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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盒子(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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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加州的前一晚,睡夢中我被樹枝的嘩嘩聲和雨點打在帳篷上的啪啪聲吵醒。整個夏天一直很乾燥,所以後來我就把遮雨罩摘下來了,睡覺時只把帳篷裡面的織網搭起來。我一骨碌爬起身,赤腳摸著黑把遮雨罩加到了帳篷上。雖然仍然是8月初,但是我卻凍得直打哆嗦。這一週的氣溫一直保持在90華氏度左右,有時候會達到100華氏度。但是因為下雨刮風的緣故,天氣一下子變了臉。回到帳篷,我就穿上了羊毛褲襪和羊毛衫。鑽進睡袋後,把拉鏈一直拉到脖子根兒,把兜帽也緊緊套在頭上。第二天清晨6點醒來的時候,背包上系的小型溫度計顯示,現在只有37華氏度。

天還下著雨,但是我仍然得上路。我把能穿的都穿上,然後沿著高聳的山脊線繼續前進。每次停下來超過幾分鐘,我就會凍得牙齒打戰,只有繼續步行流汗,才能感覺好一些。旅行手冊上說,天氣晴好的時候,在這裡就能看到北方的俄勒岡州,但現在遠處一片濃霧,能見度不超過10英尺。當然,無須看到俄勒岡,我就能感覺到它的存在,靜穆地坐落在前方。如果我能一路走到「眾神之橋」,就等於穿越了俄勒岡全境。如果我真的成功了,算是何等人呢?要是沒成功呢?

10點多,斯泰茜從薄霧中走了出來,沿著路線往回走。前一天我們一起從塞亞德谷上路,晚上則是和雷克斯及兩對兒情侶一起紮營。早上的時候,雷克斯坐上汽車回到現實生活中去了,我們幾個繼續上路,幾個小時後也選擇分道揚鑣。能確定的一點是,這一路上我都不會碰到這兩對兒了。但是我和斯泰茜計劃在阿什蘭見面。她在那邊會停留幾天,等她的朋友迪趕到那裡,然後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岡全境。現在看到她讓我很吃驚,真不知是人還是鬼。

「我要回到塞亞德谷。」她解釋說她渾身發冷,雙腳起了泡,而且前天晚上羽絨睡袋淋溼了,晚上之前沒法乾透。「我要坐汽車去阿什蘭。」她有點沮喪,「你到那兒的時候記得去青旅找我。」

我用力地擁抱了一下她,看著她片刻之間消失在霧氣之中。

第二天早上,我比平時起得更早。這時的天空是魚肚灰色。雨已經停了,開始慢慢熱起來。我把「怪獸」背好,從營地出發時,感到心情很激動:再有幾英里我就走出加州了!

離兩州邊境不到1英里的時候,路邊一根低垂的樹枝鉤到我的威廉·j.克羅基特手鍊,然後手鍊就飛也似的消失在了茂密的灌木中。我仔細地搜遍了亂石和灌木,卻一無所獲。其實剛進到灌木叢裡尋找時,我就知道已經沒戲了,所以心裡有些恐慌。我甚至都沒看清它飛到哪個方向了,只聽到細微的「嗖」的一聲,就不見了。在這個節骨眼兒上丟了手鍊看上去有點荒唐,這也明確預示著前方會有麻煩。雖然我努力地想要把這種想法扭轉過來,把丟手鍊當成是一件好事——比如這說明我不再需要某些東西,或者少一些無謂的掛念——但我很快洩了氣,只是想到威廉·j.克羅基特本人。這個明尼蘇達州人跟我年紀相仿的時候就戰死越南,而且遺體一直沒有找到,他的家人一定仍然在為他的死去悲傷。我的手鍊本身只代表了他逝去的年輕生命,也只能說是天妒英才。

但是除了繼續趕路,我別無他法。

幾分鐘之後,我就到達了州界。我停下來,盡情地享受這一刻:這邊是加利福尼亞,那邊是俄勒岡,一段旅程的結束,另一段旅程的開始。這個如此重要的地方,看上去很不顯眼。這裡只有一個金屬盒子,裡面放著一本旅程記錄簿,還有一個「距離華盛頓州498英里」的標誌——沒有提到俄勒岡半個字。

我知道這498英里意味著什麼。我在加州走了兩個月,但是離當初一個人揹著包站在蒂哈查皮道口,想象著走到這個地方的時候,似乎已經過了好幾年。我開啟金屬盒子,把裡面的記錄簿拿出來,一頁頁地翻看前幾周以來大家的留言。上面有一些陌生人的留言,還有一些以前見都沒見過的名字,但是因為一整個夏天行走在路上,我感覺自己已經認識了這些陌生人。最新的留言是那兩對兒情侶約翰和莎拉以及山姆和海倫寫的。在他們滿是興奮的留言下面,我也寫下了自己的話。但是因為情緒太激動,所以就言簡意賅地寫了一句話:我成功了!

