,都正常,都合理。因此,既然這種異樣不是身體造成的,那大概是精神了。他像一個蹲過牢的人,或者上過哈佛,或者在南美和外國人待了很久。他就像那種人,去過別人都不太可能去過的地方,做過別人都做不了的事。

比夫的腦袋歪到一邊說:「你是哪裡人?」

「哪兒都不是。」

「得了吧,你總得有個出生地。北卡羅來納——田納西——亞拉巴馬——某地。」

布朗特的眼神恍惚又游離。「卡羅來納。」他說。

「我看得出你跑了不少地方。」比夫巧妙地暗示。

但酒鬼沒有在聽。他的目光已離開櫃檯,看著外面漆黑空曠的街道發呆。過了片刻,他踉蹌著走向門口。

「拜拜。」他回喊了一句。

比夫又一個人了。他迅速地掃視了一遍餐館。已經深夜一點多,屋裡只剩下四五個顧客。啞巴還一個人坐在中間。比夫漫不經心地看著他,晃了晃杯底還剩的一點兒啤酒,緩緩地一口喝完後繼續讀櫃檯上攤開的報紙。

然而,他無法專心於眼前的文字。他想起米可。那包煙賣給她是否妥當,吸菸對小孩是否有害,他思考著這些問題。米可眯眼睛、手心將頭髮往後捋的樣子浮現在他的腦海。他想起她粗啞、男孩般的嗓音和老提起她卡其色短褲的習慣,像電影裡的牛仔般神氣地昂首闊步。一股溫柔的情感湧向他,他感到不安。

心神不定的比夫將注意力轉到辛格身上。啞巴坐著,手插在口袋裡,面前那喝了一半的啤酒已變得溫熱渾濁。他打算在辛格離開前請他喝點威士忌。之前和艾莉斯說的話不假,他的確喜歡怪物。他對病態的人和殘疾人懷有格外的善意。要是有長著兔唇的人或是肺癆鬼進來,他都會以啤酒招待。若是駝背或者跛得厲害的人光顧,則換成威士忌,免費的。有個傢伙,鍋爐爆炸將他的生殖器和左腿都炸飛了,只要他到鎮上來,總有一品脫免費的酒等著他。辛格若是那種嗜酒的人,隨時都可享受五折。比夫朝自個兒點了點頭,然後將報紙整齊地摺疊好,放到櫃檯下面,和其他報紙擺放在一起。週末,他會將它們都挪到廚房後的儲藏室,在那裡,他完整歸檔了過去二十一年的晚報,毫無遺漏。

夜裡兩點,布朗特又回來了。他還帶了一個高個黑人,拎著黑包。酒鬼想領他到櫃檯來喝上一杯,可那黑人一領會到他的用意,立刻就走了。比夫認得他,記憶裡他是個醫生,一直在鎮上行醫,還和廚房裡的小威利有點關係。比夫注意到他在轉身離去前,向布朗特投去充滿憎惡的一瞥。

酒鬼就站在那兒。

「白人喝酒的地方你不能帶黑人進來,你難道不知道?」有人問他。

比夫冷眼旁觀。布朗特很生氣,他喝得有多醉,已經顯而易見。

「我就是半個黑人。」他挑釁地叫嚷。

比夫警覺地看著他,餐館一片寂靜。從他大大的鼻孔和滾動的眼白來看,他說的,也許還真沒錯。

「我既是黑人也是南歐人、東歐人和中國人。我全是。」

笑聲響起。

「我還是荷蘭人、土耳其人、日本人和美國人。」他繞著啞巴喝咖啡的那張桌子走著「之」字。他的聲音洪亮沙啞。「我是明白人。我是個異鄉人,在一個陌生的地方。」

「安靜點。」比夫對他說。

布朗特除了啞巴誰也不看。兩人在對視。啞巴的眼睛像貓眼般冷淡溫和,看起來正全神貫注地聽著。酒鬼暴怒起來。

「你是鎮裡唯一懂我意思的人,」布朗特說,「這兩天我都在腦子裡和你講話,我知道你明白我要表達的東西。」

雅座上有些人笑起來,這酒鬼不知道自己挑了個又聾又啞的人來說話。比夫的目光一閃一閃,注視著兩個男人,專注地聽。

布朗特挨著桌子坐下來,傾著身子靠攏辛格。「世上存在著明白和無知的人。一萬個無知的人中才出現一個明白人。這是萬世奇蹟——芸芸眾生懂得太多,卻不知道這點。就像十五世紀,人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只有哥倫布和少數人知道真相。區別在於,發現地球是圓的需要天賦。而我說的這個真相如此明顯,卻無人知道,真是萬世奇蹟啊。你懂吧。」

比夫胳膊肘撐在櫃檯上,滿臉好奇看向布朗特。「知道什麼?」他問。

「別聽他的,」布朗特說,「別理那平足的、下巴發青的、多管閒事的混蛋。你看,我們這樣的明白人碰到一起那可是了不得的事啊。幾乎前所未有。有時候我們也遇到過,卻不會想到對方是明白人。這可不妙。我遇到過好幾次了。你看,我們這樣的人太稀少了。」

「共濟會?」比夫問。

「你閉嘴!否則把你胳膊扭下來,用它來打暈你。」布朗特咆哮道。他弓起身子接近啞巴,聲音低得像喝醉後的竊竊私語。「怎麼會這樣?這無知的奇蹟為何一直延續?有一個原因。陰謀。巨大而隱伏的陰謀。矇昧主義。」

雅座上的人還在笑酒鬼企圖和一個啞巴對話。只有比夫認真對待。他想弄清啞巴是否真聽得懂那些話。那傢伙頻頻點頭,陷入沉思狀。他只是遲鈍一點——僅此而已。「明白」的話題外,布朗特開始加入些玩笑話插科打諢。啞巴從來不笑,但是酒鬼的笑話講過後幾秒,他笑了。繼續沉悶的話題時,微笑依然久久停留在他臉上。那傢伙真是不同尋常。人們在意識到他有什麼異樣之前已經被他所吸引。他的眼神讓你覺得他聽見了別人沒聽到的東西,知道一些別人從未想過的事。他不太像人類。

傑克·布朗特趴在桌子上,話語滔滔不絕,彷彿身體裡的大壩決堤了。比夫再也聽不懂了。布朗特喝成了大舌頭,語速狂飈,聲音都亂作一團。比夫在想艾莉斯將他攆走後,他會到哪裡去?到了早晨,她就會這麼做——她說過。

