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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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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姑哭得更厲害了,說:「我當然替你高興,我恨不得你馬上立功,恨不得咱們取得最後勝利,恨不得明天就停止戰爭,可是,可是……我和孩子,如果你真的沒了,你可讓我們娘倆怎麼過啊?」

他們的孩子才六七歲,要是自己真的犧牲,杏姑可怎麼辦呢?之前看到的犧牲,都是別人的犧牲。他可以悲傷,或者唏噓,然後化悲痛為力量,但這事要是攤在自己家,他還真的沒有想過。

「也許一去,就是幾年……我的工作性質,又決定了我不能給你們寫信。唉!」王大霖的心也沉了下去,「我們之間不能有任何聯絡,這是組織上規定的……」

「能不能帶著我和孩子一起去上海?」杏姑突然問。

「恐怕不行。以前那麼多同志被派往國統區,沒有一個人帶家屬去執行任務的,沒有一個,我不能開這個先例。」

杏姑不說話了,情況的確如此,沒有一個人帶家屬去執行任務。但是,她就是不捨得王大霖走。她有一種預感,他這一走,就再也見不到他了。

「哥,你給我唱個歌吧!」杏姑拽著王大霖的衣袖懇求著。

王大霖在延安唱歌是出了名的,方圓幾百里都知道他的名字。他在延安舉辦的文藝匯演中得過很多獎,就連著名演員胡朋、於藍、李麗蓮、陳波兒都稱讚過他。杏姑當年在臺下看王大霖演出,被他悠揚婉轉的歌喉迷得如痴如醉,不能自已。她就是因為這個愛上王大霖的。王大霖也被臺下這個眼睛大大的,梳著一根大辮子的姑娘吸引住了。每次演出,杏姑總是早早就來到舞臺下面,搶坐第一排的位置,而王大霖上臺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杏姑來了沒有。如果看到杏姑在,他的演唱就特別有狀態,如果不在,他明顯有些心不在焉。他們兩個的事,很快被領導看出來了,最後在組織的撮合下,二人結為伉儷。

一聽杏姑要聽自己唱歌,王大霖來了精神。近來工作繁重,很久沒亮過嗓子,心裡正癢著,被杏姑這麼一撩撥,哪裡還收得住?他揚著脖子順口就來了一段:

騎白馬,跑沙灘

你沒有婆姨呀我沒漢

咱倆捆成一嘟嚕蒜,呼兒嗨喲

土裡生來土裡爛。

騎白馬,挎洋槍

三哥哥吃了八路軍的糧

有心回家看姑娘,呼兒嗨喲

打日本也顧不上。

三八槍,沒蓋蓋

八路軍當兵的沒太太

待到那打下榆林城,呼兒嗨喲

一人一個女學生。

「不聽這個,不聽這個!」杏姑捂著王大霖的嘴,「這個調調太低了,我喜歡高的,能把天唱破的那種。」

王大霖肚子裡的歌多著呢,都是土生土長的陝北調調,起碼有上百首,他一揚脖子,又來了一曲:

走頭頭的那個騾子呦

三盞盞的那個燈

哎呀帶上了那個鈴兒呦噢

哇哇得的那個聲

白脖子的那個哈叭狗

朝南得的那個咬

哎呀趕牲靈的那個人兒呦噢

過呀來的那個了

你若是我的妹子兒噢

招一招的那個手

哎呀你不是我那妹子兒呦噢

走你得的那個路

「好聽!這個好聽!這是我最愛聽的……」杏姑的話還沒說完,嘴就被王大霖的嘴堵上了。杏姑嚇了一跳,沒料到他會突然來這麼一下。一秒鐘後她反應過來,馬上迎上,再也不想分開。

延河水,潺潺流著,把他倆的喘息聲都給蓋住了。他倆像喝醉了酒似的,搖搖晃晃向窯洞走去。

那天晚上,他們酣暢淋漓地折騰了好幾回。在他們的記憶中,這樣瘋狂的情景好像不多,新婚那天算一次,然後就只有這一次了。他們把離別的這個晚上,當成合巹之夜。雖然沒時間喝交杯酒,但他們的身體已如同兩杯黏稠的陳釀。

躺在炕裡頭的兒子,一直在夢鄉中,他不知道爸爸要走。當他清晨醒來的時候,爸爸已經不見了。他不知道爸爸在他臉蛋上親了多少次,更不知道爸爸的眼淚滾落在他的臉頰。他後來知道的是,媽媽告訴他,爸爸被壞人殺死了……