俄勒岡,俄勒岡,俄勒岡!

我來了!踏上俄勒岡的土地,我能看到南面雄偉的沙斯塔山,和北面稍矮一些但是更加莊嚴肅穆的麥克勞克林山。沿著山脊線走的時候,碰到一片結冰的雪地,我撐著滑雪杖,才安全走過。牛群在我腳下的高原綠地上悠閒地吃著草,掛在它們身上的大方鈴不斷髮出叮叮的響聲。「你們好啊,俄勒岡的牛!」我忍不住向它們打起招呼來。

那天晚上露營的時候,明月掛在天邊,天空澄澈清冷。我拿出約翰·馬克斯維爾·庫切的《等待野蠻人》,但是隻讀了幾頁。我沒法集中注意力,因為我的思緒已經飄到了阿什蘭。現在我離它已經很近了,可以允許自己去想了。在那裡,會有食物、音樂、美酒和對太平洋屋脊步道一無所知的人們。而最重要的是,那裡會有錢等著我,不是之前的20美元,而是250美元!我把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放進了阿什蘭的補給箱。最初我以為阿什蘭會是旅程的終點,所以留了這筆「鉅款」犒賞自己。補給箱裡沒有食物或其他的新補給,只有一張支票和一件「真實世界」裡才穿的衣服——我最喜歡的淺藍色李維斯牛仔褲和一件瘦款黑色t恤,一件全新的黑色蕾絲文胸和搭配的內衣。幾個月以前,我就想著用這些東西來慶祝旅途結束,然後搭車回波特蘭。後來我改變了行程,就讓麗莎把這個小箱子放進另一個裝著食物和補給的大箱子裡,然後把地址從內華達山的某個我不會去的停靠點改成了這裡。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拿到箱子了——當然是小箱子——這樣就可以穿著休閒裝在週末自在消費了。

第二天,我搭上了美國志願隊(americorps)一群志願者的車,在中午飯點兒的時候,終於到了阿什蘭。

「你有沒有聽到那個重大新聞?」我剛爬進他們的貨車,其中一個人就問我。

我搖搖頭,也沒解釋自己這兩個月很少能聽到新聞,所以無論是大事件還是小新聞都不太清楚。

「你知道感恩而死樂隊(gratefuldead)嗎?」他嚴肅地問我。我點點頭。「傑裡·加西亞去世了。」

我站在鎮中心的人行道上,俯下身去看當地報紙的頭版,上面加西亞的頭像顯得格外迷幻。報紙放在塑膠盒子裡,透過前面的擋板能閱讀報紙上的文字。現在我窮得都買不起報紙了,只能這麼將就著看。我記得曾經很喜歡感恩而死樂隊的幾首歌,但是沒買過他們現場演出的磁帶,也沒有像一些喜歡他們的朋友那樣跟著樂隊全國跑。柯特·科本1994年去世的時候讓我更加感慨萬分——他令人悲傷而又暴力的去世恰如警鐘,不僅預示著我們這一代人放蕩青春的結束,也預示著我自己放蕩青春的結束。不過加西亞的去世給人的感慨更加強烈,就像這不僅是一個時刻的結束,也是一個時代的終結。

我揹著包走過幾個街區到了郵局。中間經過的一個商店櫥窗裡豎著一個手工的標誌:我們愛你,傑裡,安息吧。街道上全是人,有穿得光鮮亮麗來這裡度週末的遊客,還有一些聚在人行道旁比較叛逆的年輕人,因為巨星去世而格外悲傷。我經過的時候,幾個人向我打招呼,一些人還在末了加上「妹妹」這個稱呼。走近的時候,才發現這些人最小十幾歲,最大都60多歲了。他們的穿衣風格很奇怪,跟嬉皮士、無政府主義者、朋克搖滾、瘋狂音樂家這一系列似乎都沾邊兒。我就像他們之中的一員:頭髮又長又亂,皮膚黝黑,身上有文身,因為這一身行頭和背包更顯得頹廢不堪,而且我聞起來也像他們,但是氣味更糟。幾周之前在城堡巖宿醉以後洗過澡,但是自那以後就沒再洗過。然而我不屬於他們。我現在就像來自另一個空間和時間的怪物,與這裡的一切格格不入。