比夫睏倦地打著哈欠,指尖輕拍著張開的嘴巴,好讓下頜放鬆。快三點了,這是一天或者一夜裡最呆滯的時刻。

啞巴很有耐心。他聽布朗特說話幾乎一小時了。現在,他開始時不時看一下鍾。布朗特沒有注意,依舊說個不停。最後,他終於停下來捲了一支菸,啞巴看著時鐘點了點頭,用他獨特而深奧的方式笑了笑,在桌邊站了起來。像往常一樣雙手插在口袋裡,他迅速走了出去。

布朗特醉得一塌糊塗,完全不知情。他甚至沒有注意到啞巴沒再回應了。他的嘴巴張開,眼珠子迷迷糊糊地左右轉動掃視著餐館。額頭上的青筋凸起,他開始憤怒地用拳頭捶打桌子。現在,他的酒瘋耍不了多久了。

「過來吧,」比夫溫和地說,「你朋友已經走了。」

酒鬼還在尋找辛格。他從未醉成這個樣子。表情醜陋不堪。

「我有東西要給你,和你說句話。」比夫哄道。

布朗特從桌邊拖出身子,邁著搖晃的大步又向街上走去。

比夫靠在牆上。進進出出,進進出出。不管怎麼樣,這和自己沒關係。屋子空蕩安靜。時間如此緩慢。疲憊不堪的他垂下頭來。所有的活力正緩慢地離開屋子。櫃檯、面孔、雅座、桌子、角落裡的收音機、吊頂的風扇——一切都變得模糊而死氣沉沉。

他肯定是睡著了。有隻手在搖晃他的胳膊。他神志慢慢恢復,抬起頭來看有什麼需要。廚房裡的黑人男孩威利站在他跟前,頭戴帽子,身上繫著白色的長圍裙。威利結結巴巴,只要一說話,他就很激動。

「他這樣,用拳頭往牆——牆——牆磚上砸。」

「什麼?」

「就在兩——兩——兩棟房子以外的小巷裡。」

比夫挺直了耷拉的肩膀,整了整領帶。「什麼?」

「他們要把他帶到這裡,馬上就會來一大群人——」

「威利,」比夫耐心地說,「從頭說起,讓我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是那個矮個子白人,臉上有胡——胡——鬍子。」

「布朗特先生,是的。」

「呃,我沒看到是怎麼開始的。我在後門站著,聽見一陣響動。聽著好像後巷裡有人打架。我就跑——跑過去看了。這白人簡直像頭野豬。他用他的腦袋去撞牆,又用拳頭打。我從沒見過哪個白人像他那樣罵罵咧咧和打架,就和那堵牆。看他那樣子,遲早要把腦袋撞破。然後,有兩個白人聽見聲音過來了,在那兒圍觀——」

「然後呢?」

「呃——你知道那個不說話的紳士——手插口袋裡的——這個。」

「辛格先生。」

「他也來了,站在那裡看,想知道這是怎麼回事。然後,布——布——布朗特先生看見了他,開始說話和喊叫。接著就突然倒在地上了。他可能把腦袋撞開了花。一個警——警——警察過來,有人告訴他這是布朗特先生。」

比夫低著頭,把剛聽到的事默默地重新組織了一下。他揉著鼻子,思考了一分鐘。

「他們隨時會湧進來。」威利走到門口,往街上看,「他們都來了,拖著他呢。」

十幾個看熱鬧的人和一個警察都要擠進餐館裡。外面有幾個妓女,透過窗子向屋裡看。每逢發生點兒不尋常的事,就引來那麼多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人,實在可笑。

「只是額外添亂,毫無用處。」比夫說。他朝扶著酒鬼的警察看了一眼。「其餘人可以走了。」

警察將酒鬼扶到一張椅子上,把一小群觀眾都趕到街上。然後,他看著比夫:「有人說他待在你這裡。」

「不是。但他待著也沒問題的。」比夫說。

「希望我將他帶走嗎?」

比夫想了下。「他今晚不會再惹麻煩了。當然,這話我不負責——但我想這能讓他冷靜下來。」

「好的,我收工前再過來一趟。」

只剩下比夫、辛格和傑克·布朗特三人。從這酒鬼被帶進來起,比夫才剛顧得上將注意力投向他。布朗特的下巴似乎傷得厲害。他沉沉跌倒在桌子上,大手掩著嘴巴,身體前後晃動。他的頭上有個裂口,血順著太陽穴流了下來。指關節的皮擦破了,他看上去糟透了,好像剛被人揪著脖子從陰溝裡拎起來,體內的所有精力都已奔湧外洩,他徹底垮掉了。啞巴隔著桌子坐在他對面,灰色的眼睛將一切看在眼裡。

比夫隨之發現布朗特的下巴沒有真的受傷,他的手一直捂著嘴是因為他的嘴唇在顫抖。眼淚從他滿是汙垢的臉龐流了下來。他時不時地斜眼瞄一下比夫和辛格,為他們看著自己哭而惱怒。氣氛很尷尬。比夫朝啞巴聳了一下肩,眉毛揚了起來,神情在問「怎麼辦」。辛格的頭歪到一邊。

比夫不知所措,思索著該如何處理這個局面。他還沒想好,啞巴將選單翻到背面,開始寫字:

如果你想不到有什麼地方可以安排他,他可以和我回家。先給他弄點兒湯和咖啡,那樣比較好。

比夫鬆了一口氣,用力地點著頭。

他在桌上放了三份昨晚的特價菜、兩碗湯、咖啡和甜食。但布朗特不吃。他的手不肯從嘴上挪開,彷彿那將要暴露的嘴唇是他的隱秘之處。他低泣的聲音刺耳,寬大的肩膀神經質般抽搐。辛格指著一盤食物,接著指另一盤,但布朗特始終坐在那裡,捂著嘴巴,搖著頭。

比夫說得很慢,好讓辛格能看清。「太緊張了——」他沒話找話。

湯冒著熱氣,撲到布朗特的臉上,過了片刻,他顫抖著拿起勺子。喝了湯,吃了點甜食。他肥厚的嘴唇依然顫抖著,他的頭幾乎埋到了盤子裡。

比夫注意到這點。他想,幾乎每個人的身體都有某個部位被特別保護著。對啞巴來說,是他的手。小女孩米可會揪著她的上衣,免得衣料摩擦那胸脯上新生的、嬌嫩的乳頭。對艾莉斯來說,則是她的頭髮。每當他抹了頭油,她就不讓他睡在旁邊。那麼他自己呢?

