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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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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從黑暗中醒過來,渾身疼痛,他聽見壓低的吼叫聲。他躺在很硬的東西上,一開始連移動都很困難。後來,他把手在地面上掃過,知道身下是地毯。他知道他在某個地方的室內,躺在地上。在眼前一大片黑暗的盡頭,他看到一線微弱的光。他盯著看了半天,眼睛盡力聚焦在上面,最後才知道那是從門底下的細縫透進的光線。

他撐著坐起來。移動使他覺得天旋地轉,體內就像達利的畫那樣翻倒錯亂。一陣噁心湧上來,他閉上眼,等了幾秒鐘,讓自己重新平衡下來。他把手伸到頭上疼痛的地方,頭髮黏答答的,他從氣味上知道是血。他的手指小心地沿著亂髮摸到頭皮上一條兩英寸長的傷痕,他輕輕地碰了一下,判斷已經凝固了,傷口已經不再流血。

他不覺得自己能站起來,所以他向著光爬過去。美洲狼的夢閃入腦中,又在一陣劇痛中消失了。

他發現門是鎖上的,這並不意外,可是移動使他精疲力竭。他背靠著牆,閉上眼睛,想法子逃脫的本能和想躺下來休息的慾望在他心中交戰。外面再度傳來的聲音轉移了他的注意力。博斯聽出聲音並不是從門後那個房間傳來的,而是更遠的地方,不過仍然處於他能聽清楚的範圍。

「笨豬!」

「嘿,我告訴你了,你根本沒說公文包。你……」

「一定有的,用點腦子。」

「你說把人帶來,我帶來了。你要的話,我就回停車場去找公文包,可是你根本沒說……」

「你不能回去,飯桶!現在那裡擠滿了警察,他們可能已經拿走了他的車和公文包。」

「我沒看見公文包,也許他沒帶。」

「也許我找錯了幫手。」

博斯聽出他們在說他,他也聽出那個憤怒的聲音是戈登·米特爾的。那是他在募款晚宴中見到的那個人的聲音,措辭簡潔,語氣傲慢。博斯聽不出另外那個聲音是誰的,可是他猜得出,雖然在自我辯護和接受命令的情況下,他粗嘎的聲音仍然不減兇戾之氣。博斯猜他是打他的人,他猜也是在募款晚宴那晚他看到和米特爾一起在屋內的人。

博斯花了幾分鐘想他們爭執的內容:公文包,他的公文包。不在車內,他知道,他才恍然大悟他一定是把公文包忘在康克林的房間了。他帶了公文包上去,裡面有蒙特·金給他的照片和從伊諾的保險箱拿來的銀行賬單,原打算讓康克林面對他的謊言的。可是康克林說的都是實話,他承認了和博斯母親的關係,因此他帶去的東西沒派上用場。他的公文包在床腳邊,他完全忘了。

他又想了一下他們的最後一段對話:米特爾告訴另外那人他不能回去,因為警察會在那裡,他想不通這一點。除非有人看見他受擊的一幕,可能是警衛,這給了他一點希望。可是他馬上想到另外一個可能,米特爾既然在收拾尾巴,康克林顯然難逃此劫。博斯倒回牆上,他知道他是最後一個沒清乾淨的尾巴,他靜靜地坐在那兒,直到他聽到米特爾的聲音。

「去把他帶來,到外面來。」

博斯還沒想出對策,他儘快爬回他認為是他剛才醒來的地方。他碰到一樣很重的東西,把手放上去,知道那是一張檯球桌。他很快地摸到角落,伸手進袋,摸到一隻球。他把球掏出來,迅速思考有什麼法子藏在身上。最後他把球塞進外衣,從左袖往下推到手肘彎曲的地方。他有足夠的空間,博斯喜歡較寬大的外衣,因為比較容易掏槍。球的重量讓他的袖子往下墜。他相信如果他彎著手,他可以把球藏在衣袖彎折的地方。

他聽到鑰匙插進門孔的聲音,立刻向右移動,伸開四肢,平躺在地毯上,閉上眼等著,他希望他接近他們原先丟下他的地方。接著他聽到門開的聲音,感覺到直射在他眼瞼上的亮光,之後就沒有一點動靜了。沒有聲音也沒有動作,他仍然等著。

「別裝了,博斯,」那個聲音說,「這一招在電影裡太常見了。」

博斯沒動。

「你看吧,地毯上到處都是你的血,門把上也有。」

博斯想他一定留下一道爬到門邊又爬回的血跡,他原先打算出其不意地打倒對方的計劃已經沒有可能了。他睜開眼睛,天花板上有一盞燈,就在他頭上面。

「好吧!」他說,「你打算幹嗎呢?」

「起來,我們走。」

博斯緩慢地站起來。他的確得掙扎才站得起來,不過他稍微添油加醋了一番,讓一切顯得更加困難。他快要完全站起來的時候,看見檯球桌邊綠色絨布上的血跡。他很快地搖晃了一下,用手抓住那塊地方支撐自己,他希望那個人沒看見原先已經染在上面的血。