走過人群的時候,我還發現了一張熟面孔。之前我跟斯泰茜去尋找彩虹集會時,有一群人開著卡車去蛤蟆湖,裡面有一個不太愛說話的男人,就坐在人群之中。我興沖沖地跟他打招呼:「嗨!」但是他只是木訥地點點頭,看似並不記得我。

終於走到郵局。我推門進去,滿心歡喜地傻笑著。我把名字告訴了櫃檯後面的女人,她卻只給我一個小的加厚信封,沒有箱子,也沒有放在箱子裡的小箱子。沒有李維斯牛仔褲,沒有黑色蕾絲文胸,沒有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更沒有我要徒步到下一站——火山口湖國家公園所需要的食物!

「我應該還有一個箱子。」我手裡捏著信封,有點緊張地說。

「明天再來看看吧。」她面無表情地回答。

「您確定嗎?」我有些結巴了,「我是說……一定是寄到了啊。」

但她無動於衷地搖搖頭,她可不管我的死活。對她來說,我只不過是個普通的叛逆青年,又髒又臭,無須掛懷。「下一個。」她不看我,示意隊伍前面的那個男人來櫃檯。

我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出郵局,恐慌和憤怒讓視線變得有些模糊。現在我在俄勒岡州的阿什蘭,但是渾身只有2塊2毛9。晚上在青旅住宿得交房錢,而且往下走也需要食物。但更迫切的是,揹著包走了60多天,每天都吃味同嚼蠟的脫水食物,有的時候走一週都不見人影,且氣溫、地形、高度一直變化,我需要一些東西來犒勞自己。哪怕只有幾天啊,老天啊,求求你!

我走到附近的公共電話亭,把「怪獸」摘下來,放在電話亭的地上,然後把門關了起來。待在裡面的感覺很爽,我感覺自己已不想再離開這個小小的透明房間了。我記起手裡的信封,是我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朋友勞拉給我寫的。開啟信封,我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是一封信,包著一條項鍊。項鍊是她親手做的,上面的字母是銀色的,有些斑駁,用彈力線穿著,正好構成我的姓「strayed」。第一眼看上去很像「飢餓」(starved)一詞,因為字母y跟其他的字母有些不同,不僅形狀更加矮胖,用的模型也不一樣,所以才會讓人看走眼。我把項鍊戴好,從電話亭的金屬壁面上看著自己扭曲的身影。我把它戴在另一條項鍊下面。這條項鍊是用母親的銀色綠松石耳環串起來的。在肯尼迪草原戴上之後,我就一直沒有摘下來。

我拿起話筒,想給麗莎打個對方付費的電話,問一下箱子的情況。但是那邊無人接聽。

我痛苦地在街上游蕩著,希望控制自己的物慾。不去想午餐,不去想櫥窗裡展示的鬆餅和餅乾,也不去想遊客們手上紙杯裡的拿鐵和其他飲料。我走進青旅,想碰碰運氣看能不能找到斯泰茜。前臺說,她出去了,過會兒才能回來——她已經入住了。「你也想登記入住嗎?」前臺很熱情地招呼我。但是我只是搖了搖頭,無奈地走了出來。

我決定去有機食品供銷社晃悠一圈。那些叛逆青年聚集在供銷社前面的草地上和人行道上,好像要在這兒安營紮寨似的。突然,我看到另一個之前在蛤蟆湖碰到的人,就是那個髮帶男,那夥人的頭兒,像吉米·亨德里克斯一樣,一口一個「寶貝兒」。他就坐在供銷社入口的人行道旁邊,手裡拿著一個小紙板,上面用馬克筆寫著要錢一類的話。他前面還放著一個空咖啡罐兒,裡面零零星星放著幾個硬幣。