比夫久久地轉動著小指上的戒指。無論如何,他知道哪裡不是。不……再是。他的額頭上有一道深深的皺紋。插在褲兜裡的手緊張地向生殖器摸去。他吹起口哨曲,從桌邊站起來。無論如何,在別人身上找這個部位就太可笑了。

他們扶著布朗特站起來。他兩腳發軟,踉踉蹌蹌。他不再哭了,卻似乎為可恥又惱人的事而鬱悶。他被領著往前走。比夫從櫃檯後拿出手提箱,向啞巴解釋了一下。辛格似乎從不為任何事情大驚小怪。

比夫跟著他們到門口。「打起精神吧,別再惹事了。」他對布朗特說。

漆黑的夜空逐漸被照亮,透著黎明的深藍色。天上只有幾顆隱約的、銀白的星星。街道空曠、寂靜,幾乎是清冷的。辛格左手提著箱子,另一隻手攙著布朗特。他和比夫點頭道別,兩人就走上人行道。比夫原地站著,目送他們。他們走過半個街區後,發藍的黑夜裡,只看見兩個黑色的身影——啞巴是筆直堅挺的,肩膀寬大、走路不穩的布朗特依偎著他。他們的身影徹底消失之後,比夫好一會兒沒動,凝視著夜空。天空的深邃與無限讓他既迷戀又沮喪。他揉了揉額頭,返回燈火通明的餐館。

他站在收銀臺後回想夜裡發生的事,臉上的肌肉因此收縮、僵硬。他很想弄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他回憶這個小插曲的種種細節,卻沒有頭緒。

突然,一批客流湧入,門開開合合。夜晚已結束。威利將椅子疊放在桌子上,開始拖地。他準備下班了,嘴裡唱著歌。威利是個懶鬼。在廚房裡,他常常偷懶,將隨身攜帶的口琴拿出來吹一會兒。現在,他沒睡醒般拖著地,從容地哼著他孤獨的黑人音樂。

餐館裡人還不算多——這個鐘點正是通宵熬夜的人和剛剛甦醒的人相遇的時刻。睡眼矇矓的女招待在遞送啤酒和咖啡。沒有噪音,沒有交談,每個人都那麼孤單。剛甦醒的人和熬完夜的人彼此懷疑,每個人都有疏離之感。

街道對面的銀行大樓在破曉時分是那麼暗淡。慢慢地,它的白牆磚越來越清晰。終於,旭日的第一束光線將街道照亮,比夫最後掃了一眼餐館就上樓了。

進門時,他把門把手晃得嘎嘎作響,好吵醒艾莉斯。「我的神啊!」他說,「昨晚夠嗆的!」

艾莉斯被驚醒了。她躺在皺皺巴巴的被窩裡像一隻壞脾氣的貓,接著伸了個懶腰。房間了無生氣,被新鮮火辣的晨光照耀,一雙皺巴巴的絲襪疲軟地掛在窗簾的繩子上。

「那個酗酒的白痴還在樓下晃著嗎?」她質問。

比夫脫下襯衣,檢查領子髒不髒,看還能否接著穿。「自己下去看。我說過,沒有人能阻止你將他踢走。」

睡意未退的艾莉斯彎下身子,從地板上撿起一本《聖經》、選單的空白頁和主日學校的課本。《聖經》的紙頁被她翻得沙沙作響,然後她在某頁停住,開始費力而專注地大聲閱讀。今天是週日,她在備課,為教堂少兒班的孩子們準備的周課。「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德烈,在海里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立刻舍了船,別了父親,跟從了耶穌。」[2]

比夫走進浴室洗澡。艾莉斯仍在使勁地讀,聲音延綿低沉如絲。他聽著。「……而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西門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見了就對他說:‘眾人都找你。’」

她讀完了。經文在比夫心裡輕柔地又迴旋了一遍。他試圖將具體的詞語從艾莉斯剛才唸經的聲音剝離出來。他想找回小時候母親給他念這段經文的記憶。帶著懷舊的情緒,他低頭去看小指上的婚戒,它曾屬於母親。他想知道,母親要知道他放棄了教派與信仰會有何感受。

「今天的課是關於門徒的聚集,」艾莉斯在自言自語地備課,「課文是《眾人都找你》。」

比夫突然從沉思中驚覺,他將水龍頭開到最大。他脫掉內衣,開始洗澡。他的上身總是洗得格外仔細。每天早晨,他都要用香皂塗遍他的胸脯、手臂、脖子和腳——這個季節裡,他只有兩天會躺到浴缸裡,將全身洗個遍。

比夫站在床邊,不耐煩地等艾莉斯起床。從窗戶望出去,他知道今日無風,將酷熱如火。艾莉斯已讀完,明知他在等著,依然慵懶地橫躺在床上。一股平靜而陰沉的怒氣升起,他嗤笑一聲,然後苦悶地說:「要不,我坐下來讀會兒報紙?不過,我希望你能讓我睡覺。」

艾莉斯開始穿衣服,比夫鋪床。他熟練地將被單翻過來,本來在上面的被單換到下面,朝外的那面轉成朝裡。把床麻利地鋪好後,他一直等到艾莉斯出去了才脫掉褲子爬進被窩。他的腳從被窩下伸了出來,毛茸茸的胸膛被枕頭襯托得更加烏黑。他慶幸沒把酒鬼的事情告訴艾莉斯,他原想和誰說一說此事,將所有的事實大聲複述一遍,疑惑之處也許就水落石出。那癟三整天講個不停,卻沒人知道他在講什麼。十有八九,他自己也不懂。還有,他唯獨挑選了那個聾啞人,繞著他打轉,想將內心的一切都呈獻給他。

為什麼?

因為有些人有種本能,要在某個時刻拋棄那尚未發酵和腐爛的自我——統統甩給某個人或某種理念。必須如此。對某些人而言這是與生俱來的——經文說的「眾人都找你」。也許這就是——也許——他是一箇中國人的原因,那傢伙自己說的。還是一個黑人、南歐人和猶太人。而且,如果他深信不疑,也許就是這樣。他是他講過的每個人、每件事——

比夫向外伸著兩條胳膊,裸露的腳交疊。晨光將他的臉照得蒼老,收縮的眼皮閉上,鉛鐵般沉重的鬍子長在臉頰和下巴處。漸漸地,他嘴角變軟,鬆弛。金黃色的、刺眼的陽光從窗戶射進來,房間又熱又明亮。比夫睏倦地轉過身,以手擋著眼睛。他不過是個小人物——巴塞洛繆——有倆拳頭和心直口快的老比夫——布瑞農先生——他的自稱。