「站開一點,天殺的,那張桌子五千美元!看那上面的血……渾蛋!」

「對不起,我賠好了。」

「沒機會啦!走吧!」

博斯認出他了,正是他猜測的人,在晚宴上和米特爾一起的那個人。他的臉和他的聲音一樣,粗野、強悍,憑那張臉就足以看出他整過一些人。他的膚色很黑,一對棕色的小眼睛似乎從來不眨。

這回他穿的不是西裝,至少博斯在黑暗中所見如此。他穿的是一件肥大的藍色連身服,顯然是全新的,那是一種不吸收水分的衣褲。博斯知道職業殺手通常穿這種衣服,幹完事後容易清洗,也不會弄髒裡面的衣服。只需拉開拉鏈脫掉,把連身服弄溼,就輕鬆解決了。

博斯把手拿開,自己站好,但馬上又彎下身子,手臂貼在胃部。他想這是隱藏他手中武器的最好方法。

「你打得不輕,老兄,我根本不能保持平衡,我怕會吐。」

「你要是吐呀,我會叫你用自己的舌頭舔得乾乾淨淨,就像那些混賬貓一樣。」

「那我想我還是別吐的好。」

「你這傢伙倒有意思。走吧!」

那人倒退進了另一個房間,再招手叫博斯出去。博斯這才看見他身上有槍,看起來是伯萊塔點二二口徑,吊在身上的位置相當低。

「我知道你在動什麼腦筋,」他說,「才二二,你以為你可以躲過兩三槍,還是可以佔上風。錯了,我這裡還有一把,一槍就叫你斃命,你背後的洞會比碗口還大。記住了,走到我前面去。」

他幹得不錯,博斯想,即使身上有槍,也不走進自己五六英尺的範圍之內。等博斯出門後,他告訴他方向。他們走過走廊,經過一間看起來像客廳的房間,又經過另一間博斯認為也算客廳的房間,博斯認出這個房間的法式玻璃門窗,就是米特爾在奧林匹亞山的大廈開晚宴的草坪後面那間。

「出門,他在外面等你。」

「你是用什麼打我的,老大?」

「裝胎棍。希望在你腦袋上留個大縫,可是現在無所謂了。」

「我想已經留了。恭喜!」

博斯在一扇法式門前停下,好像在等人為他開門。外面晚宴的帳篷已經拆了,門外高處的邊緣,米特爾背對著門站在那裡,下面遠處一片輝煌無盡的燈火勾勒出他的輪廓。

「把門開啟。」

「對不起,我以為……算了。」

「嗯,誰管你想什麼,出去就是了,你沒那麼多時間。」

在草坪上,米特爾轉過身來。博斯看見他一手拿著他的皮夾和駕照,另一手拿著警督的警徽。槍手把手放在博斯肩上要他停步,然後自己退回六英尺之外。

「所以,真實的姓是博斯?」

博斯看著米特爾,這位摸到政治後門的前檢察官臉上掛著笑容。

「是的,博斯是真正的姓。」

「哦,那麼,幸會了,博斯先生。」

「事實上,應該是警探。」

「哦,事實上,是警探。我正在想,這張證件是這麼寫的,可是另一張就完全不同了,上面寫的是警督。有意思,那不就是我在報上看到的那個警督嗎?那個被殺了、可是身上找不到警徽的警督?不錯,我想就是他。他的名字不是叫哈維·龐茲嗎?上次你在這裡打轉用的不就是這個名字嗎?我想我沒記錯。不過如果我說得不對,請你更正,博斯警探。」

「說來話長,米特爾,不過,我是個警察,洛杉磯警局的。如果你想在牢裡少待幾年,最好叫那個拿槍的渾蛋走開,給我叫救護車。我至少有點腦震盪,可能更糟。」

米特爾開口之前把警徽放進一個口袋,皮夾放進另一個口袋。

「不,我想我們不會為你打任何電話,我想從人道的觀點來看,那樣有點過頭了。說到人道,你上次在這裡耍的把戲,害了一條無辜的人命。」

「不是我,是你殺了一個無辜的人。」

「可是我倒認為是你殺了他。我的意思嘛,當然,最後的責任在你。」

「真是律師作風,總愛推卸責任。不該搞政治的,老兄,專搞法律,你現在可能有自己的電視廣告了。」

「那怎麼樣?放棄這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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