「嗨。」我在他面前站定,興奮地跟他打招呼。在他鄉看見一個熟悉的面孔,哪怕是他的面孔,也讓人心情振奮。他還是戴著那個髒兮兮的髮帶。

「你好。」他明顯沒有認出我來,也沒有伸手朝我要錢。很明顯,我這身打扮也不像有錢人。「你四處旅遊?」他有一搭沒一搭地問我。

「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我故意把後半句加重,看他能不能想起來。

他點點頭,仍然沒有認出我來:「很多外地人今天都來參加感恩而死的紀念活動。」

「有紀念活動?」我忍不住反問一句。

「今晚上有吧。」

我很好奇,不知他有沒有像之前說的那樣自己在火山口湖辦個小型彩虹集會。但是我的好奇心僅限於瞎想而已,我並不想張口問他。「看開些吧。」我冒出這麼句話,然後走開了。

走進供銷社,裡面的空調風吹到我裸露的胳膊和腿上,感覺很奇怪。這一路上,我也在幾個補給站逛過便利店和小型的面向遊客的綜合型商店,但是上路以來還是第一次來到這種店。我在過道上來回踱步,瀏覽著買不起的東西。各種商品眼花繚亂,我的腦子有些暈眩。我以前怎麼會對這些東西都熟視無睹呢?一罐罐的醃菜、裝在紙袋裡的新鮮法式長條麵包、一瓶瓶的橙汁、一盒盒的冰沙,還有最重要的,箱子裡光彩奪目的新鮮農產品。我流連在果蔬區,盡力把香氣吸入肺中。土豆、去根的生菜、油桃,還有酸橙,新鮮誘人。我一直努力抑制著自己的慾望,不把這些食物偷偷放進口袋裡。所以,聞聞氣味兒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我又走到健康和美容區,把好幾種乳液的免費試用裝倒在手心裡,然後把全身擦了個遍。乳液淡淡的清香讓我幾乎要醉了,我甚至能辨別出它們都是什麼氣味兒的:有桃子味兒的,有椰子味兒的,還有薰衣草味兒和橙味兒的。口紅的試用裝有好幾款,想了很久才選定一款叫「梅霧」的口紅。展臺附近有個藥用玻璃罐,裡面放著一些據說是「自然、有機、再生利用」的產品,看上去很像棉籤。不管三七二十一,我開啟銀色的蓋子,拿了一根出來,回到口紅區,塗抹著口紅。之所以選這款,是因為這個顏色跟我過上徒步生活之前用的口紅顏色相近。我的臉經過風吹日曬有些滄桑,用了這款口紅後,我的嘴顯得花哨又瘋狂,讓我覺得自己像極了小丑。

「您需要什麼服務嗎?」一個戴著金屬框眼鏡的女服務員走了過來。我注意到她的名牌上寫著「珍·g」。

「不了,謝謝你。我只是隨便看看。」我有些不知所措。

「這款顏色跟您的藍眼睛很搭,塗上很漂亮。」她開始熱情地向我推銷。

「真的嗎?」我一下子害羞起來。我看著小圓鏡子裡面的自己,不停地轉換著角度,就好像真的要考慮著買這款產品一樣。

「我也很喜歡您的項鍊,」她看著我的項鍊小聲唸了出來,「飢餓,有趣兒。」

我的手下意識地放在項鍊上,更正她:「實際上,是strayed,是我的姓。」

「欸?是哦。」她靠近我,仔細研究了一會兒,「看的角度不對。不過兩個意思都很有趣兒。」

「是一種光影錯覺,要的就是這種效果。」我立即補上一句,似乎容不得別人挑剔這條項鍊的毛病。

沿著過道,我又遊走到熟食區,抽了一張粗糙的紙巾,把嘴上的口紅擦掉了。走到檸檬汁區,我邁不動步了。讓我十分氣惱的是,這裡竟然沒有我喜歡的斯納普檸檬汁,所以只能用身上所有的錢買了一瓶「天然、有機、鮮榨、無新增」的檸檬汁,一屁股坐在供銷社前面的草地上。雖然到了這裡我很興奮,但是到現在我都沒吃過東西,便從背包裡拿出一根蛋白質能量棒和一些走了味兒的堅果。吃的時候,我命令自己不去想原計劃吃的午餐:愷撒沙拉加一片烤雞胸;主餐是一籃法式脆皮面包,可以蘸著橄欖油吃;飲料是健怡可樂,甜點是香蕉船。但是這些都成了泡影,我只能吸著檸檬汁,享受著這唯一的快樂。為了打發時間,我開始跟走上前來的人說話,而且來者不拒。有剛從密歇根搬到阿什蘭來讀書的男學生,有在樂隊裡謀生的男鼓手,有專門做聖母像的女陶工,還有一個操著歐洲口音問我要不要當晚去參加傑裡·加西亞紀念活動的美女。