3

雖然昨夜在外面逗留到很晚,陽光還是讓米可老早就醒來了。天如此熱,早餐連咖啡都喝不下,她喝了杯放了糖漿的冰水,吃了冷餅乾。她在廚房瞎混了一會兒,然後走到前廊讀漫畫。她想,辛格先生也許在前廊讀報紙,大多數週日的早上他都如此。可是,辛格先生不在那兒。又過了一會兒,她老爹說辛格先生昨夜很晚歸來,還帶了同伴回房。她等辛格先生等了很久。別的房客都下來了,唯獨不見他。最後,她又回到廚房,將拉爾夫從高凳上抱下來,幫他換上乾淨的衣服,擦了擦臉。等到巴伯爾從主日學校放學回家,她就要帶孩子們出去。巴伯爾沒穿鞋,高溫的人行道燙到他了,於是,她讓巴伯爾和拉爾夫一起坐在嬰兒車裡。她拖著嬰兒車,走了八條街,最終來到一棟很大的新房子,房子正在施工。梯子豎立,撐在屋頂邊緣,她鼓足勇氣,開始往上爬。

「你看好拉爾夫,」她回頭向巴伯爾喊道,「別讓蚊子叮到他眼皮上。」

五分鐘後,米可站在了屋頂,腰伸得老直。她張開雙臂,像一對翅膀。這是所有人都想站的地方。制高點。但沒幾個孩子能做到。他們大多都害怕,萬一沒站穩,掉了下來,那可是要命的事。周圍都是屋頂和樹梢。小鎮的另一邊是教堂的尖頂和工廠的煙囪。天空明亮,蔚藍,熱情如火。太陽使得地上的一切變成炫目的白,或者,炫目的黑。

她想唱歌。她熟悉的歌都湧到了喉嚨口,卻沒有聲音出來。上週,一個大男孩爬到了屋頂最高處,高吼了一聲後,大聲地念他在中學裡學到的一篇演說——「朋友們,羅馬人,我的同胞們,請聽我說!」人站在高處,自有一種狂野的衝動,想尖叫、唱歌或者張開雙臂飛翔。

她感到腳下的網球鞋底在滑,便慢慢低下身子,騎坐在屋頂。房子快建好了,將會是這片區最大的一棟房子——兩層樓,極高的天花板,有她所見過最陡的屋頂。可是,很快就要建成了。木匠們要走了,孩子們得另找一個地方玩耍。

她獨自待著。身邊沒有別人,周圍很安靜,她可以想點事情。她從短褲口袋裡掏出昨晚買的煙,緩緩地吸著。煙給她微醺的感覺,腦袋變沉了,挺不起來,可她得將它吸完。

——到了十七歲,她就會很有名,要把這兩個字母寫在所有東西上。她要開一輛紅白色的帕卡德轎車回家,車門上有她名字的縮寫。她將在手帕和內衣上都紋上紅色的。也許,她會成為一個偉大的發明家。她要發明一種綠豆大小的收音機,可以將它塞進耳朵到處去。還有飛行器,人們可以像背包一樣將它固定在背後,滿世界地呼嘯飛馳。然後,她還要成為打通直達中國巨型隧道的第一人,人們可以乘坐大氣球下去。這就是她要發明的第一批東西。它們早已經被計劃好了。

煙抽到一半,米可就掐熄了,手指一彈,菸屁股沿著屋頂斜坡落下。她的身子向前傾伏,頭枕在胳膊上,開始哼起歌來。

有件奇妙的事——幾乎每時每刻,都有一首鋼琴曲或別的曲子在她腦袋裡彈奏。不管她在做什麼,或者想什麼,它總是揮之不去。她家的一個房客布朗小姐房間裡有一臺收音機。去年冬天,每個週日的下午,她都會坐在臺階上聽廣播。她印象最深的那些,也許是古典音樂。有一個傢伙,每次聽到他的音樂,她的心都一陣緊縮。他的音樂,有時候像五顏六色的水晶糖,有時候卻是她所能想象到的最悲傷、最溫柔的事物。

哭聲突然響起。米可坐直了聽。風將覆額的劉海吹亂,耀眼的光線將她的臉曬得蒼白而溼潤。哭泣聲還在繼續。米可的雙手和膝蓋沿著尖尖的屋頂挪動。挪到了盡頭,身子向前趴下,腦袋伸到了屋頂外,這樣她就能看見地面了。

孩子們待在原地。地上不知有什麼東西讓巴伯爾蹲著看,旁邊是小小的、侏儒般的黑影。拉爾夫還拴在嬰兒車裡。他剛學會坐,帽子歪戴在腦袋上,手抓著嬰兒車的兩側,正在哭。

「巴伯爾!」米可朝下喊,「看看拉爾夫要什麼,拿給他。」

巴伯爾站了起來,細看了一下寶寶的臉。「他什麼都不要。」

「好吧,那你給他好好搖一搖。」

米可爬回到她之前坐的地方。她想要認真思索一下兩三個人,唱唱歌,做一些計劃。但是拉爾夫還在號啕大哭,她的耳根不得清淨。

她開始大膽地往下爬,要爬到屋頂邊的梯子那兒。斜坡很陡,上面釘了幾塊木頭,每塊之間相隔很遠,是給工人落腳站穩用的。她開始頭暈,心跳得猛烈,身體顫抖。她大聲地指揮自己:「緊緊抓著這裡再滑下去,直到右腳踩穩了,貼緊,把重心挪到左腳。鎮定,米可,你得保持鎮定。」

攀爬運動中最難的就是朝下爬。她費了老大功夫才爬到梯子那兒,心裡踏實了。當她終於站在地面上時,她看上去變矮了,有一會兒,雙腿好像要隨著她一起垮掉。她扯了一下短褲,將皮帶往裡勒緊一扣。拉爾夫還在哭,但她不理會,徑直走入空蕩蕩的大房子。

上個月,他們在門口放了個標誌,不許小孩亂闖。有一天晚上,一群小孩在屋裡耍鬧。有個夜盲的小女孩跑到一間還沒裝地板的房間,掉了下去,摔斷了腿。現在,人正躺在醫院,腿上打著石膏。還有一次,幾個頑劣的男孩在一面牆上撒滿尿,還寫了一些淫穢之語。但是,不管豎了多少「不得入內」的牌子,都阻止不了孩子們,除非房子粉刷好,人搬進去。

房間裡有一股新鮮木材的氣息,走路時,她的網球鞋底發出咚咚的聲音,整棟屋子都有迴響。空氣又熱又安靜。她在前廳中間站了一會兒,突然想起一件事。她摸了摸口袋,從裡面掏出兩支粉筆——一支綠色,另一支紅色。

米可慢慢地塗畫著大寫字母。在上面,她寫了「愛迪生」,下面則寫了「迪克·特雷西」和「墨索里尼」的名字。然後,在每個角落,用最大號的字型寫下她名字的縮寫——,先用綠粉筆寫好,再用紅粉筆描邊。搞完這個,她走到對面的牆壁,寫了一個下流的詞——膿包,在它下方又加了自己名字的縮寫。