往事如煙,時光稍縱即逝,離別延安的那一幕,鐫刻在他的腦海中,一輩子也不能磨去,他無時無刻不在惦記著杏姑母子……

這天晚上,王大霖一直沒有睡好,翻來覆去,難以入眠。這次被派去香港執行任務,像極了幾年前在延安告別杏姑的那種感覺。只不過,那次是離別,一次看不到結果的離別,而這次,是將要相逢,或者說,期待跟杏姑母子相逢。

從上海回來後,杏姑母子就不見了,沒有人知道他們到哪兒去了。許多人猜測,得知王大霖已經犧牲的訊息時,杏姑就帶著孩子去了上海。因為不止一個人聽到杏姑說,她不相信丈夫已經離開人世,她感覺丈夫還活著,就在上海。如果她真的這麼說過,可以肯定,她去上海找王大霖去了,還帶著不滿10歲的孩子。王大霖急了,想去上海找杏姑,但是,組織不允許他冒這個險,更不允許他再在上海露面。

有一件事他沒有跟杏姑說。去上海前,組織上說,為了便於開展工作,給他和鄧傑一人安排了一個女人,讓他們假扮成夫妻。雖然是假夫妻,只是個形式,不可能有實際意義的夫妻生活,但是他還是瞞了杏姑,害怕杏姑不高興。

從延安走的那天,他見到了自己的新「老婆」,她叫林曼,一個在上海灘演過四五部電影的演員。幾年前,她跟許多要求進步的文藝青年一樣來到延安,想跟著共產黨幹出一番事業。這次派她跟王大霖扮成假夫妻,一同去上海,正是對她積極要求進步最好的獎賞。她對上海非常熟悉,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幫助王大霖熟悉周圍的環境,同時還協助王大霖搞情報工作。

林曼個子不高,但身材勻稱,一雙嫵媚的大眼睛,彷彿隨時都在說話,讓人一心想從她眼睛裡探出個究竟。她的嘴角左上方,長有一顆美人痣,襯托著薄薄的嘴唇,靈巧的鼻子,加上會說話的眼睛,使得她很討人喜歡。不過人們要是以為她還是一名在銀幕上喜怒無常的女演員就大錯特錯了,經過這幾年的特殊訓練,她已經由一名電影演員,轉變成一名優秀的電報發報員,並掌握了多種破譯密碼的技術,很得上級賞識。

鄧傑的「老婆」叫林儷,是林曼的姐姐。從長相上看,一看就知道這兩個女人是一家人。林儷比妹妹高多了,兩腿修長,身材更加苗條,腰板直直的,很有大家閨秀的氣質。姐妹倆性格迥異,一張一弛,跟鄧傑和王大霖一配,看上去真像天生的兩對情侶。

他們在霞飛路租了一座小洋樓,離杜月笙公館不遠。洋樓是早年來上海灘淘金的一對荷蘭夫婦的私邸。1937年上海淪陷後,荷蘭夫婦撤離到歐洲,房子暫時由一箇中國僕人看管。不知什麼原因,戰後這對荷蘭夫婦一直沒有回來,房子仍由那個中國僕人管理著,開始他不願把房子租出來,擔心荷蘭夫婦回來埋怨自己。後來通過做工作,他終於答應讓這兩對男女住進去。洋樓分上下兩層,雙摺線屋頂,側牆沿街開了數扇老虎窗,視窗像荷蘭人一樣,又瘦又高。荷蘭人喜歡把樓梯弄得又窄又陡,跟著一個人上樓,你要小心前面那個人的腳後跟踢到你的額頭;或者,一個人在上樓的時候,另外一個人絕對不能下樓。除了樓梯狹窄,其他方面還是非常令人滿意的。

臥室有兩間,都在樓上,一間鄧傑林儷住,剩下的一間是王大霖和林曼的。他們不可能真睡在一起。通常的情況,男人睡在地下。一對陌生男女,突然同居在一起,肯定有很多不適。白天,他們必須裝出很甜蜜的樣子,手挽手,頭挨頭,說著情話,宛如初試雲雨的新婚夫妻,幸福地在大街出雙入對。而到了夜晚,他們又變回陌生人,客氣而冷漠。

