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要像一隻說走就走的隊伍|全職爸爸第21周工作報告
小陳日盼夜盼,終於盼到了出遊的這一天。
按慣例,旅行期間一切費用都可以報公帳。不過帶小孩出門與其說度假,不如說流亡。出門前我看著小陳把一個26寸的大箱子塞得滿滿當當,不禁好言相勸:不至於吧?去歐洲,又不是非洲,能少帶點就少帶點。
怎麼不用?小陳翻出行李箱裡藏好的數學練習題,認字圖冊,急救藥箱,游泳裝備,衣服鞋帽……他信心實足,說出門玩也不能耽誤幼升小,我給他每天做一百道加減法,認十個字,再上半小時英語,怎麼樣?
小孩拖著書包,正在起勁地往裡面裝旅行要的東西,火箭模型,摺紙船的紙,蠟筆,鬧鐘,一隻按下去會有女聲報時「現在時間十九點零八分」的鐘。他可以按上二十次,一邊按一邊笑嘻嘻問我:這個鍾厲害嗎?我考慮了一下旅途中,他很可能經常拿出這個鍾,摁上百八十次,跟他商量:鬧鐘就不帶了吧?
我要帶的,這是爸爸給我認時間的。小孩很認真。
面對這兩個男人,我經常會有一種不負責任的想法,哎呀,還是自己開心最重要。
所以剛進機場,迅速拖著小孩去買了盒樂高積木。漫漫旅途,十一個小時經濟艙,全家人擠在屁股大點地方,這種時候必須上殺傷性武器。兒子歡天喜地抱著積木,小陳滿臉不高興:你幹嘛給他買這個?都是小零件,到時候掉了怎麼辦?
我在心裡說:那不是你的事嗎?關我啥事?但表面上要盡力安撫他:不會的,兒子長大了。
果然,十一個小時,小孩一分鐘都沒閉上眼,前四五個小時,他都在拼積木,真後悔買少了,早知道應該買個最大的給他。小陳經常屁股抬起來,在逼仄的座位上,開著手機手電筒,一陣瞎找,找到後必定跟我說一句:我早就說過,不要買這個。
我看了兩部電影,一部是講女人為了抓住男人,恨不得直接弄死,死也無所謂,死代表愛情永不消逝。一部是講熱愛寫作的男人為了寫出一部好小說,徒手製造一起鄰里殺人案。同樣是女人,我沒有第一部的追求,同樣熱愛寫作,我也沒有第二部的抱負。耳機取下來,回到現實世界,小陳正在罵兒子,多少加三等於五你不知道嗎?
我的麻煩是這麼細微,又是這麼具體。真的,為什麼連二都不知道?
有個朋友後來告訴我,她帶女兒來歐洲,十小時的飛行時間,大人困得不行,聽到女兒精神奕奕問空姐要雞肉面,她非常生氣。噢,這有什麼好生氣的?我一點都不生氣,讓小陳一個人暴跳如雷就夠了。
不知道為什麼,我看到小陳生氣,心裡很踏實:兩萬塊花得真值。
到巴黎的第一天,兒子在早上四點醒來。在房間玩了半天飛機後,小陳終於以父親的覺悟,帶小孩出門去最近的公園。當時我正在房間裡奮筆疾書,很不幸,我這個職業去哪都能工作。有時候在房間打字,內心愁腸百結,到底圖什麼呢?我在酒店打字,他們倆出門領略世界。
小陳也不太高興,為什麼出門也是他一個人帶孩子?從公園回來,他宣佈自己要睡一會。小孩當然不肯罷休,他都已經滿格電了,最可惡父母這份職業是沒有下班時間的。
終於一家人齊齊整整出門的時候,就像一隻潰不成軍的隊伍,三個人每個人的步調都不一樣,小孩忙著看路邊的野花野草,小陳忙著看手機上的交通指南,我忙著四處搜尋有沒有開門的店,可以趕緊去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