她站在空蕩蕩的房間中央,看著自己的傑作。粉筆還握在手裡,她感到意猶未盡。她在回憶某個傢伙的名字,去年冬天,她從收音機裡聽到此人寫的音樂。她曾問過學校裡的一個女孩,那女孩有一架鋼琴,上過專門介紹那人的音樂課。女孩去問她的老師了。那傢伙似乎只是個孩子,很久以前住在歐洲的某個國家。雖然只是個少年,他卻給鋼琴、小提琴、樂隊甚至管弦樂團寫出無數的美麗樂章。記憶中,她聽過的作品裡,她能記住他六首不同的旋律。有些作品,節奏很快,鈴鐺般清亮,而另外一些像春雨後的氣息。但是,它們全都或多或少地使她感到憂傷又興奮。

她哼起其中一段旋律。沒多久,悶熱而空寂的屋裡獨自待著的她,感覺到了眼中淚水。她的喉嚨乾澀發緊,不能再唱下去。她麻利地在名單陣容的最上面寫下那傢伙的名字——莫札特。

拉爾夫和之前一樣,仍被拴在嬰兒車裡。他安靜地坐著,胖乎乎的小手抓著嬰兒車的兩邊。拉爾夫看起來就像箇中國小男孩,有齊整的黑色劉海和黑眼睛。陽光照著他的臉,這是他哭鬧的原因。巴伯爾不見蹤影。看見她過來,拉爾夫又哭了起來。她將嬰兒車拖到房屋旁的樹陰裡,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一顆藍色的啫喱糖。她將啫喱糖塞入嬰兒溫暖柔軟的嘴裡。

「好好琢磨去吧。」她對他說。這其實有點浪費,拉爾夫還太小,並不能嚐出糖果真實的味道。對他來說,一塊乾淨的石頭味道也一樣,只是這小笨蛋會將它吞下去。他不明白味道就像他不明白人話。你要是對他說你感到煩了,不想再拖著他到處去,想把他扔到河裡去之類的話,他的反應就和聽見你說愛他是一樣的。一切對他都沒有區別。所以,將他帶在身邊實在乏味無聊。

米可雙手攏起,夾得緊緊的,從拇指的縫隙處吹氣。她的腮幫子鼓了起來,起初只有氣流穿過拳頭的聲音。然後,一聲高亢尖利的口哨聲響起,很快,巴伯爾從房子的一角走了出來。

她幫巴伯爾把頭髮裡的木屑扒了出來,整理了拉爾夫戴的帽子。這帽子是拉爾夫最好的寶貝了,有蕾絲邊,繡滿花紋。綁在他下巴底下的絲帶,一邊是藍色,另一邊是白色,耳朵處飾有誇張的玫瑰花。他的腦袋太大了,帽子顯小,刺繡的花紋已破舊,但她每次都給他戴上這頂帽子再帶他出門。拉爾夫沒有大多數嬰孩有的那種正經的嬰兒車,也沒有夏天穿的毛線鞋。她只能用這輛寒酸的手推車拉著他去周圍轉,車是她在三年前的聖誕節弄來的。不過,一頂好的帽子給他長臉了。

週日將近中午時分,天極熱,街上一個人都沒有。嬰兒車嘎嘎作響,發出刺耳的聲音。巴伯爾打著赤腳,發燙的人行道烤著他雙腳。綠橡樹在地面投下了清涼的黑影,但那並不足以遮陰。

「坐到推車裡,」她對巴伯爾說,「讓拉爾夫坐到你腿上。」

「我可以走,沒事。」

漫長的夏季經常帶給巴伯爾腹絞痛。他上身赤裸,肋骨都突了出來,很白。陽光沒將他曬黑,反而是更蒼白了,胸前的小乳頭就像藍色的葡萄乾。

「沒關係的,讓我推你,」米可說,「上來吧。」

「好吧。」

米可慢悠悠地拖著車走,絲毫不著急回家。她開始和倆孩子聊天。但與其說和他們聊天,不如說她在自言自語。

「這是件趣事——我最近做的夢。彷彿在游泳。卻不在水裡,我撐開胳膊,奮力遊過的是無比龐大的人群。那群人比周六下午克瑞瑟斯商店的人還要多上一百倍。世界上最巨大的人群。有時,我從他們中間遊過,叫喊,凡我遊過的地方,人都紛紛倒下——其他時候,我在地上,人們在我身上亂踩,我的內臟都流到了人行道上。我想,這不是個簡單的夢,這是噩夢——」

在週日,家裡到處都是人,房客和他們的訪客都有。報紙被翻得沙沙響,空氣裡飄著雪茄的煙味,臺階上永遠都有腳步聲。

「有的事情你就是想自己知道就好。並不說它們是壞事,你只想把它們當作秘密。我有兩件或者三件事,即使是對你們我也不會說的。」

到了街角,巴伯爾下車幫她把嬰兒車抬下馬路牙子,到了下一段人行道又幫她抬上去。

「有一樣東西,我願意為它付出一切。那就是鋼琴。我要是有一架鋼琴,我會每天晚上都練習,要將世上一切曲子都學會。這就是我最想要的東西。」

現在,他們走到他們住的那片街區了。只要再過去幾戶,就到他們家了。他們家是整個小鎮北區最大的房子之一——三層樓高。然而,屋裡住了十四個人。真正的凱利家族沒有那麼多人——但是,每人五美元包食宿,也不妨將他們都算入。辛格先生沒有算進去,他僅僅是租個房間,自己把它收拾得井井有條。

房子很窄,多年未粉刷。它看起來建得不夠堅固,三層樓太高了。一邊有塌陷。

米可解開拉爾夫,將他從車裡抱出來。她飛快地穿過門廳,從餘光看見,客廳那邊全是房客。她老爹也在那兒。她媽媽應該在廚房。所有人都聚在那兒等開飯。

她走進他們自住的三間房裡的頭一間,將拉爾夫放到父母睡的床上,拿了一串珠子給他玩。隔壁關著門的房間裡傳來了聲音,她決定進去看看。

黑茲爾和埃特看見她就不說話了。埃特坐在窗邊的椅子上,正往腳指甲上塗紅色指甲油。她的頭髮都被鋼卷卷了起來,下巴處冒出一顆痘痘,上面抹了點白色的面霜。黑茲爾像往常一樣,懶散地倒在床上。