她給我一張宣傳單,頂部寫著「紀念傑裡」。

「活動地點就在青旅附近的俱樂部,不知道你是不是會在青旅過夜。」她一字一頓地跟我介紹活動。趁這個時候,我仔細地打量了一下她,豐滿又漂亮,亞麻色的頭髮梳成了寬鬆的圓髮髻。「我們也在四處旅遊。」當看到我的背包,她又笑著補充一句。我還在想「我們」是什麼意思的時候,一個男子出現在她身邊。看身形,他倆完全相反。這個男子長得很高,卻很瘦削,穿著男式及膝栗色裹裙,露出的膝蓋皮包骨,頭髮紮成了四五條小辮兒。

「你是搭便車到這兒的?」那個男子開腔問我,聽口音應該是美國人。

我給他們解釋了我在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以及準備在阿什蘭休息過週末。這個男的反應冷淡,但是那個女子卻一臉錯愕。

「我叫蘇珊娜,是瑞士人。」她自我介紹的時候握住了我的手,「我們把你做的這件事叫作‘朝聖之旅’。要是你願意的話,我想給你揉揉腳。」

「啊,你人太好了,但是沒必要這麼做。」我推辭道。

「我想這麼做,這是我的榮幸。這是我們瑞士人特有的方式。我一會兒回來。」說完她就轉身走進供銷社,不管我怎麼叫她也不回頭。她進去以後,我看著她男朋友。他的髮型讓我聯想到只有一撮毛的丘比娃娃。

「她很喜歡做這種事情,所以不用擔心。」他邊說邊在我身邊坐了下來。

一分鐘後,蘇珊娜又旋風般地出現了,兩手捧著一捧香薰油。「是薄荷味的。」她微笑著向我解釋道,「快脫下你的靴子和襪子。」

「但是我的腳,」我有些遲疑,「情況很糟糕,而且很髒——」

「這是神對我的召喚啊!」她激動地喊了出來。所以我只好從命。不一會兒,她就把我的腳上塗滿了薄荷精油。「你的雙腳,它們很頑強,」蘇珊娜抬起頭對我說,「就像動物的腳。我能感覺到它們在我手心裡的力量。傷痕累累!好像沒有腳指甲了。」

「是啊。」我囁嚅道。她的力道剛剛好,我禁不住後仰著用胳膊撐著身子,慢慢地閉上了眼睛,感受著她的手在我的腳部游移,陽光在我的眼瞼跳動。

「神靈告訴我要我這麼做。」說這句話的時候,她的兩個拇指摁到了我的腳底,讓我一個激靈。

「神靈告訴你的嗎?」

「是啊。我第一眼看見你,神靈就在我耳邊告訴我,我需要為你做點兒什麼。所以我就走上前來給你發傳單了。不過很快我就知道還有別的事情。在瑞士,我們都很尊敬走過朝聖之旅的人。」她仔細地捏著每一個腳趾,抬起頭來看著我問道,「你的項鍊是什麼意思啊?你很餓嗎?」

隨後幾個小時,我仍然在供銷社前消磨時間。當然我也確實餓了。我都沒有知覺了,只是感覺自己的每一個細胞都被慾望灼燒,飢餓又萎靡。一個人給了我一個素鬆餅,另一個人給了我一份沙拉,裡面有葡萄乾。還有幾個人走過來稱讚我身上的馬文身,或問一些關於背包的問題。下午4點左右,斯泰茜回來了。我把窘境告訴了她,她主動要借給我錢,等我的錢到了再還。

「我再去郵局試一遍。」儘管我很感激她的盛情,但我還是不願意借她的錢。我又回到郵局,排隊時發現還是中午那個女士在櫃檯,心裡有些失落。到我的時候,我詢問有沒有我的箱子。而實際上,幾個小時前我剛剛來這邊問過。她走到後面的房間,回來的時候拿著一個箱子,從櫃檯上推給我,連句抱歉都沒有。

「這麼說這個箱子一直都在這兒。」我望著她,但是她並不在乎,草率地應付我說大概是之前沒有看到云云。

不過我太高興了,顧不上跟她慪氣。我像抱著寶貝一樣跟斯泰茜一起走到青旅,登記入住,然後跟著斯泰茜上了樓梯,穿過一個大的女生宿舍般的房間,進入一個在屋簷下搭建的小小的私密隔間。裡面放著三張單人床,斯泰茜一張,她朋友迪一張,她們還給我佔了一張。斯泰茜把我介紹給迪,說話的時候我就把箱子開啟了。裡面有我以前的牛仔褲,全新的文胸和內衣,還有上路以來最大一筆錢。

