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麗覺得好笑,「你什麼靈魂?」
小玲說:「我的靈魂他不懂,他的靈魂我不想懂。」
振民搶白,「她就是懶,不想洗衣服做飯,到現在也不會燒飯。」
小玲譴責,「聽到了沒有,這完全是對現代女性的剝削。我接受不了。」
三姐家藝聽到這,忽然插話,「不想做請個保姆嘛。」
何不食肉糜。家麗瞪了家藝一眼。
老五哪有錢請保姆。
家麗勸:「老五,振民,當初你們要結婚,兩家人都不同意,你們拼死拼活還是結了。現在你們要離婚,兩家還是不同意,你們又要拼死拼活離?把婚姻當什麼了?把家裡長輩當什麼了?」
小玲著急,「姐,你怎麼就不明白,不是我想離,是實在過不下去!」振民聽了,臉紅一陣白一陣。
家麗走到振民跟前,問:「振民,你說實話,有沒有做對不起老五的事情?」
振民支吾不言。秋芳說:「老三,說實話。」
振民道:「有一點。」招了。
小玲哼了一聲,「聽到了吧!聽到了吧!有一點,一點,真新鮮,什麼叫一點。」
美心喝道:「老五!不許得寸進尺!」
小玲縮著脖子,像鵪鶉。
老太太慢慢起身,讓美心扶著進屋。她不想聽了。劉媽連忙也跟上,一直沒說話的她這時候才叨咕著,「老太太,千萬別生氣,不值當。真的,不值當的……」
客廳留給更年輕的人。紅塵俗世,屬於他們。到了這個年紀,看人生,總是顯得滑稽。後院,美心問劉媽秋林這次回來待幾天。
劉媽喜不自禁,「說可能這就算回國了,不走了,人才引進。」
待老太太和美心、劉媽離開。家藝才對秋芳說:「秋芳姐,你看,小兩口的確有問題,不願意在一塊過,而且現在離婚證都扯了,法律上,已經不是夫妻,再硬捏吧,也是兩張皮,要不我看,還是尊重當事人的意思。」
振民斜著眼看家藝,不吭聲。小玲不著調,笑呵呵地,「對對對,誰離了誰不能活。」
家麗看不慣她這二百五樣子,拍了她一下,「老五,別說了!」
小玲趕緊閉嘴。
家麗對秋芳,好聲好氣,「秋芳,你看怎麼辦?咱們這兩家真是,一輩子的朋友,半輩子的親家,什麼都好說。」
還未待秋芳說話,小玲就跳出來說:「我什麼都不要!都給你們!我就帶洋洋走。」
「不行!」關鍵問題上,振民也拿出男子漢氣概,「洋洋姓湯!跟你一個姓劉的走什麼?!」
小玲搶白,「我是不是他媽?!都什麼年代了,還姓這個姓那個,女人不是人?女人不頂半邊天?!我去國務院告你!」
家藝聽了發笑,提醒,「老五,國務院不管這些事。」
「哪管我去哪告!」小玲發狠。
秋芳攔在頭裡,對小玲,「老五,這帶孩子可是一輩子的責任,你帶走,你就要負全責,振民只能負責生活費,老實說,我沒想到你這麼堅決,離婚女人遲早還要再婚的,帶著孩子,難度很大。男人就不一樣了。就算振民不養,我們湯家也會養。」
家麗暗暗感嘆,秋芳跟她想到一塊去了。離婚女人想要再婚,帶孩子是一大弊病。可在這個節骨眼上,小玲迷到哪是哪,話都說出來了,估計怎麼也不肯放棄孩子。家麗聽秋芳說話覺得有一點疙疙瘩瘩。張秋芳張口閉口我們湯家,我們湯家。也只有到這一刻,何家麗才意識到她和秋芳的不同。秋芳已經徹徹底底融入湯家,生是湯家人,死是湯家鬼。沒跑兒。而她,無論什麼時候,也不會在別人面前說,我們張家。張建國光桿司令,就那麼一個獨人。所以家麗覺得自己永遠屬於何家。
想到這兒,家麗提醒小玲,「老五,你真想好了?」
小玲不假思索,「想好了,我淨身出戶,只要孩子。」
家藝替她著急,「噯,老五,你又不是過錯方,憑什麼你淨身出戶,誰犯錯誰出戶,不行不行,這個不能犯糊塗。」
秋芳大聲,一錘定音,「好!就按照老五的提議來,男方負責每個月給生活費,孩子歸女方,但男方有權利每個星期去看孩子至少一次,最多不超過三次,女方願意放棄婚姻期間來兩人的共同財產,所謂淨身出戶,男女雙方各自的存款,依舊歸各自所有。沒意見吧。」
小玲立即,「我同意。」
振民憤然,「劉小玲,你就這麼迫不及待,你是不是有下家了?我不同意,我不同意我的兒子叫別人爸!」
秋芳道:「老三,可以提你的意見。」
振民道:「跟我離婚,三年內劉小玲不許跟別人結婚。」
家藝搶白,「湯老三,你這就是不講理了。」
振民不理她,繼續,「我兒子不許叫別人爸爸。」
小玲道:「同意,沒了吧?就這樣。」快刀斬亂麻。
振民有些傻眼。可話已經說出來,只能硬著頭皮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