「你們滔滔不絕地說什麼呢?」

「關你屁事,」埃特說,「閉上你的嘴,離我們遠點。」

「這房間既屬於你們,也屬於我。和你們一樣,我有權待在這裡。」米可神氣活現地在房間裡來回走,把房間都走了個遍。「不過,我沒興趣挑起戰爭,我只要屬於我個人的權利。」

米可的手心往後捋了捋她蓬鬆的劉海。她老做這個動作,久而久之,額頭前冒出一綹鬈髮。她鼓動鼻翼,對著鏡子做鬼臉。接著,又開始在房間裡來回踱步。

作為姐姐,黑茲爾和埃特還湊合。但埃特簡直瘋掉了,腦子裡只有電影明星和拍電影。有次,她寫信給珍妮特·麥克唐納,收到一封打字機打出來的回信,信裡說埃特若去好萊塢,可以過來,到她家的游泳池游泳。從此,「游泳池」的念頭就蠶食著埃特的大腦。一天到晚都想著,只要把車資攢出來,她就要去好萊塢,找份女秘書的工作,和珍妮特·麥克唐納成為好友,再拍個電影之類的。

她打扮起來沒完沒了,那還不是最糟的。埃特沒有黑茲爾長得美貌。關鍵是她沒有下巴。她常拉伸下顎,做很多下巴運動,那是她從一本電影手冊上看來的。她經常在鏡裡看自己的側面,調整嘴巴的姿態。但是,這都白費勁。有時,埃特會捂著臉,在深夜裡哭泣。

黑茲爾則明擺著很懶。她長得好看,腦子卻不靈光。她今年十八歲,除開比爾,她就是家裡最大的孩子。問題也許就在此。無論家裡有什麼,她的那份總是最先和最大的——新衣服她先試,吃大餐時她的那份量最多。黑茲爾永遠不需要去搶,她性格溫柔。

「你要在房間裡走一天嗎?看你穿男孩們冒著傻氣的衣服,我就難受。應該有人好好治治你,米可·凱利,讓你規矩點。」埃特說。

「閉嘴!」米可說。「我穿短褲,因為我不想穿你的舊衣服。我既不想成為你們那樣的人,也不想看上去和你們一樣。決不。所以我穿短褲。我更想做個男孩子,真希望能搬去和比爾一個房間。」

米可在床下摸索,拖出一個很大的帽盒。她抱著它走到門口時,兩個姐姐在後面喊道:「總算擺脫了!」

比爾的房間是家裡最好的。像一個小窩——他一個人獨享——要不是巴伯爾。牆壁上釘著比爾從雜誌剪下來的照片,幾乎都是美女的頭像。另一頭,有米可去年上免費藝術班時畫的幾張畫。房間裡只有一張床和一張書桌。

比爾身子前傾坐在書桌前,正讀著《大眾機械》。她走到他身後,胳膊搭在他肩膀上。「嗨,你這個老王八蛋。」

他沒有像往常一樣和她扭打成一團。「嗨!」他說。微微晃了一下肩。

「我在這裡待一會兒,不會影響你吧?」

「當然——你想待就待,沒關係。」

米可在地板上跪下來,解開大盒子上的繩子。她手抓著盒蓋邊,猶豫著。不知何故,她下不了決心開啟它。

「我一直在想,我在這盒子裡都做了什麼,」她說,「它可能行,也可能不行。」

比爾還在讀。她繼續跪在盒子前,沒開啟它。她的目光移向比爾,他背對她坐著。他看書時,一隻大腳一直踩在另一隻上。他的鞋子磨破了。有一次,他們老爹講,比爾的午餐都吃到腳那裡去了,早餐則去了一隻耳朵那兒,晚餐去了另一隻耳朵。這說法頗為刻薄,比爾為此耿耿於懷了一個月,但這很好笑。他長了一對紅潤的招風耳,雖然中學剛唸完,卻穿十三碼的鞋。站立時,他的一隻腳常去擦另一隻的後跟,企圖掩藏他的大腳,可是欲蓋彌彰。

米可把盒子開啟幾英寸的縫隙,又馬上合起來。她太過激動,不敢去看。她站了起來,在房間裡來回走,好讓自己冷靜一點。過了幾分鐘,她停在了自己的畫前面,那是去年冬天她在上政府給孩子們辦的免費藝術班時畫的。畫的是大海上的風暴和一隻被風暴拍擊的海鷗。畫的名字叫《後背破碎的海鷗在風暴中》。老師在最初兩三節課描述了海洋,幾乎所有人都這樣去認識大海。畢竟,班上大多數孩子和她一樣,都沒有親眼見過大海。

這就是她的第一幅畫,比爾將它釘在了牆上。她後來的那些畫裡都充滿了人。一開始,她又畫了幾幅海洋風暴——有一幅畫了一架失事的飛機,人們紛紛跳下去求生。另一幅畫了橫穿大西洋的輪船在下沉,所有人在推搡,想擠進一個小小的救生艇裡。

米可走進比爾的儲藏室,拿出其他幾張她上課時畫的畫——一些素描、水彩和一幅油畫。上面都是人。她想象了在布勞得大街上發生一場大火的情景並畫了出來。火焰是耀眼的綠色和橘黃色,建築物大概燒得只剩下布瑞農先生的餐廳和第一國家銀行。街上躺著很多死人,沒死的則在逃跑。有一個男人穿著睡衣,有一個女士還想拎著一串香蕉跑。另一幅畫叫《工廠的鍋爐爆炸》,人們跳窗出來,狂奔,一群穿工裝服的小孩擠在一起站著,拿著特意帶給他們爸爸的午餐飯盒。那幅油畫,畫的是布勞得大街上全鎮人都捲入的一場暴亂。她不知道自己為何畫這個,也想不出合適的名字。從畫中看不到任何大火、風暴或能解釋這場混戰的理由。但這幅畫上的人比任何一幅畫都多,動態效果也比任何一幅畫都來得好。這幅是最好的,想不出合適的名字實在是太糟糕了。她感覺這個名字潛伏在她的意識深處。

米可將畫放回儲藏室的架子上。沒有一幅是真正好的。人都沒有手指,有些胳膊畫得比腿長。但藝術課很有趣。而她不過是畫無緣無故出現在她頭腦中的念頭——在她心裡,繪畫和音樂給她的感受大為不同。沒有什麼比音樂更好了。

米可跪在地上,飛快地拿起帽盒的盒蓋。盒子裡是一個破裂的尤克里裡,配了兩根小提琴絃,一根吉他弦,還有一根班卓琴絃。四絃琴背後的裂縫用膠水修補過,中間的圓洞被一塊木片蓋住。琴馬在琴的底部支撐起琴絃,兩邊各有幾個音孔。米可在給自己做一把小提琴。她把小提琴放在膝蓋上,有一種從未仔細看過它的感覺。之前,她曾用雪茄盒和橡皮筋給巴伯爾做過一個小小的玩具曼陀鈴,這使她產生了這個念頭。從此,她到處蒐羅配件,每天進展一點點。除了用她的頭,該做的事她都做了。

