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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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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著毛毛細雨的西雅圖散步,是我最愛做的事情之一。我不在乎雨打在身上,我喜歡霧氣,喜歡小雨滴沾在我的口鼻與眼睫毛上的那種感覺。清新的空氣頓時充滿臭氧與負離子。雖然雨水有重量,會掩蓋氣味,但一陣毛毛雨反倒會強化嗅覺——雨會釋放分子,活化氣味,將它們透過空氣傳進我的鼻子。這就是我最愛西雅圖這個地方的原因,連霹靂山賽車公園都比不上這裡。這兒的夏天雖然非常乾燥,但只要雨季一開始,天天都會下起我最愛的毛毛雨。

丹尼帶我在小雨中散步,我盡情享受著。伊芙才去世沒幾天,可是自從她死後,我一直覺得很壓抑,透不過氣來,大部分時間我都和丹尼坐在房子裡,一再嗅聞著悶濁的空氣。丹尼似乎也很希望有所改變。他不再穿牛仔褲、運動衫、黃色防水衣,反而套上深色休閒褲,在高領克什米爾毛衣外面罩了件黑色風衣。

我們向北走,從麥迪遜谷走到植物園。走過危險路段後——即那些沒有人行道、車子超速行駛的路段,我們轉入小徑,丹尼鬆開了我的狗鏈。

這就是我最愛的活動——奔跑,穿越最近未曾修整的溼草地,我的口鼻貼近地面,好讓綠草和水珠覆蓋我的臉。我想象自己是一臺吸塵器,大口吸著所有的氣味、所有的生命,以及一大片的夏日鮮草。這讓我想起自己的童年,在史班哥的農場上,那裡從不下雨,可是有草原,也有田野,我可以跑來跑去。

那天我一直跑啊跑,丹尼則始終步履沉重。到了以往的折回點時,我們還在繼續往前走。我們穿過人行天橋,然後拐到芒特湖邊。丹尼又給我係上狗鏈,然後我們走過一條寬點的路,來到一個新的公園。我也喜歡這個公園,不過它很不一樣。

「因特拉肯。」丹尼鬆開我的鏈子時說。

因特拉肯——這個公園不是原野也不是平地,而是個曲折的山谷,被藤蔓、灌木與地被植物覆蓋,高聳的樹群與茂盛的樹葉形成一片帷幕,真是美極了。丹尼沿著小徑一路走去,我在山丘上跳上跳下。我一下子躲在低矮的灌木裡,假裝自己是秘密探員,一下子又盡力跑得飛快,穿越障礙,假裝自己是電影裡的掠食者,正在追捕某樣東西,跟蹤我的獵物。

我們在公園裡晃了好久,丹尼走一步,我要跑五步,直到又累又渴。我們走出公園,來到一個很陌生的地方。丹尼到咖啡店給自己買杯咖啡,順便幫我帶了點水,水是用紙杯裝的,我很難用嘴巴喝,不過已經讓我很滿足了。

我們繼續上路。

我一直很喜歡走路這種活動,尤其是和丹尼一起,他是我最喜歡的散步同伴,特別是在飄著毛毛雨時。但是我必須承認,當時我挺累的。我們已經出來兩個多小時了。走了這麼久的路,我想回家好好擦乾身體,然後舒舒服服地睡個長覺。但是現在不能睡,我們一直在往前走。

我們來到第十五大道,我終於認得路了,而且志願者公園我也很熟。不過當我們進入湖景墓園時,我還是嚇了一跳。我當然知道湖景墓園的重要性,不過從沒去過那裡。我看過一部關於李小龍的紀錄片,那裡正是他的長眠之地,他與兒子李國豪葬在一起。李國豪是個英年早逝的好演員,我十分替他惋惜,因為他是家族詛咒的犧牲者,而且他出演的最後一部電影叫《烏鴉》,這部片名不祥的倒霉電影改編自一本漫畫,但是那位作者顯然並不知道烏鴉的真面目——不過這個話題留到以後再說吧。我們進入墓園,並沒有去找李小龍和李國豪這兩位優秀演員的墳墓,我們另有目標。順著石子路往北走,沿著中間的山丘環繞而上,我們到了一個臨時搭建的帳篷,裡面聚集了許多人。

他們都穿著得體,沒有帳篷擋雨的人則手持雨傘。我馬上看到了卓伊。

啊,我懂了!我的領悟力真是時快時慢,原來丹尼是為了這件事才穿得這麼隆重。

我們走向人群。現場有點亂,大家都在打轉,注意力很分散。儀式還沒有開始。

我們快靠近他們時,有人突然從人群中殺了出來,先是一個男人,然後是另一個男人,接下來又一個。三個男人朝我們走來。

其中一個人是馬克斯韋爾,另外兩個是伊芙的兄弟,我根本不記得他們的名字,因為他們很少出現。

「這裡不歡迎你。」馬克斯韋爾開口就兇巴巴的。

「她是我太太,」丹尼說得很平靜,「是我女兒的媽媽。」

卓伊看到爸爸,向他揮揮手,他也向她揮手。

「這裡不歡迎你,」馬克斯韋爾又重複一次,「快走,不然我就叫警察了。」

那兩兄弟上前擺出準備打架的架勢。

「你已經叫過警察了,不是嗎?」丹尼問。

馬克斯韋爾對著丹尼冷笑。

「我警告過你。」他說。

「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馬克斯韋爾靠得更近,已經侵入丹尼的個人領域。

「你從來沒有善待過伊芙,」馬克斯韋爾說,「再加上你對安妮卡乾的好事,我不會把卓伊交給你。」

「那天晚上什麼事都沒發生……」

不過馬克斯韋爾已經轉過身去。「送史威夫特先生出去。」他對兩個兒子說,隨即離開。

我看到遠處的卓伊,她再也忍不住,從座位上跳下來,跑向我們。

「滾啊。」其中一名男子開口。

「這是我太太的葬禮,」丹尼說,「我要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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