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那場追捕行動,當場死亡的瘦高男子,後經核實身份,叫鄭晉,是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犯罪嫌疑人張池的同夥。
鄭晉在扭打中,纏住吳豫,吳豫為脫困,一腳踢中了他,鄭晉在地上掙扎了幾下,就不動了。
當時的行動指揮胡夏峰趕到現場的時候,曾試圖對鄭晉開展搶救。
鄭晉在與吳豫糾纏的時候,曾高喊「打死人了」,圍觀群眾不明所以,便打了110報警電話。
胡夏峰看著地上的鄭晉,已經回天乏術,群眾圍了上來,拍照的拍照,議論的議論,一時間場面混亂。胡夏峰腦子飛快轉動,鄭晉為什麼要大喊大嚷,為什麼要纏住吳豫?
吳豫跑了過來,他看著胡夏峰,二人四目相接。
你闖禍了,知道嗎?胡夏峰內心裡喊。
吳豫呆立當場,這一腳怎麼就把人踢死了?
「就是他!」
「好凶殘啊,把人活活踢死了。」
「警察馬上就來了,你跑不了了。」
群眾圍了上來,和吳豫遠遠的保持距離,又遠遠的將吳豫圍住。
吳豫和胡夏峰被群眾隔開,吳豫正要開口:「你……」
胡夏峰示意他別說話。這瘦高男子鄭晉好反常。
是了,他是故意在拖延吳豫,吳豫一定發現了其他什麼線索?
這是不是敵人的棄卒保帥之計?換言之,敵人在暗處,可不能露臉。
胡夏峰對著通話器,讓王北儷等人全部撤退,自己和吳豫留下,處理這場事件。
國安的幹警們開始分別上車撤退。
王北儷和錢雨已經意識到出了事故,王北儷已經從酒吧裡搜回了那枚被竊的優盤資料,這個優盤裝有極其重要的國家科研機密。以現有技術,這種優盤不可能軟硬體分離,敵人無法在現場讀取優盤中的資料,通過網路傳送到境外,換言之,只要優盤截獲,就已經阻止了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犯罪。
吳豫當街踢死了嫌疑人,一場陰霾湧上諸人心頭。
錢雨心中大疑:「剛剛吳豫發現嫌疑人已經把優盤丟在酒吧之後,我曾向胡夏峰請示,是否要先按住嫌疑人的時候,胡夏峰的通話器沒有答話,在這個節骨眼上,胡夏峰哪裡去了?」
駕車中的錢雨看了一眼王北儷,王北儷臉色很不好,吳豫這可怎麼辦?要不是胡夏峰那一瞬間失聯,錢雨已經帶人上前按住鄭晉,吳豫也不會被鄭晉纏住,更不會一腳就踢出人命。
公安警員出警抵達了現場。
「不許動!」
吳豫轉過頭,只見警燈耀眼,他自己也是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第一次被警槍指著,這滋味真是難受極了。有那麼一瞬間,他想亮出證件,告訴同為警察的公安兄弟,自己也是警察,自己是在執行公務,遇到犯罪嫌疑人拒捕、襲警,甚至還阻礙他追捕正要逃走的主犯。
可是,專業的素養讓他迅速分析了形勢:敵人不就是為了製造混亂嗎?鄭晉不就是為了讓群眾圍上來,逼著他暴露身份、投鼠忌器嗎?王北儷確是把優盤找到了,可是敵人還在暗處,當著群眾亮明身份,還有可能引發炒作,給下一步追緝「紋身男」的工作帶來障礙,這太不明智了。
公安的警員又大聲喊:「抱頭,蹲下!不得反抗。」
吳豫抱頭,蹲下,他內心一陣委屈,從警校開始他就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此刻竟然被當成殺人犯,他真是又羞又怒,自己中了鄭晉的計!
敢拿命來坑你,你還不被玩死?
吳豫看了一眼胡夏峰,眼神里滿是委屈。
胡夏峰的眼神堅定、沉穩,彷彿在告訴他幾個字:配合,別反抗。
吳豫被帶走後,胡夏峰立刻向上級彙報,時任濱海國安局局長的魯維漢高度重視這次執法意外事件。
魯局長帶著胡夏峰親自上門向濱海公安局通報情況。公安的兄弟獲悉原委,都面面相覷:吳豫竟然是國安的人,這小子從進局子裡,就一句話不說,還以為是啞巴呢!胡夏峰不知該喜該憂,這吳豫真是素質過硬得很!
一個警員犯了難:「現在外面到處傳吳豫同志打死了人,這可怎麼辦?」
胡夏峰認出了他,他是之前出現場的警員。
2000年的時候,網際網路已經開始起步,網路資訊一傳十,十傳百。由於事件發生在濱海鬧市,濱海當地的灌水論壇上,已經出現關於事件的帖子,要求公安方面給個說法。
要不要公開回應民情?回應,則公開了吳豫的身份和案情;不回應,公安則更難辦——殺人犯難道可以不伏法嗎?網路暴民和鍵盤俠,不管是在2000年,還是在2019年,都同樣存在。
現在需要搞清楚的另一件事是:吳豫在這個事件中,有沒有過失,有沒有責任?
兩家的局長進行了長達兩個小時的會商,最後決定吳豫先行由魯局長帶走,由於涉及到還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藏在暗處,吳豫踢死鄭晉一事,先由國安開展調查,由國安侷限制其自由活動。
至於鄭晉的死因,需要等法醫進一步解剖才能知道。
根據案件分工,如果吳豫涉及到執法過當或者因為其他原因致人死亡,公安局應當依職能查辦,國安局決計不能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