「比爾,這不像我見過的真正的小提琴。」

他還在看書——「嗯——?」

「它看起來怪怪的,它看著——」

今天,她本來打算擰一下琴軸來給小提琴調音。可是,當她突然意識到究竟做了個什麼玩意兒後,她再也不想看它一眼。她慢慢一根接一根地將琴絃都扯了下來。它們全都發出同樣空洞細微的砰砰聲。

「我怎樣才能弄到一把琴弓呢?你確定它得用馬尾巴來做嗎?」

「是的。」比爾不耐煩地說。

「細的金屬線或者人的頭髮裝在柔軟的棍子上不行嗎?」

比爾用一隻腳蹭蹭另一隻,沒有回應。

她生氣了,額頭上冒出汗珠。她的聲音沙啞。「它連個破小提琴都不算。是介於曼陀鈴和尤克里裡之間的混雜玩意兒。我討厭那倆,我討厭它們——」

比爾轉過身來。

「這東西一塌糊塗,行不通。毫無用處。」

「安靜點,」比爾說,「你還要瞎搗鼓那又舊又破的尤克里裡嗎?我早就應該告訴你,做小提琴這樣的念頭簡直是瘋掉了。那不是你坐下來就能做的事情——你得去買一把。我以為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呢。不過,你自己動手搞明白這點也沒啥壞處。」

有時,她覺得比爾是世上最可惡的人。他和過去完全不一樣。她想將小提琴摔到地上再踩上幾腳,不過,最終只是粗暴地把它放回盒子裡。眼裡的淚水滾燙。她踢了盒子一腳,看都沒看比爾一眼就跑出去了。

她躲躲閃閃地穿過門廳去後院時,碰見了媽媽。

「你怎麼了?你在這兒做什麼呢?」

米可急著抽身,卻被媽媽抓住了胳膊。她繃著臉,用手背擦去臉上的淚水。媽媽一直在廚房裡,身上還繫著圍裙,腳上穿著拖鞋。就像平時一樣,她看起來要操心許多事,沒工夫細問。

「傑克遜先生帶他兩個妹妹來吃午飯,椅子不夠了,你今天就和巴伯爾在廚房吃吧。」

「我巴不得呢。」米可說。

媽媽放她走了,轉身去解圍裙。從餐廳裡傳來開飯的鈴響和一陣歡快的喧譁。她聽見爸爸講臀部給摔骨折了才續買意外險,結果,造成了好大的損失。這是她爸爸耿耿於懷的事——本來能掙到錢,卻錯過了。盤碟的聲音叮噹作響,過了一會兒,交談聲停止了。

米可靠著樓梯的欄杆。伴隨著打嗝,她突然哭了起來。回想起上個月,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小提琴真能做成。但是,在內心深處,她一直假裝相信。即使現在,她也難以做到一點兒不信。她累壞了。比爾如今什麼事都不幫忙。過去,她覺得他是世界上最棒的人。她總是跟在他屁股後到處去——去森林裡釣魚,去他和小夥伴一塊兒玩的俱樂部,在布瑞農先生的餐廳後面玩老虎機——無論哪裡。也許,他並不是有意讓她如此沮喪。不管怎麼樣,他們不可能再是好哥們兒了。

廳裡傳來一股煙味和禮拜日午餐的味道。米可深深吸了口氣,走回廚房裡。午飯聞起來很香,她也餓了。她聽見波西婭和巴伯爾聊天的聲音,彷彿還一邊在哼唱什麼或給他講故事。

「這就是我比大多數黑人女孩幸運得多的原因。」波西婭一邊開門一邊說。

「什麼原因?」米可問。

波西婭和巴伯爾正坐在餐椅前吃飯。波西婭的綠裙子在深褐色的皮膚襯托下顯得清爽。她戴了綠色的耳環,頭髮梳得服帖齊整。

「你老是聽到什麼風吹草動就撲過來要打聽一切。」波西婭說。她起身,站到熱氣騰騰的爐前,給米可的碟子裡盛了點吃的。「我只是和巴伯爾講我外公在老薩迪斯路上的家。我告訴他我外公和我那些舅舅是怎麼擁有那塊地方的。十五英畝半。有四英畝永遠種棉花,有的年頭為了土壤肥沃換種豌豆,山頭上的一畝地專門種桃子。他們有一頭騾子,一隻母的種豬,地上總有二十到二十五隻母雞和小雞。他們有一塊菜地和兩棵山核桃樹,數不清的無花果、洋李和莓果。我可沒說假話。沒幾個白人農場有我外公的農場經營得好。」

米可胳膊放下來,埋頭吃飯。波西婭談論得最起勁的,除了丈夫和兄弟外,就是農場。聽她說這個,你會覺得那塊黑人農場簡直就是白宮。

「家裡最初只有一間小小的房子。幾年以後,全部都建起來了,我的外公、他四個兒子、兒媳婦和兒孫,還有我哥哥漢密爾頓都有地方住了。客廳裡有一架真的風琴和留聲機。牆上掛著我外公穿著社團服裝的大照片。他們把水果和蔬菜都做成罐頭裝起來,因此,不管冬天有多冷,下多少雨,他們總有充足的食物。」

「那你怎麼不和他們一起生活呢?」米可問。

波西婭停下削土豆的活,她修長褐色的手指隨著她說出的每個詞而敲打著桌面。「都是這樣的,懂嗎?——每個人都為自己的家建房子。這些年他們都很辛苦。當然,現在大家日子都不好過。但是你明白——我小時候和外公住一起的,儘管我後來什麼活也沒幹。不過,任何時候,只要我、威利和海伯爾有麻煩,我們隨時能回去。」

「你父親沒造一棟屋子嗎?」

波西婭停止咀嚼。「誰的父親?你說我的父親?」

「當然。」米可說。

「你知道得很清楚,我父親是這個鎮的黑人醫生。」

米可曾聽波西婭說過,但以為她在編故事。一個黑人怎麼可能當醫生呢?