下一件要緊事兒是洗澡。我站在浴室的熱水下,努力地搓洗著全身的汙垢。我已經兩週沒洗澡了,這期間氣溫最低達到30華氏度,最高快到100華氏度,汗水和灰塵似乎已經形成了身上的一層皮膚。而現在,我感覺熱水似乎把這層「皮膚」沖掉了。洗完澡後,我盯著鏡子裡沒穿衣服的自己,身體比上次照鏡子更精瘦了,頭髮顏色也淺了,似乎又回到了3歲的時候。我套上新的黑色文胸,穿好內衣和t恤以及褪色的牛仔褲。這些穿在身上都有些寬鬆了,而三個月前我幾乎胖得穿不上。回到隔間,我穿上靴子。雖然靴子已經變得又髒又舊,穿上去很熱,很重,而且腳也很疼,但是我就只有這一雙鞋了。

晚餐是跟斯泰茜和迪一起吃的。只要是想吃的,我都點了。晚飯過後,我又到鞋店,買了一雙黑藍相間的邁樂牌運動涼鞋。其實上路之前我就應該買這款鞋子,那樣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我們回到了青旅,但是幾分鐘之後,我跟斯泰茜就又出門了,迪則留在住處睡覺。我們的目的地是附近一個俱樂部,那裡正在舉辦傑裡·加西亞的紀念活動。俱樂部裡專門用繩子隔出了一片跳舞的場地,我們倆就坐在旁邊的一張桌子旁。俱樂部裡不斷地放著感恩而死樂隊的歌曲,我們倆喝著白葡萄酒,看著各種年齡、各種體形的女人踩著音樂在舞池裡扭動。時不時地,也會有個男人擠進去湊熱鬧。舞池另一側的牆上有一個大螢幕,上面投放著各種畫面。有時是抽象的迷幻的旋轉圖案,有時則是具體的、手繪的傑裡和他的樂隊的圖片。

「傑裡,我們愛你!」當他的頭像出現在螢幕上時,鄰桌的一個女人突然大叫了一聲。

「你要不要跳舞?」我轉過頭去問斯泰茜。

她搖搖頭:「我要回旅社了,明天一早我們就要出發了。」

「我想再待一會兒。要是明天早上你們走的時候我還在睡,一定要把我叫醒。我要送送你們。」她走後,我又點了一杯酒,坐在遠處聽著音樂,看著人影。夏夜裡,哪怕聽著音樂跟一群人待在一個房間裡就足以讓我心花怒放了。半個小時後,當我起身準備離開的時候,屋裡突然放起了《雨盒子》(iboxofrain/i)這首歌。這是感恩而死樂隊所有歌曲裡我最喜歡的一首,我一下子興奮起來,所以就衝到舞池裡開始跳舞,但是我很快就後悔了。因為一直徒步,我的膝蓋很僵硬,像生了鏽,臀部也感覺很奇怪,沒法扭動。但是我剛準備離開,那個從密歇根搬到這兒、上午見過面的男人突然靠了上來,好像要跟我跳舞。但他總是打亂我的節奏,像個陀螺一樣蹦來蹦去。他還點著頭,用手指在空中畫出一個盒子形狀,就像我知道他什麼意思似的跟我一個勁兒地比畫。但是現在要是走的話,又顯得沒有禮貌,所以我只好耐著性子繼續跳舞。

「每次聽到這首歌,我總會想起俄勒岡。」當我扭動著身體的時候,他幾乎朝我喊出來這句話,甚至蓋過了音樂聲,「明白我的意思嗎?」他又解釋道,「雨盒子。就像俄勒岡州,總是下雨,像個雨盒子。」

我笑著點點頭,儘可能地裝作很開心。但是這首歌曲一結束,我就立即閃到一邊的吧檯。

「嗨。」過了一會兒,我聽到背後的男聲,回過頭,看到一個男子,站在及腰高的吧檯的另一面,手裡拿著一支馬克筆和一把手電筒。很明顯他是俱樂部的工作人員,主要管理吧檯,但是之前我卻沒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嗨。」我也跟他打招呼。他長相俊朗,看上去比我年齡大一點,黑色長鬈髮一直垂到肩膀,t恤上寫著一行字母「wilco」sup(1)/sup。「我很喜歡這支樂隊。」我指了指他的t恤。

