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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4 作證(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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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賢雅販賣私鹽並殺人滅口一案終審過堂的當天,洛陽縣衙門口,菌集了大批百姓,眾人議論紛紛:「那可是尚書令家的公子呀……那有什麼,這麼大的案子,是天后督辦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都別說了,縣令大人快宣判了……嗨,有什麼可聽的,都是重罪,必然判死呀……我賭死不了!……」

衙門裡面,縣令大人一敲驚堂木:「人犯裴賢雅,目無國法綱常,製造販運私鹽,殺人滅口。現人證物證俱全,證據確鑿,抵賴無用,判定……」

他的話還沒說完,卻有人公然闖入,衙役們上前阻擋,與十數個身高力壯氣勢洶洶的保鏢對峙,衙門裡霎時亂了起來,眾人仔細一看,為首竟是一個年輕女孩,面色沉鬱,不怒自威,低聲說道:「縣令大人你的人證沒有齊全,不能宣判!」

縣令不明就裡,指著這膽大女子:「你是……」

她身旁的保鏢,手牢牢摁著自己的刀柄,低聲說道:「靖王府星慧郡主。」

縣令嚇了一跳,不知覺間自己的腿肚子就軟了:星慧郡主誰不知道?靖王爺的妹妹,國師高徒,天皇與天后的寵兒,今兒竟帶著人馬闖入公堂了!縣令大人戰戰兢兢地下來:「郡主……郡主請上座。」

星慧郡主稍稍抬頭,一人橫刀竟擋在她與縣令大人之間。

趙瀾之。

「行禮。」

他對星慧低聲命令,冷漠的臉,毫無表情。

星慧身

邊的保鏢正是姜忍:「趙瀾之,郡主是金枝玉葉,這公堂之上她要向誰行禮?你?還是縣令?你怎敢對她如此講話?」

「不是我也不是縣令大人。這是公堂,‘明鏡高懸’四個字乃是先帝親書,代表國法至高無上,星慧郡主要對這四個字行禮!」

姜忍咬牙惱恨:「你竟敢!」

星慧看看趙瀾之,他是堅持的,不肯退讓的。在場的眾人都在想,這個趙瀾之怎會如此擅自妄為,不識時務的時候,星慧向前一步,竟然雙膝跪下了。

「這位大人說的不錯,‘明鏡高懸’,國法公正,至高無上,縣令大人,我今日來不是為了干擾您斷案,我不會上座。我只是來給我未婚的夫婿作證,他是良人,並無作奸犯科!請大人明察!」

衙門上眾人霎時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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