「是這樣的,我媽媽嫁給我父親之前,什麼都不懂,但她很善良。我外公就是好好先生。而我父親和他的區別就像白天和黑夜。」

「很壞?」米可問。

「不,他不壞,」波西婭斟酌地說,「只是有個問題。我父親不像別的黑人。這很難解釋。我父親永遠在學習。長久以來,他對一個家應該怎麼樣有許多想法。事無鉅細,家裡的一切事情他都要管,晚上還要教我們這些孩子唸書。」

「聽起來不錯。」米可說。

「聽著吧,你們知道大多數時候他是很安靜的。但有的夜晚他會突然像痙攣發作,變得無比暴躁。所有了解我父親的人都說他是個十足的瘋子。他幹過狂野瘋癲的事,我媽媽因此和他分手了。我十歲的時候。我媽媽帶著我們到外公的農場,我們在那裡長大。我父親一直想讓我們回去。但是,我們甚至在媽媽死了以後都沒有回去過。現在,我父親完全獨自生活。」

米可走到爐子邊,再次往碟子裡裝食物。波西婭的聲音如歌般高低起伏,她現在是怎麼也停不下來了。

「我和父親見得不多——也許每週一次——但我常想著他。格外地為他難過。我想他讀過的書,應該比鎮上的白人都要多。滿屋子的書,滿腹的牢騷。他的心裡沒有上帝,也不要宗教。他的麻煩都根源於此。」

波西婭變得激動。每當她談到上帝——或者她的兄弟威利,或者她的丈夫海伯爾——她就會激動起來。

「欸,我可不是在賣力吆喝。我是長老會的教徒,我們不搞地上滾來滾去、巧舌如簧的那套。我們不會每週舉行儀式,一道兒自艾自憐。在我們的教堂,就是唱聖歌,牧師講道。說真的,米可,我可不認為,聽點聖歌和講道有什麼害處。你該帶上你的小弟弟去主日學校,你呢,也不小了,可以坐在教堂裡了。看你最近狂妄自大的樣子,我覺得你的一隻腳已經踏入地獄裡了。」

「神經病。」米可說。

「海伯爾和我結婚前,可是個神神叨叨的傢伙。他每個週日都要去拜神靈,大喊大叫,洗滌自己的罪孽之類的。我們結婚後,我讓他加入我的教會,雖然他有時很難保持安靜,但我想他表現得夠好了。」

「我不信上帝,就像我不信聖誕老人。」米可說。

「等等!所以我有時覺得你比誰都像我父親。」

「我?你說我長得像他?」

「我的意思不是臉或者外表長得像。我在說你的靈魂。它的形狀和顏色。」

巴伯爾坐著,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餐巾系在脖子上,他的手裡還握著一隻空勺子。「上帝都吃什麼?」他問。

米可從桌邊站起來,站在門口,準備撤了。有時,捉弄波西婭真好玩。她總是舊調重彈,同樣的話翻來覆去地說——似乎就知道這些。

「像你和我父親那樣從不上教堂的人,永遠都得不到安寧。而我呢——我有信仰,我的內心寧靜。巴伯爾,他也有他的寧靜。我的海伯爾和威利也一樣。還有辛格先生,只要看見他,就知道他也寧靜。我第一次看見他就感受到了。」

「隨便你吧,」米可說,「你比你的什麼父親都要瘋狂。」

「你卻從未愛過上帝,更別提愛過人了。你就像牛皮一樣又硬又糙。反正我瞭解你。這個下午,你到處晃,沒一刻稱心滿意。你四處轉悠,好像必須找到什麼丟失的東西,興奮地將自己弄得大汗淋漓。你的心跳非得強勁得足以弄死自己,因為你不愛,你沒有寧靜。然後有一天,你會破戒,崩潰。到那時,沒什麼能救你。」

「什麼呢,波西婭?」巴伯爾問,「上帝究竟吃什麼?」

米可一笑置之,跺著腳走出廚房。

那天下午,她的確不安分地在房子周圍瞎晃。都這樣好幾天了。首先,只要想到小提琴,她心裡就攪動不寧。她永遠都做不出一把真正的小提琴——畢竟為此計劃了幾周,想到這個她就覺得糟透了。之前,她怎麼會如此確信能做好呢?太蠢了。也許,對一樣東西的執念會讓人們輕信任何的機會。

米可不想回到滿屋子是人的房間裡。她也不想和任何房客說話。除了街上,沒地方可去了——外面的陽光熾熱如火。她在門廳裡無聊地來回踱步,手心老往後捋她蓬鬆的頭髮。「見鬼,」她大聲地埋怨,「鋼琴以外,我最想要個地方可以自己一個人待著。」

波西婭有點黑人的瘋狂,但不過分。她不像別的黑人女子,從沒有偷偷摸摸地對巴伯爾和拉爾夫使壞。但波西婭說她誰也不愛。米可停止走動,僵立著,拳頭在頭頂上摩擦。波西婭要真知道了會怎麼想?她會想什麼呢?

她向來保守自己的秘密。這是肯定的事。

米可慢慢上樓去。她經過一樓,然後上二樓。為了通風,有些房門開啟了,屋裡鬧鬨鬨的。米可爬到最後一段樓梯停住了,坐下來。布朗小姐若這時開啟收音機,她就能聽到音樂了。或許會有好節目。

她的頭伏在雙膝間,給她的網球鞋繫鞋帶。假如波西婭知道這裡從來是一個接一個的人,她會說什麼?每次,她都覺得身體某處要爆裂成一百塊碎片。

但她從來不與人說,也就沒人知道。

米可在樓梯上坐了很久。布朗小姐沒有開啟收音機,能聽到的只有人們的喧譁。她思索了很久,拳頭一直在捶打大腿。她的臉彷彿裂成碎片,無法組合。這種感覺比飢餓糟糕多了,卻很相似。我要——我要——我要——她滿腦子就是這個——但究竟要什麼,她卻不知道。

大約一個小時後,她聽見樓上傳來擰門把手的聲音。米可迅速地抬頭,是辛格先生。他在走道里站了幾分鐘,面容憂傷而平靜。隨後,他走進了浴室。他的同伴沒有出來。從她坐的地方,能看見房間的一角,同伴正在床上睡著,身上蓋著被子。她等待辛格先生從浴室出來。她的雙頰燙熱,她用手摸了一下。也許,她有時到樓頂來就是為了能看看辛格先生,聽聽樓下布朗小姐的收音機。她好奇辛格先生的腦子裡聽的是什麼音樂,既然他的耳朵聽不到?無人知道。如果他能說話,他又會講些什麼?一樣無人知道。

米可等著,過了一會兒,他又出現在走道里。她希望他望過來,向她微笑。當他走到門口時,的確朝下看了一眼,點了點頭。米可咧嘴笑了,輕晃著。他走進房間關上了門。也許他想邀請她進去。米可突然想進去他的房間。哪天他屋裡沒同伴了,她會進去看看辛格先生的。她真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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