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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按自己的意思活(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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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聽到自己的畫外音:

再見了。我要按自己的意思去活了。

如果我們不再見面,請別說我沒人味兒(要是兩個人以前關係挺好,我知道這樣會讓對方不開心,對不起),更別疑心我是針對你。

要是你沒有我的音訊了,就讓我去吧。我就這麼個人。希望你一切順利,並且最好以為我是當神仙去了。

童家明又驚又喜,因為拉拉讓他看了已經有五六萬字的《畢業頭三年》續集。

「你什麼時候開始寫的?」

「有空就寫,有情緒就寫。」

「啊,真狡猾。你一直不肯籤合同,我還擔心你不肯寫呢。」

「我討厭籤合同,因為合同意味著承諾,有了合同,我就不得不寫。沒有合同,我想寫就寫,不想寫就不寫。從今往後,我要按自己的意思去活,而不是按合同的規定去活。」

拉拉本來不願意接受童家明的邀請加入他的公司,她怕受約束也不願意承擔固定的職責。可是後來一打聽,經商經歷對移民頗有益處,而她是存了心撒丫子開溜的人。

拉拉有些糾結,童家明拍胸脯說:「放心,你只做你喜歡做的,想做你就做,不想做你就歇著,一句話,你的理想你說了算!財務報表我定期送給你看,時間一到,咱就分紅。」

拉拉說:「少扯了!這下我算是賣身為奴了,以前在外企還有個上下班的說法,以後只怕是上班也是上班,下班也是上班。」

童家明鄭重地指出:「不一樣。即使如你所說,你的一切作為也完全屬於自主性質。同樣是在地裡幹活,長工和富農的感受能一樣嗎?長工算是僱員,富農,那叫自由職業者。」

「原來我的理想也就這點出息。」

童家明說:「這點出息怎麼了?不錯啦!沒聽說麼,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拉拉喃喃地說了一句:「別什麼都往自由身上賴,留不住愛情了,就說什麼皆可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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