日本投降後,王大霖與鄧傑以優異的成績考進上海無線電管理局,做了一名普通的報務員。這個單位是個要害部門,非常敏感,對招聘進來的每一個員工審查特別嚴格。王大霖和鄧傑自稱在歐洲留學多年,最近才回到國內發展,準備為中國的無線電事業做出貢獻,再加上偽造的各種證明非常逼真,想不信他們都難。他們必須先從一名普通的報務員做起,如果以後有機會升遷,便可以掌握全國的無線報務情況了,那是竊取情報的最佳途徑,也是他們此次任務的最終目的。第一年,王大霖和鄧傑在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沒敢輕舉妄動,除了白天上班,回家就是陪「老婆」到左鄰右舍打牌,或者看電影,或者逛舞廳,生活很有規律,看不出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他們知道,無線電管理局肯定有專人在暗中觀察他們,一旦發現有一絲一毫的異樣,就會被驅出無線電管理局,甚至逮捕法辦。

他們唯一要做的是,臥在那裡,無聲無息。

第二年,由於技術嫻熟,業務水平高,又會為人處世,他們雙雙被提拔成科長。當然,這是無線電管理局對他們明察暗訪後得出的結論:沒背景,可以用。

他們沿著在延安就設計好的一條隱秘路線悄悄前行著,路途順暢,沒有一絲破綻。他們沒有想到會出什麼差錯,但不幸的是,差錯如期而至。

問題出在林曼身上。

剛開始的一兩年,王大霖和林曼相安無事,他們各自扮著各自的角色,表演得相當投入,就彷彿是真的夫妻一樣。但久而久之,常在一個屋簷下生活的青年男女,難免生出一些尷尬事來。林曼身材曼妙,有時候喜歡在王大霖面前顯擺一下。後來,王大霖越來越覺得事情正朝著不正常的方向發展。剛開始,林曼換衣服洗澡什麼的,還在王大霖面前遮著擋著,尤其晚上睡覺,二人更是一個床上一個床下,和衣而睡,互不干擾,白天再恩恩愛愛,到了夜晚都會變得冷漠與絕情。可近來,林曼突然開始不設防,入浴不關門,浴後更是穿著性感的睡衣在屋裡走來走去,胸部、腰肢時隱時現,搞得王大霖的眼睛不知道往哪裡擱。有天晚上,林曼鑽進王大霖的被窩,直接對他說:「大霖,吻我吧!」

王大霖驚得坐起來,開啟電燈,看著披頭散髮的她,驚愕地問:「林曼同志,你這是怎麼了?」

林曼坦然地告訴王大霖,她今年雖然剛滿22歲,但已經有過兩次婚姻。第一次是16歲時,嫁給了一個年邁的導演;第二次是18歲時,她又跟一個落魄的詩人結了婚。後來她孑然一身來到延安,就一直沒有了性生活。剛開始,緊張的學習與生活,讓她無暇去考慮這些問題。只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她的身體才會甦醒過來,一種難以抑制的渴望把她折磨得像只困獸。來上海後,她的精神以及心理一下子放鬆了,沒有在延安時那麼緊張,於是,慾望又重新大膽地注入她的身體。最近,她閱讀了幾本性學博士張競生的書,尤其對他描述的「第三種水」非常感興趣。她雖然經歷兩次婚姻,但從未體驗過「第三種水」,她渴望瞭解。

在王大霖瞠目結舌中,她脫|光自己,拉著王大霖的手,開始引導他。「大霖,來吧!愛我一次吧!我想,黨組織既然給了咱們夫妻之名,那麼就應該預設夫妻之實,再說,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咱倆不說出去,誰也不知道。在一間屋子住這麼久,就算不發生什麼,你也會一輩子背上這個名的,那還不如痛痛快快做一次,堂堂正正做一次夫妻。我知道你心裡裝著杏姑,沒關係,我不要求你裝著我,我只想讓我的身體裝著你……」

王大霖沒想到林曼會這樣,他從開始的不安變成憤怒,這哪裡還是假借夫妻之名的革命同志,分明是一頭髮情的母獸。他真沒看出林曼是這樣一個女人,之前太尊敬她了,把她想象成聖女,不可冒犯。現在看來,一個在十里洋場廝混過的女演員,即使不是水性楊花,在私人生活作風上也是非常開放的。他接受不了,不是身體不能接受,是道德規範阻止了他。人不能一味地順從身體的需求,他必須在一種規範下約束自己,否則人和獸便沒有什麼區別了。他的道德規範告訴他,他只有杏姑,不能有其他女人。