「你知道這個樂隊?」他有點驚訝。

「當然知道啊!」我有些自豪地回答他。

他的棕色眼睛彎成了月牙,滿是笑意。「很好,」他的當地口音很重,「我叫喬納森。」然後他伸出手,跟我握手。我還沒來得及跟他說出我的名字,音樂聲又響起了。但是他斜過身來在我耳邊用不大不小的聲音問我是哪兒的人。他似乎知道我不是本地人,所以我就大聲地回答他,儘可能簡短地解釋太平洋屋脊步道。然後他又附身在我耳朵邊,大聲喊了一個很長的句子。但是音樂太大聲,我聽不清。不過我的心思也沒放在他的話上,我想再讓他靠過來在我耳邊說話。他的嘴唇摩挲著我的頭髮,噴出的鼻息讓我脖頸發癢,全身酥軟。

「什麼?」他說完後我又大聲地問道,所以他又說了一遍,只不過這次更慢也更大聲。我明白他是想告訴我今晚要值夜班,但是明晚11點就下班了,問我想不想來這邊看樂隊表演,之後再約會。

「當然可以。」我又喊回去。雖然心裡還是很想讓他再重複一遍,這樣的話我的頭髮和脖頸就又能感受一遍那種感覺了。他把馬克筆給我,做手勢讓我把名字寫在他的手心裡,想把我寫進客人名單裡。「謝莉爾·斯特里德」(cherylstrayed)。我儘量寫得工整一些,但是手卻不知道什麼原因一直抖個不停。寫完後,他看著我的名字,豎起了大拇指。我跟他招招手,滿心歡喜地走出了俱樂部。

我要約會了。

空氣很暖和,走在回去的路上我禁不住又想:這算是約會嗎?可能我的名字不會出現在名單上,可能我聽錯了。可能更荒唐的是,跟一個我幾乎沒說幾句話的人約會,而且跟他約會的主要動機就在於他長得帥和喜歡wilco樂隊。當然之前的約會理由比這更少更荒唐的也有,但是這次感覺不同。我已經變得不同了,不是嗎?

我走回青旅,躡手躡腳地走過中間的大間。裡面的陌生人睡得正酣。進到裡面的隔間,迪和斯泰茜也睡下了。我脫掉衣服,睡到了真正的床上。最開始有點不敢相信,今晚這張床是專屬於我的。我躺了一個小時都沒睡著,用手撫摩著身體,想象著第二天晚上喬納森如果撫摩我會是什麼感覺:我的雙乳,小腹,大腿上的肌肉,還有下體粗糙的體毛——這些感覺都還行——但是當摸到屁股上手掌大小的疤痕時,我意識到無論如何明晚的約會我都不會脫掉褲子,因為手感介於樹皮和去毛的死雞之間。當然可能也沒什麼。我脫褲子跟人上床的次數多得數不過來,但能肯定的是,次數太多,已經於我無益。

第二天整個白天我都在心裡勸說自己晚上不要去跟喬納森見面。但是無論是我洗衣服、在餐廳吃飯還是在街上看著人來人往,我都不斷地問自己:這個長得英俊的wilco樂隊的歌迷對我意味著什麼呢?但是,腦袋卻一直不受控制地走神,想象我們可能會做的事情。

當然,是穿著褲子的情況下會做的事情。

當天晚上,我洗澡,打扮,走到供銷社塗上了試用裝的「梅霧」口紅和「依蘭」精油,然後慢悠悠地走到了俱樂部。門口有一個女人在把門兒,我假裝漫不經心地跟她說:「我可能在名單上。」把名字告訴她後,我做好了被拒絕的準備。