他輕輕推開林曼的身子,禮貌地拒絕了她。他以為這麼紳士地澆滅一個女人的欲|火就萬事大吉了,卻不知道自己的拒絕招來了林曼的報復。

林曼正是這麼幹的。其實,從回到上海灘後,她就逐漸對自己的信仰產生了懷疑,她不相信共產黨能幹成大事,覺得自己之前跑到延安去參加所謂革命,是那麼的衝動與幼稚。回到上海重新出入各種宴會舞會後,她漸漸找到了以前的生活狀態,她猛然醒悟,這才是她要的生活。人生在世,草木一秋,她不去享受現有的生活,非要擰著勁去戰鬥,去爭取未來的生活。她頻繁地出入各種舞會,甚至夜不歸宿。這已經嚴重違反了組織紀律,為此,鄧傑和王大霖都對她提出了嚴厲的批評,就連姐姐林儷也對妹妹的舉動非常不滿,跟妹妹大吵了一架。她收斂了幾天,然後變本加厲,更加肆無忌憚。鄧傑和王大霖一看情況越來越失控,已經沒法讓林曼再在上海待下去了,否則會惹出更大的亂子。他們給延安發報,建議組織立即來人,把林曼接回去。

林曼可不想再聽什麼鄧傑王大霖擺佈,她決定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久,她在舞會上結識了一個名叫梁君的青年男子,那男子年方三十,身材挺拔,英俊倜儻,舞姿瀟灑,吸引著舞會上所有女人的目光。林曼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這個男人,並迅速與梁君戀愛起來。梁君不但對她體貼入微,更讓她滿意的是,他在床上的表現更讓她大開眼界。後來,當她知道梁君的真實身份後,她害怕了。但此時的她已經身不由己,而且梁君答應她,事成之後還會獎勵她一筆不菲的獎金。她動心了。抓捕鄧傑和王大霖,是在一個陰雨綿綿的下午,一起被捕的除了林曼的姐姐林儷,還有來洋樓開會的10名地下黨員。後來,除了鄧傑和王大霖被營救出來外,其餘的人,包括林儷,都在龍華監獄被槍決。而林曼,則銷聲匿跡,不知去向。

王大霖被捕的訊息傳回延安,傳著傳著,就傳成他已經壯烈犧牲。畢竟,被捕就意味著犧牲,很少有例外。

杏姑聽到他犧牲的訊息後,帶著孩子離開延安。至於到沒到上海找王大霖,後來又是怎樣帶孩子去的香港,誰也不清楚。現在唯一知道的是,孩子出現在香港。那杏姑呢?肯定也在香港吧!問題是,蘇行認錯人沒有?他見到王大霖兒子的時候,孩子還小,經過幾年變化,孩子的長相有了很大變化。還有,蘇行既然認了出來,為什麼當時不把那個小孩拉住呢,還是有其他什麼原因?

王大霖一肚子疑問,躺在床上難以入眠,他披著衣服來到滹沱河邊。

此時的天空像塊深藍色的幕布,上面掛滿了星星。他坐在河灘一塊大石頭上,雙腿一叉,從腰裡抽出菸袋鍋子,填上菸絲,點燃,狠狠吸了一口,又緩緩吐了出去。他不會忘記當初回到延安時,怎麼度過失去杏姑母子那段艱難時光的。那種割了心的疼痛,抽掉魂魄的失落,以及刻骨銘心的自疚,折磨得他痛不欲生。他無數次地坐在夜空下,仰望著星星,一遍又一遍地呼喚著,杏姑,你們在哪兒?在哪兒?在哪兒?

沒有答案。

不過,他始終相信,他這輩子還可以見到杏姑母子,他不相信失去了他們。他曾經無數次回憶在延河邊給杏姑唱歌,回到窯洞親吻兒子的情景。兒子那張熟睡的、熱烘烘的小臉蛋一直縈繞在他的腦海。現在他多大了?長多高了?算起來,該12歲了吧?還有,杏姑他們為什麼去了香港?離別這麼多年來,到底都發生了什麼?一切的一切,都是未知數。

好在,有了訊息,比一無所知好。

天開始矇矇亮,深藍色幕布變成淺藍,隨即被太陽染紅。西柏坡吹響了起床號,號聲嘹亮悠長,他整了整衣服,從河灘站起來,朝村裡走去。今天上午,他就要跟戰友們前往石家莊機場,他默默地對自己說,杏姑,等著我,兒子,等著我,我找你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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