但是她一語不發,在我的手上蓋了一個紅章,就放我進去了。

我一進門就立即看見了喬納森,他也看見了我,從老遠的表演臺上向我揮手。他在那邊調控燈光。我點了一杯酒,然後用我認為優雅的方式小口地喝著,聽著吧檯附近的樂隊說話。他們來自舊金山灣區,是一個相當有名氣的蘭草音樂樂隊,當晚特別演奏了一首歌紀念傑裡·加西亞。雖然說他們的表演很棒,但是我卻不能集中注意力。我既要盡力讓自己感覺平靜和輕鬆,就像一個喜歡這個樂隊的歌迷,不論喬納森邀請我與否都會專門來聽他們演奏,更重要的是,還要表現出對喬納森似看非看的感覺。每一次我看他的時候,他也在看我。這讓我很擔心他會認為我一直都在看他。如果每次我看他的時候,他恰巧也在看我,而非一直在看著我,抑或,他每次都看到我在看他,心裡會不會開始琢磨為什麼這個女人一直看著我呢?如果這兩種情況發生了怎麼辦?所以我迫使自己不去看他,聽完了三首漫長的歌。其中有一首還有一段即興的、似乎無窮無盡的小提琴獨奏,直到觀眾拍手稱好,他們才停止。我有點受不了了,立即看他,而他不僅也在看我,還向我招招手。

我也對他招手。

然後,我又望向了別處,站得格外挺拔,不敢活動絲毫。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定美得可人,因為我能感覺到喬納森的眼睛從我全是肌肉的臀部和大腿上,游移到在文胸支撐下顯得堅挺的胸脯上,然後是我淺色的頭髮和古銅色的皮膚,然後是因為口紅的映襯顯得更藍的藍眼睛。這種良好感覺持續了一首歌的時間,但是突然感覺又發生逆轉,我意識到我是一個醜陋的怪獸,屁股上還有一塊感覺介於樹皮和拔毛死雞的疤痕,還有滿是贅肉的小腹。說來奇怪,上路兩個月經受了各種鍛鍊,而且忍飢挨餓,大家都會認為贅肉肯定不見了。除非我躺下來,或者故意憋氣,否則這些贅肉仍然無處遁形。還有我的嘴唇,好笑又浮誇!這時候音樂聲變小,曲調開始變得哀怨。趁大家不注意的時候,我偷偷地用手背把口紅擦掉了。

謝天謝地,還是有中場休息部分的。喬納森出現在我身邊,熱烈地捏著我的手,說他很高興我來了,問我想不想再喝一杯酒。

我不想。我唯一想的是快到11點,這樣他就可以和我離開了,我也能止住胡思亂想,不再去猜測我到底是美女還是野獸,到底是他在看我還是他認為我在看他了。

但是,還得再等一個半小時。

「之後我們去幹什麼呢?」他滿臉微笑地問我,「你吃過晚飯了嗎?」

我告訴他我吃過了,但是隨便幹什麼都行。當然我也沒跟他說,以現在我的飯量,大概再吃四頓也沒問題。

「我住在一個有機農場上,離這兒大概15英里。晚上的時候很有意思,可以四處走一走。我們應該去那兒看一下,你想回來的時候我再送你回來。」

「好的。」我摸著那個綠松石銀耳環穿成的項鍊給了他一個甜甜的微笑。今晚我故意沒戴那個分不清是「strayed」還是「starved」的項鍊,就怕喬納森會聯想到後者。「我現在想先出去透透氣,」我對他說,「但是11點我會回來。」

「很好。」這個詞還是帶著當地口音。樂隊又要重新開唱,他得回到臺上了。走之前,他又伸出手捏了捏我的手。

我開心地走出俱樂部,腰間的小紅尼龍袋晃來晃去,裡面放著我的小火爐。在肯尼迪草原的時候,因為不願意揹負過多重量,我丟掉了大多數此類的袋子和容器,但是卻一直留著這個袋子,默默地相信小火爐需要它的保護。在阿什蘭的這幾天,我把它改造成了一個錢包,不過聞起來還是有淡淡的汽油味兒。包裡還有一個很普通的拉鏈包,裝著我的錢、駕駛證、唇膏、梳子和青旅的工作人員給我的行李寄存卡,走之前可以把寄存的「怪獸」、滑雪杖和食物都取走。

「你好啊。」一個站在酒吧外人行道上的男人向我打招呼,「你喜歡這個樂隊?」他的聲音很平靜。

「是啊。」我禮貌地對他笑笑。他看樣子已經快50歲了吧,穿著吊帶牛仔褲和一件有些磨損的t恤。他的鬍鬚又卷又長,垂到胸部,而且已經禿頂,但是周圍還有一圈兒灰白頭髮,像一簾瀑布垂到肩膀上。

「我從山上下來。我喜歡偶爾來這兒聽聽音樂。」他很隨和地跟我搭腔。

「我也是。我是說,從山上下來。」

「你住在哪兒?」

「我一路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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